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与企业绿色创新

known 发布于 2025-08-17 阅读(337)

【摘要】绿色创新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现实路径, 为实现绿色发展目标提供强大动能, 对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2018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 采用2013 ~ 202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 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该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能显著促进企业绿色创新。作用机制检验发现,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通过增加绿色要素投入和缓解流动性约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调节效应检验发现, 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过程中机构投资者持股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异质性分析表明, 对于资本密集度高、行业竞争度低与税收负担程度低的企业,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更大的推动作用。拓展性分析发现,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显著提高了企业持续绿色创新水平, 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绩效, 促进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关键词】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绿色创新;绿色要素投入;流动性约束;机构投资者持股

【中图分类号】F812.42"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4-0994(2025)08-0052-10

一、 引言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 新时代必须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 统筹规划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 推动形成创新主体活力竞相迸发与创新效能持续提升的绿色创新新格局。在全球绿色竞争的背景下, 绿色创新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力量和关键支撑(刘金科和肖翊阳,2022), 同时也是构建绿色创新新格局的实践路径和落脚点。企业作为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主体和绿色创新的践行者, 应摒弃高能耗、 高污染的粗放发展模式, 积极投身于开发节能减碳、 污染防治等先进绿色技术的创新活动(Yin等,2018)。随着绿色创新理念的不断普及, 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愈加重视绿色创新, 使得企业绿色创新成为新时代经济绿色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议题。

综观已有文献, 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因素来源于企业的内部与外部。从企业内部因素来看: 董事会治理水平可以显著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并有效增强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积极影响(王锋正和陈方圆,2018); 企业技术整合能力可以正向调节数字化水平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提升效果, 这对以绿色发展和生态优先为核心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影响(王锋正等,2022); 丰富的绿色技术知识存量和积极推进环境管理组织变革同样有助于增加企业绿色创新产出(贾军和张伟,2014;Khanna等,2009)。从企业外部因素来看: 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会对重污染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产生显著负向影响(杨柳勇和张泽野,2022); 强制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驱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升级具有重要作用(王晓祺和宁金辉,2020); 较大的融资约束会抑制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的意愿, 政府补贴则能有效缓解该抑制效应(叶翠红,2021)。综上可知, 企业的融资约束及内部现金流水平是影响企业开展绿色创新的核心要素, 政府补贴为企业释放了被占用的资金, 使其能够更灵活地进行生产和投资, 推动企业人力资本素质提升(李逸飞,2023), 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房晓斌,2024), 促进企业的创新产出(刘蕾等,2024), 为企业绿色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 在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 国内增值税收入达到69332亿元, 同比增长了42.3%, 占该年度整体税收收入的38.3%。2018年6月,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简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对18类主要行业的退还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不难看出, 在当前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企业流动性相对不足的背景下,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一项事关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税收政策。该政策的正式实施, 对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张仁杰,2024)、 缩小企业内部薪酬差距(杨得前和王玉,2024)、 激励企业研发创新(房晓斌,2024)、 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崔小勇等,2023)、 加大企业前向与后向产业链关联度(张同斌和刘文龙,2024)等均有显著的正面效应。那么,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是否发挥促进作用?对于这一问题, 目前鲜有学者进行深入探讨。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作为我国近年来实施的一项重要税收政策, 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增强企业投资活力、 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作用。考虑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缓解企业税收负担、 改善税收环境及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展现出的独特性和重要性, 探究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探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因果关联, 本文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 以2013 ~ 202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考察该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首先, 本文依据《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简称《目录》)所界定的18个行业对上市公司进行分类, 将属于界定行业的企业作为实验组, 其余企业作为控制组。其次, 对所分组企业进行双重差分实证检验, 并对基准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同时, 验证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两个作用机制。再次, 从机构投资者持股的视角, 验证其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过程中的正向调节作用, 并从资本密集度、 行业竞争度以及税收负担程度三个角度开展异质性分析。最后, 从企业持续绿色创新水平、 经营绩效和全要素生产率三方面拓展性分析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主要有: 第一, 深入探讨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效应。以往研究探究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人力资本升级(李逸飞,2023)、 企业创新(刘蕾等,2024)、 企业吸纳就业(崔小勇等,2023)、 数字化转型(张仁杰,2024)、 企业资金跨区域流动(李华等,2024)等的影响。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 本研究深入剖析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效果的内在逻辑, 有助于系统且全面地揭示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所带来的多重经济效应。第二, 进一步验证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要通过增加绿色要素投入及缓解企业流动性约束这两条重要作用路径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的提升。部分文献基于高技能人才(张青根和徐汇杰,2024)、 企业研发投入(孙园园等,2024)等角度研究了绿色要素投入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 也有文献从数字化转型(杨利红和贾茹芸,2024)、 环境规制(李小玉等,2024)等角度探究流动性约束如何阻碍企业绿色创新的发展。本研究则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为背景进行实证研究, 为理解绿色要素投入与流动性约束如何影响企业绿色创新提供了新的实证依据。第三, 本文研究结论为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据。已有研究虽然探讨了诸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在推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赵乐新和方红生,2024), 但该政策的实施逻辑是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减少企业早期的应纳税额, 进而激励企业增加绿色创新投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则是通过直接退还企业留存的增值税抵扣额来拓宽企业的内部资金来源, 从而改善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二、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与企业绿色创新

企业实现生产要素整合的核心驱动力是创新, 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关键也是创新。与传统创新活动相比, 绿色创新活动天然具有研发周期长、 投入成本高以及正外部性等特点, 这决定着其在短期内难以带来稳定的正向效益。在绿色发展转型与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背景下, 企业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微观主体, 应加大对绿色要素的投入, 发展绿色环保新技术, 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并适应绿色产品市场的需求变化。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 企业不应只关注股东的权益, 还应兼顾全体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政府作为环境监管主体, 其政策对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具有指导作用。从税务征收层面来看, 政府的减税降费政策能够显著提振企业创新的信心、 增加企业创新产出(李真和李茂林,2021)。此外, 在政府减税降费政策的指向税种中, 具有关键地位的增值税在政策上逐渐从仅仅减税的角度延伸到了“减退并举”。从理论角度来看, 政府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 能缓解企业流动性约束, 激励企业进行投资, 有效提升企业市场价值(吴怡俐等,2021)。有学者研究认为, 缓解企业流动性约束对促使企业从事更深层次的绿色技术创新与投资活动有明显的激励效应(叶翠红,2021), 从长期来看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刘畅和张景华,2020)。但同时, 绿色创新作为非经济性投资会在短期内使企业的经营成本陡增。因此, 当企业绿色研发项目面临资金掣肘时, 留抵税额退还给企业的现金流能缓解其研发投入资金短缺问题, 确保企业绿色研发活动的稳步推进(蔡伟贤等,2022)。

另一方面, 在获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 企业拥有的用于绿色研发和投资的现金流增加, 间接增加了企业的绿色要素投入。具体来看: 第一, 在资本技能互补效应的支持下,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通过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催生企业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 助推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升级(李逸飞,2023), 为企业深入开展绿色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高技能人才(张青根和徐汇杰,2024); 第二, 企业绿色创新产出需要企业长期稳定的研发投入,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向企业提供的现金流可以有效弥补研发投入活动所需资金的缺口, 保障企业持续开展有助于绿色创新产出增加的研发活动(房晓斌,2024); 第三, 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退还的额外现金流, 有助于企业增加绿色投资支出, 尤其是在环保、 节能、 清洁能源等领域的支出, 帮助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 市场拓展能力和环保设施水平, 从而推动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提升。因此, 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能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二)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绿色要素投入与企业绿色创新

绿色要素投入对企业绿色创新有重要影响。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 企业增加对绿色要素资源的投入(如高技能人才投入、研发投入与绿色投资支出), 进而促进绿色创新水平提升。具体来看,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 基于当前经济增速下滑与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宏观经济背景, 企业会倾向于将资金投入各类绿色要素中以助推企业的绿色创新与转型升级。首先,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增强了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投资意愿, 基于资本技能互补效应, 还增加了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提升了高技能人才在企业中的占比, 企业人力资源结构得到优化(李逸飞,2023), 为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提供了更充足的高技能人才供给(张青根和徐汇杰,2024)。其次, 研发投入是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的关键。留抵税额的退还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 增强了企业的研发投入意愿, 促使其积极购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优化生产工艺, 增强产品环保性能和资源回收能力, 加速绿色创新产出(房晓斌,2024)。最后, 留抵税额的退还不仅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提高了企业的投资水平(周艳等,2024), 还促进了企业在环保设施建设、 绿色技术改造等方面的绿色投资支出增加。绿色投资支出的增加可以促进企业对绿色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满足市场对绿色产品的需求, 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由此, 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通过增加企业绿色要素投入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三)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流动性约束与企业绿色创新

资金是企业推进绿色创新活动的关键资源。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 企业的流动性约束得到缓解, 在银行等利益相关者的外部资金支持下, 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的资金得到保障, 进而带动企业绿色创新水平提升。以往研究发现, 股权融资对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作用十分显著(肖兴志和王海,2015)。但由于绿色创新活动具有时间跨度长与收益不确定性等特点, 企业在寻求股权融资时可能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根据风险溢价理论, 拉高企业的股权融资成本, 不利于企业在推进绿色创新项目过程中的资金筹集。一方面,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通过向企业释放额外现金流缓解企业在绿色创新过程中的流动性约束, 向资本市场传递政策利好信号, 从而缓解企业在向银行借款或进行股权融资时产生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韩宝山和李夏,2022), 使得企业更有可能以较低成本获得利益相关者(如银行与资本市场等)的资金支持, 从而增强企业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周晨和赵秀云,2021), 激励企业进行更深层次的绿色技术研发。另一方面, 根据信息传递理论, 政府颁布的有利于目标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或绿色转型的政策法规, 能够增强投资者对目标企业投资的良好预期(岳树民等,202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 政府不断推进企业绿色转型和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使用了多种政策工具促进企业经营绩效与环境效益的协同。基于此背景,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缓解了企业绿色创新的资金约束, 使得企业拥有了更充足的现金流和更稳定的还款能力, 从而推动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提升。由此, 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通过缓解企业流动性约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四)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绿色创新

首先, 机构投资者普遍资金雄厚, 拥有专业的研究队伍, 并且通常持有较高比例的股份, 对公司经营决策与发展战略的影响较大。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基础上, 机构投资者持股带来的稳定资金投入将进一步扩大企业可用于绿色创新活动的资金规模, 从而加大企业对绿色创新活动的推进力度(姜悦洋和朱文莉,2023)。其次, 机构投资者通常具有更严格的监督机制和更明确的战略方向。机构投资者在关注企业短期财务表现的同时, 会对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给予更大重视。机构投资者持股会促使企业更加注重绿色创新活动, 提升企业的长期竞争力。最后, 机构投资者通常拥有更广泛的信息渠道和更强的资源整合能力。通过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机构投资者可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绿色创新资源和机会, 进而提高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由此, 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4: 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正向调节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

三、 研究设计

(一)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3 ~ 202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初始数据来自锐思(Resset)和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为确保样本数据准确和可靠, 本研究遵循以往研究的主要做法, 对数据进行了以下处理: ①剔除金融企业样本与样本期间内被特殊处理的企业样本(ST类公司); ②剔除主要研究变量缺失的企业样本; ③剔除资产负债率大于1的企业样本; ④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上下1%的缩尾处理。最终, 获得14653个有效观测值。

(二) 变量定义

1. 被解释变量: 企业绿色创新(GI)。企业的绿色专利不仅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而且从长期来看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与社会价值, 有效反映企业在绿色创新方面的能力。由于企业绿色专利授权所需时间较长, 数据获取可能存在时滞性。据此, 在被解释变量的选取上, 本文参考郭炜和康雯伊(2024)的做法, 将企业的绿色专利申请总和加1后取自然对数, 用以衡量企业绿色创新。

2. 核心解释变量(Post×Treat)。由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于2018年出台, 因此当观测年份为2018年及以后年份时, 政策冲击变量Post赋值为1, 否则为0。处理变量Treat依据《目录》所界定的行业范畴进行划分, 若企业所属行业在该目录规定的范围内, 则Treat赋值为1, 否则为0。

3. 调节变量: 机构投资者持股(INST)。本文选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作为衡量机构投资者持股的代理变量。此外, 参考姜悦洋和朱文莉(2023)的做法, 将机构投资者当前持有的股票总市值与企业流通在外的股票总市值之比作为衡量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指标。

4. 控制变量。本文遵循已有文献的研究思路(刘金科和肖翊阳,2022;叶翠红,2021;张青根和徐汇杰,2024;赵乐新和方红生,2024), 选取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如下: ①企业规模(Size), 用企业总资产的对数来衡量。②资产负债率(Lev), 用企业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来衡量。③资产净利率(Roa), 用净利润与总资产之比来衡量。④董事会规模(Board), 用董事会人数与股东总人数的比值来衡量。⑤前十大股东持股(Top10), 采用企业前十大股东持股总市值与企业当期流通股总市值的比值来衡量。⑥股权制衡度(Balance), 用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最小股东持股比例之差与之和的比值来衡量。⑦企业年龄(FirmAge), 用企业成立年限取自然对数来衡量。⑧是否“四大”(Big4), 当企业被“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 Big4赋值为1, 否则为0。⑨两职合一(Dual), 用于反映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兼任情况。若企业的董事长与总经理由同一人担任, 则Dual赋值为1, 否则为0。

(三) 模型构建

为研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与企业绿色创新的关系, 本文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准自然实验, 构建如下双重差分模型:

GIi,t,j=β0+β1Postt×Treati+βiControli,t,j+μt+δi+ρj+εi,t,j" " " " (1)

其中: 下标i、 t和j分别代表企业个体、 年份和企业所在城市; GI为被解释变量企业绿色创新; Post作为表示政策实施时间点的变量, 即政策冲击变量; Treat则作为区分是否受到政策影响的实验组与控制组的标识变量, 即处理变量。本文重点关注的是交互项Postt×Treati的估计系数, 若系数显著为正, 则意味着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实验组企业绿色创新。Control代表一系列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 μt、 δi和ρj分别表示时间、 企业和城市固定效应, 并分别用于控制不随企业个体变化而仅随时间波动的时间层面宏观特征、 不随时间变化的企业个体特征和企业所处区域的城市层面特征。

为研究绿色要素投入(IGEI)和流动性约束(LCR)的作用机制, 本文参考江艇(2022)的研究, 构建如下双重差分模型:

IGEIi,t,j=β0+β1Postt×Treati+βiControli,t,j+μt+δi+ρj+εi,t,j" " " " (2)

LCRi,t,j=β0+β1Postt×Treati+βiControli,t,j+μt+δi+ρj+εi,t,j" " " " " (3)

为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INST)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关系的影响, 本文构建如下双重差分模型:

GIi,t,j=β0+β1Postt×Treati+β2INSTi,t×Postt×Treati+

β3INSTi,t+βiControli,t,j+μt+δi+ρj+εi,t,j" " (4)

(四) 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利用STATA 17.0软件对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 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企业绿色创新(GI)的均值为1.798, 标准差为13.359, 均值与最大值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说明企业之间的绿色创新水平差异较大, 整体水平较低, 提升空间较大。其他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均在正常范围内, 可以排除极端异常值对估计结果造成的潜在干扰。

四、 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 基准回归

表2为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基准回归结果。第(1)列为仅控制时间、 企业和城市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 第(2)列为仅控制企业层面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第(3)列则是在同时控制时间、 企业和城市三重固定效应的基础上加入企业层面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 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均至少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这意味着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 实验组企业的绿色创新相较于控制组企业而言表现出显著的提升效果, 即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会显著提升企业绿色创新水平。本文以第(3)列回归结果为例, 对估计结果的经济意义加以说明。Post×Treat的估计系数为0.158, 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这表明在维持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实验组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相较于控制组企业提升了15.8%, 提升幅度相当于样本均值的8.79%(0.158/1.798)。从实证结果可以发现,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确实促进了企业的绿色创新, H1得到验证。

(二) 作用机制检验

基于前文的理论分析, 本文将分别从绿色要素投入增加效应和流动性约束缓解效应这两个方面出发, 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作用机制进行实证分析。

1. 绿色要素投入增加效应。将留抵税额返还给企业, 可以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 增强企业的研发动力和绿色投资信心, 促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蔡伟贤等,2022)和绿色投资支出。获得返还留抵税额的企业不仅会增加与绿色创新有关的研发与投资, 还会增加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基于资本技能互补效应, 企业会更多地雇佣高技能人才, 促进人力资本结构优化升级(李逸飞,2023), 从而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张青根和徐汇杰,2024)。为此, 本文以高技能人才投入、 研发投入和绿色投资支出来衡量绿色要素投入(IGEI)的增加效应。其中: 对于高技能人才投入指标, 参考李逸飞(2023)的方法, 采用企业技能型员工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来衡量; 对于企业研发投入指标, 用研发投入总额与总资产之比来衡量; 对于企业绿色投资支出指标, 参考张琦等(2019)的做法, 通过收集5400多份沪深A股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对在建工程明细表中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生产相关的投资支出进行加总处理, 然后除以期末总资产并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到。

表3第(1) ~ (3)列分别检验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高技能人才投入、 研发投入和绿色投资支出的影响, 回归结果显示, 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 这表明在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后, 企业获得了返还的留抵税额并显著提升了企业高技能人才投入、 研发投入和绿色投资支出, 即企业的绿色要素投入会显著增加。特别地, 企业出于享受绿色创新财税补贴等的考虑(国雨晴,2021), 在收到返还的留抵税额后也会增强其进行绿色要素投入的意愿。该结果证实了绿色要素投入增加效应的存在, H2得到验证。

2. 流动性约束缓解效应。为检验流动性约束的缓解效应, 本文从现金持有、 股利分配与银行贷款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企业出于应对不确定性与避免流动性风险等因素的考虑, 一般会通过持有适量的现金来减少未来经营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当企业流动性约束得到缓解时, 其现金持有水平理应降低。因此, 本文以企业持有货币资金的自然对数来衡量现金持有水平, 回归结果见表3第(4)列。除此之外, 属于《目录》中如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 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 通常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该类型企业相比于一般行业, 在流动性约束得到缓解后更有动力将资金投入绿色创新中, 以推动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 企业在流动性约束缓解后会增强股东对企业经营的乐观预期, 使得股东更有意愿降低企业的股利分配水平, 支持管理层将资金投入有利于企业股价上升的绿色创新活动中。由此可见, 在流动性约束缓解后企业股利分配水平不仅不会上升, 反而会呈现下降趋势。本文以企业应付股利总额取自然对数作为企业股利分配水平的衡量指标, 回归结果见表3第(5)列。进一步地,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向外界传递了正面信号, 促使作为关键利益相关者的银行增强其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意愿, 从而有效缓解企业流动性约束。为验证这一渠道, 本文参考李逸飞(2023)的做法, 以企业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之和作为银行贷款规模的代理变量, 回归结果见表3第(6)列。

表3第(4)列与第(5)列中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 第(6)列中Post×Treat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由此可见,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 企业现金持有水平和股利分配水平显著降低, 银行贷款规模显著扩大, 未来经营预期变得更加乐观, 佐证了流动性约束缓解效应的存在。再结合表3第(2)、 (3)列的回归结果, 有理由认为属于《目录》行业中的企业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更有动力与意愿增加绿色研发等创新投入, H3得到验证。

(三) 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基准回归结果的准确性, 本文分别从平行趋势检验、 安慰剂检验、 排除其他同期政策影响以及其他四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

1. 平行趋势检验。依据以往研究, 能够采用双重差分法识别政策对于实验组和控制组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差异的前提是, 在实施政策之前被解释变量必须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因此, 本文参考李逸飞(2023)的做法, 以2017年作为基准年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的前一年)进行平行趋势检验, 构建以下回归模型:

GIi,t,j=β0+2021 2013 φtYeart×Treati+βiControli,t,j+μt+δi+ρj+εi,t,j" " " (2)

其中, Yeart是年度虚拟变量, φt为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第t年对实验组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其余变量的定义与模型(1)一致。

由图1可知, Yeart×Treati的估计系数φt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2018年)之前与0无显著差异, 这表明实验组与控制组企业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前的绿色创新水平变化趋势一致, 满足事前平行趋势假设。而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 Yeart×Treati的估计系数φt显著大于0且总体呈上升趋势, 说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显著促进了企业绿色创新。

2. 安慰剂检验。为排除模型因遗漏关键变量或其他未观测因素对识别假设的影响, 以验证估计结果的稳健性, 参考Ferrara等(2012)的做法, 对样本进行500次随机抽取模拟。图2为Post×Treat的随机估计系数以及核密度分布图。可以看出, 本文在进行了500次随机模拟后, Post×Treat的随机估计系数绝大部分都分布在0附近, 而模型(1)的真实估计系数为0.158, 说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并未受关键遗漏变量或其他未观测因素的影响, 进一步佐证了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3. 排除其他同期政策的影响。由于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前后窗口期(2013 ~ 2021年)内政府颁布的其他政策可能会对企业绿色创新造成影响, 因此排除同期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混杂效应干扰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收集了该窗口期侧重实施的四大其他政策, 并将其纳入回归以排除其影响。

(1) 社保缴费变动的影响。社保缴费作为影响劳动力成本的重要政策因素, 对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增强绿色创新意愿有重要影响。近年来, 我国为减轻企业负担、 减小企业经营压力, 颁布了一系列降低社保缴费率的政策(如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把企业社保缴费率降低至16%。为排除社保缴费变动对基准回归结果的影响, 参考刘贯春等(2021)的做法, 用企业当期新增社保缴费与上期职工薪酬总额的比值衡量社保缴费率并将其放入基准回归模型中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4第(1)列。

(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自2015年开始,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越来越强调市场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作用, 而其相关支持政策不可避免地会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影响。为排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基准回归结果的潜在影响, 本文将Post2015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虚拟变量, 2015年之后赋值为1, 否则为0, 并将Post2015与处理变量的交互项纳入基准模型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4第(2)列。

(3)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影响。已有研究发现,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会促使企业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 增加对高技能人才的雇佣(刘启仁和赵灿,2020), 从而为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提供高级人力资本(张青根和徐汇杰,2024)。为排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基准回归结果的潜在影响, 本文将企业当年是否受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影响作为虚拟变量纳入基准回归模型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4第(3)列。

(4) 增值税税率下调的影响。为了减轻企业税负负担、 激发市场活力, 近年来政府持续深化了增值税改革。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4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明确指出, 自2018年5月1日起, 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由原先的17%和11%分别下调至16%和10%。为排除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基准回归结果的潜在干扰, 本文参考曹越等(2023)的做法, 将企业当年是否受到增值税税率下调影响作为虚拟变量纳入基准回归模型中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4第(4)列。

(5) 四项政策的综合影响。根据对以上四项相关干扰政策的分析, 本研究特别将上述四项政策冲击变量同时纳入基准回归模型中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4第(5)列。

由表4可知, 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说明在排除四项同期政策的干扰后, 基准回归结果依旧成立。

4. 其他稳健性检验。①为了排除实验组与控制组企业匹配样本系统性偏差的问题, 本文重新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 使用1∶1近邻匹配并以所有控制变量作为匹配变量为实验组企业匹配对照样本, 回归结果见表5第(1)列。②为了控制企业所在城市GDP水平差异的影响, 本文在基准回归模型中纳入城市人均GDP这一控制变量, 结果见表5第(2)列。③平衡面板。由于每年A股上市公司数量存在一定的变动, 为提高实验组与控制组企业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前后的对称性与可比性, 保证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前后均有一定数量的观测值, 本文将研究中的非平衡面板转化为平衡面板重新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5第(3)列。④为了排除政策实施当年可能存在的混杂效应, 本文将2018年的样本观测值剔除后重新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5第(4)列。⑤为了排除被解释变量度量方式差异对基准回归结果产生的影响, 本文参考郭炜和康雯伊(2024)的方法, 采用绿色专利授权总和替代计量模型(1)中的绿色专利申请总和作为被解释变量重新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5第(5)列。⑥由于基准回归结果的无偏性会受到控制变量选择的影响, 故本文在计量模型(1)的基础上添加了企业上市年龄与管理层持股比例等控制变量重新进行回归, 进一步排除企业层面控制变量对估计结果的干扰, 结果见表5第(6)列。⑦鉴于不同省份的经济基础与创新政策有显著差异, 随着时间推移可能会对当地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造成影响, 本文在计量模型(1)中加入省份—时间固定效应后重新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5第(7)列。⑧由于企业所处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与资源禀赋存在差异, 相同城市企业的绿色创新可能会相互影响, 进而降低估计结果的纯净性, 为排除城市层面的干扰效应, 本文将标准误聚类层级更换为城市聚类, 回归结果见表5第(8)列。

由表5可知, 各列中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均至少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说明模型(1)的估计结果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旧稳健, H1得到进一步证实。

五、 进一步分析

(一) 调节效应检验

绿色创新与一般创新有所不同, 更强调创新效益与环境绩效的协同性, 旨在帮助企业提升创新水平的同时降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能耗水平与污染程度。因此, 积极开展绿色创新活动的企业被视为绿色发展型企业, 往往更容易获得机构投资者的青睐。机构投资者作为企业的重要股东之一, 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与创新活动具有重要影响(姜悦洋和朱文莉,2023)。一方面, 机构投资者可以为企业注入资金, 缓解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的资金限制, 叠加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退还的留抵税额, 企业的流动性约束得到了有效缓解(陈良华等,2022), 使得企业能够开展更有前景的绿色创新项目, 进而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另一方面, 由于绿色创新专利具有外部性特征, 企业对绿色创新专利的保护意识较强, 普通投资者较难了解到关于企业绿色创新项目的关键信息, 从而产生信息不对称现象。机构投资者在增加其持股比例后, 可以通过其一定数量的股东投票权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迫使企业从事高质量的绿色创新项目。据此, 本文将机构投资者持股(INST)以及机构投资者持股(INST)与Post×Treat的交互项(INST×Post×Treat)纳入基准回归模型中, 回归结果见表6。INST×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说明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正向调节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 H4得到验证。

(二) 异质性分析

接下来本文将深入探讨不同特征的企业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的绿色创新效应差异, 从而为准确识别政策效果和后续政策的有效制定提供实证依据和理论参考。

1. 企业资本密集度的异质性。绿色创新往往伴随着新技术的引入和生产工艺的改进, 这些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资本密集度高的企业通常拥有更多的固定资产和技术设备, 这些资产不仅是生产活动开展的基础, 也是支撑绿色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 资本密集度高的企业理应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绿色创新促进效应中表现得更显著。基于此, 本文参考何文彬和陶旭东(2024)的方法, 采用固定资产净额与总资产的比值作为企业资本密集度的衡量指标。本文将位于75%分位数以上的企业划分为高资本密集度组, 将位于25%分位数以下的企业划分为低资本密集度组, 分组检验结果见表7第(1)和第(2)列。可以看出, 低资本密集度企业的Post×Treat估计系数更大但不显著, 而高资本密集度企业的Post×Treat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即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高资本密集度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强, 证实了前文的理论推断。

2. 行业竞争度的异质性。创新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驱动力, 也是提升运营效率与生产效益的重要手段。当企业处于竞争度较低的行业时, 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相对较小, 使得企业有更充足的资源和精力投入绿色创新活动中。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 进一步释放了企业被占用的资金, 这些资金在低竞争环境中更有可能被专款专用而投入绿色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中。在竞争度较高的市场中, 企业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源以维持市场地位和应对竞争对手的挑战, 这可能导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释放的资金被用于其他紧急或短期收益更高的项目, 而非绿色创新。基于此逻辑, 本文预期行业竞争度较低的企业由于其绿色要素资源投入更多,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其绿色创新的促进效应更显著。因此, 本文用赫芬达尔指数衡量行业竞争度, 将赫芬达尔指数75%分位数以上的企业划分为低行业竞争度组、 25%分位数以下的企业划分为高行业竞争度组, 考察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不同行业竞争度企业的异质性影响, 检验结果如表7第(3)列和第(4)列所示。可以看出, 不论是Post×Treat估计系数绝对值的大小还是显著性水平, 相较高行业竞争度的企业来说,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于低行业竞争度企业的绿色创新活动展现出了更为显著的促进作用, 即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更能有效地提升低行业竞争度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

3. 税收负担程度的异质性。已有研究发现, 企业综合税收负担会抑制企业技术创新(李澳和李洪亚,2024), 从而降低企业对“绿色”相关项目的创新效率。据此,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低税收负担程度企业的利好作用会表现得更加显著, 即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低税收负担程度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强。为验证上述分析, 本文用企业应缴所得税与营业收入之比作为企业实际税收负担的代理变量, 当企业位于75%分位数以上时为高税收负担程度组、 位于25%分位数以下时为低税收负担程度组, 分组检验结果如表7第(5)列和第(6)列所示。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在低税收负担程度企业中显著为正, 在高税收负担程度企业中则不显著, 这表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绿色创新效应在税收负担程度较低的企业中表现得更显著。

六、 拓展性分析

本文证实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 并且论证了不同特征企业在面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的绿色创新表现差异。但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 企业的持续绿色创新水平、 经营绩效和全要素生产率等是否会产生变化?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重要问题。

(一)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持续绿色创新水平的影响

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具备持续绿色创新能力。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不仅促进了企业的绿色创新, 还形成了“政策激励—企业响应—绿色创新水平提升”的良性反馈机制。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持续加大绿色创新力度, 推动绿色创新成果的产出和转化。这种良性反馈机制的形成, 进一步促进了企业持续绿色创新水平的提升。据此, 本文参考何郁冰等(2017)的方法, 计算企业在t年的绿色专利申请量对比t-1年绿色专利申请量的环比增长率, 并将其与t年的绿色专利申请量相乘, 以得出的结果衡量企业持续绿色创新水平, 将其作为基准回归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8第(1)列。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这说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企业持续绿色创新水平。

(二)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通过减轻企业税负, 使得企业能够更灵活地调整资源配置策略。一方面, 企业可以增加对绿色创新项目的资金投入, 进而提升产品的环保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 企业可以利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释放的资金优化生产流程、 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产品成本, 从而提升整体经营绩效。据此, 本文以企业营业收入的自然对数衡量企业经营绩效, 将其作为基准回归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 结果见表8第(2)列。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说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绩效。

(三)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通过释放企业被占用的进项税额资金, 让企业得以使用退还的资金优化劳动力、 土地、 资本等生产要素的配置结构, 最大化资源配置效率。企业在推进绿色创新项目的过程中, 需要兼顾研发效益、 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推动了各要素资源配置的优化, 使得企业在提高创新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能有效提升绿色创新效率与全要素生产率。本文参考任胜钢等(2019)的方法, 采用OP法与LP法计算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并分别作为基准回归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 结果如表8第(3)列和第(4)列所示。Post×Treat的估计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这说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

七、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 研究结论

绿色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并举、 实现“双碳”目标的有力支撑。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有助于提升企业生产效率、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进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现实路径。本文基于2013 ~ 202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 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准自然实验, 考察该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①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能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具体表现为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 企业的绿色专利申请总和有了显著提高, 该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旧显著。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要通过绿色要素投入增加和流动性约束缓解两条路径促进企业绿色创新。③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过程中机构投资者持股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④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资本密集度高、 行业竞争度低和税收负担程度低的企业的绿色创新影响更显著。⑤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持续绿色创新水平、 经营绩效和全要素生产率有显著提升作用。

(二) 政策建议

1. 持续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健全激励企业发挥绿色创新效能的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持续深化并精准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 不断优化并革新退税机制、 精简退税流程, 确保政策红利能够广泛且精准地惠及各类相关企业。充分发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激励效应, 为推进科技强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从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注意的是,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势必增大地方财政压力, 兼顾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精准覆盖与地方财政压力增加的平衡尤为重要。据此, 地方政府在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过程中务必综合考量政策实施收益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 提前规划发展战略。中央可适当扩大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确保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合理、 有效, 使得政府退税负担与政府财税收益相协调, 构建持久稳定的退税制度框架。

2. 畅通金融市场银企信息共享渠道, 有效缓解企业流动性约束。本文研究发现, 退税政策会通过流动性约束缓解效应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显著扩大企业的银行贷款规模, 为企业的绿色创新与经营生产提供大量流动性资金,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这一机制路径中发挥关键作用。因此, 要推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程度, 确保相关财税优惠政策信息有效传导至企业利益相关群体。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 畅通企业融资渠道, 使企业能充分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市场利好, 激励企业绿色创新行为, 促使其可持续发展。

3.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健全企业绿色创新正向循环机制。本文研究发现,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低税收负担程度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显著。因此, 税务执法与监管等部门可统筹规划、 精准实施与有序推广该政策, 使得更多优质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不断提高税收征管与执行效率, 确保税收征管过程合法、 有序, 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稳固夯实“政策激励—企业响应—绿色创新水平提升”的良性反馈机制, 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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