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视频为主要信息呈现形态的网民个人网络视频举报现象已经成为网络传播的热点问题。网络视频举报现象是一种围绕视觉监视与网络舆论监督的新兴社会文化实践,从后全景敞视主义视角探讨网络视频举报现象中视觉监视的现实表征,并对其可能带来的伦理风险进行审思。网络视频举报现象呈现“流动监视”“想象监视”与“脱敏监视”的表征样态,可能带来“道德情感缄默”“社会共识撕裂”以及“隐私钝感显化”的伦理风险。
【关键词】网络视频举报;后全景敞视主义;液态监视;舆论监督
近年来,网民个人网络视频举报事件频发,成为一个值得重视的网络传播现象。网络视频举报是指当事人以真人出镜的形式制作网络视频在网络平台揭露与检举违法违纪或违背伦理道德问题的行为,目前已经成为公民个体行使舆论监督权以及表达个人利益诉求的一种手段。相较于传统举报形式,网络视频举报除了能够瞬间引发网友对举报事件展开围观之外,也将举报者本人的言行表达与身体形象作为被凝视的对象。进而言之,在现代性社会中,视频举报所形成的围观场域不仅造就了双重监视对象,还形成了流动性的复杂监视景观,即围观者不仅将视线投射到了举报视频中直接呈现出来的人物与事件上,还借由流动性的监视场域将余光对准了其他同样正在围观的个体。因此,网络视频举报现象中的视觉监视景观已经从基于“举报者—被举报者”的单向且以举报者为主导的二元对立关系转变为基于“液态与流动”的弥散性监视实践。
齐格蒙特·鲍曼和大卫·里昂用“液态监视”来表示这种基于“后全景敞视主义”的流动与泛化及其附加而来的监视运作机制所展现出的隐蔽化和高效化。[1]这意味着在现代社会中,视觉监视已然呈现出了全新的表征样态。在笔者看来,网络视频举报现象中的视觉实践自然就涉及现代性的监视结构及其对个体层面的微观运作。因此,考察网络视频举报在其间的运作机理,并对其可能带来的伦理风险予以审思,有助于我们理解现代性视觉监视的基本内涵,为开展网络舆论监督工作提供理论与现实参考。
一、研究现状与问题的提出
(一)后全景敞视主义:现代性社会中视觉监视的逻辑表征
鲍曼在《流动的现代性》一书中指出,当今时代的重要转型,在前一时代中,大众以“特定群体的准则”为行动依据;而如今,弥散的、不确定的环境包裹着现代人的生存。无力感和无知感促使大众追求“重新固定化”——也就是说,人们偏向于先看看周围人的状况和处境再来确定自己的目标,而这种“看”中隐含的是大众对于不确定事物的恐惧和对安全的渴望。[2]正因为人们对安全和秩序的追求,一些学者设计过多种形态的监狱以实现对被统治阶级“无微不至”的规训。
杰里米·边沁曾提出“圆形监狱”的设想,其核心在于通过中心瞭望塔实现对所有囚室的全面监控。福柯基于边沁对圆形监狱的设想提出了“全景敞视主义”概念,将其视为现代社会权力运作的典范。也有学者提出“共景监狱”概念,认为“这意味着监视权力的分散和个体权力的上升”[3]。然而,一种全方位“液态化”的监视图景正在现代性的社会中悄然展开。有学者在对齐格蒙特·鲍曼和大卫·里昂合著的《液态监控:谈话录》的解读中指出,当代监控的新发展呈现出液态化的后全景敞视结构特征,即数字的、泛化的、匿名的、流动性的、去中心化的、对生活全覆盖的,且能够吸引被监控者主动配合。[4]后全景敞视主义在继承福柯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现代性社会背景下,监视技术的流动与弥散对个体自由、隐私以及社会结构的影响。在后全景敞视主义下,监视场域中的视觉展演时刻处于一种流动性的实践,已然呈现出了一套全新的运作逻辑。液态监视的核心特征是“监视体系的弥散化、监视方式的隐蔽性与监视权力机制的不确定性,这为政治对话和社会共识的形成提供了新的契机”[5]。
目前有关后全景敞视主义研究更多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方面,展开对该理论的说明,或将其作为研究对象的背景性信息予以交代;另一方面,主要探讨后全景敞视主义所形成的液态监视对社会伦理、法律法规等层面带来的影响。然而,这两个研究面向仅仅将后全景敞视主义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全新的监视状态,并探讨其对社会结构带来的变化;抑或脱离现实语境,阐释理论本身的发展演变,对监视现代性投射在数字社会中的具体展演形式及其运作机制却未能予以充分观照。
(二)网络视频举报:一种新兴的网络舆论监督形式
网络视频举报作为网络数字平台与公民行使舆论监督权之间产生接合的重要产物,其发展历程紧密伴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演进史和反腐斗争中心工作的持续深入。在前互联网时代,由于未出现大规模且能够有效集纳个体意见的表达渠道,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权更多体现在法律条文中。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与普及,社会公众开始借由网络技术的可供性开展舆论监督。此时的网络举报便成为一种新兴的舆论监督形式在网民中逐渐流传开来。
在Web1.0阶段,社会公众能够通过网站、论坛等渠道进行网络举报,从而更直接和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不过,受制于门户时代的技术特性,社会公众用以施加举报的表达空间与文本形态也是极为有限的。当时只有部分网站的评论和留言区以及论坛的帖子才能提供给社会公众开展网络举报。同时由于中心化节点的存在,整个网络空间的信息流向与流量仍然由传统精英与权威阶层把控,这也使得个体的网络举报成效在整体上是不尽如人意的。从举报议题来看,这一阶段的网络举报更多与国家反腐倡廉的中心工作相适配。
互联网发展到Web2.0阶段,随着移动数字平台尤其是短视频平台的兴起,网民借助视频这一视觉化的表达形态来开展网络举报已经成为社会公众行使舆论监督权的重要手段。这一阶段的网络视频举报有两个类型:一是举报者本人并不出镜,而是对相关举报素材和例证进行整合与拼贴,进而形成完整的视觉化举报链条。二是举报者以本人手持身份证的形式出镜,以第一人视角讲述自己的遭遇和经历,同时也会在视频中穿插相关的举报例证用以强化视频的可信度。总的来说,后者因其更加直观、生动和易与网友情绪产生共鸣的特点,在揭露官员干部违法、违规与违纪的言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群体的进一步分化,人们私人生活空间的不断膨胀,网络视频举报所涉及的领域也从过去仅仅围绕反腐倡廉的中心工作转变为包括婚姻出轨、职场不公在内的多种社会议题。既有文献较多关注网络举报的行政效用,忽略了将网络视频举报作为一个新兴的舆论监督形式进行独立考察的现实可能,同时也未能对这一社会现象展开整体性的理论观照。网络视频举报之所以能够发挥强大的舆论监督力,在于其引发的视觉监视在数字平台中的展演实践,从其呈现的表征样态到运作的现实机理以及由此带来的伦理风险都应是网络视频举报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议题。
基于对后全景敞视主义和网络视频举报相关文献的梳理,本文进而提出以下研究问题:在后全景敞视主义下,网络视频举报现象的视觉监视呈现出哪些新的表征样态?这些变化是如何产生与运作的?在流动性的数字社会中,这些新的监视表征又会带来哪些伦理上的风险?基于此,本文以后全景敞视主义理论视角来探讨网络视频举报现象的监视表征并对其可能造成的伦理风险展开审思,分析其背后的权力运作机制和社会文化意义。
二、网络视频举报现象的监视表征
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一系列跨国、跨平台的监视技术喷涌而出。监视已经不再有可见的中心和确知的对象,已然弥散于整个流动性的现代社会中,呈现出了液态化的“后全景敞视主义”。
(一)“流动监视”:“后全景监狱”中的权力运作机制
有学者认为传播技术革命正在促成一种新的社会结构即“共景监狱”。与“全景监狱”相对,“共景监狱”是一种围观结构,是众人对个体展开的凝视和控制。[6]这种结构遵循的并不是传统社会管理中“由上至下”的单向控制模式,在媒介技术赋权下,这种模式的权威性已然被消解,以往被监视的普通个体也能够将监视的目光对准社会管理者,社会公众从凝视的客体转变成了凝视的主体。因此,几乎每个社会管理者都感受到了集体凝视和挑战的压力,这颠覆了整个社会的监视结构。
鲍曼和里昂指出,当代社会已经进入了后全景敞视结构时代,高科技的介入和应用,将人们浸入了液态监控的世界里。[7]在网络视频举报中,举报者通过本人实名的形式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公开其遭受到的不当言行,使得被举报者处于两种被监视的情况。一方面,被举报者首先会受到举报者本人的监视,这种监视是可见的、可感的并且也是可确知的,来源于被举报者与举报者本人之间可能存在的种种纠纷与瓜葛。另一方面,被举报者还要承受举报视频发布后所引发的众多网友的围观。然而,这种围观式的监视却是可感但不可见的,这种不可见以其形式的规模浩大掩盖了其本质的暧昧与弥散,借助社交媒体平台的技术特质隐匿于其不可见的流动性之中。这种液态性监视从更宏观的角度上表现为一种特殊的“后全景监狱”形式,是一种“可感但又不确知”的权力运作机制。
具体而言,在面对举报者所营造的视觉规训空间中,被举报者自身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来自网友的集体窥视与解读,那些与此次视频举报毫不相关的任何细节都有可能被网友调侃并无限放大。但更为关键的是,在这些看似可感的、可见的集体凝视中,却很难找到一个具体的凝视主体。这是因为,举报者通过自曝个人隐私的视频拍摄与制作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引发网友的集体围观,但是与来自举报者本人的监视有所不同,这些网友围观的目的在于创造一种众声喧哗下的“快速游走”式的围观模式。在这种围观模式中,网友更多抱着“吃瓜”与“吐槽”的娱乐心态,其形成的视觉规训也不会像视频举报者本人所施加的那样直接、精准与剧烈。
在“前围观”时代,许多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问题都能够在网友的凝视之下顺利解决。彼时他们虽也在“围观”,但却是抱着一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心态,誓死要与关涉对象“死磕”。这种围观所掀起来的舆论浪潮就会迫使公权力部门不得不快速行动起来,满足网友的合理诉求。然而在“后围观”时代,尤其是“后真相”社会加速到来,人们已无暇顾及事实本身,在情感冲击与情绪冲撞之下,人们只能以“快速游走”的围观模式来解决问题,即“应激式的反应,翻书式的遗忘”。在众多网络视频举报事件中,网友不再像“前围观”时代那样不断追问事实与真相,而是将自己的感官经验代入举报者身处的情绪语境中,在一次又一次的“举报—围观”行为模式中快速地、循环地释放着自己廉价的情感。
从更大范围上来讲,举报者通过精心挑选素材制作举报视频并选择性地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有意识地将网友的目光汇聚在一起,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围绕该举报视频且基于虚拟空间的“围观场域”。一旦进入该场域之中,无论是目光投射者还是被目光聚焦的接受者,都可以通过观看实践在潜移默化中改变自己的看法或行为。[8]因此,在笔者看来,人们围观的不仅是视频中所呈现的举报者及被举报者的剪辑形象,还是身处于该“围观场域”中的所有人。因为无论我们的目光是否投射在由举报视频所引发的目标焦点之上,只要我们身处于该场域之中,我们都无法逃脱参与“围观—被围观”动态游戏的命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视频举报现象所引发的视觉性围观无疑是后全景敞视主义中流动性监视下的典型规训实践,这种监视以“润物细无声”的运动方式悄然弥散在由举报视频所营造的视觉场域中。
(二)“想象监视”:“身份焦虑”下的举报展演实践
雅克·拉康曾认为,“人类的人格建立,离不开视觉机制在镜像阶段带来的矫形的整体性形式的幻想的连续”[9]。“镜像阶段”不仅是主体成长中的一个重要时刻,而且它还含有一种范例功能,即它标志着自我原型的诞生。[10]随着液态监视的泛化,社交媒体的普及强化了人对自身“主体确认”与“身份认同”的需要,导致其对可见度充满了渴望。尽管这种可见度的代价是使自己暴露在监视者的目光视线范围之内,人们也愿意将自己通过社交媒体展示出去,因为“社会网络”会替我们取证,证明我们的存在。技术帮助我们实现被识别、被承认、被认同的渴望,我们自此不再孤单。[11]
在视频举报中,举报者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或是对某种价值立场的宣扬,其产生的可见性需要使得举报者本人对自己在举报视频中的形象展演想象一直贯穿于整个视频制作的全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举报者的展演实践主要是围绕举报者对“他者”监视行为的主观想象而逐渐建构起来的。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遭遇或特定需要,再结合对“被监视”的想象予以勾连,精心挑选并加工相应的举报素材并有所倾向地选择特定社交媒体发表,举报视频也自然就暗含着举报者本人的举报动机与现实诉求。如此而言,网络视频举报呈现出的视觉监视是一种围绕可见度并对其展开争夺的想象性景观。对举报者本人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带有“想象性质”的特殊规训呢?
然而这种特殊的“想象监视”是如何满足举报者本人对可见度的争夺呢?有研究者认为,“凝视往往被作为一种带有权力意志的观看方式,与看相比,凝视意味更多——它表示一种心理上的权力关系,即凝视者优越于凝视对象”[12]。可以说被“监视”尤其是时刻处于“被监视”的状态,其中蕴含着一种安全感的丧失。当举报者借由想象性监视制作与发布视频并引发“他者”集体围观后,这种围观带来的视觉监视对被监视者来说,“就好像一束强光聚焦在了赤裸的身体上,便会有种无可躲藏的逼仄感,仿佛被暴露在了危机四伏的场景中”。[13]在这个过程中,监视者预先通过对“他者”监视行为的想象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监视主体权力,而被监视者则成了监视者视线范围内的视觉客体。基于此,想象性监视成功地帮监视者完成了一种带有高低关系的“层级监视”,即监视者潜移默化地将个人意志与态度直接作用在被监视者身上,被监视者因此失去了话语权和抵抗权,任由监视者对其施予视觉规训。举报者正是通过“监视的想象”完成了其对可见度的争夺,其目的便是为了能够达成良好的监视效果,满足其个人的举报诉求。
此外,为了达成预期效果,举报者还会对举报时间进行“考量”。在举报者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个体实施举报行为往往要综合多种因素并结合自身所处的现实情境来考虑。许多举报者往往会采用“搁置”策略,等到其与被举报者之间已无任何利益上的往来时再进行举报,此时既能将被举报者公之于众,使其接受公众的“凝视”与“考问”,还能预留出充足的时间来收集举报的相关例证,保证举报视频的完整性和可信度。但是如若侵犯者的特定言行已经触及举报者本人的底线或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搁置”策略往往并不合时宜。
(三)“脱敏监视”:“自我规训”后的个人隐私让渡
福柯认为,“全景敞视建筑是一种分解观看/被观看二元统一体的机制。在环形边缘,人彻底被观看,但不能观看;在中心瞭望塔,人能观看一切,但不会被观看到”[14]。然而在后全景敞视时代,中心化的监视节点被打破,走向了去中心化的监视。对监控者而言,我们是透明的,没有秘密可言,然而有时我们却找不到监控者的身影,没有靶向承载我们的愤怒和反抗。液态监控覆盖了空间与时间的各个维度,无所不至。[15]
从“全景监狱”到液态社会的“后全景监狱”,监看视线从有形到无形,从局部中心到整体去中心。监视权力的“无法确知性”诱发了自我恐惧,个体可以感知到权力的存在,但是“被囚禁者应该在任何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窥视”[16]。在视频举报所营造的视觉监视场域中,个体为了避免遭受到类似“公开处刑”般的围观与凝视,便不得不通过围观“他人”来调适“自己”。基于此,网络视频举报借由液态化的监视结构得以在个体行为层面施予微观规训,而这种规训技术甚至还嵌入了个人日常的话语表达体系之中,变得更加模糊与暧昧。
从本质上看,这种现代性的监视权力并不是从中心呈“放射状”散发开来,而是像毛细血管一样悄无声息地潜藏在整个社会肌理的细微之处。现代权力不再像传统权力那样,只是针对正在发生或已发生的“失序”状况的事后反应,而是在时间的全流程和空间的全领域中展开其运作:自然时空变成了一张被穿透、切割或屏蔽的监控之网。[17]如此而言,这种“泛在但又无法确知”的液态监视迫使被举报者及其围观者在行为规范甚至是价值立场上对自我进行细致入微地审视,使得权力关系镌刻在每个人的肉体与精神之上。
然而更为关键的是,随着液态监视不断迫使个体强化对自我的规训,有越来越多的被监视者已然开始对监视这一行为逐渐“脱敏”,甚至还会主动配合监视者的要求以实现更完美的监视效果。在天罗地网般的液态监视下,被监视者与其对自我施予更严格的规训不如主动迎合监视者的视线,将个人隐私作为其获取关注、交换利益的筹码,在此背景下,人们已然丧失了对视觉监视的敏感度。在全景监狱中,如果说被监视者是被动或不情愿地对自我进行规训,那么在后全景监狱中,个体参与了对自己的纪律约束和监督,“监视和规训的实施与形成在某种意义上是在被监视者的帮助下才得以完美呈现的”[18]。换言之,“全民都参与了这一自我构建过程”[19],正是我们自己将自己置于普遍的监视和规训之下的。
演员刘晓庆曾经“出轨”的聊天记录被视频曝光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围观与讨论。一些网民用“出轨”“隐私”等吸睛看点为这位曾站在大陆影视顶端的老牌女星制造话题,但公众的反响却迥然不同——不仅没站在道德高地上攻击她,反而对其表现出认同。网友们尊称其为“庆奶”“女皇”,认为她“干了大女主会干的事”。[20]由此可见,人们对监视行为本身正逐渐“祛魅”,不会再因为过去、现在或未来被监视而调适自己的行为,取而代之的是用一种“情感与立场先行、娱乐与戏谑并存”的心态来面对他人的监视。就其本质而言,在充满宿命般液态监视的社会现实下,监视与被监视已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态,而且是不可避免的,除非遁出世外,彻底切断与社会的联系,否则无法逃出其监视。[21]与其“东躲西藏”或“战战兢兢”,不如“开诚布公”地面对网友的审视,这至少可以在情感与态度方面占据主动地位。
三、网络视频举报现象的伦理审思
我们要看到网络视频举报在开展舆论监督以及促进个体民主表达等方面具有的正当性与必要性。正如有学者认为,任何人在网络中的任何行为都受到集体网民的监视,其所发布的网络信息跨越了地域的界限,突破了时空的局限,远在千里之外的陌生人都能查看,并接受所有网民对信息真伪的检验,缺场的网民能够发挥在场的监视,互联网的这种监视是毫不掩饰的,因为它无所不在,无时不警醒着,没有留下任何晦暗不明之处。[22]然而,不正当的恶意举报可能成为攻击异己者和用于个人利益争夺的工具。因此,需要我们对网络视频举报可能带来的伦理风险予以反思,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恶意举报盛行,道德情感缄默
数字平台去中心化的技术特质使得“媒介成为权力实现的重要源泉与力量”[23]。在视听媒介技术的赋权下,数字平台用户能够基于自己个性化的举报动机生成并发布举报视频,这为个体行使网络舆论监督权提供了具体的技术落点。不过除了动机纯正、举证合理的网络视频举报外,同样也存在着不少虚假甚至是恶意举报,企图混淆视听。如某大学一学生发文称其受到恶意阻拦毕业、学术霸凌问题。在举报视频中,举报者还公布了数张相关聊天记录和录音片段作为佐证材料。对此,学校针对该同学反映的情况,向其学院老师、同班同学等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证明其反映的指导老师和学院副院长恶意阻拦其毕业和学术霸凌情况不属实。[24]虽然校方及时出面对此次恶意举报事件进行了澄清,但不实举报所导致的舆论误读无疑给教师本人以及学校形象都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恶意举报者借由碎片化的举报线索与情绪性的视频语言极大地刺激了围观网友的感官情绪,并充分利用社会公众的同情心,为实现其恶意打击与报复目标对象的目的提供舆论支持。在一次次最终被查实为恶意举报的展演实践中,围观个体对视频举报的信任度也随之降低,最终使其视觉监视呈现出一种基于“中立与漠然”的工具理性特征。鲍曼曾认为,“大屠杀”脱胎于对资本主义官僚体制的“马首是瞻”。“正是现代文明化的理性世界让大屠杀变得可以想象。纳粹分子集体屠杀欧洲犹太人不仅是一个工业社会的技术成就,而且也是一个官僚制社会的组织化成就。”[25]事实上,在视频举报所引发的视觉场域中,其液态性的监视结构能瞬间汇聚网友的目光,并对被举报者施予集中性监视,但对举报者本人及其要举报的事件而言,这是一种典型的“隔岸观火”。
具体而言,一方面,围观者通过解读举报者精心呈现的举报视频,其所获得的信息完整程度与举报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境之间存在着某种距离,而正是这种物理的距离使得围观者与视频举报者及其举报事件之间拉开更远的心理距离,进而帮其摆脱因身份代入而产生的情感苦痛与道德挣扎。另一方面,对围观举报视频的网友(具备潜在的被恶意举报风险)来说,举报尤其是恶意举报之风的肆意蔓延,不断促使其在本就“注定要被监视”的液态社会中时刻处于“一直在被监视”的自我规训状态。如此而言,视频举报事件的围观个体无需发挥自己的情感力量,也不需要针对具体问题考虑道德原则,相较于情感溢出与道德冲动,情感漠然与道德中性才能为个体提供稳妥和安全的保障。因此,这便带来了情感道德“缄默”的伦理难题,也即鲍曼所言的“使道德保持缄默是理性化趋势主要的关怀”[26]。
那么如何克服缄默,充分发挥围观个体的情感道德能动性,使其参与到正向的视觉监视中来呢?里昂认为,“应该在监控技术中,加入对他者的关怀,建立起负责任的行为体系”[27]。国内有学者曾提出过“附近”的概念,尤其将“重建附近”作为对当下年轻人生活际遇的回应,并认为,“人没有办法对生活和世界做一个整体性的批判,不能等对生活有了全面判断之后再去生活,关键是在当下给定的条件下,不要让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行动能力丧失掉”[28]。而重建“附近”意味着,我们可以关注“在一些很不合理的情况下,是不是还有一些小的空隙、小的突破口,在一些具体的场景下可以让你发挥自己的能动性”。[29]事实上,无论是强调对他人的关爱还是提倡“重建附近”,大体上都在进行着这样一种观照或书写:试图将紧张性的结构性诱因“悬置”起来,让普通个体建立起直面现实生活的勇气,为自己找寻到能够保持情感与道德冲动的自处空间。
由此而言,对恶意举报之风蔓延所产生的个体在情感与道德上的缄默化难题,可行的应对方式在于,可以不去考虑那些对自己没有直接参与感、短期也无法改变的宏大叙事,从身边的具体现实出发,审视这些举报事件对自己及“附近事物”带来的可能影响。通过参与“附近”,人们所能体验和获得到的复杂性和现实性足以让自己重新建立起跟世界的联系,重拾对网络视频举报的信任力量与情感冲动,从而更有生态性地参与到网络监督的宏大议题中去。此外,理想的公众参与是理性参与、有效参与,而非带有感性情绪的“报复式参与”甚至是“恶意举报”,那样不仅达不到共治的目的,反而会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30]
(二)举报议题失焦,社会共识撕裂
举报视频预期监视效果的达成取决于围观网民对其想象中核心议题的解读过程及其结果。在网络视频举报中,举报者往往结合自己的特定举报动机来筛选素材与制作视频,其目的便是为了能够引导举报事件的围观者朝着自己预期的立场方向来解读视频,从而使其获得舆论力量的支持,满足自己的举报诉求。然而,数字平台的匿名性和即时性也使得举报视频的监视效果要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共同影响,致使举报议题“失焦”现象频发。
根据失焦方向对社会化媒体舆论走向的不同作用,可以概括为正向失焦和反向失焦两种类型。[31]但是在举报视频引发的网友围观中,反向失焦出现得较为频繁,正向失焦却并不显著。“正向失焦是一种偏离舆论事件的核心议题而未偏离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传播现象。”[32]原因在于视频举报本身就得益于视听表达技术的形象感与画面感,其高度逼真的视听符号展演能够最大程度还原举报视频中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境,再结合举报者本人强烈的情感表达方式和特定倾向的视频加工,使得举报视频本身就已经明确地包含了举报者本人预期的举报对象及其举报诉求,此时围观个体并不容易偏离核心举报议题。
然而,即便围观个体在举报事件的议题关注层面与举报者本人一致,但对同一举报议题,围观个体容易被其他因素干扰进而难以聚焦核心议题的主流价值立场,产生了与举报者本人预期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监视效果,即反向失焦:在视频举报核心议题的展演过程中,围观者对其原本的解读方向和价值立场进行分散、消解甚至抵抗,不断消解公共性事件的严肃性。
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举报议题,“一些网民善于并乐于进行泛道德化的批判和情感宣泄,从而走向群体极化,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形成非理性网络舆论抗拒主流价值引导的局面,导致网络空间价值共识撕裂,交往秩序紊乱”[33]。在视频举报事件中,个性化结论与立场先行的情绪表达已然成了围观网友的一种“标配”,使得举报事件中核心议题的价值立场不断偏移甚至被推翻。议题失焦导致公众对同一事件的理解和评价出现分歧,这种分歧在网络空间中被无限放大,形成了不同的观点阵营,“由此引发社会各方之间的价值观对立、相互质疑和理性对话缺失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共识撕裂”[34]。
即便部分围观者抱着诚恳的态度探寻举报事件的来龙去脉,但由于时间、精力和专业知识的限制,无法对举报视频中涉及的全部举证材料一一展开详细的审查和研判。围观者凭借自己既有的价值评判标准进行情绪化表达,抑或受到举报视频中特定观点的引导,通过举报者本人单方面的叙述来确认自己的“阵营”,甚至对异己者施加“网络暴力”。可见网络围观也有可能使得网络平台上人们曾经坚信的匿名、隐藏和平等的使用权被推翻,原因是任何网络使用者都可能会由于受到权力之眼的凝视而无所遁形,被毫不掩盖地暴露在过分的监视危险之中[35],围观者的眼睛“一旦发现事物后,它就触动它们、捕捉它们、扫描它们的表面、寻找它们的边界、探索它们的质地”[36]。因此,对围观个体而言,要谨慎地运用自己的监视权力,使监视结果朝着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毕竟为了围观而施予的围观,只会带来其消极的另一面即“网络围殴”。
(三)举报边界暧昧,隐私钝感显化
理解公私边界消融,是当下讨论隐私问题最为基本的前提。[37]与西方公私边界清晰、人己关系分明、个体主义的取向不同,中国人呈现出一种典型的公私边界不清和关系主义取向的心理特征。[38]个人的这种心理倾向借由便捷的技术平台促使原本就稀缺的公共性空间资源不断被私人琐事长期占据,导致公私领域的界限日益模糊乃至消失,使得原本就在私人领域内通行的言行逻辑在网络公共空间中被错位呈现,空间语境的更替也导致公众个体的行为规范与价值立场被错位传播。在多元隐私信息的混合交织之下,网络视频举报的边界也早已随着公私领域的叠融变得更加暧昧了。其本质便体现为:一种将个体私人空间的话语与行为模式放置到公共空间中的视频监督行为,借由个体所展现出来的隐私爆点引发网友的集体围观,并会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安全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
然而,有学者认为:“当下,人人在社交媒体上积极地呈现自我,已经成了一种规范性的社会行为,如果某些个体只扮演观看者,不输出任何内容,那么他们则打破了这种双向监视的平衡。”[39]也就是说,在液态监视充斥的现代社会中,被监视是一种必然,相比奋力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看见与不被认同显得更加重要。在新生代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社交生活电子媒体化,社会生活成了赛博生活,如果不和网络连接,就意味着存在被抹去,这无异于某种形式的死亡。[40]正因为如此,在网络视频举报中,许多被举报者对其个人隐私保护显得越发麻木、笨重,“隐私钝感”也越发显著。然而隐私保护的“钝感”风险却是多重的。泄露出去的个人隐私持续地存在于赛博空间之中,等待时机成熟与条件适宜,好事者将通过多种渠道与手段对个人隐私进行二次或多次售卖使用。
对于公私边界模糊化的问题,应当理解成社会本质层面上的一种变动,并需要开展触及社会本质方面的改革。[41]就法制建设角度而言,需要框定网络视频举报的具体领域与范围,并对其中涉及的公共与私人边界进行重新审视和界定,确保举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此外,为了应对个体的隐私侵犯问题,网络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对合法举报的保护制度,确保举报者本人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同时,针对疑似恶意举报,平台还应该在举报视频页面中内嵌纠错与反馈机制,被举报者及围观者可以一键同步给平台审查部门,以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
四、结语
本文将网络视频举报现象作为一种围绕视觉监视与网络舆论监督的社会文化实践,旨在探讨作为新兴舆论监督形式的网络视频举报是如何通过数字平台展开其视觉展演实践的,同时对其可能带来的社会伦理问题进行了分析,阐明了网络视频举报现象中视觉监视的运作机理及其社会文化意涵。然而本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可供后续研究者展开更深入的探讨。一方面,本研究从后全景敞视主义视角整体性地分析网络视频举报现象,后续研究可以集中在某些特定类型的举报视频上,丰富讨论维度。另一方面,本研究主要探讨网络视频举报现象的社会文化面向,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关注其在法理与行政层面的表现,从而为研究网络视频举报提供更为多元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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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付家豪,南京传媒学院教师,南京师范大学媒介发展与危机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南京 211172);靖鸣,南京传媒学院特聘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媒介发展与危机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 211172)。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