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外贸易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对中国经济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对外贸易仍是中国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的主要着力点。随着国际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如何实现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外贸易的作用,对推动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至关重要。RCEP的签订,为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与贸易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宝贵契机。以RCEP为契机,构建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发展新格局意义重大。基于此,文章深入分析了RCEP及其重要意义,结合RCEP框架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的现状,探讨了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进一步阐述了推动双边贸易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RCEP;东盟;双边贸易;国际贸易;机遇与挑战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5)03(a)--04
RCEP(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中文简称。现阶段,RCEP与TPP(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作为世界上最为重要的两大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途径,对全世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RCEP由东盟十国在2011年的东盟峰会上首次提出,并经过多年谈判,最终成员国包括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等十五个国家。RCEP的诞生与最终确定经历了漫长的谈判过程,由2013年开始一直到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协定。各个成员国依据自身实际发展现状,于2022年1月1日协定内容正式生效,由此标志着全世界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实行。RCEP作为推动亚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全球经济一体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加强RCEP对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影响的研究,对我国构建全新的对外贸易格局意义重大。
1 RCEP概述及重要意义
RCEP由东南亚国家联盟首先提出,之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新西兰、澳大利亚六国加入谈判。经过漫长的谈判过程,于2019年11月谈判结束,并在2020年11月正式签订协议,印度最终退出谈判未加入RCEP。现阶段,RCEP成员国有15个,基本上涵盖了22亿人口、26万亿美元GDP及全球28%的贸易交易市场,涵盖了全球一半的制造业产出。
RCEP的目标是为有效降低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交易壁垒,强化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投资,并形成协同发展的经济贸易体系,从而实现亚太地区与各个成员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现阶段世界最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途径,其覆盖面积最大、市场最大、成员国经济结构最为多元化[1]。
RCEP的核心内容覆盖较广,如货物及服务贸易、投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在经过多轮协商之后,最终在货物及服务贸易交易方面达成了一致的认知,同时在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方面则与国际高标准自贸规则对接。简而言之,RCEP就是高质量、高水平、现代化互惠互利的贸易协定,对各个成员国的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RCEP协定内容涉及的范围相对较广,对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各成员国之间实现经济及贸易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1.1 细化与拓展区域贸易链,为产业价值链发展注入内在动力
一方面,RCEP协定的实施,各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贸易交易将逐步实现零关税,服务贸易则针对金融、电信、电商等方面为各成员国提供最高的服务水平。同时,RCEP协定还对众多贸易行业的规定进行了细致划分,为构建区域贸易链奠定了基础。RCEP协定的签署,可在最大程度上促进贸易区域内各个成员国之间的货物及服务贸易,为区域产业价值链的发展注入内在动力。另一方面,RCEP的实施对各成员国之间投资便利化、人才交流、技术合作等提供了发展动力,为区域贸易链的细化延展提供了支撑。通过减少交易壁垒,各成员国之间贸易往来将更为频繁,实现区域内部经济良好稳定运转,激发区域内部市场需求,减少对其他市场的依赖性。同时,以RCEP为契机,能够进一步完善区域内部产业聚集,促进产业价值链向内化发展。近年来,全球经济产业链条受到冲击,RCEP的实施有利于各成员国之间实现产业链重组,提高产业价值链,从而有效摆脱对区域外国家产业链的依赖性,发挥区域内各个成员国资源、技术、产业等领域的优势,促进区域内各个成员国经济的发展[2]。
1.2 为各成员国经济及贸易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依托RCEP,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与贸易交易壁垒逐步减少或是消失,能够为各成员国居民提供更为实惠的商品,同时也方便企业以更为优惠的价格购买相应的原材料,不但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国际竞争优势,还有利于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对于服务贸易以及投资领域来说,RCEP成员国都做出了相应承诺,各成员国需要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最大限度上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对于投资便利化来说,成员国要根据协议规定,主要以优化海关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约束人员移动措施、优化投资环境等为主要措施。上述内容的落实与发展,为RCEP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提供了制度化的保障,有利于实现区域内部经济及贸易可持续发展[3]。
2 RCEP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发展现状
我国与RCEP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关系极为密切,双边贸易总体关联度不断上升。从2001年开始到2022年,中国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交易总额由1754.48亿美元发展到14738.39亿美元,平均年增长速度达11.85%。我国贸易的进口与出口均呈现正向增长态势。2022年,我国与RCEP之间的贸易交易总额为6984.30亿美元,同比增长4.61%。RCEP向中国出口贸易总额为7754.09亿美元,同比增长1.84%。对比分析,我国在双边贸易中呈现逆差状态,峰值在2011年达到1988.28亿美元。结合实际情况来看,RCEP已成为我国重要的贸易交易主体,年交易总额约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RCEP作为现阶段最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空间与潜力远超欧盟与美国。2022年,东盟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外贸交易伙伴,双方的贸易总额为6845.99亿美元。其中,我国对东盟出口贸易总额3837.23亿美元,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14.82%。东盟出口我国的贸易总额3008.76亿美元,占我国进口贸易交易总额的14.56%。而我国与日本的双边贸易总额达3175.38亿美元,在RCEP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中占据第二(表1)。
RCEP协定的实施,使我国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关联性逐渐加深。现阶段,机电产品作为我国主要的出口产品,是中国出口东盟产品的主要类别。结合2022年的相关数据,我国机电产品对越南、韩国与日本的出口贸易额分别为404.94亿美元、364.03亿美元、323.47亿美元,是我国对三国出口贸易总额的35.58%、32.36%、22.67%。我国从RCEP进口的产品主要以机电产品为主。同时,在实际的进口贸易过程中,我国根据各成员国资源及产业优势,选择相应的产品进行进口交易。如我国每年会从新西兰进口奶制品、蛋品;从澳大利亚进口砂矿、矿渣等。而日本的电机、电气设备以及各类零部件也是我国主要的进口产品。2022年,我国在韩国、越南、日本进口的电机、电器设备以及零部件等交易额为846.42亿美元、487.18亿美元、465.48亿美元,其占比分别为三国总进口额度的48.99%、62.08%、26.62%。
3 RCEP对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
3.1 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了双方贸易环境
RCEP成员国基本涵盖了东亚、东南亚与大洋洲等大部分区域,这为亚太地区内部国家的经济发展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发展框架,也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投资以及产业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发展,为双方投资便利化与贸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础。东亚作为世界最大的制造中心,有着完善的产业体系与生产能力,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市场。东南亚则因为接受了大量的外贸企业,其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进出口交易发展态势良好,是我国劳动、资源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主要的出口市场。简单来说,RCEP协定的实施,为中国与东盟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建立完善的贸易交易关系奠定了基础[4]。
3.2 原产地累积规则降低了双方跨境合作壁垒
根据RCEP协定的规定,各成员国之间要逐步实施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这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跨境合作提供了契机,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壁垒消失。该规则的实施,使中国与东盟之间能够结合资源、地域、技术等优势,重新优化产业布局,最大程度上享受关税待遇。因为中国与东盟、东盟各国之间的经济、技术等发展水平不同,再加上中国与东盟庞大的人口基数,各成员国之间能够在贸易、投资、产业等领域开展更为深入细致的合作,不但有效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的发展,为中国与东盟经济发展注入内在动力,还对全世界的跨境投资与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
3.3 优势互补,构建完善的供应链与产业链体系
得益于RCEP的实施,中国与东盟可以实现资源优势互动,构建完善的供应链及产业链体系。产业链供应链的关系受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较深。在RCEP的推动下,中国与东盟能够整合自身的资源、技术、产业结构等优势,实现产业体系的互补。尤其是在生产资料的供求体系中,得益于RCEP,中国与东盟能够更好地形成国际循环体系,加速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东盟转移,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国际市场资源的配置使用能力。同时,也为东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与就业空间,并根据东盟各成员国的优势,完善产业布局与协作分工,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5]。
4 RCEP对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发展带来的挑战
4.1 产业空心化风险较大
RCEP协定的实施,虽然构建了囊括东亚、东南亚、大洋洲在内的区域经济发展组织,促进了区域内部经济稳定有序发展,为各国之间的贸易、投资等提供了便利。但是,RCEP的实施,也进一步加剧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竞争,尤其是在产业体系布局与重构方面,有可能出现产业空心化的风险,部分企业因为东盟的资源及劳动力优势,可能部分环节或整体迁入东盟,对我国产业链完善与产业布局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迫在眉睫,这也加剧了我国企业发展的困境。一方面,我国低端制造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受限于技术、资金等因素,低端制造企业转型升级难度较大,导致这部分企业纷纷转向东盟。另一方面,我国受国外技术封锁时间较长,制造业转型升级困难重重,向制造强国转变的阻力相对较大。因此,为避免产业空心化风险的出现,我国要增强产业链自主控制能力,不断推动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才能更好地完成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促进我国高端制造业的发展[6]。
4.2 加剧了就业压力
目前,作为中国与东盟之间主要的贸易产品类型,制造业占据了极大比重。我国大部分的低端制造企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这些从业人员的整体能力与素质相对不高。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进程中,为了实现制造强国战略,再加上国内人工、原料等成本不断上涨,势必会对部分低端制造企业造成影响。一旦低端制造企业无力支撑转型升级,极有可能出现大规模转移,传统低端制造企业从业人员可能面临失业,从而进一步加剧国内竞争与就业压力,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5 RCEP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发展策略
5.1 完善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中国与东盟互联互通
船舶、港口、航线以及海洋运输是一个国家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际贸易关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国际物流体系越完善、国际运输能力越强,市场拓展能力就越强,越能赢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于中国与东盟而言,完善国际化物流体系的建设,尤其是海洋运输能够进一步促进双方互联互通,提升双边贸易发展水平。东盟国家除老挝以外都属于沿海国家,在RCEP实施过程中,中国与东盟要加强双方的海洋运输能力,一方面加强双方海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航线、港口以及海上信息化服务平台等。另一方面,引导中国与东盟各国企业开展深入合作,借助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海上物流的协同性与高效性,从而最大程度提高双方海洋运输的效率与质量[7]。
5.2 加大边界开发力度
中国与东盟成员国老挝、缅甸、越南三国拥有4000多公里的陆地边界,陆地边界的存在更有利于双方开展双边贸易,同时也为我国广西、云南等地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因此,加大双方陆地边界开发力度,成为有效促进双方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国与东盟可以文化、旅游等产业为发展契机,打造高质量的文旅产业,激发双方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潜能,以文旅产业为媒介,带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共同发展。同时,双方还应加强铁路及公路的联动发展,完善陆地贸易联通渠道。在RCEP实施背景下,广西、云南等地区作为与东盟交界的区域,有着明显的开发优势,广西、云南等地区一定要充分理解政策,并抓住发展机遇,与陆地边界交界的东盟成员国开展产业合作、产业转移、发展优势产业与特色产业等领域的深入合作[8]。
5.3 加强双方金融合作
RCEP的深入实施,有效促进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发展,为进一步拓展新的经济发展途径,强化金融合作势在必行。两者在金融方面的合作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第一,牢牢把握国际化货币发展契机,推动双边贸易结算政策的落实,依托全新的合作关系,打造区域货币新体系,提高双边贸易结算的便利性。第二,双方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金融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与环境,鼓励金融机构深入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为双边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第三,重视陆地边界的作用,推动金融领域向东盟核心区域进行拓展,双方共建标志性金融项目,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实现金融中心聚集功能,并为双边投资便利化与贸易自由化提供金融保障。第四,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加强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基础上,完善外汇市场监管机制,提高跨境金融风险管理水平与能力。
5.4 优化与完善服务贸易产业结构
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整体上与东盟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双边贸易中,我国也一直处在逆差状态,这对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的发展有一定影响。我们要吸取东盟在服务贸易方面的优势与经验,提高服务贸易水平。RCEP背景下,我国与东盟之间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小于进口,我国出口的服务贸易主要类型为建筑、通信等,中国进口的服务贸易则主要以金融、商务为主。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相对较晚,为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竞争能力,必须优化与完善服务贸易产业结构,促进服务贸易多元化发展。我国应充分发挥国内经济、文化、产业以及技术优势,不断培育如计算机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等知识密集型产业,从而提高我国的服务贸易竞争能力[9]。
5.5 拓展跨境产业合作平台
在RCEP背景下,中国与东盟的跨境产业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平台等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适应RCEP协定要求,中国与东盟要拓展跨境产业合作平台,实现双方多领域的合作,如人才、金融、科技等。双方要完善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构建跨国产业链与服务链,重视产业园区平台建设,并建设更多的双国双园、中台产业园区等,从而实现以科技为核心,为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注入动力,实现产品服务质量的提升,合作模式的创新升级,为双边贸易额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0]。
6 结语
RCEP的签订,为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潜力,双方要重视RCEP协定带来的影响,正确把握RCEP为双方双边贸易发展带来的机遇,构建全新的合作机制面对挑战。为确保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在RCEP背景下,双方要重视物流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加大边界开发力度的同时,强化金融合作,在优化与完善服务贸易产业机构的同时,拓展跨境产业合作平台,从而为双方双边贸易的发展注入动力。
参考文献
田敏.数字化服务水平对中国-东盟双边贸易的影响分析[J].中国商论,2024,33(16):66-69.
郑云荟,贾晓华.中国与东盟十国贸易发展问题分析[J].中国商论,2024(9):49-52.
曹琳.RCEP视域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发展潜力探析[J].中国商论,2024(8):53-56.
李国庆,刘晓洁,张文秀,等.RCEP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发展潜力研究[J].商展经济,2022(13):47-49.
魏靖楠.RCEP对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影响研究[D].桂林: 广西大学,2022.
牛超群.东盟贸易投资便利化对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影响研究[D].哈尔滨: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2.
廖东声,胡恬恬,覃林珠,等.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研究[J].现代商业,2024(14):44-48.
任亚楠.中国与东盟贸易高质量发展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D].乌鲁木齐: 新疆财经大学,2022.
李立民,夏林.中国与东盟的互联互通建设对双边贸易的影响研究[J].当代经济,2023,40(11):104-112.
郑云荟,贾晓华.中国与东盟十国贸易发展问题分析[J].中国商论,2024(9):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