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的创新路径探索

known 发布于 2025-08-11 阅读(457)

【摘要】法治话语作为国家文化和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体现了国家的法治建设水平,更直接关系到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和软实力。现通过剖析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现状及面临的问题,从规则共创、价值共鸣与技术赋能三个维度探寻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的创新路径。研究发现,构建“法治理念—叙事方式—传播机制”三位一体的国际传播创新路径,在增强中国法治话语国际影响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以及争取国际法治话语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法治话语;国际传播;话语权;创新路径

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全球化不仅重塑了国际政治格局,还加速了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之间的互动与碰撞,同时引发了国际话语权的激烈博弈。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历程不仅是中国法治实践体系从探索、深化到国际传播的过程,也是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从启蒙、拓展到国际法治话语权构建的过程。

法治话语是关于法治的思想、理论、知识以及语言和思维的总体概况,体现了法治的理念、思维和规则等内容。[1]从法学视角看,“法治话语是在法律话语的实存之中,符合和趋向于法治的目标原则和体制机制,与法治相吻合、相契合,在内容与方式上有利于法治实现的话语表达”。[2]从语言学视角看,法治话语是指语言在与法治相关的行为过程中的运用和结果,包括法治作为话语维度、宏观法治话语维度和微观法治话语维度。“法治话语作为对法治进程的表达和提炼,其历经启蒙与中断、逻辑转换与价值确证、拓展与重塑的变迁过程,不断揭示和呈现中国法治发展的阶段特征、思想内涵和动力机制”。[3]法治话语承载着国家的法治理念、制度经验和文化价值,对于提升国家软实力、塑造国际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加强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增强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加强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是提升中国法治国际影响力、推动全球法治文明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理论层面,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有助于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体系,丰富国际法治话语体系,推动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通过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国的法治理念、法治实践和法治成果,能够推动中国法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使其更加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例如,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国法治话语的核心内容,其国际传播不仅能够向世界展示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还能够为全球法治文明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资源。[4]在国际关系中,法治话语是一种重要的软实力,能够影响国家间的互动和合作。长期以来,西方在国际法治话语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国际社会对法治的认知框架。中国法治话语的传播能够打破这种垄断,提供一种与西方法治话语不同的视角和思路。通过传播中国法治话语,能够为国际关系理论提供新的视角,强调法治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推动国际关系理论从传统的权力政治向法治政治转变。[5]

在实践层面,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有助于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促进涉外法治建设,推动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持续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显著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关注度和期待值也在不断提高,为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通过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理念和经验,能够推动中国法治与世界各国法治的交流与合作,从而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通过与世界各国的法治对话,能够吸收借鉴国际法治的有益经验,同时也能将中国的法治理念和实践介绍给国际社会,推动全球法治文明的发展。中国法治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变革,需要通过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提升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例如,以“一带一路”共建为例,通过积极的中国法治话语传播,能够为共建国家筑牢法治根基,有力推动国际合作进程,充分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新时代,中国正迈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从立法的科学完善到执法、司法的公正高效,再到全民法治信仰的逐步厚植,已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如何创新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路径,将这些成果有效传播至国际社会,塑造积极正面的中国法治形象,提升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影响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存在的问题

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是提升国家软实力、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路径。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多重结构性矛盾与挑战,主要表现如下。

(一)国际传播能力不足问题

中国国际法治传播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法律翻译能力不足和传播人才不足两个方面。首先,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需要大量真实精准的法律文本作为载体。我国当前的法律翻译能力严重不足,精准法律翻译文本匮乏。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目前仅有少量的内容被翻译成英文向海外推广,而翻译为非英文的外文语种则更加稀少,即使是有内容也相当滞后,无法跟上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节奏。例如,中国大部分法律法规,甚至于比较重要的基本法律,在公开渠道都没有合适的英文译本,外国因此无法全面了解中国法律。在法治国际传播中,我们缺乏生动、具体的国际司法合作案例和跨国商事纠纷解决范例,因而难以引发共鸣。例如,中国优秀的判决文书是外国了解中国司法运行情况、前沿领域审理经验的重要渠道,但现在也没有被充分翻译介绍出去。其次,当前中国法治话语体系尚未完全摆脱对西方概念框架的依赖,未能充分提炼中国法治实践的特有经验。例如,中国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法治实践成果,常被错误对应为所谓“司法独立”“ADR制度”等西方术语,导致国际受众难以准确理解其制度内涵与实践逻辑。这种法治话语滞后性在传播效果上体现为“能指”与“所指”的错位。中国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的独特性,注重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中党的领导是“法治”的政治保障;而西方传统法治以所谓“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为核心,二者在法治理念层面存在深层次的冲突,形成国际传播障碍。

此外,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储备薄弱,熟悉国际规则且能对外发声的复合型人才稀缺,能进行跨法系、跨语系“精准”翻译的“精英明法”人才,精通法律、外语和国际化传播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影响了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效果。向国际社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需要有精准法律翻译的支持,丰富的法治国际传播话语,用西方受众听得懂、能接受的叙事传播方式,稳步推进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效果。

(二)国际传播方式问题

首先,现有传播模式过度依赖官方叙事路径,传播主体集中于政府机构与学术团体,缺乏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在国内,中国法治成就多通过宏观政策文件传播,依赖新闻发布会、政策文件和白皮书等官方叙事路径,未能有效嵌入国际主流学术网络与社交媒介,导致“自说自话”与“圈层固化”并存。部分法治传播内容也存在“外宣内宣化”问题,难以引起国际受众的兴趣。以2024年“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十大典型案例”为例,入选案例中70%为白皮书发布、国际会议举办等传统形式,鲜见新媒体语境下的创新传播实践。

其次,传播形式也较为单一,多以官方发布、报告等形式为主,且缺乏生动感人的案例和故事。西方受众普遍偏好接受故事化、个体化的传播。在国际社交媒体(如Twitter、TikTok)上,中国法治叙事仍以官方话语为主,缺乏“柔性传播”,如缺乏通过影视、短视频展现法治文化,以及“他者视角”叙事传播模式,从而对年轻群体吸引力不足。此外,国际传播渠道长期被西方主流媒体垄断,中国法治话语的传播平台相对较少,影响力有限。

(三)国际法治话语权失衡问题

国际法治话语权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政治经济实力的延伸。现行国际法体系由西方主导,中国在参与国际规则如数字经济、气候变化领域规则修订时,常面临“规则接受者”而非“规则塑造者”的被动局面。在国际规则制定中,中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仍相对不足。需要打破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面临西方话语霸权的垄断,提升中国在国际法治领域的话语权。因此,中国法治话语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与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不能很好匹配,存在国际法律话语权失衡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国际话语权,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话语的认可和接受。

综上所述,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面临诸多挑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加强能力建设,创新传播方式,提升传播效果,以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

三、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的创新路径

随着AI技术的发展,传播途径的多元化,全球法治话语传播正经历结构性变革。传统西方中心主义的单向传播模式面临多元文化共存、数字技术冲击及跨文化沟通范式转型的三重挑战。为应对上述挑战,需要融合法学、语言学、翻译学和传播学的方法,构建基于上述挑战基础上的“法治理念—叙事方式—传播机制”三位一体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创新路径。

(一)法治理念创新:从“规则接受者”到“规则共创者”

1.构建“规则导向”的法治话语体系

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传播中国的法治理念,实现法治理念的国际化创新阐释。聚焦全球治理中的关键问题,如数据安全和跨国反腐,提出中国的法治解决方案,弱化意识形态的对立。长期以来,中国在国际法治舞台上处于规则接受者的地位,应凭借在国际经济、贸易、人权等领域的丰富实践经验,深度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通过深入研究国际法律体系,并结合中国的法治实践经验,提出既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又融入中国智慧的规则建议,将中国的法治理念与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公平、正义等价值观相结合,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国的法治思想。例如,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连续多年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以及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成果文件,为国际法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方向;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共建已成为全球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为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国际合作提供了新的模式和平台;未来,在网络空间治理、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领域,中国法治话语将在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全球治理和国际秩序的维护作出积极贡献。

2.加强国际法治交流合作

中国在联合国框架下,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巴黎协定》等多个重要国际条约的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开展法治交流合作,分享中国法治建设的成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国际法治规则的完善与发展,逐步实现从被动接受规则到主动参与规则共创的转变。以“一带一路”共建为例,在推进过程中,共建国家在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规则差异较大,中国主动提出构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通过整合各国的法律资源和司法实践,为共建国家提供了一个公平、高效的争端解决平台,推动国际经贸规则朝着更加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中国参与创建的上海合作组织在安全、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为地区和平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主导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为亚洲及其他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中国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相关规则讨论,结合国内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创新实践,如对新兴数字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出了符合数字时代发展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修改建议,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完善,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逐渐从规则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制定的参与者。

(二)叙事方式创新:从“概念输出”到“价值共鸣”

传统的中国法治话语传播模式主要侧重于概念的直接输出,而在情感与价值的深度传递方面相对不足。为了实现叙事方式的创新,有必要深入挖掘中国法治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内涵,如公平、正义以及人权保障等核心价值,从而使国际受众能够真正理解中国法治的精髓所在。

1.创新叙事传播形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深入挖掘中国法治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例如司法改革、人权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案例,并采用短视频、纪录片、动漫等多种叙事传播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讲述这些故事,以展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和进步,进而增强法治故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例如,人民网推出的“看见中国”项目,坚持一次采集、多语种生成、多平台分发,注重为海外社交媒体平台量身定制优质短视频内容。该项目以中国法治实践为主题制作短视频,通过生动的画面和简洁的语言,向国际受众传递中国法治理念。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精心制作《关于领事探视的声明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涉外案件诉讼流程文书的英文翻译文本,不仅显著提升了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而且是将中国法治理念精准且有效地传递给了外国受众,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的高度肯定。此外,还需提高法治话语翻译和传播的质量,确保中国法治理念在不同语言、文化背景下的精准表达。在叙事过程中,注重情感共鸣,通过讲述普通人的法治故事,引发国际受众的情感共鸣。

2.优化“他者视角”叙事策略,增强传播可信度

“他者视角”叙事是一种创新的传播策略,通过外籍人士的真实体验与多元身份,突破文化差异,从而增强传播的可信度。这种叙事方式不仅能够贴近国际受众的认知习惯,还能通过情感共鸣提升传播效果。传播学研究表明,信源的可信度是影响传播效果的关键因素。外籍人士作为第三方信源,通过真实故事与情感共鸣,以“他者视角”叙事,能够拉近传播者与受众的心理距离,提升传播效果。例如,全国首部涉外司法专题片《老外讲故事·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外籍律师、企业高管等角色的讲述,用故事化表达方式,将法治建设的成就融入具体案例中,生动展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成果。专题片中的外籍人士来自不同行业与国家,其多元身份与真实体验为传播内容增添了丰富性与可信度。专题片中,一位外籍律师讲述了自己在中国法院参与诉讼的经历,展示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公正与高效;一位外籍企业高管分享了自己在中国创业的经历,强调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该专题片在CGTN、YouTube、Twitter等多个平台同步发布,扩大了传播覆盖面,获得了广泛好评。[6]国际受众普遍认为,这种叙事方式更具说服力与感染力,不仅贴近国际受众的认知习惯,还通过情感共鸣提升了传播效果。

“他者视角”叙事是一种能够有效突破文化差异、增强传播可信度的创新传播策略。通过选择多样化的叙事主体、注重故事化与情感共鸣以及加强国际平台合作,可以进一步提升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效果。未来,应进一步探索“他者视角”叙事的理论与实践,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兼容的法治话语体系提供支持。

(三)传播机制创新:从“多元主体协同”到“技术赋能创新”

1.多元主体协同

当前,在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格局中,政府、智库、高校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发力,有效促进了中国法治话语在国际上的交流与传播。其中,政府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在国际法治合作中占据主导地位。例如,在联合国,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以及法治议题的讨论,在人权法、海洋法等领域提出建设性意见;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凭借国内贸易法治实践参与贸易规则的审议与修订,为解决贸易争端提供新思路;在国际法院,通过严谨的司法实践展现中国法治的权威性。在跨境法律和国际商法领域,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共建下,中国与共建国家的法律交流日益频繁。通过举办法律论坛、研讨会等形式,共同探讨跨境法律问题,推动形成国际商事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云上法治丝绸之路”项目,联合东盟国家法院搭建跨境司法区块链平台,实现“电子送达”“判决互认”的数字化,输出“中国式司法效率”,获得国际认可。智库和高校在这方面也发挥着独特作用。智库针对国际法治热点进行深入研究,发布如《中国法治发展报告》(中英文版)等成果,梳理中国法治成就,分析国际法治趋势,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法治提供参考。高校开展国际法治教育项目,与全球知名法学院合作,通过开设课程、举办模拟法庭竞赛等方式,培养中国国际法律人才,助力传播中国法治理念。

2.技术赋能传播内容创新

技术赋能能够为传播内容创新带来质的飞跃。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可以准确捕捉国际受众对中国法治话语的兴趣点,进而制作更贴合实际的传播内容。中国政法大学传播学院就曾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国外社交媒体平台上关于中国法治话题的讨论进行监测分析,发现东南亚国家对中国的基层法治建设,如社区调解机制,很感兴趣,而欧美国家则更关注中国的互联网法治监管。基于此,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作了关于中国社区调解的纪录片以及互联网法治建设的动画短视频,在对应的区域进行重点投放,以增强传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实现从多元主体协同到技术赋能的传播机制创新。此外,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可以将专业性极强、语义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符合不同文化背景受众语言习惯的通俗表述,可有效降低国际受众理解中国法律体系的语言门槛。在此基础上,结合图像识别与智能绘图技术,能够进一步丰富法治话语的呈现形式。

3.技术赋能传播机制创新

在传播环节,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以TikTok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基于用户的浏览历史、点赞、评论等行为数据,运用协同过滤、内容过滤等算法模型,精准地将法治传播短视频推送给潜在感兴趣的国际用户。这些短视频以故事化、情节化的方式呈现中国法治事件、法律文化等内容,在提升传播范围的同时,增强了国际受众对中国法治话语的接受度。此外,微博、Twitter、YouTube等社交平台为中国法治话语与国际受众的直接互动搭建了桥梁。通过在这些平台上发布与法治相关的资讯、观点文章、视频等内容,吸引国际受众的关注与讨论。同时,利用平台的互动功能,如评论、私信、直播问答等,及时回应国际受众的疑问与关切,纠正误解,塑造积极、正面的中国法治话语新形象。

此外,各类传播主体凭借技术手段,得以在传播过程中发挥更为显著的效能。政府部门可借助区块链技术的特性,保障法治信息传播的真实性与权威性,有效遏制虚假信息的传播扩散。媒体机构通过构建国际传播矩阵,将网站、社交媒体、移动客户端等多元平台进行整合,达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传播格局。学术研究机构则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针对国际法治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为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与智力保障。通过上述技术赋能举措,推动传播机制由多元主体协同模式向技术赋能模式实现创新性转变,进而提升中国法治话语在国际传播中的效能与影响力。

四、结语

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以构建国际法治话语权为核心目标。在当今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中,法治话语权已成为大国竞争的关键领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实际上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上的声音还比较小,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境地”,我们设置议题的能力、参与和主导规则制定的能力仍比较弱。[7]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展现中国法治文明和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进行法治理念创新,逐步从“规则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共创者”;通过叙事方式的创新,我国逐渐实现从“概念输出”到“价值共鸣”的转变;通过传播机制的创新,我国逐渐实现从“多元主体协同”到“技术赋能创新”的转变。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不仅涉及中国法治体系的对外输出,更是推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塑造国家形象以及争取国际话语权的关键途径。通过法治话语的有效传播,中国能够更加积极地塑造国际形象,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争取更为重要的话语权。创新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路径,可以增强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影响力,推动法治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开启中国法治与世界交流交融、共生共进的新篇章。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布莱克法律词典》中文翻译研究”(项目编号:20YJA740020)、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非文学翻译”(项目编号:YJS2025AL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美国国会涉华法案文本整理、翻译与研究(1979—2019)”(项目编号:19ZDA16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话语构建、翻译与传播”(项目编号:17ZDA3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余素青,骆伟兰.当代中国法治话语规划研究[J].外国语文,2023(2):27-36.

[2]石东坡.作为法治文化的言说与表达:法治话语体系初论[J].甘肃理论学刊,2014(5):11-25.

[3]付子堂,池通.新中国法治话语之变迁:1949—2019[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20(3):30-38.

[4]张法连,陈志君.新时代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新思维[J].对外传播,2024(1):54-57.

[5]张法连,孙贝.法律翻译:过去、现在和未来[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23(5):17-32.

[6]戴金玲.媒体深度融合视域下中国纪录片国际传播策略探究[J].新闻爱好者,2024(12):55-58.

[7]张文显.关于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几个问题[J].中国大学教学,2017(5):4-15.

作者简介:胡光全,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郑州大学数字人文研究中心研究员,郑州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研究员,郑州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郑州 450001)。

编校:张红玲

封面人物·方兴东

方兴东,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常务副院长,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民进浙大委员会副主委、民进中央出版和传媒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北京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2015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文科领军人才(2021年)。中国互联网治理论坛(IGF)副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信息伦理工作组(IEWG)专家。完成互联网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00多项,其中2项社科重大项目和2项社科一般项目均“免鉴定”结题。

近30年来,发表相关文章1000余万字,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包括《新闻与传播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等国内权威报刊,其中《新华文摘》全文转载9篇。出版《IT史记》《互联网口述历史》和《欧拉崛起》等互联网相关著作30余部,其中1999年出版的《起来——挑战微软霸权》成为唯一一本入选“对中国人影响最大的20世纪100本书籍”的IT类书籍;《互联网口述历史第1辑·英雄创世记》获浙江省第22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微信传播机制与治理问题研究》为中国新闻传播领域引用率最高论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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