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 要:为了解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在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提高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对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近几年的生态效益补偿情况进行分析,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个方面构建了评价体系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相关优化建议,以期为后续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成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X321"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文章编号:1005-7897(2025)03-0190-03
0" 引言
湿地具有蓄水防洪、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持区域生态平衡等功能,与森林、海洋并称为世界三大生态系统[1]。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是保护与修复湿地的重要手段之一,从经济层面协调湿地保护与资源利用之间的矛盾[2-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将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措施[4]。针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相关研究较多,全国层面有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探索[5]、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调研[6]、湿地生态等级补偿机制探讨[7]等,各地因地制宜进行相关研究,有北京市湿地[8],广东省湿地[9],鄱阳湖区湿地[10]、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洞庭湖湿地[12]等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而湿地生态补偿成效评价相关研究较少,主要有太湖湿地生态恢复成效评估[13]和西藏自治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与优化策略[14]等。本文以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为对象,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对其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后的成效进行评价分析,以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全面恢复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导向,为后续开展生态效益补偿、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供支撑。
1" 项目概况
1.1" 研究地概况
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境内,处于长江中下游荆江江段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2′55.8″~113°13′6.9″、北纬28°59′58.9″~29°37′40.8″。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位于洞庭湖区域,属于华中地区的亚热带湿润气候,气候温和,春季常有寒潮,仲夏降雨频繁,冬季严寒期短。年平均气温在16.2~16.9℃。年平均降雨为1300~1400mm,降雨主要集中在春季和冬季。洞庭湖区及其湿地是水陆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独特自然综合体,湖区的主要成分为河流冲积物和湖泊沉积物,成土母质来源复杂多样。土壤类型包括潮土、沼泽土、沼泽化草甸土和水稻土等。
1.2" 湿地资源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口径湿地范围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96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按二级分类统计,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共有内陆滩涂、森林沼泽、沼泽草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坑塘水面、水库水面、沟渠8种类型,总面积约为112249hm2。
1.3" 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情况
根据2020—2023年《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其生态效益补偿内容主要包括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补偿、湿地生态恢复、生态效益补偿监测与评价、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研究、鸟类食源补给地建设、有害生物防治、外来物种清理、科普宣教等。
2" 研究方法
2.1" 调研数据来源
收集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其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森林资源一张图”、近年来已实施的湿地修复项目情况、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等资料,并结合现场实地调查,走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成效进行摸查。
2.2" 评价体系构建
通过对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现场调查和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后管护情况的汇总分析,并咨询湿地生态研究领域相关专家,构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效果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科学、系统、客观的原则,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个方面共选取了10项指标。生态效益评价指标主要有水系连通与水质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生境恢复完整性、湿地自然景观提升,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主要是社会影响力、公众参与度、公众满意度等,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主要是改善周边社区经济贡献和带动周边居民增收。
3" 结果与分析
3.1" 生态效益
3.1.1" 水系连通与水质提升
通过河湖水系连通,生态缓冲带、自然湿地岸线得到修复和建设,使湿地生态功能逐步完善。随着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建设实施落实,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逐渐提升,水体总氮浓度、总磷浓度、氨氮浓度以及高锰酸盐指数均有明显下降,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标准。
3.1.2" 生物多样性保护
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后,野生动植物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恢复和发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调查共记录到维管束植物160科1187种,其中,被子植物135科1129种,裸子植物5科25种。植物群落主要有马尾松群落、杉木群落、白栎群落、构树群落、南荻群落及芦苇群落等。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位于东亚——澳大利亚鸟类迁飞路线上,是候鸟重要的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生态效益补偿助力鸟类食源补给地建设,为东洞庭湖鸟类的栖息繁衍提供了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了候鸟迁徙生态通道和洞庭湖生态安全。经调查记录到越冬水鸟29.7万只,隶属7目12科5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5种,分别是黑鹳(Ciconia nigra)、东方白鹳(Ciconia boyciana)、青头潜鸭(Aythya baeri)、白鹤(Grus leucogeranus)、白枕鹤(Grus vipio);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种,分别是白琵鹭(Platalea leucorodia)、灰鹤(Grus grus)、鸿雁(Anser cygnoides)、白额雁(Anser albifrons)、小白额雁(Anser erythropus)、小天鹅(Cygnus columbianus)、斑头秋沙鸭(Mergellus albellus)、白腰杓鹬(Numenius arquata)。湿地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麋鹿种群数量从最初10只不到发展到200多只,长江江豚种群数量达到120多头。
3.1.3" 有害生物防治
开展湿地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共38.65hm2,其中清理凤眼莲面积为18hm2、浮萍面积为20.67hm2,加拿大一枝黄花等物种面积为765.17hm2。通过对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外来物种的清除,凤眼莲、浮萍以及加拿大一枝黄花等物种的繁殖得到了有效控制,保障了水底生物生长环境的健康发展,维护了湿地鸟类觅食活动与栖息场地的稳定,有效控制和减少了外来入侵物种的影响,维护了湿地生态环境的安全性和湿地生物多样性。
3.1.4" 生境恢复完整性
通过实地调查检验修复工程完成情况,调查蓄水效果、地形改造情况、水系连通情况、植被种植成活率及效果、监测设备的布设情况,检验监测管理系统的运行状态与效率、监控覆盖范围等,综合评价生境恢复情况。在动物活动频繁的区域开展微地形改造、滩涂地修复、植被恢复等工作,营造适合动物活动的栖息地和觅食场所,优化了湿地的食物链,提升了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湿地景观破碎化程度明显降低,湿地景观稳定性、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3.1.5" 湿地自然景观提升
湿地生态补偿实施后,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形成了良好的湿地自然景观,通过生态旅游的开发,成为旅游观光游览、休闲度假之地,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当地的经济增长,为当地的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2" 社会效益
3.2.1" 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
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补偿有效实施提高了东洞庭湖湿地的科研监测、宣教和综合管护能力,促进湿地保护研究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也是履行《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的具体实践,在保护湿地和生物多样性方面为湖南省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3.2.2" 公众参与度和科普宣教水平提高
湿地生态补偿促进湿地生态修复建设,通过开展观鸟辨识植物、湿地讲座、湿地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高了公众参与湿地保护事业的积极性,同时也强化了管理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交流。各种形式相结合的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湿地及其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提升了湿地生态文化的深度和广度,使湿地保护深入人心。
3.2.3" 人居环境改善,公众满意度提升
通过湿地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周边群众因野生动物损害造成的损失得到了合理补偿,公众的负面情绪得到了安抚,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大幅减少,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支持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主动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
3.3" 经济效益
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使得因湿地保护受损的居民利益得到保障。2021—2023年间,严重受损耕地补偿由40元/亩(1亩≈667m2)上调至60元/亩,一般受损耕地补偿由15元/亩上调至50元/亩。间接生态效益补偿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调蓄洪灾、控制土壤侵蚀、降解环境污染及合理利用湿地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等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同时也体现在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等方面,为改善周边社区经济做出重要贡献。
4" 生态效益补偿优化建议
4.1" 优化项目实施时序,精准把控项目实施进度
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时间和个别项目实施间隔时间过长,导致项目未能按计划进度完成。为此,建议对项目各阶段的任务和时序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明确的项目方案,责任到人;对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对照计划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知的问题提前进行研判,对项目实施方案不能按时推进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4.2" 优化完善补偿机制,扩大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湿地直接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基本只能用于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补偿范围较窄。湿地周边基本以农业为主,居民增收路径有限,建议进一步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合理补偿因芦苇地退耕、湿地种植养殖活动退耕、禁牧禁渔收入减少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4.3" 建立常态化生态监测机制,促进湿地生态健康发展
生态监测如果不具备连续性,会导致湿地重要数据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建立常态化生态监测机制,加强预防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研究,把事后政府补偿转化为事先积极预防的措施,强化对野生动物危害的预防控制手段。通过整合利用各部门现有湿地监测成果和技术优势,建立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数据互联共享机制,及时发布湿地监测评价的有关信息,为东洞庭湖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环境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
5" 结论
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后成效主要包括以下3点: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承载力增强。湿地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逐渐提升,湿地景观破碎化程度显著降低,湿地景观稳定性升高;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解决了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的矛盾,确保了候鸟、麋鹿等野生动物安全栖息,越冬水鸟、长江江豚和野生麋鹿等湿地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②湿地保护意识增强,促进了湿地文化建设。群众爱鸟护湿地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湿地野生动物受伤救护,群众的支持配合减小了湿地巡护管理工作压力;通过生态效益补偿措施,激发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湿地保护事业、助推湿地文化建设的热情。③公众满意度提高,获得感与幸福感提升。补偿力度逐年加大,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的矛盾基本得以解决,社区居民因湿地保护致害损失而产生的负面情绪得到安抚。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向好发展,推动区域生态旅游发展,周边居民就业机会增多、收入增加,获得感与幸福感持续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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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小静(1988— ),女,汉族,湖北荆州人,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林草生态保护修复。
通信作者:叶自慧(1988— ),女,汉族,湖北孝感人,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风景园林与生态保护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