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安 龚沈希
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带动了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 万亿元,总体量位居全球首位,其占GDP 比重达38.6%,保持9.7%的高位增长速度,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之一,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引发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变革。《世界发展报告2019:工作性质的变革》指出,互联网信息技术正重塑社会经济格局,伴随新技术条件而产生的新兴就业岗位和就业形态层出不穷,而遭受互联网信息技术冲击的部分现有工作岗位加速消亡。政府、社会和产业都将直面“新工作浪潮”的冲击。
因此,数字经济从业者的劳动现状、工作形态和福利保障问题引起了学界、媒体、政策制定者的关注。围绕着数字经济冲击下人类劳动领域的一些新现象,社会科学学者已经进行了不少前沿性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和新概念。由数字经济浪潮催生的平台企业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相关的核心议题包括 “平台化组织如何影响劳动关系和就业方式”“平台化体制如何进行劳动控制、监管以及劳动者如何进行主体性抗争”“平台的数字化监管如何运作”“平台资本的运营模式和获利方式如何演进”等。[1]
在一系列的前沿理论探索中,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贡献尤大。传播政治经济学对数字经济所涉及的剥削、权力、劳动等重大理论命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凝练出“数字劳动”这个分析有关现象的研究视角。作为阐释数字经济的理论研究中的核心领域,目前数字劳动研究领域内的成果积累主要来源于欧美学者。尽管中国日新月异的数字经济实践在许多方面已经超越了欧美国家的数字产业,但在研究层面仍有必要在批判性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立足中国语境的本土化研究。既要梳理海外的学术成果,又要推进实证研究的生根落地,这就要求有关学者尤其要注意拓展自身在数字劳动研究领域的学术想象力。
一、穿越数字劳动的概念之林数字劳动研究具有跨学科的特点。对于受求知欲驱使、初涉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学者而言,厘清数字劳动的概念是研究的基础。在当前研究背景下,“数字劳动” 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概念模糊的问题,一是因为其概念对应的现实客体本身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复杂性,二是因为不同学科背景的理论名家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各自又进行了演绎和阐述。学者如欲结合中国语境开展有关研究,必须首先找到适合的线索,以避免迷失在纷繁广袤的数字劳动概念之林中。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姚建华教授所著《数字劳动:理论前沿与在地经验》(2021年12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书的可贵之处在于,从“数字劳动”这一概念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源流中找出了产生混乱的症结所在。“数字劳动”这一论述最初被批判学者用于凸显信息传播产业对网络用户的劳动剥削——网络空间中的“虚拟工作”(姚建华著第18 页,下同)。而后,以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为代表的理论家拓展了这一概念,传统雇佣关系之内的脑力劳动(如新闻记者、呼叫中心劳工)、网络空间之外的体力劳动也被包含其中。正是这一拓展,使“数字劳动” 作为学术概念和分析范畴的边界与 “知识劳动”“脑力劳动”和“非物质劳动”产生了重合(第19页)。
理论层面存在概念边界不清的问题,相关经验研究便难以深入。大量相关的实证研究在概念选择上“未经讨论地使用某一种既定理论”(第22 页),不同的理论脉络被混为一谈,相互抵牾。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相关研究继续陷在“你中有我”和“我中有你”的概念之林中,也就无从将其作为一种理论工具使用,并影响到传播政治经济学脉络下的劳动研究与传播学中其他脉络和路径展开对话(第23 页)。
为启发后来的研究者穿越概念之林,该书对“数字劳动”做出了详尽的界定:数字劳动囊括ICTs 和数字技术产业链上的所有劳动,涉及数字媒体生产、流通与使用所需要的各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如ICTs 和数字硬件设备的原料采掘、加工组装等体力劳动;软件开发、在线平台设计和维护等脑力劳动;以及互联网平台在线用户的生产性消费行为等 (第189 页)。这一界定方式凸显了数字劳动问题的广域性。数字技术已深深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场景中,数字技术的影响力弥散在社会结构之中。在概念界定上坚持整体性和综合性视角,更有助于研究者把握住数字劳动问题的全貌,进而开掘出更广阔的理论空间。
同时,书中提出,数字劳动区别于知识劳动、脑力劳动和非物质劳动诸概念的核心关键,在于探讨劳动的“媒介化”,即传播新技术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以自身逻辑重塑与劳动相关的诸要件的过程——包括政治经济环境、劳动过程、劳动控制、生产政体、雇佣模式甚至劳动者的意识形态(第27 页)等。
将媒介化视角引向劳动问题,这一观点具有启发意义。原本视角分散的数字劳动研究,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之外,具备了一种整合的可能性。具体而言,书中指出对劳动媒介化的考察应注意区分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例如,微观的劳动媒介化体现为雇主、资本利用媒介技术抹消传统意义上的时间分割,实现对劳动者私人时间的侵占,劳动者的劳动延伸至家庭空间与24 小时。中观的劳动媒介化体现在数字资本主义对劳资关系的改造,资本通过技术中介化使生产方式更加社会化和人性化,零工经济大量涌现,形成新型雇佣关系,而零工不稳定的劳动也冲击着现有的法律制度。
相比于微观和中观的劳动媒介化,宏观的劳动媒介化考察并不容易,需要将视角放置于特定行业的数字劳动生产、当代资本主义的积累过程、特定的社会政治结构中加以观察。比如,生产电子产品的初级产业与制造业劳动,可以作为宏观视角下劳动媒介化的研究对象。数字技术的普及令人类在很多领域的生产生活全面数字化,数字化生存不再是概念预设,逐渐成为日常现实。由此,电子产品成为个人化的“基础设施”和刚性需求。资本再借由营造符合自身增值逻辑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将电子产品的消费整合进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中,由此电子产品成为媒介化作用机制的载体,制造电子产品的初级产业和制造业劳动也都被纳入了“媒介化”的过程之中。
在一项关于富士康企业工人的实证研究中,这一劳动的媒介化过程体现为苹果公司(Apple)加重工人劳动负荷的制度性安排——劳动循环(circuit of labour)。[2]消费者对苹果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 “上瘾”,成为苹果公司的“玩工”,亦是“被制造的劳工”(manufactured labour),在消费迭代和升级中不断追逐和索取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电子产品。接着,富士康工人作为从事制造的劳工 (manufacturing labour),不得不以强度更高的劳动来生产出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电子产品。两种劳动周而复始、无限循环,构成了资本主义在全球不同产业链布局的地区裹挟操控数字劳动的宏观图景。这一图景背后的资本全球化、资本控制逻辑与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自媒体内容创作者等数字劳动者“劳动媒介化”的过程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但具体表现和影响、对传统产业的改造等有所不同。平台企业不断满足和刺激用户对服务质量的要求,而提升服务质量的代价和成本,要通过算法等媒介技术中介化,转嫁到依附平台的劳动者身上,尽管劳动者在过度压力下会通过各种方式加以抵抗或博弈,但总体上算法掌控权和劳动控制主导权仍掌握在平台企业手中。
二、把握数字劳动研究的重要问题数字劳动领域的研究现状方兴未艾,倘若陡然闯入,难免有些“乱花渐欲迷人眼”。《数字劳动:理论前沿与在地经验》 一书在文献梳理和材料编排上具有很强的前沿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既可以作为了解数字劳动领域研究现状的学术指南,也可以作为研究者结合自身实际寻找研究选题的素材索引。
该书从制造和服务业中的数字劳工、媒介产业中的数字劳工、产消合一者和玩工以及数字经济中的劳工组织等四个方面梳理了中外数字劳动研究的成果,并就零工经济、下一代互联网等重要问题开辟专章展开讨论。尤为难得的是,该书结合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语境的数字劳动研究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整理和探讨。在此基础上,书的下篇部分进一步深入到全球外包、众包新闻、自动化新闻等数字劳动的现实情境,通过剖析不同现象背后的实践逻辑,力图为推动本土化理论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视角。在这一系列的分析中,劳动的媒介化依然是把握数字劳动典型问题的关键线索。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数字技术的普及,带来了智能移动终端的大众化,带动了不同类型网络平台的兴起,其中一些超级平台还呈现出“基础设施化”特点。零工工作在不少行业快速勃兴,零工经济在全球发展壮大。零工经济的劳动者主要是各种服务的提供者,既包括快递、家政、维修等体力劳动服务的提供者,也包括兼职讲师、兼职律师、短期教学合同工等知识劳动服务的提供者。零工经济有两大主要类型: 一种是基于网络平台而产生的新型工作方式,如网络直播、视频内容创作、付费阅读内容创作等; 另一种是网络平台尤其是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对传统就业方式有所颠覆,而产生的新型工作方式,如电商快递、网约车、跑腿专送等(第68 页)。
零工经济使劳动者从传统雇佣模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零工工作赋予了数字劳工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但是,零工经济中的数字劳工也面临着诸多新的劳动困境。首先,零工经济往往呈现出更为严重的雇佣关系不平等,一方面,劳动力供应过剩和就业不充分的问题在零工经济中表现得异常明显;另一方面,雇主与零工经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正式的雇佣劳动关系,雇主几乎拥有绝对的主导权。其次,零工经济在法律层面尚未建立标准化、制度化的保障体系,零工经济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很难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第73 页)。因此,零工经济劳动者又被视作“不稳定无产者”(precariat),成为受资本主义逻辑主导、以降低劳动成本为主要目的的“劳动力弹性机制”的牺牲品。
然而,“不稳定无产者” 并不能充分阐释零工经济中数字劳动的特殊性。换言之,“不稳定无产者”并不足以阐明零工经济就业群体与传统意义上的临时工的区别。传统意义上的临时工也常常面临不平等的雇佣关系,同样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法律保障的缺失。要想辨清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以及零工经济中数字劳工的特殊困境,仍然离不开对“劳动媒介化”的分析,仍然需要挖掘媒介技术如何“中介化”劳动控制。
在线众包平台上的众包任务就是一种典型的零工经济中的零工工作。众包是一种跟随互联网经济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外包形态: 任务发起者(requesters,包括个人或组织) 将任务通过互联网以自由、自愿的方式外包给非特定的大众网络社区的生产组织的过程。大众可以是网络志愿者,任务发起者充分利用他们的兴趣爱好与闲暇时间,以灵活用工的方式让他们完成相应的任务,且不提供报酬或仅仅提供微薄的补贴作为回报(第107 页)。
在线众包亦是由传统意义上的临时工作 (全球外包)在数字技术条件催化下演变而来。在线众包相较于其他外包工作的特殊性在于劳动微观层面的媒介化。书中以亚马逊土耳其人(MTurk)在线众包平台为案例,详细分析了在线众包中的劳动媒介化过程。
在MTurk 平台,零工劳动者被称为“托客”。首先,托客劳动力的商品化与劳动力的符号化和原子化相互交织。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ID 成为托客在平台上的符号化存在形态,托客的主体性和自主性被削减,他们的社会关系也因此被匿名化。数字和符号同样主导了托客与任务发起者的交流机制。在这样的情况下,托客不得不趋于原子化,这极大阻碍了他们行使组建工会和集体协商的权利。
其次,托客受到任务发布者和平台的双重劳动控制。任务发起者可以通过平台获得托客的数据库,可以通过平台严格控制托客的任务完成时间,并且享有绝对的任务定价权。平台则可以要求托客在注册时提交供平台详细审查的个人信息,可以在托客内部设置分级以有差别地分配任务,并且有权在任何时候强制注销托客的账号,并没收其账号中尚未提取的收入,从而代替雇主行使解雇权。
再次,托客与任务发布者之间信息获取的不对称加剧了权力关系的不对等。在原本就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下,托客承担着极高的劳动风险,需要谨慎地选择可靠的任务发布者。然而平台并不向托客提供关于任务发布者的信息,于是新托客倾向于接受声誉良好的任务发起者的低报酬任务,而不是选择声誉度较低或不熟悉的任务发布者的高报酬任务。“搜索成本”和“转换成本”往往会令托客放弃获取更好报酬的机会,同时托客对声誉良好的任务发起者的依赖加剧了不平等关系的固化(第119 页)。
劳动的媒介化贯穿于托客接受任务、完成任务、获取报酬的全过程。这是传统形态的外包劳动所不具有的。书中就托客的这一个案例还提出了有趣的发现:MTurk 平台上的任务发布者和托客间不存在激烈的劳资对抗,而劳动对抗常常可能在传统形态的外包劳动中出现。托客们通过组建网络社区,改变在线众包平台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以谋求更快速高效地选择任务完成工作,最终实现报酬最大化。换而言之,托客们对平台的“抵抗”反而表现为前赴后继地为资本的快速积累和增值贡献自己的剩余价值。这一现象似乎已经超越了布洛维“生产的政治”概念所能描述与阐释的范畴(第126 页)。
三、重思中国本土研究的学术想象该书在最后对数字劳动研究进行展望时,提到未来的数字劳动研究可以从三方面提升对数字劳动者主体性的关注:一是转向“政治—经济—文化”联合分析的理论框架,将意识形态问题纳入研究视野;二是本土研究应尝试考虑将考察范围扩大至生产场所之外的领域,从“生产的政治”迈向“生产的政治”与“生活的政治”并重的理念;三是注意研究对象主体的多样性,笼统的“劳工”一词并不能精准描述实际上十分复杂的劳动者群体。
近年来,数字劳动中意识形态问题已经进入本土学者的研究视野。刘战伟等学者将在网络平台从事内容生产的创意劳动者称为“数字灵工”,通过研究发现:以脑力、精神和情感劳动为核心的创意劳动者,虽然劳动关系得不到保障、处于极端不稳定的工作状态,但是平台通过“社会—技术”系统,创造了一套意识形态对创意劳动者加以控制引导,使之成为“自愿”为平台付出劳动的“数字灵工”。[3]这套意识形态的内容包括:模糊消费与生产、娱乐与工作、兴趣与劳动之间的界限,制造玩乐假象;模糊生产与休闲时间,混淆工作与生活空间,制造灵活自由假象;强化互动设计,用粉丝的正面情感反馈,制造创意劳动者的正面体验;以算法机制分配流量与收益,强化创意劳动者的“公平感知”,制造程序正义的公平假象;构筑“希望劳动”,持续制造劳动者的同意。
牛天则将这一套意识形态操控解释为“内卷化”[4],她认为灵活的工作形式本身就会让数字灵工陷入内卷的状态,如自我锁定、失活创意以及路径依赖等。平台注意力的不确定性,引发数字灵工在追求稳定可见增长时的不安感。于是,数字灵工为了挖掘潜在市场,投入更多的精力生产。在内容生产扩大的前提下,注意力不会随内容增量而扩大,内容与注意力之间的结构化矛盾造就了更加激烈的“内卷游戏”。网络灵工对灵活工作状态的不安感是平台意识形态操控的力量来源,数字灵工在这一套意识形态操控下走向了“新异化”。
而在研究对象主体的多样性层面,仅仅是在被平台改造的物流和交通服务领域,学界就做出了积极探索,一些研究结论挑战了平台对数字劳动者进行劳动控制的传统观点。周潇考察了数字平台对公路货运市场的生产组织方式的影响,认为数字技术虽然具有颠覆传统行业组织方式的强大力量,但是技术作用的方向和力度仍受到产业政策、政府监管以及行动者抗争等因素的制约。[5]赵磊和韩玥考察了网约车平台的市场组织,提出数字技术并不能使网约车平台实现对劳动者的扁平化管理,网约车平台仍然需要借助租赁公司的科层制; 只不过信息技术手段遮蔽了科层结构,技术在具体实践中与科层制逻辑紧密融合。[6]
至于上述三方面展望中所提及的“生活的政治”引自汪建华对新工人群体抗争政治的研究。[7]在长期深入的田野观察中,汪建华发现单一的 “生产的政治” 视角越来越难以解释新工人群体集体抗争行动出现的转向,工人在缺乏正式组织的情况下仍能协同集体行动,且在行动策略上展现出不同以往的多元性。由此,汪建华尝试通过挖掘新工人群体的社会生活史,寻找其中推动抗争的内在动力,即“生活的政治”,以此补足“生产的政治”在解释角度上的缺憾。
那么,回到数字劳动者主体性的问题上,“生活的政治” 作为一个微观政治视角或许也可以给解释劳动在微观层面的媒介化带来新的发现。目前,海内外学界对平台劳动“强吸引、弱契约、高监管以及低反抗”[8]等特征基本形成了共识。这些特征共同组成了平台劳动的一般画像:外卖骑手如此,网约车司机也如此;国内平台如此,海外平台亦如此。当我们想要在本土语境中发掘问题的特殊性时,就需要在分析不同平台相似的“生产政体”之上,再深入到劳动者具体的社会生活史的脉络中,注重“生产的政治”与“生活的政治”并重的学术考察和思考。
在中国语境中,平台劳动事实上关系着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的就业问题,也关联着巩固精准扶贫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国家大计。美团在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支持下发布的 《2019年外卖骑手就业扶贫报告》显示,2019年在美团平台就业的外卖骑手共有398.7 万人,其中25.7 万人是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这些骑手中已有25.3 万人实现脱贫,脱贫比例高达98.4%。
滴滴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共享·发展:滴滴平台扶贫工作报告2018》称,滴滴平台的网约车业务已覆盖565 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给当地70.32 万名司机带来收入。阿里巴巴乡村振兴基金会发布的“三年报告”也显示,2018—2020年的三年间,淘宝直播平台诞生超11 万位农民主播,淘宝天猫新增超过120万个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卖家,创造了336 万个就业机会,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在阿里平台的网络销售额超过2700 亿元。
因此,在本土语境下,开展数字劳动研究可能需要结合中国农民工群体的历史与现实,深入到农民工群体的社会生活之中,观察和分析农民工群体的“生活的政治”可能更有助于研究者把握劳动媒介化过程的微观动因。
例如,汪建华等学者的研究发现[9],信息技术已深深嵌入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生活中,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生活中的孤独感与日常生产工作中的异化感使得消费主义文化“乘虚而入”,主导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网络生活。同时,信息技术也使得新生代农民工更易于接触到法律法规,增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意识。这一社会生活的改变瓦解了“世界工厂”勤劳、坚韧、节俭的劳动伦理,也激化了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工厂体制的矛盾。新生代农民工更愿意进入那些管束少、异化感相对低、时间自由、工作弹性的行业,这一群体的择业出现了从工厂流向平台经济的新潮流。这一发现,客观上为数字劳动研究领域的两组矛盾提供了解释的角度: 为什么弱契约的不稳定劳动却具有强吸引力? 为什么高监管的劳动控制能够维持劳动者群体的低反抗?
而在农民工职业状况、社会保障和可持续发展这一宏大时代命题下,积极探索劳动价值的解放以及非异化劳动之实现的可能性,也正迎来现实提供的探索机遇。一方面,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再次明确,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为资本设置“红绿灯”。在数字经济领域内,强化反垄断和防止有关平台企业无序扩张,将成为政府的长期工作。另一方面,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同时明确,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重申“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导向。
如今,一系列实证研究聚焦于特大城市中的数字平台从业人员,这固然是当下数字劳动研究中最核心的群体,然而在中国欠发达地区或偏远地区,仍有一定规模的县域数字经济,这些地区的数字平台从业人员的劳动状态、工作形态和社保福利总体上是研究“盲区”。有学者对我国县域零工经济和劳动者现状进行粗略描摹[10],通过基于乡镇生活信息服务平台“58 同镇”的调研和数据采集,发现大量中青年劳动者参与到县域零工经济之中; 零工工作为县域劳动者,尤其是低收入者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虽然也存在劳动保障不完善、收益不稳定等问题,但是县域零工经济在提高劳动者收入、改善就业环境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
随着互联网平台的下沉,零工经济能否在县域经济活动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如何合理有效地发展零工经济,使之在一定县域内促进地区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发展地方产业、带动经济升级? 这不仅是县域治理的议题,也是数字劳动研究可以保持的一种对象意识和问题意识。未来的数字劳动研究或许更应当关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尤其是结合“农民工”社会生活实际,以一种寻求现实问题解决路径的建设性思维“入场”,以设身处地的“入场”参与来感受劳动者主体的诉求。并且,研究者不应满足于单一场景中的劳动参与,要进入更多类型数字劳动者的生活空间、进入更广泛的数字经济建设场景、进入数字平台企业组织运作的内部,对技术中心主义和媒介中心主义的拜物迷思始终保持警惕,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视角与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设性实践结合起来,在既有经验材料又有理论阐释的基础上提升中国本土数字劳动研究的学术空间和学术贡献,并为构建批判传播学领域的“中国学派”贡献力量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