●赵艳丽 许 可
一、引言中国作为人口大国,生鲜农产品的需求一直居高不下,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生鲜电商发展迅速。李敏[1]指出农村电商的发展有助于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提高农民收入。然而产品保鲜是生鲜电商供应链发展的一大难点,同时促销策略不够完善,难免造成利益分配失衡,最终限制供应链绩效提升,影响供应链协调发展。
生鲜产品保鲜问题历时已久,Xu等[2]发现政府监管与消费者维权对农户和电商决策影响显着,可有效解决生鲜农产品质量问题。大多学者认为监管部门不仅能通过加大抽检概率、提高处罚力度等有效缓解农产品安全问题[3],还可通过奖励促进电商加大努力投入[4]。然而生鲜电商供应链中供应商过度分散,监管和执行安全标准的制度资源薄弱,部门监管面临巨大的挑战。此时作为供应商的合作方,生鲜电商对其行为选择也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杜志平等[5]结合系统动力学对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商及商家博弈进行分析,最终发现发挥电商主导功能可激励物流服务商及商家的积极性,维持联盟稳定运行。张丽等[6]构建电商、商家和消费者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研究发现诚信商家规模与电商监管、消费者投诉概率成正比。
综上所述,如今较少研究考虑电子商务背景下监管部门、生鲜电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动态博弈,以及部门不同监管下对生鲜电商行业的影响。因此本文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不同情形下生鲜电商供应链主体的经营策略。
二、模型构建与研究方法本文基于演化博弈理论,针对监管部门、生鲜电商和生鲜供应商的利益冲突与策略选择,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监管部门、生鲜电商和供应商均有限理性,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选择策略。
假设2:监管部门负责质量监管和市场监管。市场监管主要负责生鲜电商促销方式、投诉反馈等;供应商是质量监管的重点,当发现其提供虚假保鲜时部门将勒令其即刻修改整顿。部门决策以成本最小化及声誉最大化为目标,监管成本分别为Y和K(Y>K>0)。o表示监管效率,即部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保鲜的概率(0≤o≤1),虚假保鲜对部门造成s的信任损失。严格监管下部门虚假保鲜的供应商处以P的罚金,对提高促销的电商予以n的奖励;宽松监管下可能会给生鲜电商供应链带来潜在风险,部门声誉损失R。
假设3:供应商提供真实保鲜努力的收益为(1+a)S-f;提供虚假保鲜努力时若不存在搭便车其正常收益为S,但若搭便车其收益为S(S>S),其中a表示供应商提供保鲜的额外收益率(a>0),f表示供应商保鲜成本(f>0),为保证供应商保鲜有利可图,令aS>f。
假设4:生鲜电商提高促销努力的收益为(1+b)E-p;不提高促销努力时若不存在搭便车其正常收益为E,但若存在搭便车其收益为E(E>E),其中b表示生鲜电商提高努力的额外收益率(b>0),p表示电商促销成本(p>0),为保证电商促销有利可图,令bE>p。
基于上述假设本文构建了监管部门、生鲜电商和供应商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博弈三方的混合策略收益矩阵
监管部门、生鲜电商和生鲜供应商的复制动态方程分别为:
三方复制动态方程可得8个均衡演化点:(0,0,0)、(0,0,1)、(0,1,0)、(0,1,1)、(1,0,0)、(1,0,1)、(1,1,0)、(1,1,1)。为进一步得到稳定点可利用雅克比矩阵进行分析,矩阵J如下所示:
当矩阵特征值均为负时,则均衡点为渐进稳定策略;当矩阵存在为正时,均衡点则不稳定。以均衡点(0,0,0)为例,其特征值分别为:K-Y+R、bE-p、aS-f,但上述条件不能直接判断特征值正负,无法确定均衡点稳定性。为简化分析,根据部门策略比较Y、K、R及oP大小关系,划分情形1(Y>K+R)及情形2(Y<K+R),对系统均衡点进行稳定性分析,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2 协调均衡点稳定性分析
1.在情形1下,严格监管成本超过宽松监管成本及信任度损失之和时,部门选择宽松监管,存在(0,0,1)、(0,1,0)、(0,1,1)三个稳定点。
(1)当E>(1+b)E-p时,生鲜电商搭便车收益大于提高促销收益时选择不提高努力而搭便车,供应商只能通过提供真实保鲜以提高消费者黏性,系统策略稳定于(0,0,1)。部门宽松监管,电商不提高促销,供应商提供一定真实保鲜,供应链发展有待完善。
(2)当S>(1+a)S-f时,供应商搭便车收益大于虚假保鲜收益时选择搭便车,电商只有提高促销努力以增加需求,系统策略稳定于(0,1,0)。部门宽松监管,电商提高促销但力度不足,供应商虚假保鲜,供应链发展较为一般。
(3)当E<(1+b)E-p且S<(1+a)S-f时,生鲜电商和供应商均不会选择搭便车,而会提高促销及真实保鲜,系统策略稳定于(0,1,1)。部门宽松监管下供应商真实保鲜,生鲜电商提高促销,市场发展较为良好。
2.在情形2下,严格监管成本小于宽松监管成本及信任度损失之和时,部门选择严格监管,存在(1,0,1)、(1,1,0)、(1,1,1)三个稳定点。
(1)当E>(1+b)E-p+n时,生鲜电商搭便车收益大于提高促销收益及奖励之和时会选择搭便车而不提高促销。供应商为获取更多的订单便会提供真实保鲜,系统策略稳定于(1,0,1)。
(2)当S>(1+a)S-f+oP时,供应商搭便车收益大于虚假保鲜收益及处罚之和时会选择搭便车。电商为扩大市场只能提高促销,系统策略稳定于(1,1,0)。
(3)当E<(1+b)E-p+n且S<(1+a)S-f+oP时,生鲜电商和供应商为确保收益均放弃搭便车行为,此时市场状况处于稳定有序的状态,系统策略稳定于(1,1,1)。
四、研究结论及建议本文以生鲜电商供应链为研究对象,构建了“监管部门—生鲜电商—生鲜供应商”三方博弈演化模型,探讨不同监管模式对生鲜电商与供应商的影响,结论如下:
考虑到供应商虚假保鲜收益大于真实保鲜收益,外部监管力度不够时存在较强的侥幸心理,自律积极性有待加强。因此需引入外部监管主体约束其行为策略,强化部门监管职责,通过降低监管成本等方式促进严格监管,进而提高生鲜电商供应链监管效率。
监管部门作为生鲜电商供应链的重要监管主体,不仅能够通过处罚有效约束供应商虚假保鲜行为,还可通过奖励促进电商提高促销。但是综合效能受限于部门效率,因此提高监管效率也是亟需解决的一大方向。
基于上述结论,为推动生鲜电商供应链协调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技术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供应链主要在冷链配送等方面监管难度较大,当下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促进全流程透明化,进行信息公开既可进行营销,也可提高监管效率。同时促进社会组织及媒体参与监管,提高第三方的监管效用。
明确供应商与生鲜电商职责,实现互监共赢。作为供应商产品的出售方,生鲜电商应强化质量监管的权利与责任,积极参与整顿行业秩序、构建监管机制与责任体系。如配备专职质检、不定期检查等,提高供应商违规的发现效率;加大真实保鲜供应商的宣传,反之则对其进行惩罚或设置黑名单,综合引导规范供应商行为。
本文基于研究认为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可有效监管规范供应商保鲜行为,并推动电商提高促销努力,但由于保鲜投入信息不透明等,监管效率存在局限性。因此,接下来可结合社会媒体等监管主体的参与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对生鲜电商供应链协调发展探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