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的思考与变革

known 发布于 2025-08-17 阅读(488)

【摘要】为促进国家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各领域都出台了相关政策, 加大了专项奖补资金拨付力度, 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发挥杠杆和引导效应, 因此, 亟需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政府专项奖补资金的绩效管理。本文首先分析专项奖补资金的独特性, 然后基于财会监督视角, 以A市制造业强市、 招商引资、 会展活动等项目的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为例, 深挖政府专项奖补资金存在的问题, 并从政策设计与执行、 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 项目管理及绩效等方面进行分析。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的强化, 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变革举措, 包括: 推进政策创新, 加强各级有效衔接; 优化项目遴选, 细化预算编制; 完善项目管理, 开展多元评价。

【关键词】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财会监督;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4-0994(2025)03-0095-6

一、 引言

专项奖补资金是政府为了鼓励和奖励某些特定领域或行业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而做出的财政资金安排, 主要是用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提高某些领域或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快社会发展和进步。为了响应国家高质量发展的号召, 我国财政加大了对特色强省强市、 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朱柏铭,2019)、 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周密等,2017)以及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奖补资金投入力度(朱若然等,2017), 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项奖补资金使用效果的管理。《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以奖代补”的思路, 中央财政安排了150亿元来匹配地方实施的“三奖一补”政策。近年来, 奖补资金在资助范围上不断扩大, 在拨付力度上逐渐加大, 在政策支持上逐渐规范。为提升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水平, 2021年中央财政下拨了35亿元奖补资金; 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 人民银行和原银保监会于2021年发布《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 该政策从2022年开始实施。2021 ~ 2025年, 中央财政预计将安排100亿元以上的奖补资金, 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根据财政部数据, 专项奖补资金在2019 ~ 2022年逐渐增加, 专项奖补资金的占比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有所变化。

国家在各个领域逐渐加大了对专项奖补资金的拨付力度, 取得了显著成效(刘燕和冷哲,2016), 但是, 因为政府各类专项奖补资金涉猎项目多、 金额大、 使用范围广, 加之监督不到位, 导致中央政府虽然出台了相关政策, 但有的地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 部分奖补资金难以真正落到实处。财政部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奖补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 但其作为资金拨付主体, 对奖补资金绩效进行评价自带先天缺陷。如果将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委托给独立第三方, 又很难摆脱委托代理问题。所以, 亟需理论界进一步深入研究并提出改革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 财会监督在推进规范财经秩序、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以进一步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 财务、 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 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 肩负着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职能(李建发等,2023)。奖补资金作为财政资金的一部分, 需要财会监督跟进, 发现问题并寻找变革路径。

基于以上背景, 笔者通过参与A市财政局的相关工作并进行调研, 了解到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现状, 并分析了制度不足和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成因, 最终探索出加强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的变革路径。

二、 专项奖补资金独特性分析

专项奖补资金是涵盖财政专项资金的一种特殊资金, 具有针对性强和激励性强的特征。其与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关系如图1所示。现有研究多聚焦于一般财政专项资金, 但因忽略专项奖补资金的独特性, 所以缺乏深入审视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的研究。

(一) 专项奖补资金针对性强

1. 无偿奖补性。与一般财政专项资金不同, 专项奖补资金拨付使用主体针对性较强。政府为了达成目标, 多以结果为主要评判标准, 对完成既定目标的企业给予无偿性资金拨付, 所以相对于一般财政专项资金, 专项奖补资金多是支持重点领域、 具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等, 能够有效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此外, 专项奖补资金使用标准削弱了强制执行的力度和随意性, 更加尊重参与者的意愿, 参与者可依据自身的条件和意愿来选择是否参与以及参与的程度, 而且申请标准相对明确、 严格。

2. 事后奖补性。以往的财政专项资金多是事前补助, 引发了资源不合理争夺问题和“以贫为荣”的错误理念。而现在的奖补, 多是事后补助, 以结果为导向, 对各领域表现优秀者或优秀地区给予充分肯定, 并且更加注重对在建项目、 建成项目的奖补。利用财政奖补资金, 可消除传统制度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供给结构失衡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有助于终结扭曲的资源争夺战。结果导向的事后奖补, 也可部分避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而过于追求效率的行为。

(二) 专项奖补资金激励性强

1. 竞争性分配。奖补资金通常采用竞争性评选的方式进行发放, 获得资助的单位或个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一般财政专项资金是按因素分配, 相比较而言, 竞争性分配是指在项目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从项目征集到资金下达全过程公开透明, 邀请各方参与, 通过公开招投标等竞争方式和集体决策机制, 形成“多中选好, 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 实现财政项目资金高效公平分配的一种资金分配方式。将过去“一对一”分配改为“一对多”分配, 根据专项资金类别, 推行不同的竞争性分配方式。

2. 灵活性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较多, 以项目形式下达地方并规定具体用途的比重较大(审计署深圳特派办理论研究会课题组等,2020)。相比较而言, 专项奖补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比一般财政专项资金更灵活, 能够更快、 更有效地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供资金支持。虽然专项奖补资金是针对特定的领域和行业设定明确的支持和奖励目标, 具有较强的导向性和针对性, 但是在专项奖补资金的使用方面, 则以达成目标为主, 企业可以根据所需自行安排使用。

三、 案例介绍

(一) 案例选择

本文选取A市具有典型性的三个专项奖补资金项目如下: 一是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设立的制造业强市项目; 二是为推动新旧动能转化设立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是为实现产业联动、 经济带动、 旅游拉动和城市营销设立的会展活动项目。

在专项奖补资金涉及范围上, A市专项奖补资金的种类较为全面, 在工业结构调整、 自由贸易区、 乡村振兴等多个领域都涉及专项奖补资金的拨付; 在专项奖补资金涉及领域上, 本文选取的专项奖补资金项目均是为了推动A市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 涉及工业结构调整、 加强产业引导和发展特色经济等方面; 在专项奖补资金项目背后的问题上, 选取的A市三个项目涉及政策、 资金和项目上相关的问题, 具有全面性和典型性。具体见图2。

(二) 案例概况

1. 专项奖补资金拨付整体情况。

(1) 制造业强市项目。2017 ~ 2020年, A市财政局共拨付制造业强市专项奖补资金106818.33万元, 共奖励补助企业项目537个, 涉及14个项目类别, 其中新上项目和技术改造类项目奖补资金最多, 达到27107万元。

(2) 招商引资项目。2020年A市财政局实际拨付招商引资专项奖补资金955.4752万元, 涉及11家企业, 拨付资金中: 685.4752万元用于奖励项目企业, 其中市级承担262.11352万元, 县级承担423.36168万元; 270万元用于奖励“双招双引”先进部门。

(3) 会展活动项目。会展奖励具体用于市场化运作会展活动项目奖励, 预算为500万元, 实际下达指标340.5万元, 实际支出340.5万元, 用于兑现2020年8月12日之前举办的会展活动项目奖励42万元和2020年8月12日之后举办的会展活动项目奖励298.5万元。

2. 专项奖补资金存在的问题。

(1) 制造业强市项目。首先, 政策制定及实施情况。A市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不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 到期未及时修订, 也未按照规定出台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目前, A市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政策按照2019年7月29日印发的《A市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虽然截至目前已到期, 但奖补资金政策仍继续执行, 尚未出台新的相关管理办法。其次, 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市级奖补资金以及县市区配套的奖补资金拨付不到位, 2017 ~ 2020年, 市本级拨付各县市区奖补资金合计83374.97万元, 截至2021年4月底, 市级拨付不到位资金尚有3866.49万元, 而县市区配套的奖补资金尚有19547.08万元拨付不到位, 并且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结余较大, 涉及金额8372万元。再次, 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部分项目立项手续不全, 未建立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管理台账, 部分绩效评价开展不够细化。最后, 项目运行完全依赖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不到位。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股权追溯系个人出资, 资金管理存在风险。以2018年为例, 获批奖补资金项目平均财政资金使用率为51.16%, 具体如表1所示。

(2) 招商引资项目。首先, 申请奖励资金项目数量问题。申请奖励资金企业较少, 缺少有效的招引方法, 2020年度A市招商引资项目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仅有15家且涉及六个区市, 其中有11家企业审核通过且涉及四个区市。分级负担奖励资金的政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市区组织申报的积极性。例如, 《A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市直部门“双招双引”考核奖励、 以贸引外及中介招商由市级财政承担; “一事一议”项目由市级给予倾斜支持; 其他项目由市、 县两级按照财政收入分成比例分担。在当前县市区财力普遍吃紧的情况下, 各县市区组织申报的积极性不高。其次, 项目资金预算管理问题。一方面, 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 2020 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项目预算金额为4000万元, 实际使用预算资金1200万元; 另一方面, 个别预算资金未到位, 2020年度A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项目应拨付资金为955.4752万元, 实际拨付资金为931.4752万元, 未及时拨付的24万元资金为应奖励给A市××医院有限公司的县级专项资金。最后, 经济效益问题。政策实施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够显著, 受奖补企业的收入较2019年变化不大, 未能充分体现A市招商引资政策带动企业经济增长的作用。一方面, 项目监管不力,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导致项目出现各种问题未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另一方面, 通过与受奖励企业进行沟通, 发现由于疫情导致一些海外的技术人员和原材料输送不便, 推迟了生产运营时间。

(3) 会展活动项目。首先, 在预算编制上, 工作经费在前期预算安排时预留资金数大于实际需要资金数, 影响了预算执行率, 会展工作经费预算为130万元, 实际拨付80万元, 实际支出只有29.02万元。其次, 项目的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一方面, 会展活动项目中有4个重点项目由于疫情等原因, 在年内未举办或转为其他项目实施, 具体如表2所示; 另一方面, 会展业服务信息的知晓度需进一步提高, 经财政局调研了解平台建设工作一直在进行, 对于平台建设项目, 大数据管理局在多方考虑后不建议单独设立, 这可能会给社会公众带来一定的影响。最后, 在项目效益上, 参展商与观众存在不匹配的现象, 无法实现参展商招商合作的目标, 从而影响会展效果。

总的来说, 制造业强市、 招商引资、 会展活动三个项目通过专项奖补资金的支持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A市高质量发展, 在资金的拨付规模、 调查发现的问题上能够相互补充, 凸显了政策、 项目、 资金三方面问题的典型性, 为研究A市专项奖补资金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思路。A市三大专项奖补资金项目存在的共同问题和个性问题如图2所示。

四、 A市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参与A市政府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审计调查, 发现A市在积极加强政府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 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通过财政绩效评价也发现A市专项奖补资金存在一定问题, 具体成因分析如下:

(一) 政策设计与执行

完善的政策设计和有效的政策执行是前提和关键(吕芳,2023;Hudson等,2019)。首先, 由于专项奖补资金相比于其他专项资金在申请和审批上较为灵活而且存在一事一议的特点, 导致在政策设计上可能会略有些不足。其次, 专项奖补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因事制宜, 可能会出现有选择执行政策的现象, 导致政策执行出现偏差, 不利于专项奖补资金的有效运行。

无论是配套政策缺位还是政策执行异化, 究其深层原因可能缘于机会主义和本位主义。首先, 灵活的资金拨付程序和使用方式赋予了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一定的裁量权, 地方政府多从局部角度出发制定配套政策和执行上级政策, 其政策目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且可能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吕冰洋和台航,2018)。灵活性的特点虽能够满足更便捷的资金需求, 但地方政府由于站位不同更多考虑自身的需要, 以至于在配套政策制定和执行上往往会出现象征性执行、 实验性执行和曲解式执行等现象(许光建等,2020)。其次, 在政策信息不对称和各部门本位主义的影响下, 可能使得政策信息的反馈片面化。地方政府在政策反馈的过程中可能会关注物质层面的政策输出, 导致配套政策信息反馈较片面, 难以结合实际情况以及长远发展调整政策, 反过来又会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 由此循环使得项目的运行不到位, 难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 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

管理问题是整个奖补资金运行过程中的核心。全生命周期可以定义为从事物的萌芽状态到消亡的全过程(Selman和Schneider,2004), 在资金的预算申请、 拨付使用、 审批监管的全生命周期中各个环节的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专项奖补资金具有事后奖补的特点, 这使得其与事前补助相比能够有效避免资源争夺战, 但是在资金的全过程管理上可能会略有欠缺。

资金管理问题主要源于制度不细化。首先, 由于专项奖补资金项目涉及范围较广, 并且是事后奖补, 其预算编制较其他资金更为重要。各项目的支出预算编制缺乏基础数据支撑和科学论证, 且为了保障财政整体预算平衡, 导致一些项目的资金大量结余或不足, 专项奖补资金项目成效偏离预期标准。其次, 专项奖补资金的财政监督不到位。一是政府会计监督不全面。一般监督活动多集中于微观层面的会计活动, 缺少整体的全过程监督, 并且鲜有研究以理顺经济和社会秩序、 协调利益关系为目标对会计监督体系进行探讨(武辉和王竹泉,2019)。二是外部政府绩效审计开展得不到位。目前审计主体主要还是以资金走向为线索开展财务审计, 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的监督不够充分, 导致专项奖补资金出现低效甚至无效的风险。

(三) 项目管理及绩效

项目的实施程度、 好坏是检验资金绩效管理是否有效的重要因素(宫春子和黄珺,2021)。无偿奖补可能会使企业放松对项目管理的要求, 而专项奖补资金竞争性分配的特点可能会因管理或监督不足导致其难以发挥最大的效用。

出现项目管理及绩效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项目遴选问题考虑不充分、 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不够完善。首先, 在项目遴选问题上。对于一些奖补企业来说, 只是利用专项奖补资金填补企业的经营漏洞, 着重于眼前利益, 忽视了专项奖补资金的作用与重要性。此外, 企业因自身能力不足而未能有效利用奖补资金, 管理者没有长远的战略布局, 对待奖补项目没有实质性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 对设立完整的项目管理机制意识不足。而政府分配的科学性也是影响项目遴选和资金分配的关键因素。上级部门会因奖补项目多、 政策扶持界限模糊, 在项目审查上流于形式, 只关注是否符合奖补项目的标准和国家宏观政策等, 而不深入了解奖补资金是否能真正用到实处, 导致项目遴选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其次, 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上。目前许多评价指标体系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问题(李文彬和黄怡茵,2016), 而专项奖补资金是以结果为导向的, 导致绩效评价未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 因此评价结果难以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此外, 由于许多单位缺乏绩效评价的理念, 对资金的管理没有做到合理评价, 也未根据评价对象的部门、 行业、 项目等特点制定分类绩效评价的办法。

上述分析框架如图3所示。

五、 财会监督视角下加强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的变革路径

财会监督具有财政监督和会计监督两项职能。其中: 财政监督需根据《预算法》中的职能安排及创建现代财政管理的客观要求, 从制度设计、 技术升级两个方面全力推进; 会计监督则在《会计法》的指导与规范下, 逐步形成内部监督、 政府监督及社会监督“齐头并进”的总体监督框架。因此, 本研究认为, 从财会监督的视角加强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 应该从制度设计等角度谋求变革之路, 具体变革路径如图4所示。

(一) 推进政策创新, 加强各级有效衔接

1. 明确导向, 完善竞争性领域财政奖补政策。恰当的财政奖补政策具有调节市场失灵、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正面效应, 但不当的财政奖补政策具有扭曲市场竞争秩序等负面效应(孙晋和胡旨钰,2023)。因此, 需要特别关注竞争性领域的奖补政策。在竞争性领域, 要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实际合理确定实施财政奖补政策的领域和范围。对于比较适合使用奖补政策的科技等领域, 实施奖补政策要优化考核方式, 合理确定奖补标准和额度, 避免财政奖补政策达不到效果。在财政奖补政策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 要结合其支持的行业领域特点, 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工具, 合理选择直接、 间接补助支持方式, 更好地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2. 有效衔接, 以创新为导向制定政策。首先, 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衔接上, 政策的制定由各参与方形成互动, 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所需开展政策创新, 在形成互动机制的同时明确职责划分, 最终达成创新共识。其次, 在自上而下的纵向衔接上, 地方政府要依据上级政府的要求, 结合地方特色以及发展需要实现政策制定上的创新, 制定出符合上级要求、 适合自身发展的配套政策。最后, 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 坚持协同联动, 加强贯通协调。在政策创新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协同、 分级负责、 上下联动的要求, 构建高效衔接、 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 做到从政策源头上加强财会监督。

3. 上下承接, 探索政策选择执行优化路径。首先, 通过形成自主优化的意识, 从根源上避免由于信息反馈片面化带来的政策选择性执行问题。与政策制定上下衔接不同, 在政策任务下达的过程中, 逐层实现政策任务的目标分解, 上级政府通过放开对下级政府的变通权利来激发下级政府执行的主观动力, 下级政府通过有效执行获得上级政府政策上的支持。其次, 在政策执行上更具体。上级政府需提前拟定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 根据资金执行情况, 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 针对具有特色优势的项目制定差异化政策。下级政府则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 结合具体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实现政策的进一步创新, 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提升资金使用效果。

(二) 优化项目遴选, 细化预算编制

1. 突出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发展。首先, 考虑到奖补资金的特殊性, 项目遴选要通过兼顾“择优”和“择需”来提升效率。择优遴选重点考虑“奖”, 结合考虑地域发展、 产业行业发展等因素, 支持改革成效突出地区的项目率先发展并且给予奖补项目某些方面的相对优先权; 择需遴选是以“补”为目标, 通过被奖补方递交的合规材料, 筛选出真正需要资金助推发展的项目。其次, 项目遴选公平公正的核心是确保项目审查的全面性。通过利用专家评审机制, 将适当的社会公平评价与完善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相结合, 使得在项目遴选上真正做到公平和有效。在项目遴选的过程中, 要做到全过程评估, 保证全过程的公平、 公正和有效。最后, 在重点产业和项目的遴选上要加强对投资强度、 技术水平、 财税贡献、 市场效应等的研究论证, 整合资源、 统筹力量, 使重点项目能够与拨付的大额资金相匹配。

2. 明确总体目标, 细化预算编制。首先, 清晰地制定预算目标, 力求精益求精。在编制预算时, 要充分考虑到各单位的发展与长期计划, 把总的预算绩效目标分成若干个小的绩效目标, 再把一些小的绩效目标落实到各业务部门, 各业务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及时上报, 以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真正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其次, 在具体编制预算时, 需要将部门总体绩效评价与年度预算相结合, 针对所设计的指标和数额进行考核, 合理确定地方政府所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要提升预算编制的预测支持水平, 搭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平台, 依据预测分析和定量方法等科学评估综合效益预期值, 依托预算编制改革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体系, 依照统一标准, 按情况分层次安排预算资金。

(三) 完善项目管理, 开展多元评价

1. 增强绩效意识, 完善项目管理。首先, 要合理规划项目进程, 从项目申报开始, 就要做好统筹规划, 将资金的使用按时期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明确项目的预算目标, 避免出现过多的资金结余或不足, 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其次, 将资金集中管理, 在各个项目资金方面, 企业要对其进行严格监管, 持续检查和确认项目资金的流动是否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防止出现项目私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的现象, 从源头上统一控制。最后, 企业应该总结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 分析资金的结余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 以此及时保证后续决策正确。

2. 集中效果导向, 开展多元评价。首先, 从政府监督层面来看, 需要设定清晰合理的项目绩效评价目标, 并从数量、 质量、 成本效益等多个角度出发, 选择针对项目特点的目标, 使用定量的方法或可衡量的定性指标表述目标的情况, 使目标内容具体化。其次, 在进行专项奖补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时, 可以通过提升项目绩效自评的有效性来推进问题的解决, 根据项目自身情况有所侧重地评价, 以提升项目评价的效率, 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此外, 在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时可以利用第三方评价机构, 通过对项目预期结果的分析选择出合适的指标来反映项目的产出效益, 针对具体产出绩效进行评价, 清晰反映其对应关系, 提升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使用效果。最后, 财政部门可以通过优化专项奖补资金的监督过程审查项目资金是否用到实处, 尤其是要同时重视事前、 事中、 事后监督, 缺一不可, 并且逐渐从“问题导向”的财政财务收支评价向“效果导向”的绩效评价转变, 在评价考核中要综合考量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等, 同时兼顾项目与资金的适配度。

六、 研究启示与局限

本研究可为政府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提供以下启示: 首先, 要加强对专项奖补资金的财会监督, 强化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意识。“十四五”财税改革重点要对分配格局进行调整, 以此为基础需要财会监督跟进, 对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考量, 并实施助企纾困政策, 确保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到位, 从而促进国家财政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健康发展。其次, 可以帮助政府和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分配专项奖补资金, 确保资金以最有效的方式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本研究鉴于其独特性为专项奖补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提供了针对性建议。最后, 为其他区域以及其他领域的专项奖补资金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路。从政策、 资金、 项目三个角度出发, 综合考虑专项奖补资金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对象两个相关方, 提出在各级衔接、 灵活创新、 公平公正、 细化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专项奖补资金的绩效管理。

本文对专项奖补资金问题和措施的研究具有一定普适性, 但还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专项奖补资金项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专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在考虑各类专项奖补资金的实施主体、 实施对象和具体项目之间存在相通性的同时, 还要考虑区域特色、 资源禀赋、 财政实力、 奖补重点等的差异性, 以不同专项奖补资金的实际情况寻找各自提升路径, 以通用变革为基础做到因事制宜。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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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 罗萍" 李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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