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供给使用表侧重对整体经济中数字经济部分进行统计,是监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及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的重要统计工具。目前,数字供给使用表已纳入2025年《国民账户体系》修订议程,国际组织和多国官方统计部门正在对数字供给使用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编制展开积极探索。为此,系统梳理数字经济增加值、数字经济相关指数、数字经济卫星账户和数字供给使用表等测算方法;详细阐释数字供给使用表整体架构;系统梳理数字供给使用表优先统计指标测算的国际进展,具体包括数字经济规模测算、电子商务统计测度、数字中介服务统计测度、数据资产统计测度等。在此基础上,总结数字供给使用表编制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尝试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提供创新方向,为相关部门制定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供核算方法参考。
关键词:数字供给使用表;数字经济卫星账户;数字经济融合测度;国民经济核算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8482025(01)004416近年来,数字技术推动经济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企业通过使用数字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生产流程并创建新市场;居民使用数字技术,逐渐实现在家中工作和休闲活动;政府部门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效能。数字经济已被视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世界多个国家发展战略中占据重要位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202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更多支柱产业。要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安全发展。在统计监测层面,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深化数字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完善统计测度和评价体系”。2022年10月,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积极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与分析,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方法制度,及时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态势。”
要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体系,加快构建能够反映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情况的统计框架。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国民账户工作组(ISWGNAHYPERLINK\"https://unstats.un.org/unsd/nationalaccount/iswgna.asp\")①正在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SNA)2025年的修订工作。关于数字化的修订在2025年SNA修订议程中占重要位置,其主要内容包括:受数字化显着影响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与数量统计;中心框架中“免费”数字产品的处理方式;在SNA卫星账户中记录和测度“免费”产品;通过编制数字供给使用表(Digital"SUTs)提高数字化在经济统计中的可视性;在国民账户中记录数据;提高人工智能在国民账户中的可见性;将云计算、数字中介平台纳入SNA等。
未来,编制Digital"SUTs将成为提高数字经济统计数据国际可比性的重要渠道。Digital"SUTs能够对目前SNA生产边界外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进行反映,特别地,它不受窄口径或宽口径数字经济概念的约束,能够对整体经济中的数字经济部分单独统计,是监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模和传统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情况的理想统计工具。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等国家正在积极编制Digital"SUTs。目前,中国关于Digital"SUTs的研究还比较少,对Digital"SUTs的理论框架进行系统研究、及时梳理各国在编制过程中的研究经验、总结Digital"SUTs编制面临的挑战,对完善中国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体系,增强数字经济统计的前沿性和国际可比性,为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数据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1月第47卷第1期张美慧,"许宪春数字供给使用表研究的国际进展、挑战和建议一、数字经济统计测度方法研究综述
数字经济统计测度问题受到国际组织、官方统计部门、研究机构和学者的重点关注,目前国内外关于数字经济统计测度方法的探索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见表1。
(一)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
许宪春等[1]认为,数字经济概念范围大抵可分为窄口径和宽口径两种类型。窄口径数字经济包括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业、内容与媒体产业和依赖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服务和数据等数字投入的经济活动;宽口径数字经济概念范围较广,包括窄口径数字经济和通过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服务和数据等数字投入得到显着增强的经济活动。
2021年,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明确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概念范围和统计分类,为数字经济统计核算提供了产业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预期性指标提出,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由2020年的7.8%提高到2025年的10%,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就是国家统计局在上述分类标准中界定的。窄口径数字经济对应国家统计局界定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宽口径数字经济对应国家统计局界定的数字经济产业,包括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数字经济与国民经济各行业融合部分。
关于窄口径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Barefoot等[2]遵循“先界定数字经济范围,再核算增加值”的思路,对美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进行了测算。许宪春等[3]界定数字经济内涵范围,划分数字经济产业统计分类,假设数字经济产业中间消耗占数字经济产业总产出的比重与相应产业中间消耗占总产出的比重相同,借助行业增加值结构系数、数字经济调整系数和行业增加值率等工具系数,核算了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并将其与美国和澳大利亚测算结果进行比较。
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增加值核算方法是当前面临的较大挑战,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难点。蔡跃洲等[4]采用增长核算和计量经济学等方法进行了探索,陈梦根等[5]结合信息经济理论和增长核算法对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进行了测度。如采用GDP生产核算方法测算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增加值,需要获得各行业总产出和中间消耗中数字经济部分的详细数据,这部分数据来源有待进一步完善。
根据对现有研究的梳理,窄口径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相对成熟,核算结果可比性强。宽口径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由于概念界定、产业分类和测算方法不同,导致现有测算结果存在较大区别,面临厘清概念范围、完善测算方法、拓展数据来源等挑战。
(二)数字经济相关指数编制
现有研究主要遵循“先构建数字经济指标体系,再量化计算统计指数”的思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构建了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其中包含了具有国际可比性的38个指标[6]。欧盟于2015年开始编制数字经济和社会统计合成指数(DESI)。DESI指标体系包括宽带接入、互联网应用、数字技术整合与应用、数字化公共服务程度、数字技能人力资本等五个方面,是反映欧盟各成员国数字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数Eurostat."Digital"economy"amp;"society"in"the"EU:"a"browse"through"our"online"world"in"figures[EB/OL].[20231220]."http://ec.europa.eu/eurostat/cache/infographs/ict/index.html.。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定基指数方法测算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该指数逐年更新,是动态监测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变动情况的重要窗口。国家统计局还编制了信息化发展指数,对中国各省份以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信息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财新智库、新华三集团等研究机构和学者也对数字经济相关指数和统计指标体系展开了广泛研究。总体来说,数字经济指数可以反映不同领域或维度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对情况,是数字经济统计测度的重要研究方法。
(三)数字经济卫星账户构建
数字经济卫星账户(DESA)"2008年SNA第2.166段:卫星账户是SNA的组成部分,允许其在轻微程度上改变中心框架的生产边界和固定资产范围,以满足对特别经济活动统计观测的需求,通过构建卫星账户,能够将隐藏在SNA中心框架中的内容更加明显和深入地表达出来。由数字供给表、数字使用表、数字经济投资矩阵表、数字经济就业信息表和数字经济生产信息补充表等表式组成,能够从生产、消费、投资、就业、超出SNA生产边界的产品生产信息等方面对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并能够将隐藏在SNA中心框架中的数字经济部分显现化处理。近年来,OECD开展了一系列DESA方面的研究,构建了基于数字经济交易活动的数字经济概念框架,并对DESA概念架构展开系统研究。向书坚等[78]对中国DESA的框架设计进行了创新研究。DESA框架灵活,能够将数字经济产业的就业人数和职业类型指标、企业为获取个人信息而提供的“免费”数字服务价值、企业当前持有的数据资产价值、消费者使用数字平台的时间等数字经济统计指标纳入其中,是全面反映数字化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重要核算工具。
(四)数字供给使用表研究
Digital"SUTs是DESA的核心,包括数字供给表和数字使用表,是联合国统计委员会较早推荐的数字经济统计核算方法。在Digital"SUTs研究方面,国际上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是OECD的研究成果。自2015年起,OECD陆续发布《数字经济展望》系列出版物[9],为数字经济统计框架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近年来,OECD提出通过编制Digital"SUTs增强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可视性[10],陆续发布了关于Digital"SUTs概念框架与编制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具体包括数字经济交易框架、数字产品清单、数字经济产业分类等。2020年,OECD基于前期的研究成果和专家意见,形成了《OECD数字供给使用表指南(讨论稿)》[11],2023年发布了《OECD数字供给使用表编制手册》[12],旨在为Digital"SUTs的编制提供指导。OECD的研究成果将为2025年SNA关于Digital"SUTs的研究提供参考。
荷兰统计局目前正在根据OECD提出的概念框架开发其第一套Digital"SUTs。荷兰统计局在编制Digital"SUTs过程中提出需主要关注的问题有:数字经济产业的数据来源;家庭最终消费产品的“数字订购”和“非数字订购”情况;数字产品国际贸易测度;定价云计算服务统计测度问题等。加拿大统计局根据OECD提出的概念框架发布了2017—2019年的Digital"SUTs。日本经济和社会研究室在2020年发布了日本第一张基于2015年数据的Digital"SUTs,并尝试测算2018年数据。在测算中,对电子商务比率、电子零售商利润率和仅提供金融保险服务的数字企业在线支付服务测算方法进行了改进。
(五)方法评述
总体来说,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是目前较常用的数字经济统计测度方法,该方法对数字经济概念界定的依赖性强,由于概念界定与核算方法不同,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结果存在差异。数字经济指数可以反映数字经济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发展水平和数字经济发展变化趋势,能够从相对水平变化层面观测数字经济的发展。DESA能够从生产、消费、投资、就业等角度全面反映数字经济发展规模,能够与现有国民核算框架统计协调,并能够实现对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单独分析,是国际上推荐的数字经济统计测度方法。Digital"SUTs作为DESA的核心,不仅能够测度数字经济的发展规模及其对整体经济的贡献水平,还能够对数字经济与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融合情况进行观测,是反映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情况的有效工具。Digital"SUTs已被纳入2025年SNA修订范围,是当前国际上数字经济统计核算的重要研究方向,目前中国关于Digital"SUTs的研究还比较少[13],鲜有学者进行研究。
(六)数字供给使用表的作用和优势
Digital"SUTs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测度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模及其对整体经济的贡献程度。通过Digital"SUTs测度数字经济产业总产出、中间投入和增加值等指标,进一步用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反映数字经济产业对整体经济的贡献程度。二是观测数字经济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情况。数字供给表可以反映数字经济产业生产数字产品和传统产业通过数字经济交易活动提供的非数字产品情况。数字使用表反映数字经济产业和传统产业消耗的数字产品和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产品等情况。数字供给表和数字使用表相互连接,从总量和结构上全面、系统地反映数字经济产业和传统产业从生产到最终使用过程中的相互联系。三是对数字贸易活动进行统计。Digital"SUTs能够对国家间以及国家与地区间数字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情况、通过数字经济交易(数字订购、平台实现、数字传递)方式进行的货物和服务(包括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产品、数据、“免费”数字服务等SNA生产边界外产品)贸易流动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四是可以对SNA生产边界外数字经济产品进行统计。为了保障对数字经济运行统计的全面性,Digital"SUTs产品清单中不仅包括SNA生产边界内的产品,还包括“免费”数字服务等SNA生产边界外的产品。
OECD重点强调Digital"SUTs在反映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情况方面的优势。第一,Digital"SUTs能够将整体经济中数字经济的作用显现出来。供给使用表刻画了整体经济发展情况,其中包括数字经济部分和非数字经济部分,是编制Digital"SUTs的基础。通过编制Digital"SUTs,用户能够核算数字经济产业总产出、增加值和雇员报酬等指标,这些指标均是Digital"SUTs中具有代表性、解释性的统计指标。同时,上述指标与反映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宏观经济统计指标具有可比性,例如,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与GDP具有可比性,因此,通过Digital"SUTs能够将整体经济中数字经济的贡献程度显现出来。第二,Digital"SUTs框架灵活,具有较强的实践可操作性。由于数字经济的概念界定很难达成统一,Digital"SUTs不受限于特定的数字经济概念范围,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相应的统计值。偏好窄口径数字经济范畴的用户,关注数字赋能行业增加值或ICT产品总产出;支持对数字经济更广泛解释的用户,可以关注产品数字订购和数字交付情况,或传统产业生产过程中消耗ICT产品情况,为观测数字技术对整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提供支撑。
二、数字供给使用表整体架构
(一)数字供给使用表概念框架
世界上多数国家已经在编制供给使用表,它记录了经济中所有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供应情况以及这些产品如何在中间使用和最终使用中进行分配,该表是编制Digital"SUTs的起点。Digital"SUTs按照图1的概念框架[14]分解供给使用表中相关的行和列,使数字经济活动在供给使用表中更容易识别。不囿于讨论窄口径或宽口径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数字经济,Digital"SUTs聚焦测度数字化对全部经济交易的影响路径。
1.数字产品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衍生出一系列新产品,部分新数字产品尚未包含在2008年SNA生产边界内。Digital"SUTs中的数字产品表2中6类数字产品在Digital"SUTs的最左侧,因数据和“免费”数字服务还没有被纳入2008年SNA生产边界内,所以Digital"SUTs中暂无法显示这类产品的价值。2025年SNA将数据如何在国民账户中记录纳入修订议程,就数据作为生产性资产、数据库作为知识产权产品子项目等问题形成了“在国民账户中反映数据价值”的专题方案。“免费”数字服务在数字经济的运行中非常普遍,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免费”或价格低廉的数字服务,通过收取第三方广告收入或收集用户信息获得盈利。关于“免费”数字服务价值的估算方法,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建议基于企业的广告收入对其进行推算,许宪春等[15]提出了基于实物转移的“免费”内容产品统计核算框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ICT货物、定价数字服务(除云计算和数字中介服务外)、定价数字中介服务、定价云计算服务、数据、“免费”数字服务等。各类数字产品的定义见表2。
当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充分融合,非数字产品在数字经济的运行中非常重要,为了全面核算数字经济发展情况,Digital"SUTs也对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根据OECD的研究,数字经济中交易的对象包括数字产品和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产品,后者进一步划分为: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物流服务、旅游代理、旅行社、预订服务等相关活动、广告与市场调查服务、教育服务、动画与影视制作服务、金融与保险服务、博彩服务、零售贸易等"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产品不限于上述类别,在Digital"SUTs编制的过程中,根据交易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产品列入Digital"SUTs的最左侧。
(三)数字经济产业分类
Digital"SUTs中包括7类数字经济产业,需要对符合特征的基层单位从现有的行业分类中进行重新分类。第一类数字经济产业是数字赋能产业,即ICT产业,该产业是数字经济运行发展的基础;其他数字经济产业包括收费数字中介平台、数据和广告驱动数字平台和电子零售产业,这些企业的商业模式依赖数字技术;数字经济产业还包括基于数字中介平台的产业、仅以数字方式提供数字金融和保险服务产业和其他仅以数字方式运营的产业,见表3。表3数字供给使用表中的数字经济产业分类
数字经济产业概念范围案例数字赋能产业数字赋能产业指从事生产通过电子手段(包括传输和显示)实现信息处理和通信功能产品的企业集合,指ISIC"Rev.4中定义的ICT行业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电信公司,软件生产者和开发者,计算机制造商,网站开发者;不包括:免费和定价数字媒体提供商,社交媒体提供商,ICT部门中不包含的货物和服务直接销售数字平台和数字中介平台亚马逊数字服务,华为,戴尔收费数字
中介平台促成多个买家和卖家之间直接互动的收费在线运营平台,平台不拥有被销售(中介)货物和服务的经济所有权包括:交通预订门户网站,住宿预订门户网站,促进在线拍卖的平台且不持有股权的市场;不包括:自产自销的数字平台,不向生产者和购买者收取任何货币费用的平台去哪儿网,滴滴,Airbnb(爱彼迎)数据和广告驱动
数字平台主要通过销售数据和广告位空间获得收益的在线运营平台包括: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平台,免费手机应用开发者,免费信息分享平台;不包括:以货币销售除数据或广告位空间的货物和服务企业,付费订阅服务的供应商,定价手机应用程序和信息共享平台百度,优酷,脸书(Facebook)基于数字中介
平台的企业通常通过独立第三方数字平台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企业包括:通过数字平台提供独立服务的生产者,通过第三方数字平台销售的企业;不包括:主要通过自己的网站或数字平台销售的企业共享单车,滴滴司机电子零售产业主要通过数字化方式接受订单,进行货物和服务购买和转售的批发和零售产业包括:接受数字订单出售自己的库存的企业,通过数字订单与生产商和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企业;不包括:没有购买货物或服务所有权的企业,对销售货物或服务没有附加价值的企业京东,ISOS公司仅以数字方式
提供金融和
保险服务产业完全以数字方式运营并提供金融和保险服务的企业,不与消费者进行线下互动包括:仅提供在线银行和在线金融服务的提供商,仅提供在线服务的支付系统提供商;不包括:线下面向消费者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商,仅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中介平台蚂蚁金服,paypal其他仅以数字
方式运营的产业仅以数字方式运营,生产服务并销售的企业包括:定价数字媒体提供商,基于订阅的数字服务提供商;不包括:不以数字方式交付货物或服务的企业网飞(Netflix),网易云音乐(四)数字经济交易类型
1.数字订购
订购方式在Digital"SUTs中用产品的细分行表示,交易可以是数字订购的,也可以是非数字订购的。如果是数字订购,则进一步细分为直接从交易对手订购、通过常住数字中介平台订购,或是通过非常住中介平台订购。
数字订购交易指电子商务OECD指出,电子商务交易是指基于计算机网络,通过专门为接收或下订单而设计的途径买卖货物和服务。货物和服务是通过数字化方式订购的,但付款和最终交付可不必在网上进行。电子商务可以是企业、住户、个人、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或私人组织之间的交易,包括通过网络、外联网或电子数据交换的订单,不包括通过电话、传真或手动键入电子邮件创建的订单。中货物和服务的交易。电子商务是衡量数字化影响的重要分析指标,对国民经济中所有产品数字订购情况进行核算是必要的,如能进一步将数字订购数据按照数字产品和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产品进行拆分将更加理想。(1)直接从交易对手订购。直接从交易对手订购的交易包括直接与产品的生产商或零售商(所有者)进行的数字订购交易。(2)通过常住"根据2008年SNA,当一个机构单位在一国经济领土上无限期或在一个长时期(通常为一年)内从事或打算从事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或交易时,就称其为该国的常住单位。或非常住数字中介平台订购。该交易类型包括通过数字中介平台购买的任何货物或服务,分为常住平台和非常住平台。通过数字中介平台进行的交易被单独处理,因为数字中介平台原则上不拥有订购产品的所有权。
2.非数字订购
最后一个交易行表示非数字订购订单。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产品是通过实物或其他非数字方式(如电话)订购的,则此行中的交易并不排除电子支付。
3.数字交付
除上述数字订购与非数字订购的区分之外,还需要分解Digital"SUTs中的一些列来区分数字交付与非数字交付。Digital"SUTs中的数字交付"根据OECDWTOIMF《数字贸易测度手册》,数字交付是指使用专门为此目的设计的计算机网络以电子格式远程交付的国际交易。指通过计算机网络远程传递或交付的所有交易,既指能够以电子可下载形式通过语音或数据网络进行传递或交付的交易活动,包括电信、软件和云计算等数字服务的传递或交付,也包括非数字服务的数字交付,如教育等。
不论上述哪种订购方式,产品的交付可以通过数字交付或非数字交付,交付的类别则用产品总产出、总出口和总进口的细分列表示。理想情况下,订购方式的行向细分和交付时列的额外细分应该针对所有产品进行,但这在中短期甚至更长时间内不可行。因此,各国在实际编制过程中可优先拆分数字产品和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产品的相应总量指标。
(五)基础表式
Digital"SUTs在传统供给表的基础上,将产业部门和产品部门按数字经济产业分类和数字产品分类分解、合并而成,Digital"SUTs包括数字供给表和数字使用表,数字供给表和数字使用表在相同的估价和产品分解水平上成对编制,一方面记录各类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另一方面记录这些货物和服务如何在各项中间使用或最终使用(包括出口)间进行分配。下面分别阐述两张表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1.数字使用表
按购买者价格核算的数字使用表由一整套产品平衡式组成:这些产品平衡式涵盖了经济体系中的所有产品,既包括数字产品也包括非数字产品,以一个长方形矩阵的形式来表示,行向是按购买者价格核算的产品价值,列向展示产品的各类使用。按购买者价格核算的数字使用表可能表式如表4所示。表4按购买者价格核算的数字使用表可能表式部门中间使用最终使用数字经济产业传统产业分解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出口总使用值劳动者报酬其他生产税净额①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总产出合计(基本价格)①2008年SNA,第6.50段、6.80段。在讨论不同价格测度指标时,区分产品税和其他产品税是必要的,此处是按基本价格计算的增加值,需使用其他生产税净额。其他生产税是对生产者征收的,主要是对企业使用的劳动或资本所征收的经常税(或拨付的补贴),例如工资税、对车辆或房屋征收的经常税等。具体来看,数字使用表能够反映三方面信息。第一,中间使用列,反映各类产品在数字经济产业和传统产业间的消耗情况。其中,传统产业分解栏可以记录传统产业作为中间消耗购买的数字产品价值,能够反映传统产业与数字经济产业的融合。第二,最终使用列,反映各类产品在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和出口间的分配情况。第三,与ICT货物和数字服务相关的产品行,反映数字经济产业和传统产业对ICT货物和服务用于中间消耗和最终使用情况(包括住户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和出口)等。
2.数字供给表
按购买者价格核算的数字供给表也是一个长方形矩阵,各行是与数字使用表相匹配的同样的产品组,各列是以基本价格计算的来自国内生产的供给,再加上进口列和价值调整列,以便得到每种产品(组)以购买者价格核算的总供给。按购买者价格核算的数字供给表可能表式如表5所示。表5按购买者价格核算的数字供给表可能表式
总产出合计(基本价格)具体来看,数字供给表能够反映四方面信息。第一,ICT货物和数字服务、定价云计算服务和数字中介服务产品行,反映这类产品的生产情况。第二,“数据”和“免费”数字服务等产品行,反映这类产品的生产情况,这些产品目前虽然未包含在SNA生产边界内,但对完整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非常重要。第三,在每类产品下添加反映交易方式的细分行,用来记录产品是否通过数字订购方式交易。数字订购将进一步细分为直接来自销售方、通过常住数字中介平台订购和通过非常住数字平台订购等类型。这种记录和划分方式能够反映电子商务的重要性。第四,数字贸易细分列,描述货物和服务贸易是否通过数字订购或数字传递的方式进行,以反映货物和服务的数字贸易情况。
三、数字供给使用表优先统计指标测算经验
OECD指出,编制全口径Digital"SUTs是长期的研究目标与方向,基于政策制定参考性和短期编制可行性,OECD提出了一套Digital"SUTs中的优先统计指标[16],认为这能够对Digital"SUTs的初期编制起到推动作用。Digital"SUTs优先统计指标主要包括:数字经济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电子商务消费支出,数字中介服务、云计算服务、ICT货物和数字服务的中间消耗,数据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免费”数字服务价值等。目前,国内外官方统计部门对Digital"SUTs的优先统计指标展开了一系列测度研究。
(一)数字经济规模测算
欧盟统计局对欧盟27个国家ICT部门增加值占GDP比重进行了测算,测算范围包括ICT制造业和ICT服务业。结果显示"Eurostat."Percentage"of"the"ICT"sector"on"GDP[EB/OL].[20240106].https://ec.europa.eu/eurostat/databrowser/view/tin00074/default/table?lang=en.,2019年,欧盟27国ICT部门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89%。具体到成员国来看,ICT部门增加值占GDP比重最高的国家是马耳他,为7.66%;占比最低的国家是希腊,为2.27%。
美国经济分析局(BEA)自2018年开始发布《定义和测度数字经济研究报告》,通过选定数字产品,筛选数字产业,利用供给使用表数据,对美国数字经济总产出、增加值等指标进行测算。根据2022年报告[17],BEA将数字经济范围更新为四类货物和服务,主要包括ICT货物和服务、电子商务、定价数字服务包括云服务、通信服务、互联网和数据服务、其他定价数字服务。和联邦数字服务代表四个联邦政府机构服务。它们提供的服务与支持数字经济直接相关。上述机构包括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教育部教育技术办公室和美国数字服务(USDS)。。测算结果显示,2021年,美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达2.41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10.3%,数字经济就业人数达800万人(全职和兼职),总薪酬约1.24万亿美元。
加拿大统计局2019年发布了《数字经济活动测度报告》[18],借鉴OECD数字经济概念框架和BEA测算经验,基于加拿大供给使用表,确定数字经济产品,主要包括ICT货物和服务、数字订购产品(电子商务)和数字传递产品加拿大统计局将数字交付产品视为以数字格式创建、交付、访问或消费的产品。该定义允许包含免费媒体,即无需消费者直接付费即可访问的内容。目前,加拿大统计局已将估计数限制在数字交付内容的直接销售上。免费数字内容的消费虽然对讨论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很重要,但在加拿大国民账户中并没有直接衡量。(数字媒体)。利用供给使用表数据,对加拿大数字经济总产出、增加值和就业人数等指标进行测算,并进一步测算了分地区数据。测算结果显示:2017年,加拿大数字经济总产出为2"077亿美元,数字经济增加值为1"097亿美元,占GDP比重为5.5%。2017年,与数字经济活动相关的工作岗位有886"114个,占加拿大所有工作岗位的4.7%。
澳大利亚统计局(ABS)充分借鉴BEA测算经验,基于澳大利亚供给使用表,确定数字产品,主要包括ICT货物和服务、电子商务和数字媒体。利用供给使用表数据,对澳大利亚数字活动指标进行测算。ABS测算结果"Australian"Bureau"of"Statistics."Digital"activity"in"the"Australian"economy[EB/OL].[20231108]."https://www.abs.gov.au/articles/digitalactivityaustralianeconomy202021.显示:2020年,澳大利亚数字经济增加值1"180亿美元,占GDP比重为6.1%。
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明确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该分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的派生分类,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涉及的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主要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等。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78%。许宪春等[3]基于国际可比较的视角,对中国数字经济总产出和增加值等指标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总产出147"574.05亿元,数字经济增加值53"028.85亿元,占GDP比重为646%。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美国0.44个百分点,高于加拿大0.96个百分点。
总的来说,中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官方统计部门均采用了较为一致的数字经济范围,运用GDP生产核算法对数字经济增加值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具有可比性,为客观认识不同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差异、观测数字经济对整体经济的贡献程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电子商务统计测度
1.电子商务统计调查
中国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调查制度中包括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对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进行调查。自2014年起,中国国家统计局通过《中国统计年鉴》公布分行业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数据和分地区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数据。英国统计局自2006年起对互联网零售额占总零售额的比重进行统计。瑞典统计局对16~85岁人员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家庭用品、电子设备、电信服务、假日住宿、旅行安排、活动门票、电影或音乐、书籍、杂志、报纸、视频或电脑游戏、电脑软件和保险单等有关数据进行了估算。
ABS自2013年开始将线上销售纳入零售调查,对零售业务(包括商店和在线销售)营业额和成交量进行月度统计和季度统计。统计数据可以根据零售商性质进行细分:线上销售零售商与在线和实体混合零售商。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分行业零售营业额、分地区零售营业额等,重点对食品零售、家具用品零售、服装、鞋类和个人配件零售等进行统计。
荷兰统计局(CBS)自2018年起对互联网销售额的定基指数和同比增长率进行逐月统计,并将数据按照不同店铺类型进行分解:网上销售商品店铺和通过其他销售渠道(实体商店、市场等)销售的商品店铺。对拥有10名或以上员工零售公司的在线销售额进行调查"Retail"trade;"turnover"changes,"Internet"sales,index[EB/OL].[20240103]."https://www.cbs.nl/engb/figures/detail/83867ENG.,结果显示,在线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65%~70%。各国电子商务统计情况如表6所示。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1997年发布第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对中国上网计算机数和上网用户数进行统计,目前已发布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9],其中的统计数据包括:互联网基础建设状况、网民规模及结构状况、互联网应用发展状况、工业互联网发展状况、网络安全状况。所采用的统计指标丰富,包括网民规模、网络零售额、网上支付用户规模、网络短视频用户、网络新闻用户、网络直播用户、在线医疗用户等。
BEA对电子商务的个人消费支出(PCE)进行试算,用以监测评估电子商务对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BEA使用2019年度零售贸易调查、年度电子商务报告等数据,先将每个北美行业分类(NAICS)行业的电子交易销售额除以年度零售交易调查中各行业的总销售额,再将估算得到的电子商务份额拆分到用于个人消费支出货物(家具和耐用家用设备、娱乐用品和车辆、其他耐用品、非现场购买的食品和饮料、服装和鞋履、其他不耐用货物)和服务(住房和公共设施、医疗保健、运输服务、娱乐服务、食品服务和住宿、金融和保险服务、其他服务)表中的每个类别。测算结果显示:PCE货物的电子商务份额从2%(购买食品和饮料)到32.4%(娱乐商品和车辆)不等,PCE服务的电子商务份额从0.3%(医疗保健)到13.2%(娱乐)不等。这些估计结果为更好地理解电子商务在个人消费中的作用提供参考,也可为编制Digital"SUTs提供支撑。
(三)数字中介服务统计测度
数字平台使货物、服务、信息之间的供求连接成为可能。数字平台不仅充当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也越来越多地促进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关于数字中介平台的测度,目前主要包括数字中介平台统计调查和数字中介服务产出测度两方面。
1.数字中介平台统计调查和测度
加拿大统计局对18岁及以上居民的数字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旨在衡量数字中介平台使用强度。调查结果"Results"from"the"digital"economy"survey[EB/OL]."[20240120]."https://www150.statcan.gc.ca/n1/en/pub/11627m/11627m2018028eng.pdf?st=OekfrOix.显示:加拿大个人消费最常用的支付方式是通过借记卡、信用卡、网上银行或预授权付款,占比为76%;使用现金或支票支付的比重为21%;使用其他方式(奖励积分、礼品卡等)占比为3%。对数字产品的购买和使用主要集中在:视频下载和流媒体服务,移动应用程序、计算机软件和其他在线订阅,音乐下载和音乐流订阅,电子书、音频书、在线报纸、杂志或播客、在线游戏、游戏服务订阅,游戏下载和游戏购买。2017年7月—2018年6月,企业在线销售产品平均收入722美元,居民数字产品平均消费支出412美元。
CBS对荷兰12岁及以上居民ICT使用情况进行调查"Nearly"3"in"5"Dutch"people"used"online"platforms"in"2019[EB/OL].[20240125].https://www.cbs.nl/engb/news/2020/14/nearly3in5dutchpeopleusedonlineplatformsin2019.,结果表明,2019年58%的居民使用在线平台订购或交换货物及服务。活动主要集中在:通过数字平台点餐、使用应用程序或网站购买二手商品、通过在线平台预订住宿等方面。网络平台用户主要集中在25~44岁,除了年龄,数字技能、受教育程度在平台使用方面发挥作用。荷兰人每天上网的比例从2015年的81%上升到2019年的88%。最常见的互联网活动是使用电子邮件(89%)、社交媒体(87%)、网上银行(84%)和搜索特定货物或服务的信息(84%)。
目前,BEA的数字经济统计还未明确包括对数字中介服务的测算,BEA基于共享拼车平台,使用出租车服务业电子收入数据,对美国数字中介服务产出进行了初步试算,尝试为点对点(P2P)网络共享平台产出测度提供参考[17]。测算结果显示:2017—2020年,P2P网络共享的数字中介服务估算值在30亿~50亿美元之间。此外,BEA和OECD开展了联合研究项目,计划运用现有公开统计数据和OECD供给使用表数据库测算Digital"SUTs中的优先统计指标。目前,使用BEA统计数据,初步测算的统计指标主要涉及数字平台、ICT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数字订购最终消费等。
2.共享经济统计测度
共享经济主要表现为利用ICT,通过数字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CBS[20]对共享经济在国民账户中的核算理论进行了探讨,指出在共享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传统角色逐渐消失并变得模糊。例如,在国民账户中,房主已经被视为自有住房服务的生产者,出租他们的房子需要对自有住房服务的记录方式进行调整,以避免重复计算,家庭为供暖、水、食品和饮料支付的款项,如被计入最终家庭消费,则在共享经济统计中应修正为中间消耗。CBS指出:这种经济参与者角色的混合在共享经济的许多情况下是普遍存在的。例如,在优步(Uber)出租车服务的情况下,私人车主使用他们的汽车提供出租车服务,购买汽车,在国民账户中如被视为家庭最终消费,在共享经济中则应被视为投资,其燃料、维护等支出应视为中间消耗。CBS以Airbnb为例,对2009—2016年租赁住房数量和租金收入进行估算。CBS指出,该测算将初步用于2015年荷兰国民账户的基准修订,未来考虑在国民账户中纳入更多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测算。
新西兰统计局发布了题为“新西兰住宿共享经济”的研究报告,尝试运用住宿入住率调查、季度零售贸易调查、国民账户数据和人口普查等数据,对2013—2018年新西兰“共享住宿”"“共享住宿”指通过应用程序或网站提供房屋中的一个房间或整个房屋的短期住宿活动。活动的总产出和增加值进行估算,以初步观测共享经济规模及其对整体经济的影响。新西兰统计局使用了BEA对共享经济的定义,将其视为平台赋能电子商务,包括通过数字应用促进的货物和服务的交易活动。估算结果nbsp;Accommodation"and"the"sharing"economy"in"New"Zealand"[EB/OL].(20190610)[20240120].https://www.stats.govt.nz/experimental/accommodationandthesharingeconomyinnewzealand.显示,截至2018年3月,新西兰共享住宿总收入在4亿~7亿新西兰元之间,客人住宿数量在650万~1"000万人之间。用共享收入代表数字中介服务产出,该产出占新西兰住宿行业总产出的比重为0.5%~12%,当将其转换为对增加值或GDP贡献的影响时,数字中介服务增加值在8"000万~2.5亿新西兰元之间,在2013—2018年,占GDP总量的比重为0.1%左右。
表7总结了各国数字中介服务统计情况,BEA、CBS、新西兰统计局等基于共享出行平台和住宿平台实例,对本国数字中介服务产出进行估算,旨在初步观测数字中介服务的发展规模及其对整体经济的贡献程度,为全面测度数字中介平台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提供参考,对完善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范围,探索数字中介平台产业核算方法,推进Digital"SUTs编制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数字经济中数据的收集和使用的快速增长,数据存量和流量价值的统计测算逐渐引起官方统计部门和学者的关注。加拿大统计局使用五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和每月一次的劳动力调查中的就业和工资信息,对加拿大在数据相关资产方面的投资进行估算。估算结果[21]表明,2018年加拿大数据相关资产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290亿~400亿美元之间。其中,数据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90亿~140亿美元之间,数据库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80亿~120亿美元之间,数据科学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120亿~140亿美元之间这些金额不能直接添加到现有的GDP统计数据中,因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与已公布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在重叠,还需要进一步来计算重叠部分并完善估算。。近年来,加拿大在数据、数据库和数据科学方面的投资快速增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类型的资本存量大幅增加。加拿大统计局测算方法为数据资产投资统计提供了重要参考。
BEA利用机器学习模型,通过汇总各职业中隐含的数据相关活动的生产成本,对美国商业部门自给性数据资产的存量和流量价值进行测算,该方法是对用成本总和测算国民账户中自有知识产权产品方法的一种补充。根据BEA的测算[22],美国商业部门自给性数据资产的年度投资从2002年的840亿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1"860亿美元,期间累计投资为2.6万亿美元(按现价计算)。
(五)其他统计测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认为数字化普遍存在,影响到经济中的所有部门,数字化渗透性较强的特点使其很难单独测算并评估其对经济的影响,建议在非OECD成员国测算数字经济优先统计指标。IMF统计部与智利、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国家统计局和泰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委员会(NESDC)合作开展实验测算,参考《OECD数字供给使用表指南(讨论稿)》,确定数字经济产业和产品,对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和泰国等国家高度数字化的经济活动进行了实验估算,量化数字技术的使用状况以及如何影响整体经济。BEA数字经济统计核算工作逐渐以测算数字经济增加值为主,辅助测算Digital"SUTs优先统计指标,同步研究数据资产、免费媒体、开源软件等核算方法,为构建DESA和编制Digital"SUTs起到铺垫作用。
四、数字供给使用表编制面临的挑战
Digital"SUTs的编制起点一般为传统的供给使用表,编制流程主要包括四个步骤。第一,确定Digital"SUTs中的数字产品分类和数字经济产业分类。第二,将供给使用表中的数字产品和数字经济产业在Digital"SUTs中进行重新归类,具体表现为:将满足数字经济特征的基层单位划归到数字经济产业列中,将数字产品单独移动到特定的行之中,将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产品单独移动到特定行之中。第三,将产品类别按照数字经济交易类型进行分解,具体表现为将数字产品、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化产品按是否通过数字订购和数字交付进行细分。第四,探索SNA生产边界外的产品估值,具体表现为对数据、“免费”数字服务等价值进行估算。总体来看,Digital"SUTs的编制主要面临四方面的挑战。
(一)基础数据来源的拓展
国际上编制Digital"SUTs的倡议得到许多国家的积极响应,但各国官方统计部门在实际编制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阻碍和挑战,最大的挑战是数据来源的局限性。编制Digital"SUTs需要国民经济各行业详细的与数字经济生产、消费、投资等相关的基础数据,也需要产品交易类型的详细数据。目前,经济活动中存在数字经济活动与非数字经济活动相融合的情况,统计测算中较难剥离传统产业的总产出和中间投入中“非数字化”的部分。如何确定传统产业中数字化和非数字化的比例,并拓展数字经济统计数据来源是编制Digital"SUTs面临的主要挑战。
(二)数字产品目录的制定
Digital"SUTs能够对代表性数字产品在数字经济中的生产和消耗情况进行反映,数字产品目录的制定决定了Digital"SUTs的统计细分程度,是编制Digital"SUTs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国内外对数字经济产业分类展开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丰富成果,但关于数字产品分类目录的研究还比较少,制定数字产品分类目录对编制Digital"SUTs和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数字产品目录既包括ICT货物和服务、云计算服务等数字产品,还包括数据、“免费”数字服务等SNA生产边界外的产品,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货物和服务类别不断增多,数字产品目录制定存在一定挑战。
(三)数字贸易统计测度
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的迅速发展,使通过数字平台进行交易成为可能,改变了贸易方式,拓宽了贸易主体,丰富了贸易产品,使更多中小型企业可以通过数字平台进入市场,云计算服务等数字产品逐渐成为贸易对象,促进数字贸易规模不断扩大。Digital"SUTs能够对数字产品的国际贸易和受数字化影响显着的非数字产品通过数字订购或数字传递方式的跨国(地区)流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数字贸易统计数据是编制Digital"SUTs的必要统计信息。数字贸易统计测度是数字经济统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际上关于数字贸易统计测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还在初期探索阶段,关于数字贸易的概念、范围、分类、统计核算方法、统计数据收集等问题面临一系列挑战,需要系统研究。
(四)SNA生产边界外产品统计测度
Digital"SUTs可以对数据、“免费”数字服务等SNA生产边界外数字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目前,国际上关于数据、“免费”数字服务等的概念、范围、分类、估价方法等尚未形成统一标准,此类产品的统计核算是数字经济统计领域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也是Digital"SUTs编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SNA生产边界外产品统计测度问题的研究,对推进Digital"SUTs编制、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体系、全面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五、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统计测度的对策建议
数字经济对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统计测度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对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潜能,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应多角度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问题研究,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构建DESA,编制Digital"SUTs是数字经济统计核算的长期发展方向,国际上关于Digital"SUTs的编制理论与方法已形成初步的方案,世界上多个国家正在积极探索编制Digital"SUTs,可结合中国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积极探索中国Digital"SUTs的编制方案。在此过程中,多角度探索数字经济统计核算方法,结合《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深入研究数字经济融合产业增加值测算方法,尝试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和数字经济指数构建互动结合等方式,综合反映中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情况。
其次,需完善数据来源,为数字经济统计测度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应对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核算带来的挑战,各国官方统计部门意识到需要开发新的数据资源,Digital"SUTs的基本内容为拓展数据来源提供了方向,可尝试在统计中纳入更多有关数字产品生产所需的中间投入和就业等信息,注重国民经济各行业数字化产出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数字产品数据统计,在利用常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行业协会资料等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部门之间的数据互通,完善相关统计调查制度,为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数字经济指数构建、Digital"SUTs和DESA编制等数字经济统计测度提供更多的数据支撑。
最后,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主动开展政府统计创新研究。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国民经济核算面临一系列挑战。政府统计面临的问题具有国际性,国内广大政府统计工作者、政府统计领域的学者要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外政府统计机构工作者和学者的交流与合作,充分汲取政府统计领域的国际经验,推动政府统计的创新与发展。学者应当加强与国内政府统计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充分了解现实中政府统计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主动开展理论和方法研究,实现政府统计的创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许宪春,张美慧.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问题研究综述[J].计量经济学报,2022(1):1931.
[2]"BAREFOOT"K,"CURTIS"D,"JOLLIFF"W,"et"al."Defining"and"measuring"the"digital"economy[EB/OL]."(20180315)[20240123]."https://www.bea.gov/system/files/papers/WP20184.pdf.
[3]"许宪春,张美慧.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测算研究: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20(5):2341.
[4]"蔡跃洲,牛新星.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测算及结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21(11):430.
[5]"陈梦根,张鑫.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测度与生产率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2(1):327.
[6]"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Measuring"the"digital"economy:"a"new"perspective[M].Paris:"OECD"Publishing,2014:155158.
[7]"向书坚,吴文君.中国数字经济卫星账户框架设计研究[J].统计研究,2019(10):316.
[8]"罗良清,平卫英,张雨露.基于融合视角的中国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编制研究[J].统计研究,2021(1):2737.
[9]"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digital"economy"outlook"2020[M]."Paris:"OECD"Publishing,2020:1314.
[10]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Improving"the"visibility"of"digital"transformation"in"economic"statistics"through"the"use"of"digital"supply"and"use"tables[EB/OL].(20201126)[20231225]."https://one.oecd.org/document/SDD/CSSP/WPNA(2020)4/en/pdf.
[11]"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Guidelines"for"supplyuse"tables"for"the"digital"economy[EB/OL].(20200109)[20231225].https://one.oecd.org/document/SDD/CSSP/WPNA(2019)1/REV1/en/pdf.
[12]"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Handbook"on"compiling"digital"supply"and"use"tables[M]."Paris:"OECD"Publishing,"2023:2730.
[13]"张美慧.数字经济供给使用表:概念架构与编制实践研究[J].统计研究,2021(7):318.
[14]"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OECD,"United"Nations"Conference"on"Trade"and"Development,"World"Trade"Organization."Handbook"on"measuring"digital"trade(second"edition)[EB/OL].[20231225]."https://doi.org/10.1787/ac99e6d3en.
[15]"许宪春,张美慧,张钟文.“免费”内容产品核算问题研究[J].统计研究,2021(9):318.
[16]"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High"priority"indicators"in"the"digital"supplyuse"tables[EB/OL].(20190909)[20231225].https://one.oecd.org/document/SDD/CSSP/WPNA(2019)2/en/pdf.
[17]"HIGHFILL"T,"SURFIELD"C."New"and"revised"statistics"of"the"U.S."digital"economy,"2005~2021[EB/OL].(20221101)[20240106]."https://www.bea.gov/system/files/202211/newandrevisedstatisticsoftheusdigitaleconomy20052021.pdf.
[18]"Statistics"Canada."Measuring"digital"economic"activities"in"Canada:"initial"estimates[EB/OL].(20190503)[20240105]."https://www150.statcan.gc.ca/n1/en/pub/13605x/2019001/article/00002eng.pdf?st=7ni5lxtM.
[19]"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240322)[20240715].https://www.cnnic.net.cn/n4/2024/0322/c8810964.html.
[20]"HIEMSTRA"L."Measuring"challenges"of"the"sharing"economy:"the"case"of"Airbnb[EB/OL].(20171030)[20240105]."https://one.oecd.org/document/STD/CSSP/WPNA(2017)9/en/pdf.
[21]"Statistics"Canada."The"value"of"data"in"Canada:"experimental"estimates[EB/OL].(20190710)[20240105]."https://www150.statcan.gc.ca/n1/en/pub/13605x/2019001/article/00009eng.pdf?st=Wzd1A5d8.
[22]"CALDERON"J"B"S,"RASSIER"D"G."Valuingnbsp;the"U.S."data"economy"using"machine"learning"and"online"job"postings[R]."Paper"Prepared"for"the"37th"IARIW"General"Conference,2022.
[本刊相关文献链接]
[1]张国胜,严鹏,李欣珏.赋能中的分化:数字技术扩散与中国南北经济增长“失衡”[J].当代经济科学,2024(6):6175.
[2]蒲林波,严成梁.数据的经济增长效应:基于广义内生增长模型的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24(6):4460.
[3]杨翘楚,余典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服务业“鲍莫尔成本病”的影响研究:来自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经验证据[J].当代经济科学,2024(5):3246.
[4]曲创,种钰,刘莉.流量变现、价值创造与中国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J].当代经济科学,2024(5):6274.
[5]李治国,孔维嘉,李兆哲.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碳绩效:内在机制与经验证据[J].当代经济科学,2024(4):100111.
[6]叶举,艾玮炜.市场竞争中的企业数字变革:赋能创新的影响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24(3):8094.
[7]廉园梅,钞小静,元茹静.数字经济对产业现代化的影响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24(5):4761.
[8]刘航,高菲,马品.数字经济驱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的理论逻辑与政策实践:基于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的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24(4):113.
[9]韩雷,田知敏慧.数字经济与技能工资差距:基于CFPS的微观证据[J].当代经济科学,2024(2):7589.
[10]"刘航,孙早,韩化丹.提高宏观税负能否激发基础研究的经济绩效:基于跨国数据的经验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22(5):98112.
编辑:郑雅妮,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