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基于重污染企业的面板数据,深入探究了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的影响机制与路径。通过构建回归模型,系统论证了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绿色投资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第二,环保税增强了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正向影响;第三,绿色投资能提高绿色专利数占比,进而增强企业竞争力。此外,本文还指出企业区域与企业产权性质等相关因素会对绿色投资与竞争力的关系产生影响。本文为重污染企业进一步制定绿色发展战略、提升竞争力提供了实践指导,同时为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决策参考,对于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借鉴价值。
关键词:绿色投资;企业竞争力;环保税;新质生产力;重污染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5)04(a)--05
1 引言
2021年,我国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张震宇等,2022)。发挥绿色投资的强化创新驱动作用及对产业发展的导向性作用,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刘燕华等,2021)。绿色投资是指以环境保护为核心宗旨的经济活动(张蕊,2022)。绿色投资能够激励企业加速技术革新与生产工艺优化升级,进而增强企业优势,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是指企业通过在市场销售其产品而反映出来的生产力,其核心是比较生产力(张志强等,1999)。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一种新型生产力应运而生(房志敏,2024)。习近平总书记将其命名为“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新”是指发展要创新,“质”是指经济社会要高质量发展(王礼宁等,2024)。然而,目前的研究尚未将双碳目标、绿色投资两者结合进行分析并进行实证研究。正是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基于近五年上市的重污染企业的相关数据,创新性引入“新质生产力”概念,探究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机制与路径,旨在为相关企业和相关部门提供有益的借鉴与指导。
2 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
2016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其中明确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环保税作为环境规制的关键一环,构成了环境经济政策与环境政策架构的核心要素。该税种既体现了环境经济策略的深度整合,也促进长期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还确保环境政策体系的全面性和前瞻性(刘金科等,2022)。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环境保护税这一环境规制,分析了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机理。
2.1 环境保护税与绿色投资
近年来,关于环境保护税影响企业绿色投资的研究日渐增多,主要分为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环境保护税会抑制企业绿色投资。传统经济学认为,环境规制会增加企业的排污成本和税收负担(Gray,2005),进而挤占企业用于投资活动的资金,产生资源占用效应,对企业绿色投资产生消极影响。第二种观点认为,环境保护税的实施会提高企业绿色投资水平。其中最出名的是经济学家理查德·波特提出的波特假说,其认为设计合理的环境政策会诱导企业增加环保技术投入,从而促进企业长期的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波特假说提出了“创新补偿理论”“先动优势理论”两个基本理念,从更为科学的角度解读了环境保护税与绿色投资的关系。“创新补偿理论”认为,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激发企业绿色投资实现创新,甚至可能因此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而获得创新补偿(Porter,1995)。“先动优势理论”则认为,当环境规制符合当前的国际趋势时,企业就可能因遵循环境规制而获得竞争优势。国内学者也有类似观点,如何兴邦(2017)认为环境规制的变化客观上促进了企业进行绿色投资等研发投入,进而实现企业技术升级。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两种观点的差异来源于不同的前提假设,前者在静态角度下(即技术及其他生产要素不变),认为环境保护税会抑制绿色投资,而后者是在长远的动态角度下,认为环境保护税的实施会促进企业的绿色投资。鉴于此,本文从动态角度出发,探讨环保税背景下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机制,并进一步研究如何促进企业竞争力的发展及企业绿色转型策略这两个关键问题。
2.2 企业竞争力、绿色创新与绿色投资
在环境保护税实施后,部分地区的环保税税率有所上调且应税污染物的排放征收标准也有所提高,对企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绿色创新是平衡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关系的关键步骤,企业进行绿色投资对绿色创新有正向作用(郭双飞,2018)。在企业绿色投资的过程中,学者主要从两个角度探讨形成企业竞争力的机制。一是产品创新。企业扩大绿色投资可以推动知识创新,从而加快新产品开发,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及盈利增长点,进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获得持久竞争优势(张治栋等,2023)。二是优化产业结构。企业可以通过生产流程改良与创新排放处理设备等完善其产业结构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形成绿色竞争优势(刘金科等,2022)。基于上述研究,环保税改革后也需承受环保税及环保税法实施引发的严格监控及惩罚等额外经营成本。为维护企业自身竞争力,污染企业需加大绿色投资力度,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创新。
2.3 企业低碳转型与绿色投资
绿色投资作为一种创新投资模式,同时兼顾社会发展、环境优化与经济效益的提升,能够有效推动企业低碳转型进程(刘涛等,2023)。在低碳转型过程中,新质生产力作为近年来新提出的概念,在绿色发展领域具有重要地位。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推动企业绿色发展,是其践行追求高质量发展与推进低碳转型的关键环节。在这一过程中,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将成为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推动力,促进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不断突破,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新质生产力与绿色发展高度契合,通过新技术、新能源、新产业赋能,以企业绿色投资为基础支撑,从而实现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杜仕菊等,2024)。综上所述,学术界在新质生产力和企业绿色发展关联领域已进行了深入探究,为本文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3 研究设计
3.1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3.1.1 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竞争力(Comp)。衡量企业竞争力需要考虑多方面要素,研究方向与重点不同会影响企业竞争力的评估方式。学界对企业竞争力有多种研究模型,但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企业资产贡献率所反映的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为核心描述企业竞争力(金碚,2014)。另一种通过梳理相关指标并对指标权重进行设置,最终进行加权得出企业竞争力的最终数值。本文认为第二种方式更综合地反映了企业竞争力,因此采用第二种方法并沿用金碚(2013)的做法,构建企业竞争力指标评价体系,梳理财务指标,将之归纳为规模因素、增长因素、效率因素三个维度,并对每个维度设置相应的权重(见表1)。
3.1.2 核心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绿色投资(Gi)。与国外学者不同,国内学者更多的将绿色投资视为一种投资行为,而不是将之视为一种费用。对于绿色投资的研究,大多学者将目光聚焦在省级层面,本文则从微观视角出发,主要聚焦于企业层面。在数据处理上,本文依据绿色投资的定义(张琦等,2019),通过手工收集重污染行业约3649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从管理费用与在建工程中筛选出相应项目数据并对其进行加总处理,得到企业绿色投资额。
3.1.3 其他变量选取
本文选取环保税(Et)作为调节变量,研究环境规制的作用效果。选取绿色专利数占比(Grn)作为中介变量,研究绿色创新的影响。同时,采用企业规模(Size)、财务杠杆(Lev)、企业盈利能力(Roa)、企业年龄(Age)、独立董事比例(Id)、二氧化碳排放量(co2)作为控制变量。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代表了不同企业的污染水平。变量具体定义如表2所示。
3.1.4 数据来源
本文上市公司专利申请数据来源于CNRDS数据库,部分数据通过手工收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进行补充。绿色专利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2010年公示的环境友好型国际专利分类索引列表来识别。本文借鉴了张琦等(2019)对重污染行业的定义,以证监会2012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为行业分类依据,选取了冶金、制药等13个行业作为重污染行业。同时,本文的样本数据主要基于我国A股2015—2020年的上市公司,通过CSMAR数据库与手工收集获得,相关数据进行了1%水平的缩尾处理。
3.2 面板模型构建
综上所述,本文设定基本回归模型如下:
compit=β0+β1giit+β2sizeit+β3levit+β4roait+β5ageit+β6idit+β7co2it+εit
其中,compit代表企业竞争力,giit代表绿色投资,εit表示随机干扰项,β0是常数项。
由于企业绿色投资能够促进企业绿色能源的应用和环境友好型生产工艺的技术创新,进而提升企业的创新水平和社会效益,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由此,本文提出假设H1:
H1: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有正向影响。
政府环境规制政策促使企业关注自身绿色投资,其具体体现之一即对企业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环保税的征收使得环境成本内部化,促使企业加大绿色投资力度,并借此完成企业产业链与技术的更新,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由此,本文提出假设H2:
H2:环保税增强了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正向影响。
企业在进行绿色投资时,会优先进行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提高效率与盈利能力的技术创新。具体表现为绿色投资促使绿色科技创新投资上升,提高绿色专利数占比,从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企业通过绿色专利的实践与应用,降低了企业的负外部性,提升了企业科技水平和社会责任形象,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由此,本文提出假设H3:
H3:绿色投资提高绿色专利数占比,进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描述性分析
表3列示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观察表中数据可知,企业竞争力(Comp)的平均值为7.361,标准差为0.739,表明样本企业在企业竞争力上存在一定差距。绿色投资(Gi)的平均值为1.719,标准差为4.597,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29.550,表明各公司的绿色投资水平差距较大,对绿色转型的认识深度不一。环保税(Et)的平均值为14.080,标准差为2.659,说明不同企业的环保税存在显著差异。绿色专利数占比(Grn)的平均值为0.178,说明绿色专利在企业专利中占比较低。此外,控制变量波动幅度合理,与预期情况基本符合。
4.2 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表4为绿色投资与企业竞争力的回归结果。其中列(1)为未加入控制变量与固定效应的结果,此时绿色投资(Gi)在1%水平上显著,回归系数为0.017。列(2)是以列(1)为基础加入控制变量的结果,此时回归系数为0.014,而且通过1%显著性水平的检验。列(3)是在列(2)的基础上加入固定效应的结果,回归系数为0.013,仍能保持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绿色投资与企业竞争力存在正相关,绿色投资额越高,企业竞争力越强,进一步验证了假设H1。
4.3 稳健性检验
4.3.1 替换关键变量
参考杨旭东等(2020)的做法,以绿色投资相关的关键词进行筛选,从企业年报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的明细项目中找出企业绿色投资活动相关的数据,对数据加总后以企业资产总额为基础进行标准化处理,最后乘以100得出新的绿色投资额(Gi2)。以Gi2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Gi2回归系数显著为正,结果表明前述结论仍成立,基础假设较为稳健。
4.3.2 滞后自变量
绿色投资转化为企业竞争力的过程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短期内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转化率较低,当年的绿色投资可能在下一年才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故尝试选取竞争力滞后一期进行回归分析。表5中列(2)数据显示,绿色投资与滞后一期的企业竞争力存在正相关关系,且在5%水平上显著,增加绿色投资可以提高后一年的企业竞争力。
4.4 异质性检验
4.4.1 企业区域
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支持会影响企业绿色投资发展和企业竞争力的关系。本文将企业所处地域分为西部、中部、东部进行了异质性检验。
表6中数据显示,地处中部的企业,其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更为显著,东部企业回归系数为0.009,西部企业回归系数为-0.011,但两者都不显著。产生该结果的原因可能是,西部企业的发展水平较低,过度依赖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对这些企业的影响有限,甚至因绿色投资所需资金数量多且回报周期长等特点,会阻碍西部企业竞争力的发展;中部企业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且政府加大了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企业加大绿色投资能切实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东部企业相较而言发展水平较高,较早地萌发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普遍采用了先进的环保技术,故此时增加企业的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相对有限。
4.4.2 企业产权性质
企业产权性质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企业经营、财务目标的差异,因此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可能对绿色投资如何转化为企业竞争力产生影响。本文区分了国企和非国企,展开了异质性检验。
表7中数据显示,国有企业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其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更显著,且通过了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比较回归系数可知,国有企业的回归系数略高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在绿色投资增强企业竞争力上更具优势。导致该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国有企业通常更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在政府大力号召绿色转型的当下,国有企业凭借其资金优势和技术积累,面临前期绿色投资转化效果低的挑战更具优势。反之,非国有企业因其融资渠道受限,绿色投资产生的积极作用更弱,在利用绿色投资提升企业竞争力方面面临更多困难。
4.5 作用机制检验
4.5.1 调节作用
环保税是政府环境规制的重要环节,可以较为直观地体现环境规制的强度。环保税的征收使得公司环境成本压力增加,促使企业关注绿色投资,加快自身绿色科技发展,降低环保税额,进而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文以环保税的中位数为界,分为高环保税额组和低环保税额组,分别进行回归分析。
由表8可知,高环保税额组别中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回归系数为0.017,而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低环保税额组的回归系数为0.011。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可能是高环保税额组的企业面临更强的环境规制压力,这敦促企业增加绿色投资以减轻环保税负担,进而增强企业竞争力。相反,低环保税额组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压力较小,因此绿色投资对其竞争力的提升作用不明显,进一步验证了假设H2。
4.5.2 中介作用
专利能帮助企业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竞争优势,是企业保护自身技术的常用方式。温梦瑶和周舒鹏(2023)验证了绿色投资对绿色专利获取的促进作用,包刚(2019)为绿色技术创新与企业可持续竞争力的正相关关系提供了实证证据。
为检验绿色专利占比的中介效应,本文在模型(1)的基础上,构建了模型(2)(3):
compit=β0+β1giit+β2sizeit+β3levit+β4roait+β5ageit+β6idit+β7co2it+εit
(1)
grnit=β0+β1giit+β2sizeit+β3levit+β4roait+β5ageit+β6idit+β7co2it+εit
(2)
compit=β0+β1giit+β2grnit+β3sizeit+β4levit+β5roait+β6ageit+β7idit+β8co2it+εit(3)
其中,grnit代表绿色专利数占比。
由表9可知,逐步回归系数均呈现显著正相关,绿色专利占比在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中发挥部分中介效应。列(1)研究了绿色投资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绿色投资可以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列(2)研究了绿色投资对绿色专利占比的影响,结果表明,绿色投资越高,企业的绿色专利占比越高。列(3)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绿色专利的中介效应成立,进一步验证了假设H3。
表9 中介效应检验结果
(1) (2) (3)
Comp Grn Comp
Gi 0.013***(2.62) 0.007***(5.48) 0.010*(1.95)
Grn 0.456***(3.27)
Adj-R² 0.268 0.067 0.277
N 791 791 791
5 研究结论
企业竞争力作为企业发展的一种潜在实力,一定程度上衡量了企业价值和企业从市场获得财富的能力,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同时,环保税的颁布对企业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了适应新政策,企业进行绿色转型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而绿色转型离不开资金投入。本文研究表明,绿色投资水平对企业竞争力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企业通过绿色投资进行绿色转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了社会效应和环境效益,从而使企业真正具备持久的市场竞争力。绿色投资通过创新绿色产品和优化绿色产业结构等方式实现了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进而推动了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同时,研究还发现绿色投资的影响存在区域异质性,政府应针对不同地区进行相应的政策引导,帮助企业在未来有关绿色投资的决策中做出更好判断,通过实现绿色创新逐步调整产业结构。
参考文献
张震宇,王雨,李露霏.浅析“双碳”背景下我国木材加工产业发展趋势[J].森林防火,2022,40(2):90-92.
刘燕华,李宇航,王文涛.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挑战、机遇与行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1,31(9):1-5.
张蕊.绿色投资对经济发展效率的影响[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2(1):77-79.
张志强,吴健中.企业竞争力及其评价[J].管理现代化,1999(1): 24-25.
房志敏.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经济: 内在契合与实践结合[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6(3):13-26.
王礼宁,殷光治,刘志强,等.新质生产力视角下青海发展绿色算力的逻辑、挑战与路径[J].青海社会科学,2024(1):96-103.
刘金科,肖翊阳.中国环境保护税与绿色创新: 杠杆效应还是挤出效应?[J].经济研究,2022,57(1):72-88.
Porter, M. E., and C. Van der Linde,“Toward a New Con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Competitiveness Relationship”,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995, 9(4): 97-118.
何兴邦.环境规制、政治关联和企业研发投入: 基于民营上市企业的实证研究[J].软科学,2017,31(10):43-46+51.
郭双飞.环境规制、绿色投资与绿色创新[D].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2018.
张治栋,桂雅清.创新投入、市场地位与企业竞争力[J].财会月刊,2023,44(13):24-30.
刘涛,韩悦.绿色投资、产业结构生态化与低碳经济转型[J].经济与管理评论,2023,39(6):17-29.
杜仕菊,叶晓宣.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发展的逻辑理路、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26(6): 52-61.
金碚. 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 2013) : 稳增长、调结构与企业竞争力[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
金碚, 龚健健. 经济走势、政策调控及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基于中国行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 中国工业经济, 2014(3): 5-17.
张琦, 郑瑶, 孔东民 .地区环境治理压力、高管经历与企业环保投资: 一项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的准自然实验[J]. 经济研究, 2019, 54(6): 183-198.
温梦瑶,周舒鹏.绿色投资者能否激励企业绿色创新: 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绿色专利数据的证据[J].新金融,2023(12):45-49.
包刚.绿色技术创新、环保投入与企业可持续竞争力[J].财会通讯,2019(1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