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研究

known 发布于 2025-08-02 阅读(405)

摘 要:数字经济与产业结构升级是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推动力,正确理解并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广西农村居民收入的提升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产业结构升级的视角,选取2013—2022年广西城市面板数据,实证分析检验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与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之间的逻辑关系。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产业结构升级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有着显著的正向作用;产业机构升级在数字经济推动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中具有中介效应。基于此,本文提出加速数字经济建设、构建数字经济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创新融合机制等策略建议,以期为广西农村居民增收提供有益借鉴,推动乡村振兴与居民福祉的全面提升。

关键词: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中介效应;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5)02(a)--05

在当今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时代背景下,数字经济正以惊人的速度重塑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格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增长和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的关键因素。为响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向,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同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1],进一步强调了农民增收的重要性。因此,对于广西农村地区而言,探讨数字经济与产业结构升级对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广西作为我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福祉。然而,长期以来,广西农村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传统农业占比较大,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面临诸多挑战,数字经济的兴起为打破这一困境带来了新的机遇。本文基于2013—2022年广西城市面板数据,从产业结构升级视角研究数字经济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机制。通过描述性统计、基准回归、中介效应检验、稳健性检验,探讨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及其关联效应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为广西农民增收路径提供实证支持,进而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数字经济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

数字经济的蓬勃兴起,深刻改变了农业产业模式与农民收入结构,重塑了农村经济面貌。一方面,数字技术助力广西农业智能化、集约化转型,通过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农业生产过程实现精准化管理,从播种到收获,每一环节都得到科学指导与高效执行,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另一方面,数字经济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打破了传统销售模式的地域限制,使农产品更快速、更广泛地触达消费者,显著降低了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同时,数字经济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涌现出一大批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就业岗位,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元化的就业选择,有效带动工资性收入增长。此外,数字经济的发展还促使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在数字平台的支持下,农民更便捷地实现土地、车辆等资产的流转与变现。通过土地流转市场,农民可以将闲置土地出租或入股,获取租金或分红;通过数字金融服务,农民还能更方便地获得贷款支持,用于扩大生产或投资其他领域,从而进一步增加财产性收入。总之,数字经济为广西农民增收提供了多元路径,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

H1:数字经济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

1.2 产业结构升级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

随着产业经济问题日益凸显,产业结构升级成为焦点。农业产业升级激励农民增收,鼓励农民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高效型转变,通过合理优化种植结构、养殖结构及农产品加工结构,引入先进的农业科技与管理理念,全面提升农业效益,促进农产品的多样化、优质化生产,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增强农业对非农就业吸纳力,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元化的增收途径。高级化的农业产业升级则促进农业与非农产业深度融合与优化,延长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加速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释放农业劳动力转非农,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提升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从而提升工资、财产及转移性收入。同时,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由低层次向高级阶段的逐步转型与升级,通过推动农产品生产的高效化、标准化和智能化进程,农业生产效率将实现显著的增长与提升,农产品供给将更充足且优质。由此可见,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既有助于产业化,又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帮助农民实现全面增收。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2:

H2:产业结构升级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

1.3 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经济推动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中的中介效应

在数字经济浪潮的迅猛发展下,广西农村居民增收备受瞩目。产业结构升级作为核心驱动力,显著助力农村居民在数字经济中的增收。数字经济以高效流通信息、精准定位市场,助力广西产业优化升级。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广西能够更精准地分析市场需求,引导农业、工业及服务业等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转型,进而促进整个经济体系的高质量发展,升级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拓宽就业与创业机会,从而提升农民收入。同时,数字经济促进农业、工业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产业体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在这一体系中,农业不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与工业、服务业紧密相连,形成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农业领域方面,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精准种植、智能灌溉、病虫害预警等方面,显著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通过智能化管理手段,农民能够更科学地种植、养殖,显著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同时,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新型销售模式的兴起,进一步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使农民能够直接面向更广阔的市场销售产品,从而为农民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基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3:

H3: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经济推动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中具有中介效应。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省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大数据研究平台、EPS全球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少量缺失数据,采用均值法补充,最终确定2013—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市为样本区间。

2.2 变量选取

基于假设,本文选择广西农村居民增收(Income)作为被解释变量,数字经济(DIG)作为解释变量,产业结构升级(UIS)为中介变量,而政府干预程度(Gov)、资本投入(Ci)、邮电业务(Post-Com)为控制变量。

2.2.1 被解释变量

广西农村居民增收(Income)。本文借鉴李静,李金阳和郑丹(2024)[2-3]的做法,立足农村居民增收的内涵和三大维度,同时兼顾指标层次性和数据可得性,从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三个测度指标来构建衡量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2.2.2 解释变量

数字经济(DIG)。本文选取由西北大学统计与信息论坛编制的第三期“数字经济驱动中国传统产业创新发展研究的数字经济(DIG)”作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代理变量(王丹等,2024)[4]。

2.2.3 中介变量

产业结构升级(UIS)。本文借鉴杨丽娟等(2024)[5]和赵方钦(2023)[6]的思路,选取泰尔指数、产业占比和产业生产率来衡量产业结构升级。其中,泰尔指数为一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产业占比为二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产业生产率为二三产业产值与就业人数比值,并通过熵权法计算产业结构升级的综合评价指数得分。具体如表2所示。

2.2.4 控制变量

为了确保计量模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本文借鉴李静等(2024)[2],钱海慧(2023)[7],以及唐娟莉等(2023)[8]的做法,选取政府干预程度(Gov)通过地区财政支出和GDP来衡量;资本投入(Ci)则用农业机械总动力(以万千瓦时为单位)来表示;邮电业务(Post-Com)通过邮电业务总量占GDP的比重来具体量化。

2.3 模型构建

为验证研究假设,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模型一:检验数字经济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

Incomet=α0+α1DIGt+βControlst+εt(1)

模型二:检验产业结构升级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

Incomet=α0+α1UISt+βControlst+εt(2)

模型三: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经济推动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中的中介效应

Incomet=θ0+θ1UISt+θ2DIGt+βControlst+εt(3)

其中,Income表示广西农村居民增收,t表示年份,DIG表示t年的数字经济;UIS为中介变量,代表产业结构升级;α0、θ0为常数项;α1为θ1、θ2和β为各变量的回归系数;Controlst为控制变量,其中包括政府干预程度(Gov)、资本投入(Ci)、邮电业务(Post-Com)。

3 实证检验

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3为原始数据描述性统计。

由表3可知,农村居民增收(Income)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9.673和16.005,标准差为1.275,说明广西区内农村居民增收整体差异不大;数字经济(DIG)的平均值为264.153,说明广西区内数字经济发展较好,从整体上看,数字经济处于较高水平。数字经济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362.020和141.460,说明数字经济储备存在较大差异;产业结构升级(UIS)的平均值为29.722,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30.827和28.442,标准差为0.840,说明广西产业结构升级差异较小。

控制变量方面,政府干预程度(Gov)的平均值为26.210,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27.940和22.510,说明政府干预程度(Gov)差异不大;资本投入(Ci)的平均值为5.5,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0和1,表明资本投入(Ci)上存在明显差异,资本投入(Ci)比例失衡,可能存在独占资源的现象;邮电业务(Post-Com)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799.690和435.260,说明邮电业务存在较大差异。

3.2 基准回归

为探究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本文进行基准回归分析。

根据表4,模型(1)和模型(2)分别为数字经济和产业结构升级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结果显示,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与农村居民增收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均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验证了本文假设H1和H2。

3.3 中介效应检验

为研究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经济推动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中的中介效应,在模型(1)和模型(2)的基础上,对模型(3)进行中介回归,以检验数字经济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作用机制是否成立。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可以看出,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系数均为正,且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相关,表明将数字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和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纳入同一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经济与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中发挥着中介效应,验证了研究假设H3。

3.4 稳健性检验

本文使用了替代变量法来进行稳健性检验,居民可支配收入被视为一个核心的经济指标,它直接反映了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是衡量居民购买力、生活水平及经济安全性的重要依据。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

由表6可知,模型(1)显示数字经济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意味着数字经济会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模型(2)显示产业结构升级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系数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意味着产业结构升级会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9];模型(3)表明产业结构升级在数字经济促进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中发挥中介效应。这表明将被解释变量农村居民增收的原衡量指标替换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后,结果依然显著,通过了稳健性检验。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2013—2022年广西城市面板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基准回归、中介效应回归、稳健性检验等实证检验了数字经济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结果显示:(1)数字经济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2)产业结构升级对广西农村居民增收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还可以推动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的优化和细分,实现广西农村居民多元化收入的增长;(3)产业机构升级在数字经济推动广西农村居民增收中具有中介效应,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数字经济为广西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而产业结构升级则是数字经济推动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桥梁。针对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国家与政府要加快广西农村地区数字经济建设[2]。首先,加大加强广西农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网络覆盖率和数字服务质量,为数字经济在广西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其次,开展数字技能培训,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农村,设立农村数字服务点,通过集中授课或现场演示等方式,传授基础数字知识和技能,提升农民数字素养。最后,建立健全完善的数字乡村建设治理系统,制定全面、科学、长远的数字乡村发展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加强对广西农村地区的数据资源管理,建立对数字乡村建设治理系统运行效果的评估机制,确保治理系统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为广西农村地区农业结构的升级奠定坚强的物质基础。

第二,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建设。首先,国家与政府要建立科研项目资助机制,通过向农业企业提供科研经费和项目支持,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10]。其次,改善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简化企业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出台鼓励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风险,改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和更好的发展环境。最后,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根据新型业态的需求,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如农村电商运营、乡村旅游服务等。

第三,构建数字经济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创新融合机制。首先,建立数字技术创新平台,促进数字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加速数字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在广西农村地区的应用,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以及提升产业链协同效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其次,建立多层次的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既懂数字技术又熟悉产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通过优惠政策吸引高端数字人才和创新团队,为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最后,呼吁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各界共同为数字经济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创新融合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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