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林业碳汇是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重要路径,是利用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反哺林业的有效方式,是有效的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走访和访谈,分析了湖南省湘西州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前期发展实践,指出了其发展林业碳汇的优势与潜力。同时,发现湘西州在林业碳汇方面存在产权不清晰、测算成本高和财政支持不足等问题,借鉴伊春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和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的成功案例,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测算方法及解决财政问题等建议。
关键词 林业碳汇;发展潜力;湖南省湘西州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4.16.012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我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正式宣告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目标。然而,仅依靠能源系统行业的节能减排无法达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仍然需要通过森林碳汇、海洋碳汇等形式来吸收二氧化碳[1]。具体来说,为有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目标,既要减排,也要增汇[2]。林业碳汇作为目前最经济、最有效的碳汇资源,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
湘西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山地丘陵地貌复杂多样,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系统独特。开发湘西州林业碳汇不仅可以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还可以带来经济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笔者通过走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对曾经参与龙山县碳汇试点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访谈等,在对当地发展林业碳汇的现状、潜力与困难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探索实现“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
1 湘西州林业碳汇发展的潜力
1.1 发展林业碳汇的资源优势
湘西州森林资源丰富。截至2022年底,湘西州林地面积115.57万hm2,占州总面积的74.86%[3]。目前,我国的林业碳汇项目主要分为碳汇造林项目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两种。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估算,当地可进行林业碳汇总面积52.33万hm2,其中碳汇新造林面积2.55万hm2,森林可经营碳汇面积49.78万hm2。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森林经营措施,湘西州进一步提高了森林碳汇能力,增加了森林碳储量。目前来看,湘西州在碳汇造林项目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上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1.2 发展林业碳汇的前期探索
自2000年,湘西州积极开展林业碳汇项目,通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及天然林保护等一系列生态工程,采取多种森林经营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大了森林面积,增加了森林蓄积量,也增加了森林碳汇能力。
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统计,截至2005年底,湘西州新造人工乔木林18.00万hm2,森林蓄积量2 429.00万m3;2005—2020年,新造人工乔木林10.33万hm2;到2020年,湘西州共有乔木林81.00万hm2,森林蓄积量达5 017.00万m3。湘西州森林资源持续增加,而采伐量较少,森林碳汇能力稳步增强。同时,湘西州积极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增强湿地的碳储存能力。据统计,湘西州新建3个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0.47万hm2;新建1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面积0.16万hm2,湿地储碳能力显著增强。
1.3 林业碳汇试点经验
2016年5月,湘西州龙山县率先启动湖南省第一个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项目的试点。项目计入期20年(项目规定的最低年限),纳入林业面积共0.51万hm2,涵盖造林碳汇、森林经营碳汇、竹子造林碳汇及竹林经营碳汇4种类型,其中森林经营碳汇所占比例最大。计划荒山荒地新造碳汇林0.17万hm2,按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和技术新造森林经营碳汇林0.37万hm2,形成的设计文本计划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申请湖南省第一个自主设计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并且计划作为林业碳汇项目参考标准向全省其他地方推广[4]。后虽受国际环境等各种原因影响,该试点碳汇交易处于停滞状态,但该试点项目的意义与潜力仍然不可低估。据参与该试点项目的主要人员介绍,项目相关的测算、估值等工作已完成,设计文本计划等都已成熟。这些工作为湘西州进一步发展林业碳汇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4 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线上交易,之前建设的8个地方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继续进行交易。全国性市场的建立对统一碳汇量计量尺度起到了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碳汇产品形式出现,如福建省的“林业碳票”、贵州省的“单株碳汇”等,这些创新模式值得湘西州借鉴,也启发湘西州探索多种林业碳汇交易模式[5]。尽管湖南省目前没有地方碳交易市场,但已有异地碳汇交易的达成。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为湘西州的林业碳汇项目提供了新的机遇,湘西州应抓住这一机遇,加快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准备好林业碳汇项目的调查、测算和设计文本计划。更多地方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将使湘西州的林业碳汇交易更加高效,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2 湘西州林业碳汇发展的潜在困难
2.1 集体林地产权及差异性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急迫,缺乏专业人员,导致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划分不清晰,未来发展森林碳汇过程中可能出现产权纠纷。同时,涉及集体林地的林业碳汇项目,由于不同林农的情况与资源不一样,易导致差异性问题[6]。目前,大部分林业碳汇项目以国有林地为主,未考虑以后参与项目的林农的差异化需求,如何提高林农对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积极性是一个重要问题。
2.2 碳汇造林的潜力限制
受退耕还林政策和木材价格影响,湘西州在2000—2006年掀起植树造林的浪潮。根据现行规则和《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2005年2月16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符合条件的林地才能纳入碳汇造林及入市交易的范畴,2005年以前实施的造林项目无法进行碳汇开发。由于湘西州森林覆盖率较高,剩余宜林荒山荒地较少,不宜只依托碳汇造林发展林业碳汇资源[7]。湘西州可进行林业碳汇项目的面积中,碳汇造林项目小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而造林项目的年减排量大于森林经营项目,这是限制湘西州发展林业碳汇的主要因素。
2.3 测算与调查成本较高
林业碳汇发展前期测算成本较高,收益迟缓。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林业碳汇方法学只有5种,限制较大,一些其他的森林类型和经验模式产生的碳汇可能无法进行备案;而已有的方法测算难度较大,对基础数据要求高,所需费用较高[8]。其中,造林碳汇起源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对其计量检测等标准、方法已形成较规范的约定,而森林经营碳汇起源于“REDD(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机制,方法学发展相对较为缓慢[6]。而湘西州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所占比例最大,因此方法学上的调查与测算是湘西州林业碳汇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2.4 湘西州林业碳汇发展的工作经费问题
由于测算与调查成本较高,林业碳汇发展需要的政府财政支出较多。后期如果林农参与积极性不高,政府则需要通过奖励、补贴等形式鼓励林农参与,以上工作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然而,湘西州财政困难,难以提供足够的工作经费。
3 案例借鉴
3.1 伊春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
伊春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是全国第一批以增汇减排为目标的试点项目,通过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的碳汇托管平台成功交易。黑龙江省伊春市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碳汇经济的途径、方法和机制,与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密切合作,在汤旺河林业局国有重点林区开展的项目试点旨在探索北方重点林区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项目实施和运行管理模式。该项目借鉴了国际相关方法学内容,对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方法学》,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9]。
3.2 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
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是全国首个获国家发改委签发的CCER项目,造林规模966.67 hm2,在20年内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4.73万t。该项目采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涉及项目边界内的碳库和温室气体排放源,并制订了详细的监测计划。该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湘西州林业碳汇项目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4 湘西州林业碳汇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加强宣传教育,培养林农的林业碳汇认知
湘西州应利用多元化媒体渠道宣传林业碳汇,联合高校或低碳研究中心普及林业碳汇知识和政策理念,提高公众对林业碳汇的认知。或可对其他地区成功的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宣传,通过一些试点或标杆性项目,让林农看到林业碳汇带来的一系列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如果初期碳汇价格较低,可通过给予造林和抚育补贴、提供生产资料等形式降低林农经营成本,同时开展碳汇经营技术培训等,提高林农的参与积极性。
4.2 寻找碳汇开发的潜在发展点
在过往退耕还林项目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可能成为碳汇开发的潜在发展点。例如,开发的经济林品种较分散,经营活动停留在家庭式生产经营阶段,没有形成产业化规模;生态林的主导树种桤木的确定不合理,经济效益低,且造成树种单一、森林生态系统存在缺陷等问题。除了采取相应的提质改造措施,如果确认属于2005年以后造林的林地,也可以考虑规划和开发形成新的碳汇造林项目,从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复合角度出发开发其碳汇价值。
4.3 探索完善方法学,承包项目测算工作
湘西州应积极探索新的林业碳汇方法学,如灌木林碳汇、湿地碳汇、草地碳汇等[10]。灌木林、湿地、草地等也有一定的固碳能力,且方法学发展丰富后进行碳汇交易的可能性较大。同时,可借鉴伊春市等地的经验,根据自身特点对现有方法学进行修改和完善。或将碳汇项目测算工作承包给专业的碳汇测算公司,如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相关公司,已经具备成功经验,对方法学的掌握和数据测算方式更加熟悉,进行测算和交易可以更经济高效。
4.4 解决产权和财政经费问题
政府应尽快解决遗留的林业产权问题,虽然该项工作涉及农户利益,开展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定阻碍,但为发展林业经济需要明晰的产权划分,因此湘西州应努力调和农户之间的冲突与纠纷。在碳汇发展初期,可先行开发国有林场作为碳汇项目。国有林场碳汇项目的测算和其他工作的资金,需要政府有相应的工作经费预算,或者申请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来支持湘西州林业碳汇的发展,争取将湘西林业碳汇作为除旅游业之外的新型重点发展行业。
5 结语
湘西州发展林业碳汇,既有政府政策支持,也具备资源优势。经过前期林业政策的推进和龙山县林业碳汇试点项目的实施,湘西州为发展林业碳汇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推动下,湘西州应积极准备林业碳汇项目,借鉴成功案例,降低前期成本,鼓励林农参与,提高公众的低碳、生态意识,实现生态和经济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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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