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云 李敏 李扬子
摘要: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系列政策引导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文化企业区位选择的视角,分别从创意阶层集中、产业链协作、客户资源共享三个角度阐释不同类型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力;利用文化产业细分行业数据,分析中国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行业及区域分布特征,构建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并进行集聚变动指标分解,剖析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演化特征。结果表明:中国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发展在不同区域间呈现阶梯状非均衡分布特点,但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分布均匀;各文化细分行业的空间集聚程度偏低,且多个细分行业空间集聚水平出现下降趋势,其中平均回复效应是制约各行业空间集聚程度提升的关键原因。因此,打造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构建水平垂直整合的文化产业链集群、吸引创意人才汇聚、健全软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发展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文化产业;产业空间集聚;产业链;产业集群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21(01)-0118-17
一、研究背景
产业空间集聚是一种重要的产业组织形式。大量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可以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为同类竞争性企业带来要素信息共享、市场信息共享、中间投人品效应以及降低信息交换成本等好处,创造出更大的市场需求空间,又可以促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形成密集的网络关系,为企业生产并改进产品提供充分的弹性。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具备高知识性、高附加值、高融合性的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文化产业集聚既表现出一般的产业集聚特性,又具备有文化聚落、创意集聚和产业集聚的多重叠加特性,并在实践中以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形式而存在。文化产业的集聚,除了能为文化企业带来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资本及信息的流通速率、提高创新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等共性集聚效应外,还具备创造自身需求、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基于多元文化价值的柔性联结加强协同机制、超越地理空间限制实现“跨区域”网络协作等特性效应。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匹兹堡艺术文化特区、谢菲尔德文化产业园区、北曼彻斯特园区等文化产业集聚区,试图通过集聚空间内活动的横向组合及其协作的一体化加速文化产业发展。
伴随着文化消费环境和文化消费意愿的双螺旋上升,以集聚形式助力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突破点。截至2018年底,我国文化产业园区数量已突破3000家,并已形成六大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区:环渤海文化产业集群(以北京为核心)、长三角文化产业集群(以上海和杭州为核心)、珠三角文化产业集群(以广州和深圳为核心)、滇海文化产业集群(以昆明、大理和丽江为核心)、川陕文化产业集群(以西安、成都和重庆为核心)以及中部文化产业集群(以长沙为核心)。各类文化产业集群在为区域经济增长带来新动能的同时,也在助推区域经济的综合提升与协同发展。然而,伴随着文化产业园区数量的增长,同质化竞争、地产化套利、园区发展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逐步显现。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在文化产业园区发展过程中,对文化产业特性和文化产业集聚动力缺乏系统认识。这主要表现为忽略了资源禀赋及其结构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各地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与当地的文化资源禀赋不匹配,因而政策措施着力点不准,难以适应文化产业高知识性、轻资产的特性;引进企业未能与现有企业形成显着的竞争协作关系,集聚效应不强,因而集聚缺乏自主能动性、可持续性。
为了更深入全面地探究文化产业空间集聚成因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学者们运用产业集聚的一般理论,从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影响因素的角度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认为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支持、金融服务、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企业数量、人力资本水平、城市化水平、区位、文化资源禀赋、产业政策、基础设施等因素都会影响文化产业集聚的形成和发展,并形成一定的区域差异。从细分行业来看,创意阶层、信息化水平与文化产品制造业、文化创意服务业集聚显着正相关;专业化生产更能促进文化创意服务业的集聚,相关多元化生产更能促进文化产品制造业的集聚;政府规模仅与文化创意服务业集聚显着正相关;城市人口密度对文化产品制造业集聚有显着正向作用。从不同类型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区位选择来看,创意研发型集聚区既需要高级创意人才又需要合适的创意环境,其布局偏向于高校或者自然条件合适的区域;生产制作型集聚区通常出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现象;交易体验型集聚区主要以文化旅游为核心,布局在人文底蕴深厚、自然景色优美、人流量大的地区;复合型集聚区布局在市中心或CBD边缘区,与传统的文化生产、消费中心有延续关系。创意产业集聚区通常分布在老旧城区,可促使产业顺利转型,出现“新经济空间”,而新兴的创意集聚区则成为地区经济文化的“增长极”。
现有文献从产业层面探究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影响因素和作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缺乏对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特性的关注。现有研究多是对影响产业空间集聚的共性因素(如经济基础、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城市化水平等)的探讨,缺少对体现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特性的文化聚落、创意人才、特殊区位要求等因素的研究。二是对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动力的探讨不够系统。多是从外部探究影响文化产业集聚的因素,缺乏从文化产业园区内部企业间竞争与协同关系培育和创意集聚的视角,探究不同类型文化产业集聚的动力。三是对文化产业空间集聚时空演化特征关注不足,缺乏对文化产业整体及各细分行业集聚的空间分布特征和时间演化特征的研究。因此,本文可能的贡献有以下几点:第一,立足文化产业特性和文化产业园区的异质性,从微观企业区位选择的视角探究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力,分别从创意阶层集中、产业链协作以及客户资源共享三个维度对不同类型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力进行探索。其中创意阶层集中推动的创意研发型文化产业集聚和客户资源共享促进的交易体验型文化产业集聚是文化产业特性的集中体现。第二,从行业和区域两个方面讨论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特征。综合应用产业生产集中度、赫芬达尔指数、空间基尼系数、地理集中指数等指标,分析文化产业集聚在行业和空间层面的异质性体现。第三,探索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态演进规律。在分析各文化细分行业空间集聚变动特征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分析各细分行业空间集聚的动态演进特征,进而通过分解空间基尼系数,结合集聚动力,解读文化产业空间集聚机理。
本文之后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力;第三部分为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测度与特征;第四部分为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态演进特征分析,包括趋势分析、实证模型设定和实证结果分析。最后一部分为文章结论及政策建议。
二、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力
文化产业空间集聚是文化企业基于软硬基础设施的支撑,在满足发展所需的文化聚落、创意阶层等特殊资源禀赋的基础上进行区位选择的结果。产业集聚的形成既涉及集聚区产业内竞争,又涉及产业链互补(见图1)。中国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创意研发型,如北京宋庄艺术区、上海张江文化产业园;(2)生产制作型,比如北京怀柔影视基地、深圳大芬油画村;(3)交易体验型,如北京798艺术区、深圳东部华侨城、西安曲江新区以及国内各种主题公园。不同类型的集聚区企业在空间集聚过程中侧重考虑的主要因素不同。创意阶层是创意研发型企业区位选择时首先考量的因素,这也是文化产业特性的重要体现;生产制作型企业进行区位选择时看重基于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带来的成本节约;而提供交易和体验服务的文化企业在区位选择时更关注客户资源的共享。因此本文以文化企业区位选择为视角,分别从创意阶层集中、产业链协作、客户资源共享三个角度阐释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力。
(一)基于创意阶层集中的创意研发型文化产业空间集聚
以创意研发、设计、创作为主营业务的文化企业多为文化创意企业,相对于制造企业资本密集型的特征,知识密集是其主要特性。这体现在多元化创意人才组成的创意阶层是文化创意企业的主要生产要素。因此,Pinch等指出,由距离最小化所促成的交易成本降低已不足以解释知识密集型活动的持续快速增长。本文通过借鉴Gilles等提出的模型,结合文化创意企业的实际生产特点,解读基于创意阶层集中的文化产业空间集聚机理。
由式(10)可知,文化创意部门的总产出呈现规模报酬递增的特征。随着创意人才的数量增长和种类丰富,最终文化创意产品的产出水平也将大幅提升。因此,文化创意产业(部门)作为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创意人才数量和种类的资源要素禀赋分布是决定该类产业呈现集聚特征的主要动力,也是决定创意研发型文化企业区位选择的关键因素。在我国不同区域和省份,创意阶层呈现差异化的分布特点。创意人才主要集中分布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且创意人才集中的区域往往伴随着创意阶层更丰富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我国的创意研发型文化产业集聚区为什么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省份。
(二)基于产业链协作的生产制作型文化产业空间集聚
产业链作为一种系统的、有机的、整体的商业创新模式,为文化产业自身的产业升级、实现文化企业特别是文化产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生产制作型文化产业属于垂直型产业链,位于产业链上的不同企业往往处于产业链的不同位置。本文根据各企业在产业链条上的位置,将生产制作型文化企业分为上游企业、下游企业、相同位置企业(亦可称为同质企业)。每个企业都在产业链上占据着合适的位置,形成一种合理的分工与协作状态。不同企业由于规模和在产业链所处位置的差异,致使其对整个集聚区产生作用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因此现实中的生产制作型文化产业园区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龙头企业驱动下聚集的关联企业群。基于这一事实特征,本文将分别分析上游和下游龙头企业驱动下生产制作型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动力。
1.需求导向型上游生产制作文化企业的区位选择
需求导向型生产制作文化企业在选址时,主要以降低产成品的配送成本为目的,因此会选择靠近市场(下游企业)的区位布局。然而当上游企业面临的市场需求分布在不同数目的下游企业或下游企业在空间中呈现分散分布状态时,上游企业区位选择决策必须进行相应调整。
(1)基本假定
可见,为扩大需求规模,位于垂直生产制作型文化产业链上游的文化企业,在区位选择上会向下游企业集中;出于生产成本节约的考量,位于垂直生产制作型文化产业链下游企业也会向上游企业集中。位于横向交易体验型文化产业链上,生产功能同质产品的体验型文化企业为共享市场资源提高市场份额,也会选择市场空间的中心点处“背靠背”的区位。因此,不管是垂直产业链的上下游生产制作型文化企业,还是位于横向产业链上生产功能同质的体验型文化企业,在区位选择上都呈现集中的趋势,最终整个产业空间集聚的程度也在不断提升。
三、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测度与特征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鉴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对产业分类结构进行了调整,致使2018年部分文化行业的数据统计口径与2013—2017年不一致,且存在部分行业最新数据缺失的现象。因此为了保证文化产业分类方法及数据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本文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行业分类和《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的指标体系,最终选取广播电视、图书出版、音像出版等生产制作型行业,娱乐场所、艺术表演场馆等交易体验型行业,艺术表演团体、广告、动漫等创意研发型行业在内的八大重点文化行业为样本。此外,为对比分析公共文化服务集聚与文化产业集聚的差异性,选取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机构、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等四个公共文化服务细分行业进行对照研究。相关数据均来源于《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2019)。
(二)空间集聚测度指标选择
考虑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特征及指标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用产业生产集中度、赫芬达尔指数、空间基尼系数和地理集中指数来综合反映文化产业的空间集聚程度,详见表1。
(三)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特征
1.我国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空间集聚度分布
为科学反映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行业特征,本文选用赫芬达尔指数、空间基尼系数和地理集中指数。其中,反映产业规模的指标优先选用营业收入,在该指标无法获取时选用从业人员数。本文收集2012—2018年我国文化产业规模数据对各行业的空间聚集程度进行了测算,其中2018年的测算结果见表2和表3。
从2018年各行业的集聚指标来看,多数行业的空间集聚程度都不高。集中分布在低度集聚区间,少量分布在中度集聚区间,只有动漫行业为高度集聚行业。
2.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空间集聚特征
(1)生产制作及交易体验型文化行业集聚程度较低。表3数据反映:广播电视、图书出版、音像出版等生产制作型行业及娱乐场所、艺术表演场馆等交易体验型行业均属低度空间集聚行业。其主要原因是互联网、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在降低行业进人门槛的同时,加快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数字化、网络化的进程,这使得产业链上下游的生产制作型企业间投入产出关联逐渐由现实空间转向虚拟网络空间。在虚拟网络空间中再次整合文化要素,打破地理布局限制和单一产业价值链局限并形成新型虚拟集聚态势。同时,伴随人均收人水平的提升,城镇居民对文化娱乐的需求趋于平民化、普及化,因此娱乐场所、艺术表演场馆等交易体验型行业分布相对均匀。由于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机构、博物馆等行业主要承担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文化需求,其空间布局一般选择临近人口密集的区域以确保更多居民便捷享受此服务,并在服务辐射范围和产品功能体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特征,一般趋于均匀分布。
(2)多数创意研发型行业空间分布相对集中。根据表2与表3的测度结果,艺术表演团体、动漫等创意研发型行业集聚程度较高,但广告行业集聚度较低,因为广告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创意水平和进人资本的要求较低,决定其行业进入壁垒较低。同时,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促使互联网广告投放成为主流,熟练应用移动互联网的用户都有可能成为互联网广告的生产者和传播者,这又进一步降低了广告行业的进人门槛,因而广告行业并不具备显着的集聚特征。而艺术表演团体和动漫行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且该类人才往往分布在发达、开放的区域,因此艺术表演团体和动漫等创意研发型行业往往分布集中。
3.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区域分布特征
为描述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区域分布特征,本文选用2018年各省份文化产业细分行业在全国的生产集中度指数及各省各细分行业生产集中度指标在全国排名前四名出现的次数来反映。其中,反映2018年各省份细分行业规模的指标优先选用营业收人,在该指标数据无法获取时选用从业人数,计算结果见表4和表5。
表4和表5中数据反映出我国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区域分布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总体来看,我国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区域分布呈阶梯状。从各省文化产业的集聚度分布来看,各细分行业生产集中度排名前四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北京等东部省份,少数分布在河南、吉林、江西、湖北、湖南等中部省份,西部只有陕西、四川两省份。其中广播电视、艺术表演场馆、广告、娱乐场所等四个行业规模最大的四个省份均分布在东部地区,且广播电视、艺术表演场馆、广告等三个行业的生产集中度指标排名前四省份数据总和都接近甚至超过50%,这说明该类文化行业在东部区域已形成明显的产业集聚效应。从上榜次数来看,广东、上海、浙江等东部发达省份在不同行业前四家排名中出现的次数最多。从三大区域比较来看,文化产业空间集聚从东到西呈现阶梯状分布特点,反映出东部地区在文化市场规模、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创意阶层方面具备显着优势。从市场规模来看,截止到2018年底,东部文化及相关企业营业收人达95653亿元,占全国比重73.47%,而中西部营业收入之和为34532.7亿元,仅占比26.53%。从招商引资政策来看,东部地区的招商引资政策更具层次性和适用性。不仅给予优惠政策降低经营成本,大力引进产业链“链主”企业,同时通过扩展融资渠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措施优化软基础设施,扶持培育中小型配套文化企业,提高企业自生能力,从而与其所在的产业链主导企业保持稳定的投入产出关联关系,最终形成有竞争力的企业群。从创意阶层分布来看,我国创意人才高度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东部地区形成5个人才吸引力“波峰”,且这种态势呈现出日益强化之势_2引。相较于东部发达省份,大多数中西部省份在市场需求、企业培育以及吸引人才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其文化产业发展更多依赖传统民俗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缺少基于创意人才集聚、文化创意生产制作产业链集聚和文化科技融合的文化体验集聚的推动和支撑。
(2)我国公益性文化服务空间分布较为均匀。从公益性文化行业的产业生产集中度排名前四省份的数值总和来看,除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以外,其他行业的指标数值较低,其中最高的博物馆行业的指标数值也仅略高于30%,这符合我国推行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的政策要求。因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产业规模主要受制于历史文物资源禀赋等区域异质性因素影响,因而在河北、山东、陕西、河南四个文化大省分布集中。
四、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态演进
(一)趋势分析
从图2中有关12个细分行业EG指数的变动趋势可以看出,除艺术表演团体行业的集聚程度在2018年以前有较为稳定的增长趋势外,其他行业集聚度的增长趋势并不稳定,音像出版等行业甚至呈现集聚程度不断下降的趋势。从集聚程度较大的几个行业来看,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集聚程度在2012—2014年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趋势,在2015年骤降46.17%,2016年以后有极小幅度的增长;动漫行业集聚程度总体波动较大,在经历2013年的小幅下降后,2013—2015年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态势,且2015年增长幅度超过200%,而在2016年骤降到略高于2014年的水平,2017—2018年又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音像出版行业集聚程度于2012—2018年间下降幅度达65.54%。
(二)实证模型设定
为更加深入地剖析我国文化产业及各细分行业空间集聚的演进特征,本部分从产业要素流动的视角构建动态面板数据模型。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动态变化在微观层面表现为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鉴于文化产业生产要素数据的可得性,本文用就业人数的变化来表现生产要素的流动。考虑到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往往受制于文化资源禀赋的特性,本文在Dumais等的模型基础上,引人反映个体异质性的扰动项(本文将每一地区的每一个行业视为一个独立个体),将每一地区特定文化行业的就业人数变动看作该文化行业就业水平与当地平均就业水平差异、当地平均就业水平变动和该行业个体效应引致的就业水平变动三部分的函数,最终构建出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动态模型。具体形式如下:
(四)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空间集聚变动分解
基于样本总体和分样本的固定效应回归结果,各细分行业的空间集聚变动分解如表8所示。(1)从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空间基尼系数变动的分解来看,平均回复效应全为负值,这意味着各行业的空间集聚都未实现自我强化,平均回复效应是制约文化产业各行业空间集聚程度提升的关键原因。随机效应和个体效应全为正值,这说明各省特有的文化资源禀赋和无法预测的随机因素是促使文化产业不断集聚的主要诱因。(2)从2012—2018年空间基尼系数的总体变动来看,广播电视、艺术表演团体、动漫、广告四个行业的空间集聚水平提高,因为这些行业基尼系数的个体效应与随机效应之和大于平均回复效应的绝对值。图书出版、音像出版、艺术表演场馆、娱乐场所等四个行业的空间集聚水平降低,因为这些行业基尼系数的个体效应与随机效应之和小于平均回复效应的绝对值。在公共文化服务行业中,博物馆、群众文化机构、公共图书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集聚均呈现不同程度的降低。
导致我国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空间集聚无法自我加强(平均回复效应为负)的原因主要有:(1)集聚区域内部各行业产业链构建不完善。在产业链不同位置的文化企业基于投人产出关系形成聚集协作和价值链的关联效应是集聚区内企业实现共生的根本,然而现有文化产业园区特别是生产制作型园区产业链构建仍不完善,文化产业链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大企业较少,产业招商引资仍采用传统工业园区开发模式,对企业间的产业链关联重视不足,缺乏对园区中小企业的培育,导致产业配套企业成长不足。如我国图书出版行业仅有中南传媒、凤凰传媒、山东出版等5家市值百亿以上的企业,未能形成具有良性竞争与协作的完整产业链。(2)创意人才集聚不足。创意人才的集聚可以促进信息的自由传播、创意的认同分享、精神的道义激励和创新的知识共享,为集聚区内的个体和团队创造资源利用、整合的条件。而当前各文化产业园区对创意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仍停留于放宽落户条件、增加住房补贴、给予现金奖励、便利子女入学等方面。尽管这些措施有利于解决创意人才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但并未体现文化创意人才集聚对事业追求的精神向往和对文化创意的热爱。佛罗里达认为,创意人才对所处区域的技术、周围人的才能和宽松愉悦的环境等要素要求更高。文化产业园区内适合追求创意和生活的宜居空间及多层次的人性化服务功能应是各省市、各园区吸引创意人才的“筹码”。(3)软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文化产品象征价值是文化产品高价格形成的关键,而基于象征价值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流动产生的价值传递和价值增值是文化产业价值链集聚的核心。而软基础设施对降低交易费用和风险至关重要,因此通过建立无形资产登记、质押、评估等一系列产权服务体系构建文化资产流转市场,是促进文化产业上下游企业之间形成基于知识产权关联的基础。从我国文化产业产权服务体系来看,无形资产评估缺乏一套通用且权威的价值评估体系,版权交易市场尚不完善,知识产权流动不畅。
促进各省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化发展的非时变异质因素主要表现为内生于各地自然环境的文化聚落。文化聚落作为文化资源重要的空间聚集形式,是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起点,更是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一个成功的文化产业集聚区需要独特的区域文化为内核支撑,因地制宜实现特色发展。然而,我国文化产业集聚区对自然景观、历史景观、名人资源等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重点多停留在简单复制的层面,缺乏内容创意,不注重文化内容挖掘和差异化呈现,特色文化资源对文化产业集聚的促进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因此,我国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的个体效应虽然为正值但数值偏低,这也是部分文化行业整体集聚度下降的重要原因。
无法观测的随机因素对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空间集聚度提升的推动作用,反映和揭示了文化与科技融合对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正向影响。文化产业与新兴技术深度融合发展,通过赋予文化产品全新的生命力,提升文化产品的体验性、观赏性和感知性,促使文化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新需求不断涌现,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发展。因此,区域间新兴科技水平的差异以及不同细分行业与科技融合程度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也解释了为什么不同文化细分行业在不同地区的空间集聚水平具有差异性。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在阐释不同类型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动力的基础上,通过测算31个省份文化产业12个细分行业的空间集聚指标,分析了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的行业和区域特征,并通过构建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各文化细分行业空间集聚动态演化特征,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的空间集聚度较低。从2018年各行业空间集聚指标来看,生产制作及交易体验型文化行业的地理集中指数均低于O.02,表现为低度集聚;除广告行业外,其他创意研发型行业分布较为集中,动漫行业地理集中指数大于0.05,呈现高度集聚态势;多数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地理集中指数低于0.02,空间分布均匀。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融合应用降低了广播电视、图书出版、音像出版等生产制作行业和广告行业的企业和人才进人门槛,致使集聚水平较低。创意阶层作为创意研发类行业最重要的投入要素,其空间分布的差异性和集中性决定了艺术表演团体和动漫等创意研发型行业呈现集中分布的特征。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机构、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行业集聚程度偏低符合公共产品政策要求。
第二,我国文化产业空间集聚发展整体呈现阶梯状的区域分布特点,公益性文化行业空间分布基本均匀。不同省份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的生产集中度指标显示,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北京等东部省份文化产业的集聚度最高,中部省份次之,西部省份除陕西和四川外,其他省份都很低。主要因为东部省份具有较大的文化市场需求规模、较强的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和较高的创意阶层集聚。除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行业外,其他公益性文化行业空间分布均匀,这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的政策引导相一致。
第三,多数文化细分行业空间集聚水平呈下降趋势。根据空间基尼系数的总体变动,广播电视、艺术表演团体、动漫、广告等四个行业的空间集聚水平在提高,而图书出版、音像出版、艺术表演场馆、娱乐场所、博物馆、群众文化机构、公共图书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等八个行业的空间集聚水平在下降。文化产业细分行业空间基尼系数变动的分解反映,所有行业的平均回复效应全为负值,个体效应和随机效应全为正值,这说明由负向的平均回复效应导致的各行业空间集聚未实现自我强化是制约空间集聚水平提升的关键。各行业空间集聚之所以没有实现自我强化,是因为各类文化产业集聚区内产业链不完善、创意人才集聚不足和产权服务等软性基础设施不健全等制约了文化行业空间集聚动力形成。文化资源禀赋等省域异质因素和新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等随机因素是推动文化产业集聚的主要力量。
(二)政策建议
第一,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根据文化产业各行业的空间特征,不同区域适宜集聚的行业存在较大差异。各地文化产业园区的总体定位和产业发展要以所在地区文化资源禀赋为基础,遵循当地比较优势,实现特色鲜明的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注重当地文化遗产、自然生态和文化产业的协同整合,以遗产开发奠定文化底蕴,以自然生态强化发展理念,以文化产业延续文化传承、反哺自然生态,实现文化、生态、产业的正向循环发展。二是要形成多元市场主体资源共享、生态共生的协作机制。文化企业、政府、消费者、原着居民、人园机构等利益相关者构成的多元市场主体,在文化产业集聚过程中具备差异化的角色职能定位,并在价值创造中呈现出相互依存的共生演化关系。只有基于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建立开放循环的利益分配机制以满足多元主体在禀赋价值评估、参与目标设定、贡献作用计量等方面的需求差异,以充分激发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形成以多元市场主体和合共生为生命力的集聚区产业链系统。
第二,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构建水平和垂直整合的文化产业链集群。龙头企业作为文化产业链上的关键角色,对整个集群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支持培育符合当地比较优势、有发展前景的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对上下游配套企业和生产同质功能产品企业形成强大的带动能力,通过内容创意、技术研发和工艺的良性竞争,推动文化企业不断创新,促进优胜劣汰,延长产业生命周期,同时增强产业链稳定性。此外,要关注集群内部规划布局的合理性。既要注重产业集群整体投入产出关联的协调性,遴选配套企业和竞争企业做强横向和纵向文化产业链;又要考虑企业空间布局与产业链关系的匹配性,确保相邻企业间具备密切的竞争与协作关系。
第三,吸引创意人才汇聚,助力文化产业空间集聚。不同地区的文化资源禀赋存在差异,对创意人才的定位、能力和数量需求也有所不同。根据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确定创意人才市场需求,评估现有人才存量和市场需求的匹配度,探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人才的供需总量和结构缺口。以此为依据,参考不同类型创意人才的个体异质性、需求偏好和价值创造差异,出台有针对性的宜居宜业人才吸引政策,设计包含物质需求、事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差异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与此同时,从教育理念升级、人才分类培养、跨学科整合、新科技手段运用等方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搭建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校企合作”“官一产一学合作”等协同机制,明确多类型、多层次的创意人才培养的实施推进路径,进而推动创意人才、创意阶层和创意企业家的集聚。
第四,健全软基础设施,激发科技和异质文化资源活力。根据当地文化产业特色和科技支撑,构建以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科研机构创新为主体,涵盖登记、质押、价值评估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解决文化版权确权、融资、交易的难题,增强垂直产业链上不同文化企业间的投人产出关系。基于完善的版权交易市场,异质性文化资源得以挖掘为文创IP,经由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实现IP多向度开发。完备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下,科技和异质文化资源的潜力和活力快速激发,进一步强化文化产业空间集聚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