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针对我国跨境电商经济蓬勃发展中日益凸显的知识产权问题,本文构建了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及消费者三方知识产权演化博弈模型,并推导出其复制动态方程。模型深入剖析知识产权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八种纯策略均衡状态,进一步检验均衡点局部稳定性。为直观展现模型中各主体行为的动态变化及其对系统整体状态的影响,本文借助Matlab软件进行了数值仿真,并分析系统受参数变动的演化影响。结果表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和消费者受彼此初始意愿的影响程度不同;跨境电商平台不同的监管措施对企业商家和消费者的影响存在差异;企业商家对惩罚力度和收益分配更加敏感。基于此,本文建议政策制定者需要综合考虑平台的监管强度、惩罚机制和补偿措施,以实现有效的协同治理,进而促进跨境电商环境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知识产权;演化博弈;跨境电商;协同治理;国际贸易
中图分类号:F742;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5)02(b)--06
全球化背景下,跨境电商作为新兴商业模式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由初期打破信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的透明度与便利性发展至通过优化支付、物流、客服等关键环节深化交易服务而适应与日俱增的市场需求,到现今集生产、供应、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跨境电商生态系统,迈向立体化发展新阶段。随着跨境电商的迅速扩张,不同主体之间的博弈日益复杂,知识产权问题突出,引发了关于知识产权治理的演化博弈分析。深入探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的协同治理有助于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跨境电商环境的健康发展。中国跨境电商企业自2012年持续受到美国侵权诉讼的困扰,盗版侵权行为抑制自主研发积极性的同时还破坏了中国跨境电商的商业环境[1]。当前,跨境电商市场仍然存在商品品质难以鉴别、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交易过程信息不对称等问题[2]。知识经济时代跨境电商企业间的协同创新涉及知识产权合作和利益博弈,需要权利人、大众、执法者和管理者共同维护平衡与稳定[3]。博弈主体主要包含政府、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消费者,如顾玲巧(2022)[4]将标准化治理应用至跨境电商协同监管模式中分析平台、消费者和政府监管部门间的博弈情况。协同治理过程中降低维权成本、设立合适的奖励制度可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愿,弥补政府监管不足,然而实际交易市场因其高利润、短周期、隐蔽性等特点加之平台约束机制失灵、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影响导致虚假经营、品牌售假现象频发[5]。单一的政府监管主导治理已不能满足当下需求,消费者理应加入协同治理当中。我国跨境电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商品质量已连续几年成为用户热点投诉问题之一,彭时音(2022)[6]认为平台应负责检查监督平台商品信息,落实其主体责任。王丹丹等(2023)[7]针对跨境电商平台商家信用监督问题,建立消费者反馈共治、平台商家自律经营、跨境电商平台共治监管的演化博弈模型。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跨境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治理问题展开了丰富研究,但仍存在几点不足:一是多数文献关注的是企业和政府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治理中的角色,却忽视了消费者的影响;二是对于消费者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治理中的作用尚未深入研究其行为及影响机制;三是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与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复杂博弈研究尚有欠缺。鉴于此,本文以演化博弈和协同治理为理论基础,结合运用Matlab仿真分析,研究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协同治理主体间的复杂博弈,为推动我国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协同治理体系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1 三方博弈模型假设与建立
1.1 基本假设
1.1.1 博弈主体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协同治理问题涉及三方参与主体,分别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和消费者,三方博弈主体信息不完全对称,且都具有有限理性。
为便于分析三者之间的演化博弈情况,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博弈中各方因有限理性而非完全理性决策,在博弈过程中追求期望收益最大化。
假设2:跨境电商平台对企业商家的监管主要包含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合理性监管、交易安全保障、信息披露监管、客户服务监管等方面,要求商家对产品信息、服务政策等进行真实、准确的披露,避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对所售商品进行质量监管,确保商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同时监管商家的产品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原创产品的权益,避免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假设3: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到侵权商品时,可联系卖家协商解决,如退换货、退款或是投诉至平台通过平台介入处理并给予解决方案。维权与否取决于维权成本、商品重要性及法律意识等因素。
1.1.2 博弈主体行为策略
跨境电商平台的行为策略集S1={强监管,弱监管},强监管指平台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严格把控所有上架产品的信息真实问题,以及产品审核、运营维护、后期投诉反馈处理等;弱监管指平台仅采取定期抽查、要求放松规则模糊审核等方式进行浅层监管。企业商家的行为策略集S2={侵权,不侵权},侵权指企业商家出售冒充他人研发的具有专利或品牌独有的产品;不侵权指企业商家销售自己研发产品。消费者的行为策略集S3={积极维权,消极维权},积极维权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通过投诉、举报等途径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消极维权指侵权行为发生时,不做任何举动。
1.1.3 行为策略采取概率
假设平台采取强监管策略概率为x,弱监管策略概率为(1-x);企业商家采取侵权策略概率为y,不侵权策略概率为(1-y);消费者采取积极维权策略概率为z,消极维权策略概率为(1-z),其中x,y,z ∈[0.1]。
1.1.4 相关参数及含义
对于企业商户而言, 在向平台缴纳信用保证金后,选择侵权策略需付出C3单位伪装成本,同时可获得侵权行为给企业商家带来的收益W1,但会面临被平台查处的风险及被消费者投诉的风险;选择不侵权策略则需投入C4单位的研发成本。当企业生产侵权产品时,平台若未能查出则企业没有经济损失;如果被平台发现企业违规生产侵权产品,政府将按照法律法规采取惩罚措施,如罚款、商品下架甚至关闭店铺等,企业因违规生产受到的惩罚为p。
对于消费者而言, 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利益被侵犯时,会遭受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L,选择积极维权策略需花费C0单位成本,包括产品专利鉴定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误工费等,由此获得的企业商户赔偿m包含上述维权费用及经济损失或身体损害赔偿费,此外还能获得平台给予的奖励r,同时给平台带来s单位声誉收益;若选择消极维权时无需付出维权成本,但仍需承担侵权行为造成损失L。
1.2 模型建立
三方参与主体博弈策略共有8种组合:a(强监管,侵权,积极维权)、b(强监管,侵权,消极维权)、c(强监管,不侵权,积极维权)、d(强监管,不侵权,消极维权)、e(弱监管,侵权,积极维权)、f(弱监管,侵权,消极维权)、g(弱监管,不侵权,积极维权)、h(弱监管,不侵权,消极维权)。
2 三方博弈模型分析
2.1 复制动态方程
本文分别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户及消费者构建动态复制方程。
2.1.1 跨境电商平台
强监管策略下期望收益:
E11=yz(p+s-r-C1)+y(1-z)(p-e-C1)+z(1-y)(-C1)+(1-y)(1-z)(-C1)
弱监管策略下期望收益:
E12=yz(s-C2)+y(1-z)(-e-C2)+z(1-y)(-C2)+(1-y)(1-z)(-C2)
复制动态方程:F(x)=x(1-x)(C2-C1+py-ryz)
2.1.2 企业商户
侵权策略下期望收益:
E21=xz(w-m-C3-p)+x(1-z)(w-p-C3)+z(1-x)(w-C3)+(1-x)(1-z)(w-C3)
不侵权策略下期望收益:
E22=xz(g-C4)+x(1-z)(g-C4)+z(1-x)(g-C4)+(1-x)(1-z)(g-C4)
复制动态方程:F(y)=y(y-1)(C4-C3-g+w-px-mxz)
2.1.3 消费者
积极维权策略下期望收益:E31=xy(r+m-L-C0)+(1-x)y(-L-C0)
消极维权策略下期望收益:E32=xy(-L)+(1-x)y(-L)
复制动态方程:F(z)=z(1-z)(mx+rx-C0)y
2.2 均衡点及稳定性分析
在演化博弈的框架下,参与主体基于当前的既得利益持续调整行为策略追求利益改善,达到动态平衡时即为演化稳定策略(ESS)。对模型方程求偏导得雅克比矩阵:
整理可得8个纳什均衡点和5个混合均衡点,纯策略均衡点如表3所示。
根据演化博弈理论可知,模型演化稳定点满足雅可比矩阵所有特征值非正条件,分3类情形讨论均衡点稳定情况:
情形1:当p-rgt;C1-C2时,系统收敛于E1、E4、E5和E8;当w-C3lt;g-C4时,系统收敛于E1和E4,此时企业商家因侵权策略下经营收益较低而主动选择不侵权策略,此时为最理想状态,平台降低监管支出,企业自觉不侵权,消费者无需面临侵权损失故无需维权,但此种状态过于理想化现实中难以达到。进一步分析λ3取值,当m+rgt;C0时,E8稳定,此时消费者因积极维权所获奖励高于付出成本,受环境激励影响会主动选择积极维权,平台应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对疑似侵权产品进行监测和筛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侵权行为,同时提升企业对消费者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赔偿力度、加强平台对消费者维权行为的支持和奖励机制,建立完善的消费者维权体系;反之,则E5稳定,这意味着无论此时消费者是否选择积极维权对企业商家的策略选择无影响,同时平台的强监管也无法有效遏制企业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而造成“监管困境”,对此,平台可通过提高对企业商家违规经营行为的罚金来约束企业商家的违规经营行为。
情形2:C4-C3+wgt;p+g+m时,系统收敛于E3、E5、E8,此时不论平台是否选择强监管策略、消费者是否积极维权,企业商家都会采取侵权策略。具体分析,当C1-C2gt;p时,E3稳定,此时平台因强监管而从企业商家收取的处罚金小于同期采取弱监管额外支出的监管成本,为降低支出从而偏向弱监管策略,此时消费者也无法享受到强监管策略下平台给与积极维权者的奖励与企业商家对应的侵权补偿,只能蒙受侵权损失或面对高昂维权成本与期望收益不对等而对维权望而却步。当C1-C2gt;p同时C0gt;m+r,E5稳定。当p-rgt;C1-C2同时m+rgt;C0时,E8稳定,分析同上。
情形3:当m+rgt;C0时,系统收敛于E1、E3、E4、E8。均衡点情况与情形1、2相同,故不进行重复分析。
3 数值实验及仿真
根据复制动态方程,运用Matlab工具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和消费者的三方博弈模型演化过程进行数值仿真分析,研究主要参数变动对系统演化结果的影响。
由于参数和变量的取值不同,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和消费者在博弈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行为选择趋势。因此,为了直观揭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和消费者的演化路径及重要参数的敏感性,本文借鉴杜志平等(2023)[8]的参数赋值的思想和方法,对仿真模型中的各参数进行赋值。初始赋值如表5所示。
3.1 对博弈系统的仿真分析
由表5可知,系统在E3、E5、E8时处于渐进稳定的条件分别是:(1)C2-C1+p<0,-C4+C3+g-w<0,-C0<0;(2)C1-C2-p<0,-C4+C3+p+g-w<0,m-C0+r<0;(3)C1-C2+r-p<0,-C4+C3+p+g+m-w<0,-m+C0-r<0,基于这一条件进行数值仿真。赋值如表5所示,设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和消费者的概率随机演化50次,系统演化的稳定性策略仿真结果如图1所示,即此时三者的博弈策略在不同条件下分别向均衡点E3、E5、E8进行演化,并最终达到稳定状态。
3.2 对初始概率的仿真分析
如图2所示,绿色、蓝色和红色分别代表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和消费者的行为策略演化。随着三方初始概率的不断上升,对于平台而言,演化至稳定点的速率逐渐减小,但趋向于1且演化所用时间变化甚微,说明初始意愿的变化对平台的演化速率影响较大;对于企业商家而言,在初始意愿变化下,演化路径与平台相似,不同的是企业商家的速率变化更大,即初始意愿对企业商家的影响比对平台大;针对消费者而言,随着初始意愿的增大,消费者的速率逐渐增大,且演化所用时间逐渐减小。
3.3 对参数p与m的仿真分析
如图3(a)所示,随着平台选择强监管时,对商家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的处罚p不断增加,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将由E3转变为E8,这是因为处罚保证金的增加将减少商家侵权的发生,同时由于罚金的增大,对平台而言,强监管下收益增大,因此平台将从弱监管转为强监管,同时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平台的强监管参与,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得到维护,将从消极转为积极维护,具体表现为图3中p从1.2上升至3.2,此时系统策略组合发生变化。
如图3(b)所示,随着平台选择强监管时,消费者因积极维权可得到企业商家补偿m的不断增加,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将由E5转变为E8,这是因为消费者得到企业商家补偿m的不断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积极维权的收益将增大,此时消费者的策略会发生变化,如图3中m从0.5上升至1时,此时消费者的策略变化为积极维权,对于平台和企业商家而言,影响较小,m的变化仅影响双方的演化速率,并不造成策略改变。
3.4 对参数C0与C1的仿真分析
如图4(a)所示,在消费者选择积极维权所投入成本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系统稳定策略将由E8趋向于E5,此时系统达到b(强监管,侵权,消极维权)状态。在演化过程中,对于平台而言,随着C0 的增大,平台的演化速率逐渐增大,如图4蓝线所示,这是因为平台和消费者存在一定的相互联系,当消费者加强积极维权,则平台也会对自身的监管力度进行调整以响应消费者,对于消费者而言,随着积极维权所投入的成本加大,演化速率逐渐降低,当超过消费者自身预期时,消费者将选择消极维权,具体表现为图4绿线从1.7上升至2.5时,此时消费者策略发生改变,对于企业商家而言,消费者积极维权所投入的成本变化对其几乎没有影响,如图4红线所示。
如图4(b)所示,在C1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系统稳定策略将由E8趋向于E3,此时系统达到f (弱监管,侵权,消极维权)系统状态。在演化过程中,于跨境电商平台而言,随着C1的增大,平台的演化速率逐渐减小,当C1从3.5上升至5.5时,平台的策略发生改变,如图4蓝线所示,这是因为平台的强监管成本加大会导致超过平台的预期成本,出于效益考虑平台将选择弱监管策略。对于消费者而言,与上述C0变化相同,逐渐由积极维权变为消极维权,速率下降;对于企业商家而言,平台采取强监管的成本C1的增大将使其演化速率有所变化,具体表现为当C1增大时,由于平台财政负担增大,强监管的速率减小,甚至选择弱监管,此时对于企业商家而言,侵权的速率将随着平台强监管的下降而增大,如图4红线所示。
4 结论与建议
笔者基于演化博弈理论,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和消费者的行为策略演化过程进行了系统分析。通过仿真分析,探讨了主要影响因素对三方合作的作用机制,并得出以下结论:
(1)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商家和消费者对彼此初始意愿的影响程度不同。跨境电商平台的监管策略和企业商家的经营行为受彼此初始意愿的影响较大,而消费者的维权意愿则更易受平台和商家行为的影响。为确保系统的良性运作,平台应采用强监管策略,有效约束商家行为,同时加强共治监管、强化惩罚和赔偿力度。
(2)跨境电商平台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会对企业商家和消费者产生不同影响。平台应强化对产品信息和定价的审核,加强对商家违规行为的查处,提高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并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管和建立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增加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度。
(3)企业商家对惩罚力度和收益分配更加敏感。企业商家需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全球视角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并在进出口业务前进行详细的知识产权环境调查,以规避潜在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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