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中国古代媒介批评述论

known 发布于 2025-07-17 阅读(227)

【摘要】明清两朝邸报成为朝野士大夫知识分子政治文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人们对邸报功能的认识日臻深化。媒介批评的主体虽然仍是官方意识形态的直接表达,但不满于统治者过度控制报道致使新闻传播机构陷于无报道素材的状况,社会上出现了为新闻传播争取生存空间的声音。清末近代化报刊诞生之后,中国古代的媒介批评在批评主体、理论资源、批评视角等方面都发生了有意义的转变。虽然媒介批评在总体上呈现出视角单一、方法简单的倾向,但在加速中国古代报纸没落的过程中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明清时期;媒介批评;视角;方法

人类的新闻传播总是在某种既定的利益和利害关系的舞台上展开的现实活动,其活动的结果必然又会生成某种新的价值关系。明清两朝,中国古代新闻传播出现了新的景观,不仅封建官报的发行体制更加完善,而且起源于宋代小报的民办报纸亦获准公开出版,成为社会上的一项公开事业,媒介接触成为朝野士大夫知识分子的日常功课,是他们政治文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闻活动范围的扩大,使得反思新闻活动的媒介批评日渐活跃,成长为制约新闻事业发展的一种社会性因素。本文通过挖掘相关史料,力图对明清时期中国古代媒介批评的主要内容与特色,略作梳理和探讨,冀为中国古代新闻事业研究提供另一线索。

元代民间的新闻传播活动虽然大量存在,但政治体制不周延,信息传播系统不完善,加之元朝国祚短暂,所以现存的文献典籍中,鲜有元朝的媒介批评资料可供征引。“中国封建社会的新闻事业,到明代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封建官报的发行体制更加完善。渊源于宋代小报的民报报纸获准公开出版办报成为社会上的一项公开职业,并且出现了使用活字印刷的报纸。”[1]185而且,“新闻”“消息”“讯息”“音耗”等词汇,在当时的社会中已被大量且经常地使用。随着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明代的媒介批评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具体表现在由于邸报与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社会作用日益扩展和增强,多次出现主动利用报刊制造舆论进行政治或军事斗争的伪造章奏事件[2],因此,人们对邸报功能的认识也渐有扩展,臻于深化和全面,从而使得明代媒介批评的视角出现了很有意义的延展和转变。

虽然与其他封建王朝一样,明代的媒介批评主体并不仅限于统治者一隅,但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也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3]明代统治阶级出于维护统治秩序的需要,从政治角度对媒介的限制和批评在明代的媒介批评序列中,仍然占据着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地位。明太祖朱元璋非常重视信息传递工作,他曾特别叮嘱通政司第一任主官说:“卿其审命令以正百司,达幽隐以通庶务。当执奏者勿忌避,当驳正者勿阿随,当敷陈者勿隐蔽,当引见者勿留难。”[4]对信息传播机关寄予了殷切的希望。明代皇权高度集中,对邸报的传发管理非常严格,由于明代邸报长时期大部分是非印刷品,在辗转抄传的过程中,笔迹混杂,很容易增损作伪,这使邸报成为进行政治斗争的有力工具。

于慎行《谷山笔麈》卷十一《筹边》有云:

近日都下邸报有留中未下先已发钞者,边塞机宜有未经奏明先有传者……幸而君上起居,中朝政体,明如悬象,原无可掩。设有造膝附耳之谋,不可使暴于众,居然传播,是何政体。又如外夷情形,边方警急,传闻过当,动摇人心,误事大矣。报房贾儿博锱铢之利,不顾缓急。当事大臣,利害所关,何不力禁。[5]

其批评口吻和理路,与宋代周麟之的《论禁小报》几乎毫无二致。这是因为,批评者的阶级地位相同,面临的传播问题相似,所以他们对待媒介的态度也就无多区别。但时代毕竟在前进,面对统治者过度控制报道、信息闭塞的局面,社会上的反对声音越来越洪亮。

明代万历年间曾一度实行过严格的新闻检查,致使新闻传播机构顿时陷于无报道素材的半瘫痪状态,许多习惯于从邸报上获取信息的官员不以为然、颇为不满。南京户科给事中段然大声疾呼道:“禁科抄之报,不使誊传,一世耳聋,万年长夜。”[6]需要指出的是,段然的这一批评文字,恰被刊于邸报,因而在当时腾播众口,影响广远。作为“中兴英主”的崇祯皇帝,比起他的先辈来更加热心于新闻控制,即位伊始即宣布道:“各衙门章奏,未经御览批红,不许报房抄发,泄露机密,一概私揭不许擅行抄传,违者治罪。”[7]这一政策激起了文官集团的严重不满,刑部左给事中左懋第上疏争辩曰:

奏疏发部,有必当密者,有不必密者;有可密于事先,而不必密于事后者,有当密于今日而不必于明日者。如事关兵机,方且动于九天,藏于九地,何可不密也?如警报何边,寇扰某地,动静之情,胜败之事,廷臣知之,以便各献刍荛;各要害知之,以便共图备御,何当密也?况邸报之抄传有定,道路之讹言无端,疑揣转甚,张皇孔多。廷臣纵有所闻,未免因而箝口,何可密也?如制边之策,诸臣有密奏,密之可也,边已安矣,仍当使廷臣知其何策以安边。剿寇之谋,诸臣有密奏,密之可也,寇已平矣,所当使廷臣共知其何策以剿寇。此可密于事先,而不必密于事后也。如逮有罪之人,不密,恐其将遁;人已获矣,必昭布其所以逮之故。如诛有罪之人,不密,虑其人将自裁;人已正法矣,则必昭布其所诛之实。此当密于今日而不必密于明日者也。盖人臣事君,原无不可使天下共知之言;而朝廷行事,更无不可使天下共知之事。慎密原为成事,事成便复昭然。所谓理本相成,变而不失其常也。臣今日不言,而使朝廷一时缜密之事,因遁沿为故例,甚至科录史馆皆不能启什袭之藏而笔之,而一时之疑信犹其小者,后世之信史何所取裁?且谓壅蔽纶綍自臣等封驳之臣始矣。[8]

这篇媒介批评意味浓郁的文字,透露出与此前有所不同的价值取向。左懋第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邸报传发内容范围控制的必要,而是就“机密”的边界和范围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所谓机密,情况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不注意加以区别的话,就有可能造成言路壅蔽;控制传抄内容,本是为了控制社会舆论,但如果过多地限制邸报刊登的内容,反而会引起“讹言无端,疑揣转甚,张皇孔多”,造成社会舆论更大的混乱。左懋第还提出:现在的邸报报道,要对后来的历史和史学负责。应该说,这种看法既合情理,又很中肯。尤其是左懋第的论断逻辑和思路显得机巧敏锐,既是以从根本上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作为批评的出发点,又将时、地等因素纳入对传播内容的思考范围,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无独有偶,同时代另一政府官员祁彪佳,也上疏崇祯皇帝,对这个问题发表看法:

事关军情,犹然茫视,迟慢漏泄,为误不小。仰见我皇上深谋远虑,超越千古,盖有见于不密之害也。然圣谕又不尝以某本不妨抄传、某本不应抄传,令科臣看详否。臣愚以为不应抄传者,几先之秘,临事之谋,制胜出奇,呼吸万变者是;不妨抄传者,强弱之分,顺逆之势,去来之状,胜负之常,疆场情形,一彼一此皆是。且以言乎塘报,则将士上之督抚,督抚上之皇上,敌国之人,尚能得诸侦探,岂辇毂之下,不宜公之睹闻?以言乎章奏,则皇上下之该部,该部下之督抚,疆围之外,尚必见诸施行,岂阙庭之前,不许共相昭揭。今各科臣惟漏泄之不是虞,致缄藏之过密,略涉军务,概禁抄传。……自抄传禁而情同射复,隔若面墙,欲借箸而苦曲折之未谙,欲请缨而惮遥揣之未真。……尔来盗贼纵横,人喜语乱,自抄禁而讹言四起,纷呶万端……忆已巳敌震都城,臣乡两旬邸报不通,谣传日四、五至。……大凡封疆任重,欺蔽易生,自抄传禁而专困之驰奏,俱不得扬言于在廷;言路之纠弹,遂不敢凭臆于局外。……伏乞皇上于诸凡塘报、奏章,苟非密切机宜,外廷必不可预闻者,沛发明旨,照常科抄。[9]

祁彪佳的见解与左懋第几乎完全一致,只是在辩驳的思路上有所不同,他是通过列举禁止邸报传播的诸多害处,以打动皇上取消禁令。

大概是因为持反对意见的官员过多,而且禁止邸报传发确实弊端多多,崇祯皇帝只好作出妥协和让步。他在祁彪佳的疏本上批复道:“言官留心兵计,自可据悃陈谋,岂必尽借邸报,况前谕兵科详审本章,原非概秘示疑。今后除密切事情外,可照常发抄,以信前旨。至召对,朕自酌行,毋庸陈请也。”[9]一向独断专行、自我感觉良好的崇祯皇帝,在汹汹舆论面前,不得不退回到最初的出发点上。这初步显示了媒介批评的强大效果。

虽然明代邸报就其性质而言,无疑是统治阶级的忠实喉舌,是一种体制内的媒介,但明代士大夫知识分子的媒介批评仍然出现了有意味的变化:媒介批评的主题很大一部分集中在对新闻检查和控制的否定性评判方面,为媒介存在提供辩护。他们之所以会在媒介批评中为邸报的发展留置了一定的生存空间,是因为与宋代相比,明代士大夫知识分子与邸报的关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媒介成为他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日常性、不可或缺的因素,没有邸报阅读,他们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就不能抱持正常的平衡:“读报、评报、藏报和利用旧报资料从事著述,已经成为明代士大夫知识分子的经常性活动,成为他们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1]172换言之,明代士大夫知识分子已经对媒介形成了一定的依赖关系,他们对邸报功能的认识和批评,也必然会超出此前通过一味地封杀媒介存在和发展来维护社会秩序的单一视角,而具有更宽阔的视野,显示出媒介批评有意义的转变。

中国封建社会的新闻事业,到清代发展到最后阶段,走完了它的最后一段路程。封建官报的发行体制趋于定型。肇始于宋、明两代的民间新闻事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同时也受到了官方的束缚,摆脱不了已经僵化的模式,难以抵挡近代化新报的竞争。清朝是皇权高度集中的王朝,统治者对媒介的宣传功能深有体认,如乾隆就曾命令“将该督等前后奏折及批谕廷寄一并钞发……俾中外臣工共知惩劝”[10],十分注意对邸报的控制工作。清代是跨越中国历史分期的一个朝代,清代新闻事业发展的整个历史,包含了中国古代报刊与近代报刊两部分的内容,鸦片战争以前的清代前中期,尚未受到外来侵略,在这个时期,占据中国新闻传播主导地位的是邸报、京报等中国古代报刊;鸦片战争后,随着列强的入侵,近代化报刊日益成为中国社会新闻传播的主要渠道。因此,与此相匹配的清代媒介批评,也可相应地划分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古代媒介批评和近代媒介批评两个部分。以邸报、京报等古代报刊为批评客体的媒介批评可以称之为古代媒介批评,这与宋、明两朝的媒介批评在性质上具有更多的相似性。虽然早在1815年8月5日,《察世俗每月统纪传》的出版,就拉开了中国近代化报刊的大幕,但性质上属于古代报刊的邸报、京报等新闻媒体并没有在近代化报刊诞生之后迅即消失,而是与近代化报刊并立共存,一直到清朝覆亡之后,才和读者永远告别。所以,从存续的时间上看,清代的古代媒介批评也一直延续到清代结束,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为中国近代媒介批评所彻底取代。

在我国历史上,清代是由少数民族统治汉民族的一个特殊朝代。清王朝是在人民反抗与满汉贵族间的反复斗争中,建立和实施其统治的。有清一代,满清统治者与汉族民众之间的种族仇视、满汉民族之间的文化冲突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种矛盾和冲突也必然会反映到新闻传播领域之中,并具体地表现于对媒介批评主题和内容的集中和关注上来。清代是皇权高度集中的朝代,不仅控制邸报的传发内容,还限制邸报的发行范围。雍正初年就发生过地方官员禁止“胥役市贩”阅读邸报、“倘有犯者,立拿重惩”的事件。统治阶层的媒介批评不仅关注媒介的统治功能,还关注媒介的社会风俗导向作用:“此辈一阅邸抄,每多讹传以惑众听。以风俗人心所关。”[11]力图将媒介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这一方面说明清代媒介有了很大的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另一方面也说明统治者对媒介的注意和观察也向更为广阔的道德生活领域延伸,媒介批评的视野更为宽广。

提塘小报在清朝初年公开存在,并没有被当局视为非法,在一般官员的心目中,它被视为以科抄为主要内容的正式官报的一种补充。“提塘小报受到当局的注意和限制,起始于康熙末年。当时曾经以上谕的方式禁止小报的发行,但没有显著效果。直到雍正乾隆两朝一再查处以后,小报才被完全禁止。”[1]201清代统治阶层的主要办法是通过几起残酷的报案,将媒介批评完全异化为面目狰狞的媒介恐怖和文字狱。

雍正四年五月初五,雍正曾召住在圆明园内的王公大臣10余人在园内勤政殿侧的四宜堂会面,请他们吃了过节的粽子,逾时而散。对这次活动,提塘报房的小报报道如下:“初五日,王大臣等赴圆明园叩节毕,皇上出宫登龙舟,命王大臣等登舟,共数十只,俱作乐,上赐蒲酒,由东海至西海,驾于申时回宫。”[12]其中的登舟、作乐、赐酒、游园等情节纯属子虚乌有,时间也说得不完全对头,属于严重的新闻失实。雍正当时登基不久,皇室权力斗争激烈,他对小报的报道十分敏感,认为是对手的流言排陷,立即批交兵刑二部详细审讯务究根源。最后以“捏造小抄,刊刻散播,以无为有”[13]的罪名,将发行小报的何遇恩、邵南山二人判处斩刑。清廷的律令中有不少关于“讹传”的处分办法,以禁止不实报道。乾隆十四年,又发生了江西漕运系统两个低级官员抚州卫千总卢鲁生和南昌卫守备刘时达伪造题奏和御批事件。乾隆为此先后发过二十几道上谕,多次使用“大恶逆徒,逞其狂悖”“胆肆讪谤”“不法已极”等严厉辞句,定性穷追,督促查办,最后主犯被并置重典处死。通过耸人的批评语句配合严厉的处罚,清朝统治者实现了对新闻传播的有效控制。

对提塘报房和民间抄报人所发行的各类报纸,清廷并不一律禁止,只是对他们的传报活动加以约束和限制。但民办报房和它们编印发行的《京报》,在乾隆中期到同治初期这一段平稳发展的时期后,就开始走向没落了。在总结报房京报没落的原因时,人们一般将之归结为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的原因,在于官方对这类报纸控制过严,新闻的面太狭、量太少,时效性太差,不能满足读者日益增长的信息方面的需求。客观上的原因,在于近代化新式报纸的出现。近代化报纸的信息量大,新闻的时效性强,兼有新闻、评论、广告和文学作品等多方面的传播元素,可读性较强,因而刚一出现就成为中国本土报纸的劲敌。在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京报相形见绌,很难抵挡。这一观点当然是符合实际的平实之论,但需要指出的是,媒介批评在中国古代报纸没落的过程中,也部分地起到加速的作用。自从近代化报刊诞生之后,新的批评坐标系也随之出现,中国古代的媒介批评在批评主体、理论资源、批评视角等方面都发生了有意义的转变。邸报、京报作为古代报纸,其原始、落后的一面,很容易被那些熟悉了近代新闻传播的西方人所察觉,他们不断地在新式报刊上撰文对此加以评述,随着新式报刊影响力的扩大,这些批评邸报、京报的文字也迅速扩散、广为人知。如1853年8月,《遐迩贯珍》就曾发文批评道:

除系要事,关系官宪,应奏朝廷者,毕竟入于京抄。众所公睹,列后所叙各情间亦得于此。但所叙仅撮其时日及地方,因其铺张各说,原难凭信,且其所载,专指军兴之事,亦未精详,尤属迂阔。故除时地之外,足征不讹者无几。或知其股目几何,盘踞何方,朝廷若何震慑而已。至若西人志向之所起,图谋之所终,并人马之总数,暨各股之或统摄或分雄,京抄俱未之载。[14]

由于只能是对官文书的摘录,只能在官方提供的信息范围内进行报道,并没有自己采集的新闻,所以邸报、京报的新闻报道不仅无法做到精详,缺失应有的细节,而且,对某些极其重大的新闻事件也竟然付之阙如,以近代新闻价值理论的观点来看简直不可思议:“英人之在沪者,相聚而谈曰,去岁之荒灾不可谓不大而且远矣……吾辈所不解者,中国之京报所有日行之公事皆列于中,如山东之灾亦属中国之大事,而京报所列并未多见,故中国朝廷并不能详知山东之大灾也。”[15]特别是近代化报刊在中国出现后,以自身的新闻实践,将近代新闻观念充分展示出来,在显示其优越性的同时,也彰显了中国古代报刊的不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代化报刊在诞生之始,为了迅速占领中国读者市场,报刊主持者除了在新闻实践中采取各种吸引读者的办法外,还积极发表评论,即利用媒介批评,将近代化报刊与中国邸报、京报进行比较,来争取人们的认同。如《申报》在初创刊时,曾接连发表过《邸报别于新报论》(1872年7月13日)、《论中国京报异于外报新报》(1873年7月18日)等文章,阐释两者的区别:“中国之邸报与之各别者,邸报之制但传朝廷之政事,不录闾里之琐闻也,是邸报之作成于上,恶新报之作成于下。邸报可以备史臣之采择,新报不过如太史之陈风,其事虽殊,其理则一,其法虽异,其情则同也。世之阅邸报新报者,当不以予言为河汉也。”[16]这些比较性的阐释,一般不直斥邸报、京报的落后、保守、陈腐,而是说两者各有所长,指出了两种报纸的区别,抓住了要害,论证显得非常巧妙。特别是它所说的近代报刊下情上达的舆论功能,反映出两种报刊的时代差别。这样阐释很能为当时的中国广大读者所接受,在凸显《申报》优点、争取读者方面甚为有效。该报创刊不久,发行量就迅速上升,成为上海发行量最大的中文报纸。在近代新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之际,中国邸报与京报被时代遗弃也就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更为重要的是,以近代新闻实践为基础,借助西方新闻理论资源,中国古代媒介批评顺利地实现了话语和视角的转换。

中国古代报纸产生于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是封建地主阶级及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自然经济通过新闻手段的反映。伴随着中国古代报纸,中国古代媒介批评也走过了漫长的发展和演变的历程。明清两朝媒介批评的话语实践中,虽然也曾经存在为新闻传播争取生存空间的声音,但还显得较为零散、微弱,西方新闻理论虽然在清朝后期输入华土,但还没有成为社会的主流声音,媒介批评的主体内容基本上仍是官方政治意志和意识形态的直接表达。批评视角单一,媒介批评窄化为单纯的政治批评;批评方法简单,主要是通过有权力依托的官方话语,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政治判决和道德定性,是这一时期媒介批评的主要特征。

[本文为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国近现代媒介批评史(1815-1949)》(12YJA860005)的部分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2]沈瓒.近事丛残[M]//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38.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8.

[4]明史:卷七十三.职官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1781.

[5]明史资料丛刊:第三辑[M].南京:江苏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91.

[6]万历邸钞[M]//尹韵公.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84.

[7]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九[M]//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76.

[8]天府广记:卷曲10[M]//尹韵公.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84-85.

[9]祁彪佳集[M]//尹韵公.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85-86.

[10]蒋良骐.东华录[M].乾隆二十六年五月戊午日上谕.北京:中华书局,1980.

[11]《咮批谕旨》第十七册引雍正五年二月浙江观风俗使王国栋奏。

[12]《清世宗实录》卷四十四,及王先谦:《东华录》雍正四年五月庚子条。

[13]《清世宗实录》卷四十四,雍正四年五月庚子日谕旨。

[14]《遐迩贯珍》第1号,1858年8月,转引自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35页引。

[15]记英人论去岁灾事[N].申报,1877-05-02,第1538号.

[16]邸报别于新报论[N].申报,1872-07-13,第64号.

(作者为南京理工大学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新闻学博士)

编校: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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