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混改”下的企业高质量创新

known 发布于 2025-08-17 阅读(263)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5)10-0085-7

一、引言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核心技术创新为基础,满足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先导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全局带动和引领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应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兼并重组。企业创新往往需要有效整合多方创新资源,实现有效协作,但不同主体的目标可能不同,往往会给协作带来一定困难。为了解决目标不同带来的协作困难,混合所有制改革(简称“混改”)成为驱动新能源汽车企业持续创新的手段之一(Tang等,2021)。

随着混改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其已经由国企混改为主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互相持股的“双向混改”发展。一方面,国有企业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混改,即国企混改(也被称为“正向混改”);另一方面,民营企业通过引入国有资本实现混改,被称为逆向混改(毛宁等,2023;刘宁和张洪烈,2022)。虽然学者们往往对混改持积极态度(LaPorta等,1999;毛宁等,2023;王斌和刘慧珂,2023;霍远和汪滔,2024),但有研究发现混改也会带来一定问题,如加剧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Hochberg 和Lindsey,2010)、影响民营企业决策、增加运营成本等(Lakonishok等,1994),也有学者发现混改在合适的情境下需协作其他创新要素才能发挥积极作用(Wan和 ,2022)。因此,如何通过混改整合科技资源、推动企业高质量创新这一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田胜男和孙冰,2024)。

面对“双向混改”下风险与机遇并存的复杂局面,本文基于TOE框架构建上市公司高质量创新的整合性分析框架,并以我国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为案例,通过动态QCA方法(Garcia-Castro和Arino,2016)并结合时序逻辑探讨以下问题:第一,企业的高质量创新是否需要混改,是否存在多元化的创新发展模式;第二,统筹考虑技术一组织一环境条件,如何配置相关创新要素,并有效驱动高质量创新;第三,在纳入时间维度的情况下,探讨组态间的替代和互补关系。本研究有助于深化对“双向混改”下企业高质量创新驱动路径的理性认识,也可为政府政策引导和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参考。

二、理论基础与模型构建

1.TOE框架。由Tornatzky等(1990)所提出的TOE框架经过多年发展,已经被学者们广泛应用于与技术相关的组织管理中。TOE框架强调技术应用情景对技术应用效果的影响,并将影响条件划分为三类:技术条件、组织条件以及环境条件。其中:技术维度影响因素主要指技术创新、知识积累与比较优势等;组织维度影响因素主要指组织运行、管理结构特征等;环境维度影响因素主要指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包括政府管制、行业环境等。TOE框架是一个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创新采纳模型,其内涵在差异化的创新场景下得到不断丰富,但基于我国“双向混改”下的实证应用和适应性修正尚未成熟(谭海波等,2019)。

高质量创新指的是先进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具有高应用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创新,且创新产出满足市场期望(Kochhar等,1996)。随着混改的不断演进,“双向混改”成为混改的趋势,加之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高质量创新的需求,许多学者开始从公司治理及其带来的异质性资源输人视角展开研究(Wang和Wang,2023;Kochhar和David,1996)。但以往关于创新质量前因变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内部或外部因素的一个方面,缺乏统筹考虑内外部因素的研究(荆玲玲和黄慧丽,2024)。因此,本文基于TOE框架挖掘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创新要素,研究混改视角下驱动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高质量创新的组态路径。

2.技术:研发资源与创新嵌入。TOE框架首先关注企业的技术特质对企业技术应用和整合行为的影响。根据资源基础观,企业会基于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资源情况进行创新决策(Schaefer等,2024;Feng和Li,2021)。另外,企业在创新链中的嵌人情况和核心程度也是影响其创新决策的重要因素(Mei等,2019)。因此,本文选取研发投入强度、研发人员占比、企业核心度作为技术条件的二级变量,研究其与组织、环境条件对企业创新质量的共同影响。

(1)研发投人强度与创新质量。研发投人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的吸收能力,有利于技术溢出效应的积累,进而影响企业创新质量(Feng和Li,2021)。但也有研究发现,研发投入对创新并不总是产生积极影响,研发投入强度只有在合适的区间才能对创新发挥积极作用,如果研发投入方式不当、协调不足可能会对创新产生负面影响(Kochhar等,1996)。另外,高质量创新往往需要良好的知识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人,因此很多企业只在资金充裕或获得资助的年份才能有效投人资源推动高质量创新(Feng和Li,2021)。

(2)研发人员占比与创新质量。创新人才是影响创新成果的重要因素,经验丰富的创新人才可以通过新技术和复杂技术理念的转移来推动创新(Schaefer等,2024;王晶晶和周婕,2024)。有研究表明,企业的创新能力与知识应用的程度有关,研发人员数量越多,在创新研发过程中全面应用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越强,开展高质量创新的能力就越强,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则可能是创新的严重制约因素(Kochhar等,1996)。同时,股权结构的变化可能有利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别取长补短,更好地发挥现有技术人员等相关资源的积极效应,进而影响创新质量(毛宁等,2023;刘宁和张洪烈,2022)。

(3)企业核心度与创新质量。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高科技领域会产生一些由核心企业发起并构建的创新生态系统。在系统中企业就能创造单个企业无法创造的价值,如构建全新的价值网络、推动开放式创新等(Adner,2006)。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往往会有一些拥有核心技术,对产业链拥有一定整合能力的核心企业(也被称为“主导企业”),这些核心企业会逐渐成为创新生态系统的中心。在产业中处于核心位置的焦点企业,可以凭借其资源优势和拓展能力与其他企业展开合作,以谋求共赢,乃至推动整个产业发展(Mei等,2019)。有研究表明,在创新网络中的位置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企业创新决策和绩效的重要因素,企业在产业体系中的核心度可能会影响其后续创新决策,非核心企业在产业体系中需要嵌人生态以获得更好的创新绩效(Adner,2006)。因此,本文基于对新能源汽车从业者的访谈(包括中层和高层管理者),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企业在产业链、价值链中的位置,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核心度进行区分,并纳入企业核心度这一前因条件。

3.组织:治理结构与企业类型。随着混改的不断推进,加之新能源汽车产业对高质量创新的需求,许多学者开始从公司治理视角研究企业高质量创新(Wang和Wang,2023;Kochhar等,1996)。因此,本文选取企业所有制类型与股权混合程度作为组织条件的二级变量,研究其与技术、环境条件对企业创新质量的共同影响。

(1)企业所有制类型与创新质量。与追求单纯的创新产出不同,追求创新质量涉及更大的风险和挑战。除了资金支持,高质量创新还要求企业具有强烈的创新欲望和强大的风险吸收能力。许多研究表明,企业所有制类型会显著影响其创新行为: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国家逻辑主导下,对于风险有更强的承受能力,也更有可能对创新支持政策进行实质性回应,并取得实质性创新成果;而以市场逻辑为指导的民营企业更关注投入产出比,倾向于以较小的成本获取更多资金支持,进而做出象征性反应(Kochhar等,1996)。同时,企业所有制类型会显著影响企业创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自身的市场化水平不同,面临的创新环境也不同,这不仅会影响其调配资源开展创新的决策,也可能会影响后续创新行为和决策(毛宁等,2023;刘宁和张洪烈,2022)。由于民营企业往往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诸如突破性创新等高质量创新行为涉及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高失败风险,这与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往往是冲突的,因此其会谨慎选择这种创新模式;而国有企业即使自身收益有限,也会积极响应关乎国计民生产业发展的高质量创新政策要求(Arrow,1972)。

(2)股权混合程度与创新质量。多元化的股东资本投入对创新具有积极意义。一些学者认为,国企混改能有效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率,进而有助于企业创新(LaPorta等,1999);毛宁等(2023)也发现,既参与国企混改又引入国有资本的民营企业有更好的创新绩效。但也有研究指出,混改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风险,只有在合适的情境下才能发挥积极作用(Wan和Yu,2022)。一方面,当民营资本通过参与国企混改进入国有企业时,可能会加剧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Hochberg和Lindsey,2010);另一方面,国有资本进入民营企业也可能会造成影响民营企业决策、增加运营成本等不利影响(Lakonishok等,1994)。

4.环境:政府补贴与竞争环境。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创新发展往往会受到环境中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影响。因此,本文选择政府研发补助和行业集中度作为环境条件的二级变量,研究其与技术、组织条件对企业高质量创新的共同影响。

(1)政府研发补助与创新质量。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是产生激励效应还是挤出效应,学术界仍有不同看法。有研究发现,政府研发补助是整体有效的,可以显著缓解创新带来的成本压力,对企业创新有积极作用(Howell,2017;傅为忠和李新乐,2024)。同时,政府研发补助还具有背书功能,政府补助可以向外界释放企业有技术研发优势和政府支持的信号,能够为资金募集以及后续研发提供有形或无形的支持(Lerner,1999)。但也有研究认为,研发补贴能否产生积极效应与外部环境的变化紧密相关(Wu等,2022)。

(2)行业集中度与创新质量。行业集中度是企业选择创新驱动或者低成本战略的重要条件,但对此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处在低集中度行业中的企业偏好低成本战略,排斥以创新驱动战略(Dufwen-berg和Gneezy,2000);但也有学者认为,完全市场竞争最能激励企业创新,因此低行业集中度有利于企业创新(Arrow,1972)。可以看出,行业集中度是影响企业创新战略决策的重要因素,其具体效应与所处情境息息相关。

综上所述,本文在TOE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混改的制度情境与高质量创新的实践场景,从创新驱动要素出发,构建了“双向混改”下企业驱动高质量创新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三、研究设计

1.动态QCA。定性比较分析(QCA)在集合论的基础上,能够解释复杂系统中因素间的相互依赖及交互作用,相较于回归分析专注寻求最优解,QCA可以识别解决问题的多元化路径,适用于探究企业异质性与复杂环境对高质量创新的双重影响。传统QCA方法因理论与工具限制,多局限于截面数据分析,难以捕捉时间序列中的组态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自2016年以来步人快速发展通道,是发生在时间轴上的连续事件,单独的横截面分析不足以揭示因果与时间交织的关系。因此,本研究基于动态QCA方法,从组间、组内、汇总三个维度进行测量,探索时间效应下的组态关系。

图1分析框架

2.变量测量。

(1)结果变量。结果变量为企业创新质量。本文以上市公司下一年企业申请专利的他引次数合计数加1的自然对数测量企业创新质量(Bradley等,2017)。

(2)条件变量。技术条件包括研发投入强度、研发人员占比和企业核心度三个二级变量。研发投人强度以研发投人总额与营业收人之比来衡量,研发人员占比以研发人员数量与企业员工数量之比来衡量。对于企业核心度,通过与数名新能源汽车企业高管、中层管理者访谈,依据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核心程度,将其分为整车制造企业、核心业务涉及三电的企业(简称“三电企业\")和其他企业三类。

组织条件包括企业所有制类型、股权混合程度两个二级变量。国有企业用1表示,民营企业用0表示。股权混合程度的衡量参考前人研究,对于进行正向混改的国有企业,以“前十大股东中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之和除以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来衡量;对于逆向混改的民营企业,以“前十大股东中所有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之和除以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来衡量(Wan和Yu,2022)。

环境条件包括政府研发补助和行业集中度两个二级变量。政府研发补助的测量参考前人研究,通过手工方式收集整理上市公司年报“营业外收入\"项目中政府研发补助的金额并取自然对数衡量(王永贵和李霞,2023)。行业集中度以赫芬达尔指数(HHI)来衡量,该指标为利用单个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其所占行业市场份额,HHI的值越大,市场竞争程度越低,被少数大公司所控制的市场份额越大,行业集中度就越高。

3.样本选择与数据校准。本文所需数据来源于各类统计年鉴、报告、统计部门官方网站及国泰安(CSMAR)数据库等。典型案例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 ① 所选案例具有代表性,且主营业务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 ② 案例类型具有多元性,所选案例在企业产权性质、地理分布、产业链核心度等方面均体现多元化特征。 ③ 时间跨度具有典型性,参考2015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6年之后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创新发展时期,同时兼顾样本数量和数据可得性等,选择 2 0 1 6 ~ 2 0 2 1 年为研究时间范围。

然后,在初始样本基础上进行人工筛选,剔除以下企业: ① 样本期间为ST类型的企业; ② 主营业务与新能源汽车无关的企业; ③ 研究变量相关信息缺失的样本数据。结合本文研究目的,筛选出 2 0 1 6 ~ 2 0 2 1 年共113个企业作为典型案例,组成678个样本的平衡面板数据。其中,整车制造企业11家,三电企业52家,其他新能源汽车企业50家。

在确定研究样本后,对数据进行校准(Guedes等,2016)。其中:企业混合所有制类型为二分类变量,国有企业直接校准为1,民营企业直接校准为0;企业核心度依据其在产业链中的核心程度,将整车制造企业、三电企业和其他企业分别直接校准为1、0.6和0.3。其他变量以9 5 % 分位数、 50 % 分位数、 5 % 分位数为锚点校准,分别代表完全隶属、交叉点、完全不隶属。校准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校准

四、实证分析

1.必要性分析。如果条件变量的一致性高于0.9,则可视为结果变量的必要条件。在QCA面板数据的分析中,若调整距离小于0.2,则汇总的一致性结果具有较高的精确度,因此可以将其作为可靠的判断依据。当调整距离超过0.2时,这种一致性的精确度可能会受到影响,需要研究者进一步深人探讨和评估条件变量的必要性。必要性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所有前因变量的汇总一致性均小于0.9,故初步判定不存在高创新质量与非高创新质量的必要条件。

由于条件变量中存在一致性调整距离大于0.2的情况,可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解释:第一,由于本文选取了113个新能源汽车企业样本,且这些样本涉及产业链上、中、下游,其主营产品也不同,因此其创新质量受到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导致组内的一致性调整距离较大。第二,针对组间调整距离大于0.2的情况,需深入研究相应变量的组间一致性与覆盖度。通过对表3中3种组间一致性调整距离大于0.2的因果关系组合进行分析发现:首先,情况2和情况3的组间一致性均小于0.9,故不存在必要性关系;其次,情况1虽然在2021年的一致性大于0.9,但覆盖度小于0.5,故不存在必要性关系。综上所述,不存在高创新质量与非高创新质量的必要条件。

表2 必要性分析注:\~表示逻辑非。表3 组间一致性调整距离大于0.2的因果组合情况

2.充分性分析。

(1)汇总结果分析。充分性分析旨在考察不同前因条件组合如何影响结果。参考前人研究,结合研究问题和样本情况,本文选取的一致性阈值为0.8,频数阈值为5,PRI阈值为0.7,最终涵盖678个案例(Greckhamer等,2018)。由于处于不同产业链位置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样本特质差异较大,条件变量对结果变量的作用难以统一判断,所以在充分性分析中不进行方向预设,全部选择“存在或缺失”。最终得到增强型的简单解、中间解、复杂解。本文以增强型中间解为主,辅助增强型简约解,找到核心与边缘条件,具体如表4所示。

表4 充分性分析(高创新质量)注: ? 表示核心条件高,·表示边缘条件高, × 表示边缘条件非高。

由表4可知:整体一致性为0.891,大于0.8,且单个 组态的组间和组内一致性调整距离均低于0.2,表明汇总一致性具有较强的解释力,5个组态可以视为高创新质量的充分条件,可进一步分为正向混改、逆向混改、深度混改、无需混改四类。整体来看,5个组态有以下特点:第一,高政府研发补助都是核心条件;第二,高企业核心度和高行业集中度伴随出现;第三,组态S2和S3的核心条件相同,且对企业核心度没有要求,其中民营企业和中低水平的行业集中度是一组替代条件。

组态S1为创新嵌入的正向混改组态,以国有企业、高企业核心度和高政府研发补助为核心条件,以中低水平的研发投人强度和高股权混合程度、高行业集中度为边缘条件,无论企业研发人员占比是高还是低,都能够实现新能源汽车企业的高创新质量。有研究表明,冗余资源能够减少组织内部的目标冲突,显著提升企业创新绩效(Huang和Chen,2010)。该组态表明,在垄断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处于产业链核心位置的国有企业通过充分引入民营资本,同时适当降低研发投入强度,依托产生的冗余资源缓解混改带来的组织内冲突,在政府支持下能很好地实现高质量创新。该组态的典型案例是江淮汽车2 0 1 6 ~ 2 0 2 1 年)。江淮汽车作为老牌国有企业,在新能源整车制造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其通过深度正向混改有效实现管理优化,同时适当控制研发投人强度,保证组织冗余以应对混改后组织内部冲突可能带来的损耗。同时,江淮汽车依托国企背景获得了较大的政府支持,依托本身的技术积累和高产业链核心度优势,在高行业集中度下走出了一条国企混改的高质量创新之路。

组态S2为人才驱动的逆向混改组态,以高研发人员占比、高股权混合程度和高政府研发补助为核心条件,以高研发投入强度和民营企业为边缘条件,无论企业核心度和行业集中度是高还是低,都能够实现新能源汽车企业的高创新质量。这一组态表明,民营企业通过引入国有资本能更好地获得政府支持,并通过资金投人和研发人才共同驱动高质量创新。一方面,利用国有资本的背书作用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和资源获取能力;另一方面,在政府研发补贴的支持下,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两者共同驱动企业高质量创新,呈现出“国民共进”的互补特征。该组态的典型案例是汇川技术( 2 0 1 6 ~ 2020年)。作为一家为新能源汽车解决三电问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川技术专注于细分领域研发,通过高研发投人强度和高质量的研发团队,结合深度逆向混改取得政府背书和大力支持,走出了一条新能源汽车产业中“专精特新”民营企业的创新之路。

组态S3为人才驱动的深度混改组态a,以高研发人员占比、高股权混合程度和高政府研发补助为核心条件,以高研发投入强度和中低水平的行业集中度为边缘条件,无论国企或民企,也无论企业核心度是高还是低,都能够实现新能源汽车企业的高创新质量。该组态表明,在行业集中度不高的情况下,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都能通过充分引入异质性资本整合创新资源,重视研发人才和研发投入,并结合政府支持实现高质量创新。该组态的典型案例是积成电子( 2 0 1 8 ~ 2 0 2 1 年)。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业务核心度不高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并不涉及整车制造和三电系统,而是专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这一细分保障领域。与整车制造等核心业务所处的高行业集中度不同,其所属细分行业集中度并不高,在这种环境下积成电子专注于细分领域研发,通过高研发投人强度和高质量的研发团队,结合深度混改整合创新资源,在积极寻求政府研发支持的情况下,走出了一条属于非核心新能源汽车企业的高质量创新之路。

组态S4为人才驱动的深度混改组态b,以高研发人员占比、高股权混合程度、高政府研发补助和高行业集中度为核心条件,以高企业核心度为边缘条件,无论研发投人强度是高还是低,是国企还是民企,都能够实现新能源汽车企业的高创新质量。该组态表明,在垄断程度较高的情况下,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处于产业链核心位置的企业都能通过充分引入异质性资本,重视研发人才投入,并结合政府支持实现高质量创新。该组态的典型案例是广汽集团 ( 2 0 1 6 ~ 2 0 2 1 年)。广汽集团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具有强大的研发能力,有一支规模大、质量高的研发团队,这种高研发能力使得广汽集团能够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同时,广汽集团一直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重大科技项目补助等政府研发补助有效缓解了财务压力。另外,广汽集团持续进行深度混改,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并激发企业活力,结合较高的企业核心度,使得广汽集团能够更好地掌控产品质量和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也使其在高行业竞争度的环境中能够更好地掌控市场资源。在这些条件组合下,广汽集团走出了一条深度混改推动企业高质量创新的道路。

组态S5为人才驱动的无需混改组态,以高研发人员占比、高政府研发补助和高行业集中度为核心条件,以高研发投入强度、民营企业和高企业核心度为边缘条件,无论股权混合程度是高还是低,都能够实现高创新质量。该组态表明,在行业集中度较高的情况下,处于产业链核心位置的民营企业,通过重视研发人才引入和研发投入,结合政府支持,无论混改与否都能很好地实现高质量创新。该组态的典型案例是比亚迪 ( 2 0 1 9 ~ 2 0 2 0 年)。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民营企业的标杆,比亚迪在研发投人强度上远超同行,同时拥有一支实力强大、整合度高、涉及面广的技术研发团队,这些研发人员在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各个领域上发挥着关键作用。依托业务核心度高、产业链覆盖度广的优势,比亚迪可以有效整合产业链资源,从而在成本控制、技术整合和产品创新等方面拥有独特的优势。同时,比亚迪所处的细分行业具有高集中度的特征,作为行业的领军企业,其获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高行业集中度也有利于比亚迪发挥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依托以上条件组合,比亚迪走出了一条民营企业不依托混改的高质量创新之路。

(2)组间结果对比分析。5个组态的组间一致性调整距离都低于0.2,表示不存在明显的时间效应,所以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于常态下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高质量创新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2 0 1 6 ~ 2 0 2 1 年组间一致性具体如表5所示。进一步观察其时间变化,发现2021年5个组态的一致性水平突然降低,尤其是组态S1的一致性降低为0.668,可能的原因是2021年处于疫情中期,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冲击已逐步显现,此时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高质量创新受到影响,结合因变量的滞后一期操作,导致一致性水平明显降低。但该现象并不影响组态整体解释力度,对于正常的高质量创新的衡量仍具有参考价值。

(3)组内结果对比分析。实现高创新质量5个组态的组内一致性调整距离均小于0.2,说明每个组态的解释力度在各样本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在解释力度相差无几的情况下,通过考察组内覆盖度差异来分析各组态所能解释案例的样本分布情况(张放,2023)。由于5个组态都没有同时满足正态检验和方差齐性检验,因此采用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进一步探讨各组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业务核心度(整车制造企业、三电企业、其他企业)的覆盖度分布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具体结果如表6和表7所示。

表5 组间一致性表6 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表7 样本企业覆盖度均值(按企业核心度分类)

根据表6、表7可知,组态S2、S3所能解释的案例分布并未呈现出显著的企业核心度差异,组态S5从覆盖度看三电企业的较高但并未达到统计学显著,组态S1和S4对整车企业的解释力较强,与组态分析结果较为一致,也间接证明了组态结果的稳健性。由表7可知,组态S1和S4主要集中在整车制造企业,这两个组态在环境端有高政府研发补助和高行业集中度并行的特征,在组织端有深度混改和高企业核心度的特征。区别是S1属于典型的国企混改组态,要求限制研发投人,以获得冗余应对国企混改带来的冲突;S4则对研发人员占比有较高要求,对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以及研发投入强度不做限制。

五、结语

本文运用动态QCA方法,以我国113个新能源汽车产业上市公司为案例,系统性探索技术、组织与环境条件对企业高质量创新的协同影响效应,揭示了 2 0 1 6 ~ 2 0 2 1 年影响我国企业创新质量的核心影响因素及彼此间的互动关系。主要研究结论包括:第一,技术、组织和环境条件中没有单个条件成为高创新质量的必要条件。第二,在条件组合的充分性分析中,主要有5种组态,并分析了其中的替代和互补效应。第三,组间分析显示,5个组态的组间一致性调整距离都低于0.2,表示不存在明显的时间效应。2021年的一致性由于疫情的影响出现波动,但不影响整体结论的稳健性。所以,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于常态下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创新具有较强适用性。第四,组内分析显示,5个组态的组内一致性调整距离均小于0.2,说明每个组态的解释力度在各样本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并基于企业核心度对组内样本做了进一步分析,发现组态S1和S5对于高核心度企业的解释力更强。

本文的理论贡献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将“双向混改”的制度情景与我国企业高质量创新实践相结合,从相对割裂的视角转向TOE框架下的联动视角,研究企业高质量创新问题,揭示了企业高质量创新背后的复杂因果关系;同时发现高政府研发补助是形成高质量创新组态的核心前因变量,印证了政府引导和支持在我国企业高质量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第二,以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为样本,创新性地基于企业核心度展开组态结果的解释力度讨论,对研究结论进行了深化。第三,结合组内和组间分析,探索了不同组态在时间序列和案例样本分布上的差异,对现有研究的变量关系做了进一步解释和补充。

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提出以下三点启示:第一,对于在产业链中处于核心位置的国有企业来说,不断争取政府研发补助和深化混改是重要抓手,此时如果行业集中度较高,需要控制研发投入强度以获取冗余,可以实现高质量创新。第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在重视研发投人强度和研发人才的基础上,有两条实现高质量创新的模式:一是深度引入国有资本并依托其争取政府研发补助;二是凭借自身在产业链中的高核心度,在行业集中度高的情况下自主吸引政府研发补助。第三,在不限定国企或民企的情况下,在行业集中度低时可以通过深度混改,重视研发投入强度和研发人才,并争取政府研发补助来实现高质量创新;在行业集中度较高且企业核心度较高时,可以通过提高研发人才占比、引入异质性资本整合资源,并争取政府支持来实现高质量创新。

本研究仍有局限:首先,影响因素基于技术、组织和环境维度,从高质量创新视角进行筛选,虽包含较多已被检验的变量,但可能仍有缺失;其次,采用二手公开数据,仅从宏观层面进行探讨,未来可以结合质性访谈、参与观察等,从微观层面揭开企业高质量创新的驱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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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罗萍李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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