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会计法作为规范会计工作、 把控经济活动“关口”的基础性法律, 自1985年正式立法以来, 在保障国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系统研究了会计法的发展历程, 详细梳理了从立法前期到首次制定再到现代发展的关键性节点, 特别是1985年正式立法后的四次关键性修订或修正, 从中国特色视角重点分析了其所蕴含的独特理念与实践经验。研究发现, 会计法从立法到修订或修正均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自信自立和坚持改革创新等中国特色。为继续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本文进一步提出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法与理论体系完善建议, 旨在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推动会计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经济制度体系贡献力量。
【关键词】中国特色;会计法;发展历程;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
【中图分类号】F233"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4-0994(2025)08-0062-6
一、 引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对我国下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重大决策部署。会计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规范会计工作、 把控经济活动“关口”的基础性法律, 其发展历程深刻反映了国家在各关键领域的全面变革与显著进步。
特别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会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全面深化会计领域的改革, 解决会计难题, 优化会计制度, 强化会计监督, 加大打击力度, 为遏制各类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6月28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202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鲜明体现了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纵观会计制度的历史脉络, 郭道扬和谭超(2022)以考古成果为依据, 揭示了我国会计起源与发展的深邃历史图景。陈敏等(2024)围绕古代上计制度的变迁, 深入剖析了其演变过程及特点。周华(2019)探讨了我国会计改革肇始及会计规则由来, 丰富了对会计领域的认知。付磊和李娟(2023)聚焦于党的十八大以来红色会计的兴起, 阐述了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会计工作。杨修和肖云(2020)则从“一带一路”倡议与文化自信的双重视角, 审视了会计史的独特价值。
作为规范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 会计法的每一次修订或修正都凝聚了学界的智慧与社会的期待。黄申(2019)明确了会计法的地位并探讨了会计法律体系的架构, 邱铁等(2019)基于问卷调研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秦晓路(2018)结合大数据背景提出会计法修订建议, 杨世忠等(2022)积极倡导会计法应秉持的“诚实守信”等核心价值观, 赖永添等(2021)则进一步建议完善法律调整对象、 拓展会计职能边界等, 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这些研究为会计法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 推动了会计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
展望我国会计的发展, 路径清晰而多元。曲晓辉(2000)从会计环境、 目标及研究方法三方面对中国特色会计进行了深刻解读, 曹越(2018)探讨了本土化的会计体系, 周守华和李心合(2023)构建了以财富计量观推动共同富裕的会计理论框架, 罗勇(2023)探索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新时代会计的影响, 刘勤和刘情唱(2023)聚焦于数智化环境下会计法规的优化策略, 王伟和汪祥耀(2024)则关注新质生产力对会计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深刻影响。
本文所探讨的“中国特色”视角, 是指在会计法的发展历程中所体现出的独特理念和实践经验, 这些理念和实践经验是基于我国的国情、 文化传统、 政治制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而形成的, 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基于此独特视角, 本文旨在全面剖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轨迹与时代特征, 并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探讨会计法如何与时俱进,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与创新动力。
二、 我国会计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 其会计法制的积淀与发展同样博大精深。自古以来, 会计活动就在国家经济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其法律规范亦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演进与深化, 如图1所示。
1. 会计法前期历程。早在战国时期, 我国便诞生了首部完整的封建法典——《法经》, 对会计问题进行了关注与规范。随后, 秦朝的《秦律》、 唐朝的《唐律疏议》等历代法典, 均对会计行为进行了更为详尽系统的规定。
进入近现代社会以后,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变革, 会计法制建设也迈上了新的台阶。北洋政府财政部1912年初步构想的《会计法草案》、 1914年3月颁布的《会计条例》(同年10月2日改称为《会计法》并正式颁行), 与1914年5月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史称“民三会计法”), 成为我国会计立法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标志。1935年8月国民政府又发布了《会计法》并定于次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在全国一直沿用到1949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 我国会计体系深受西方近代会计以及苏联模式的影响, 采取计划经济体制。1949年底, 财政部设立了会计制度处, 随后于1982年转变为会计事务管理司, 并最终在1994年定名为会计司, 全面承担起全国会计制度的设计与审核工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财政部融合了革命根据地的经验, 首次为财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构建起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 允许灵活采用收付记账法或借贷记账法确定资产和收益。
2.会计法的首次制定。1984年, 《会计法(草案)》被正式提交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 并于次年1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获得批准, 正式颁布为《会计法》, 定于1985年5月1日起生效。《会计法》(1985)虽仅31条, 但成为规范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其核心要义在于强调“真实核算”与“严格监督”两大基本职能, 明确了“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 厘清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责边界。此外, 《会计法》(1985)还确立了会计工作和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构建了集单位内部、 社会与政府监督于一体的多维会计监督体系。
3. 会计法1993年修正。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这对会计领域及其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1993年12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会计工作的焦点从强调保障国家财政稳定、 维护财务制度以及保护社会公共财产安全等, 转向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强化经济管理效能以及促进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会计工作定位已跨越了单一的国家利益观范畴, 迈向更为宽泛、 包容的公共利益观维护层面。《会计法》(1993)还扩大了适用范围, 涵盖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等组织, 体现了法律适用范围的普遍性和包容性。此外, 其特别对会计电算化问题作出了规定, 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时代需求。
4. 会计法1999年修订。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入全面深化阶段, 特别是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的关键时期, 会计法于1999年10月31日得到了全面修订, 并于次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中又增设了隐匿或故意销毁关键财务资料的罪行, 加大了对会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与打击力度。此次修订后, 法律条文从原有的30条增加至52条, 在内容、 结果等多个方面都更为完善, 包括强化了会计行为的规范性、 明确了责任人对会计工作资料的责任、 完善了特定会计主体的核算规则、 提升了会计监督体系的效能, 以及引入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并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财政部会计司,2024)。
5. 会计法2017年修正。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简政放权改革, 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高效且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体系(财政部会计司,2024)。2017年11月4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 自次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正取消了原先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强制性要求, 转而倡导各单位根据需求选聘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会计人员, 以此引导会计工作者依法执业、 恪守职业道德, 并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同时, 针对违法违规的会计人员, 本次修正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包括在五年内禁止其从事会计工作等严厉惩罚措施。
6. 会计法2024年修正。党的十九大以来, 党中央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 致力于有效遏制财务造假行为。2021年《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 实行“零容忍”政策。202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于全面依法治国, 特别指出需健全财经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加快补齐法治建设短板, 依法依规开展监督, 严格执法、 严肃问责。
2024年6月28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 并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会计法》(2024)的变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工作方向, 更好服务中心大局; 二是完善会计制度, 不断提升信息质量; 三是加强会计监督, 持续严肃财经纪律; 四是加大追责力度, 坚决遏制财务造假, 结合会计法治实践, 相应加大法律责任, 与《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处罚规定相衔接, 对于单位及有关人员的会计违法行为, 大幅提高处罚标准, 注重形成有效震慑。《会计法》(2024)与《会计法》(2017)处罚标准对比如图2所示。
三、 会计法发展过程中所体现的中国特色
1. 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 命脉所在(习近平,2015),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也是会计法制建设的核心引领力量。党的政策导向和战略部署始终是会计法发展的根本遵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期, 推动了会计法的立法进程, 并为会计立法工作提供了方向性指导和政策支持。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财政部会计司,2024), 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 促进了1993年会计法的修正, 确保会计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转轨, 党中央认识到加强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促进了1999年会计法的全面修订。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积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与简政放权(财政部会计司,2024), 推动了2017年会计法的修正。党的十九大以来, 党中央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与信息化时代背景, 引导了2024年会计法的修正。《会计法》(2024)在第二条中鲜明地融入了会计工作的新使命与基本原则, 强调会计工作必须紧密遵循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 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积极服务于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这一重要增补不仅深刻总结了党领导会计事业的历史性成就, 更前瞻性地指明了会计工作在新时代背景下应发挥的基础性、 服务性和引领性作用。
会计法的发展历程深刻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独特优势和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坚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依托会计法规全面覆盖单位内部、 社会及政府等多个监督维度, 形成了多层次、 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有效发挥了会计监督作用。同时, 将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成功案例进行总结提炼,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 制度, 将这些经验做法规范化、 制度化, 并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实施。
2. 坚持以人为本。《大学》有云: “有人此有土, 有土此有财, 有财此有用。”这彰显了人的核心地位以及以人为本理念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标志着从物本向人本的深刻转变,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郝翔和严世雄,2011)。
(1) 始终服务于人民利益与国家发展大局。会计法自1985年首次立法以来, 始终紧密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遵循着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宗旨。从最初强调“真实核算”与“严格监督”以保障公众能够获取到真实、 有效、 可靠的财务信息, 到逐步确立会计工作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强化经济管理效能以及促进经济效益显著提升中的重要地位, 多次修订或修正不仅是为了适应经济体制的变革, 更是为了通过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 尊重与保护广大民众的经济利益。针对会计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会计法通过依法严肃问责, 有效遏制了财务造假等不法行为, 进一步巩固了会计法在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 会计法强调了会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发展, 以科技赋能会计工作, 降低人工操作中的错误率, 提高会计信息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更深刻体现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以人民满意为最终标准的宗旨。
(2) 强调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并重。会计的精髓在于其深刻的人文关怀与实效导向的完美结合。在“人本会计”范式下, 会计信息的丰富性与深度不仅仅局限于经济价值的量化呈现, 更紧密关联着会计人员的心理动态、 个人需求、 性格特质、 工作作风及专业能力等多维度信息。在“人”“财”互动的会计管理框架下, 所有财富的增长均被视为满足人类需求、 提升个人与集体福祉的手段。会计人员作为这一过程中的关键执行者与推动者, 其角色与价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会计法的历次修订或修正, 从增强团队内聚力与外引力入手, 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 更强调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鼓励会计人员持续学习, 自我提升, 致力于打造结构科学合理、 综合素质过硬的会计人才队伍, 促使他们以更为专业、 负责的态度投身会计事业, 携手共进, 推动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达成人与组织的和谐共生, 实现个体价值与组织目标的有机统一。
3. 坚持实事求是。会计法作为规范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 其修订或修正与发展始终秉持“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根本观点和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 改造世界的基本方法。坚持实事求是, 首先要深刻理解把握它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实事”即指客观世界中真实存在、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事物与现象, 它是认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则揭示了这些客观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与运行规律, 是自然界、 社会及人类思维发展变化的普遍法则。“求”则代表主动探索、 深入研究这些客观规律, 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去认识世界、 改造世界的行动过程。
会计法考虑我国国情, 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对社会生产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对规律性的认识上, 一方面要求会计人员具备“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素养, 及时、 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 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律法规, 维护财经纪律; 另一方面, 会计法的多次修订或修正始终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深刻体现了对“实事”的准确把握、 “求”的生动诠释以及对“是”的深刻洞察。针对会计工作中存在的账目不清等现实乱象, 《会计法》(1999)首次确立了会计独立核算原则, 明确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将实事求是原则转化为“拒绝虚假记载”的职业护盾, 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实际情形, 《会计法》(2017)进一步强化了监督与责任, 提升会计人员素质, 并针对财务造假等突出问题加大惩治力度, 将实事求是原则具象化为“制度防伪”机制。近年来, 《会计法》(2024)更是立足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事实, 将会计信息化纳入其中, 以此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从最初立法到多次修订或修正, 会计法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 紧密结合会计工作实际情况, 推动会计工作向更加规范、 科学、 高效的方向发展。
4. 坚持问题导向。会计法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针对当时会计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 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与完善, 充分体现了坚持问题导向的马克思主义鲜明特点与中国特色。会计法坚持问题导向, 秉持专业化的视角, 紧密贴合我国不同发展阶段, 系统识别会计及财经领域的核心问题, 通过深度剖析个性问题提炼共性规律, 精准把握要害, 同时运用前瞻性分析洞悉问题趋势与转变, 最后解决问题, 紧密追踪问题发展, 跟着问题走、 奔着问题去, 以精准施策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会计法的发展历程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 其不断应对并解决会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如表1所示。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 原有的会计体系暴露出账目不清、 管理混乱等问题, 无法适应新兴的经济体制。会计实践中出现了工作秩序混乱、 管理失控、 信息失真等问题, 影响了经济管理效率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此外,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和创新监管方式的需求增加, 以及企业财务造假等问题频发, 会计法制建设面临新的挑战。针对这些问题, 会计法在修订或修正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 通过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 通过确立“真实核算”与“严格监督”两大基本职能, 加强会计监督, 提升会计人员素质, 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并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力求遏制财务造假等不法行为, 提升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响应经济秩序需求, 适应市场经济转型。
5. 坚持自信自立。自信自立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 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气度, 是我们立党立国的重要原则。会计法在首次颁布以及随后的修订或修正过程中, 始终坚持自信自立的原则。
1993年我国颁布第一部公司法, 并对会计法进行了修正, 规范了会计行为, 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会计法修订或修正的过程中, 我国一方面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 将国际通行的权责发生制、 公允价值计量等理念嵌入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另一方面牢牢把握会计标准制定的自主权, 在政府会计领域保留“收付实现制”基础以匹配公共财政管理需求, 将我国国情逐步纳入统一会计制度之中, 形成了在会计法统一指导下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两个平行会计规范体系。我国会计准则考虑了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体现了社会主义特色, 又充分考虑了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等因素, 确保了会计准则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例如关于会计差异的量化研究, 我国会计准则显示出更强的环境适应性, 通过“逐日盯市、 逐户分析”对A+H股上市公司的年报进行详尽的跟踪与分析(何敬,2020)。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我国未随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和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调整。此外, 我国在会计法的执行与监督层面亦不断加大力度, 明确界定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体现了我国会计在维护国家利益、 保障经济秩序方面的坚定立场。
与国际相比: 一方面, 我国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不断提升会计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另一方面, 我国也始终立足本国实际, 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种制度弹性与执行刚性的辩证统一, 正是会计法将自信自立这一中国特色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诠释, 也为全球会计治理贡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范式创新。
6. 坚持改革创新。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历史节点, 从追求高速增长向深耕高质量发展的深刻转型过程中, 会计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支柱, 其改革与发展步伐紧密贴合时代脉搏, 勇于担当, 持续创新。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会计法适时作出了前瞻性调整。《会计法》(1993)首次将会计电算化纳入法律框架, 标志着我国会计工作正式步入信息化时代。此后,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的蓬勃兴起与深度融合, ERP系统作为企业资源管理的核心平台, 已深度嵌入并重塑了各行各业的运营与管理模式, 其不仅促进了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 还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共享与信息的互联互通。当前, 智能会计、 财务共享等新兴理念及财务机器人等自动化工具的广泛应用, 为会计法进一步融入现代信息技术元素奠定了坚实基础。《会计法》(2024)首次将会计信息化写入法律条文, 在第八条提出“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 以会计要素的形式衔接企业、 政府等不同类别主体会计核算的共性要求, 优化会计工作组织方式, 并强化会计档案安全保护。
会计法的发展历程是我国会计事业法治化、 规范化、 现代化进程的生动写照, 也是我国深化改革创新、 积极拥抱新质生产力、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证明, 深刻体现了“坚持改革创新”这一中国特色。从初创时期的奠基立法, 到后续紧跟时代步伐的多次修订或修正, 每一次变革都精准把握了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新需求, 通过拓宽法律边界、 明确会计工作的战略定位、 强化监督与惩戒机制, 以及前瞻性地推动会计信息化与数字化转型, 引领会计工作迈向新高度。
四、 总结与未来展望
本文通过深入探讨中国特色视角下会计法律制度的发展轨迹, 全面剖析了会计法在不同历史阶段中的立法、 修正与修订过程。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本法, 其高质量完善和高标准实施是财政部门、 会计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 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举措, 是提升财会监督实效、 严肃财经纪律的必然要求。从立法到每一次修订或修正, 会计法都紧密契合党的领导和战略部署, 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自信自立和坚持改革创新等中国特色。
党的领导作为会计法制建设的核心驱动力, 其政策导向与战略部署为会计法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塑造了会计法的双重维度, 既凸显了会计工作在保障人民利益、 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关键作用, 又强调了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并重。会计法始终紧密贴合我国国情, 坚持实事求是, 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 不断推进会计工作向更高水平的规范化、 科学化、 高效化迈进。此外, 自信自立和改革创新也是会计法在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特色, 会计法借鉴国际经验、 植根中国实际, 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与优化, 推动会计事业的持续创新发展。
纵观会计法的长期发展轨迹, 中国特色贯穿始终, 成为其鲜明的标识。在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 会计法仍肩负着进一步优化并构建独具中国特色会计理论体系的重任。这要求会计法不仅要深深根植于我国的经济、 社会与文化“土壤”之中以匹配中国智慧和力量, 还要具备高度的灵活性与前瞻性, 以引领并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变革与发展。
1. 新质生产力下的会计法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 关键在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2024), 会计法创新驱动则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会计法》(2024)将会计信息化纳入其框架之中, 标志着会计领域的一次深刻变革, 并为会计信息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的持续演进铺设了导向路径。未来会计体系的构建, 不仅要求充分利用财务机器人、 智能审计系统等前沿技术手段大幅提升数据处理与分析的效能, 而且注重培育既精通现代信息技术又深谙会计理论精髓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在此背景下, 会计法及其相关体系亦需进行调整与优化, 加强对数据资产、 电子交易记录等新型会计信息的有效监管, 制定使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执行会计及审计工作的具体规范, 强化会计法在捍卫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方面的职能作用, 并积极推动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与发展, 以确保坚定不移地将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到经济建设的全过程、 各领域。
2. 绿色经济下的会计法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钟瑞添和李旭华,2024)。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 我国积极推进绿色经济, 努力实现“双碳”目标, 会计法及会计工作亦需要深度融入环境会计与生态会计的核心理念, 拓展深化传统会计实践, 积极响应可持续发展战略。未来会计法可明确规定企业在其财务报告中披露环境、 社会与治理(ESG)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 推动建立一套统一且详尽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体系, 为企业绿色责任的履行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将碳排放量、 能源耗用等关键指标纳入环境绩效评价与绿色发展的考量体系之中, 使会计法能够精准量化企业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其在绿色转型进程中的实际贡献。此外, 会计法还需加大监管力度, 对违反绿色会计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保障绿色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展望未来, 信息技术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为会计领域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会计法发展仍需继续坚持党的领导, 深化改革与创新, 推动会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与信息化进程, 以更好地适应新经济、 新业态、 新模式的发展需求。同时, 继续完善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法与会计理论体系, 以新质生产力创新驱动并注重绿色经济下的会计法可持续发展, 为全面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与创新动力。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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