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庆
(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赣州 341000)
1 前言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绿色债券引导有限的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项目,优化绿色产业资源配置,进而促进低碳发展,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工具受到广泛关注。绿色债券指的是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的有价证券,展现清洁绿色、风险低、成本低、流动性好、收益较固定的特性。利用绿色债券进行融资可以带来较好的财务效应、市场效应、声誉效应和环境效应,不仅能打破现有市场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还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以响应国家战略布局。因此,本文研究我国绿色债券发行现状及其问题,并提出相应绿色债券提升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绿色债券政策背景在标准制定层面,2015年12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布,为绿色债券发行奠定政策基础,标志着自上而下的绿色债券政策体系开始建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开启。2016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明确推进交易所市场绿色债券试点,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提出针对性要求。
2018年3月、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绿色公司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融资监管问答,明确绿色公司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定义、评估认证、发行条件和存续期管理等要素。2021年7月1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正式实施,首次统一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2022年7月29日,《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正式发布,基本覆盖多个绿色债券品种,正式建立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中国绿色债券标准。
在地方优惠层面,2017年4月6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对发行绿色债券融资的企业按照票面利息的40%给予补贴[1]。
2018年,广西、浙江、贵州、四川、广东等地区陆续发布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当地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根据发行规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或补贴。2019年,江苏省连续印发4个文件,明确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环境险保险补贴、绿色担保奖补政策的支持对象、奖补金额及申请程序,以组合拳形式支持绿色债券发行。2020年,南京、江苏、上海等地印发相关政策,提出加强绿色金融财税政策支持,对为中小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提供风险补偿及补贴。
3 绿色债券发行现状3.1 绿色债券发行概况我国绿色债券正式起步于2016年,2016—2022年共发行绿色债券1706期,发行总规模达26148.4亿元,居世界前列。如图1所示,绿色债券发行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并在2019年开始加速增长。
图1 2016—2022年绿色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与2016年相比增幅877.36%,发行数量达到518期;发行规模在2021年增速明显,同比增长172.58%;2022年发行规模达8735.07亿元,发展态势较好。
从总体来看,绿色债券发行期数占债券市场总发行期数的比例从不到1%发展到2022年的占比2.76%,发行规模占债券市场总规模的比例从不足0.5%提高到2022年的4.02%,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且未来发展空间仍较大。
发行种类上,发展之初,绿色债券类型仅包括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私募债、中期票据、PPN;到2022年,绿色债券基本已涵盖债券市场的信用债品种,绿色债券种类愈加丰富。具体来看,发行数量靠前的类型有绿色中期票据(372期)、绿色资产支持证券(287期)、绿色企业债(266期)、绿色金融债(232期)、绿色公司债(220期),可见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逐渐取代绿色金融债,成为绿色债券市场的主要品种[2]。
3.2 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分析从主体性质来看,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见图2)。2016—2022年,国有企业共发行绿色债券1249期,发行规模达16528.8亿元,占比约达68.21%,国有企业发行人家数占总发行人家数的平均比例为83.39%。
图2 绿色债券发行主体性质统计
从行业分布来看,商业银行、电力行业、建筑与工程行业、交通运输业为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行业。2016—2022年,商业银行共发行221期绿色债券,规模为9351.27亿元,占总发行规模的比例为35.76%;电力行业发行197期,规模达3491.33亿元,占比达13.35%;建筑与工程行业发行230期,规模为1768.92亿元,占比达6.76%;交通运输业发行136期,规模达1622.9亿元,占比达6.21%。
从区域分布来看,东部为主要发行区。发行期数最多、发行规模最大的地区为北京市,2016年以来共发行252期,发行规模达7569.11亿元,期数、规模占比分别为14.77%、28.95%。如图3所示,中部地区及东北地区发行数量较少,其中有青海(4期)、黑龙江(3期)、西藏(3期)、宁夏(1期),可见各地区运用绿色债券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图3 各区域发行期数总况
3.3 绿色债券金融属性分析2016—2022年,绿色债券平均发行期限为4.6年,发行期限以中短期为主,集中在3年期、5年期、7年期,占比73.68%。其中,3年期共发行647期,占比37.92%;5年期发行376期,占比22.04%;7年期发行234期,占比13.72%。绿色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为4.13%,比普通债券低53BP。
在信用评级上,绿色债券信用资质整体较好,信用评级集中为高评级。2016—2022年,AA+(含)以上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66.35%和69.85%。其中,AAA级绿色债券共发行846期,发行规模为15879.53亿元;AA+级绿色债券共发行286期,发行规模为2385亿元。无评级绿色债券主要为绿色政策银行债、绿色私募债、绿色PPN,截至2022年底,共有37期政策银行债、84期私募债、9期PPN无评级。
3.4 绿色债券绿色特性分析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和污染防治领域,为保证募集资金切实流向绿色项目,防止“漂绿”行为,会对绿色债券进行第三方认证,以提高绿色债券信息披露透明度。如图4所示,2016—2022年进行第三方认证期数呈递增趋势,截至2022年底,共有1206期绿色债券进行第三方认证,占比达70.69%,未认证的绿色债券主要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对绿色债券进行第三方认证的机构中,专业化程度高、业务量多的联合赤道、中诚信绿金极具代表性,两机构认证评估标准不一致,联合赤道侧重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评估筛选及信息披露,中诚信绿金侧重募集资金投向、环境效益实现可能性评估[3]。
图4 绿色债券绿色特性分析
2016—2022年,共有715期绿色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可比债券的平均发行利率,每年具有发行成本优势占比可达60%,趋势平稳,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具有一定优势。2022年,具有成本优势的绿色债券加权平均息差为-30.3BP,具有成本优势的绿色债券以金融债和公司债为主,发行人以国有企业为主。
4 绿色债券发行存在问题4.1 绿色债券发行细则不完善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以政府为主导,自上而下的政策指导与执行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但目前关于绿色政策的条例多为规则性条例,缺乏具有针对性且符合实际的细则方案,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模糊,与国际标准仍存在差距。
就绿色通道政策而言,鼓励绿色债券发行方面的系列政策强调简化绿色债券申报审批流程,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但在实际过程中项目审批仍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由于需对绿色项目类别、项目认定及环境效益目标等内容进行评估,而目前缺乏相关细则评估方案。就信息披露标准而言,相关条例仅发布规则性信息披露标准,并要求绿色债券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但并未统一不同类型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指标、未涉及具体项目进展,缺乏可比性与可信度。
4.2 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较单一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发展受限,市场参与动力不足。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对绿色低碳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民营绿色债券融资存在较大局限,无法发挥其作用,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信用评级相对较低、缺乏信用评级担保。此外,现有绿色债券更多关注传统产业生产,较少涉及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生态环境产业、绿色服务等领域,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不足。
4.3 绿色债券地域发展不均衡绿色债券发行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中部和东北地区较少发行,地域发展不均衡。东部地区具有经济优势,大型国企、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较多,金融活跃度高,发展速度较快;中部工业化发展阶段落后,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环境较薄弱,绿色债券发展缓慢;东北地区为我国工业和制造业的发源地,经济基础雄厚,但绿色产业及绿色投资环境较差,绿色债券发展动力不足。
4.4 绿色评估认证体系不健全绿色评估认证机构评估绿色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环境效益,是投资者和发行人之间重要的沟通桥梁,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我国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机制建立较晚,目前共有20多家,主要由专业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学术机构构成,各大机构采用不同的认证标准体系、评估方法进行绿色评估认证,认证水平参差不齐、评估认证业务不规范、出具的第三方认证报告缺乏可比性[4],大大降低了信息透明度,不利于绿色债券市场健康长远的发展。
5 绿色债券提升对策5.1 完善绿色债券制度建设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起步较晚,相关制度需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应加快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原则》落实,使我国绿色债券标准进一步与国际靠拢,促进绿色债券市场标准化。
具体来看,在绿色通道方面,可完善绿色通道细则,统一绿色债券申报审批中对绿色项目认定和筛选、信息披露水平和环境效益实现情况等内容的评估方案,分级管理承销机构,对专业程度高、经验丰富、市场信誉强的承销商实行差别化绿色审批通道,精准提高绿色债券审批效率。
在信息披露方面,细化信息披露制度,对不同债券市场、不同类型的绿色债券统一信息披露标准,规范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动态持续追踪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加强绿色项目分层分级管理,对漂绿、伪绿项目企业实施黑榜、罚款等处罚,确保募集资金有效流向绿色项目,发挥绿色债券效益。
5.2 优化绿色债券发行结构目前,绿色债券发行主体集中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占比较小,需优化发行结构。
一方面,可在传统财务评级指标中加入承担社会责任、项目环境效益等指标,形成涵盖收益指标、社会责任、环境风险的绿色信用评级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国有企业的先天优势,给民营企业高信用评级机会。
另一方面,可根据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绿色产业发展状况、企业融资现状等指标建立绿色债券发行人评价体系,形成绿色债券白名单,为优质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担保,促使其信用增级,缓解民营企业因低信用评级而融资难的困境,激发民营企业潜力。
5.3 落地绿色债券优惠政策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使得各地区绿色债券发展不均衡,可落地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从发行端、投资端双向激活地方绿色债券市场,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平衡发展。发行端方面,中部和东北地区根据自身绿色产业发展状况、金融环境出台针对已获发行资格的发行人的优惠政策,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基金支持等,降低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的成本,提高发行意愿。投资端方面,地方可着重培养实体企业、社会责任投资者、ESG投资者,深化绿色投资理念,同时可发布税收优惠、提升信用风险最低资本折扣、降低风险资本权重、提高绿色债券质押率等相关政策,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增强绿色债券投资者的投资意愿。
5.4 健全绿色评估认证体系规范化、专业化的绿色评估认证机构可有效提高绿色债券市场的公信力及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其一,可由证监会牵头成立绿色评估认证自律协会,协会负责制定评估认证业务相关规范,包括培训考核、执业资格获取、业务开展范围,推动绿色评估认证机构提高自身执业素养,保证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质量。其二,国家监管部门规范绿色评估认证标准体系,可从绿色项目认定和筛选、募集资金投向、存续期资金管理和披露、环境效益实现可能性四大核心要素出发,统一评估认证机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及第三方认证报告内容,增强认证结果横向可比性、绿色债券识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