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的报道和舆论的引导

known 发布于 2025-08-11 阅读(259)

先看发生在某市的第一则新闻事实:

市新公安局长上任,提出一项新举措:在市区范围内要将全部警力放到街面上,达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每个路口都要有警察。此项举措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调总结此举意义:震慑犯罪,打击现行,让市民有安全感。

新闻发布会后,所有参会媒体都发布了这一新闻,其意义也一如发言人所言。但媒体报道后公众的舆论却分成了不同的声音:一部分群众的意见正如媒体所说,是领导重视市民的安全问题,是为民意识提高的具体表现;另一部分群众则认为如此大张旗鼓地动用警力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是官样文章、花架子工程;也有人认为,这样漫无目的地散布警力,除了劳民伤财,随处可见的刺眼的警灯和不时响起的刺耳的警笛声实际上也是在扰民;还有人就此行为分析认为,街面上到处都是警力,对于一个城市来说,特别在外地人眼中,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治安环境差,市民缺乏安全感。

上述案例具体而形象地说明了面对新闻事实,媒体不但需要及时而准确地予以报道,更需要有独立思考能力,从新闻事实本身做深入而全面的分析,分析事件形成的真正原因,将真相原原本本地还原出来,告诉受众,对有可能引起受众异议、质疑的新闻点做适当的舆论引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上述案例也说明了这样的事实:现在的受众早已走出了你说什么他听什么的时代,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受众。他们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他们对媒体的期望值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单一报道新闻事实本身,而想了解新闻事实之外的更多的信息。对传统媒体报喜不报忧的做法有了本能的抵御,如果媒体提供的新闻信息没有达到他们的满意,他们有时候更愿意相信、传播小道消息,或者干脆正话反听。面对这样的受众,媒体人能做的只有尽可能还原事件真相,全面分析事件原因,还受众以自我独立判断权。

作为媒体要完整地表述传播上述新闻事实,除了新闻发布会上的内容外,还要围绕这一新闻事实做很多具体的、受众需要了解的相关报道: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这一决策的出台基于什么样的治安背景?如果此前社会治安非常平稳,需要这样不分白天黑夜地大动干戈吗?等等,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悬而未决、欲知而未知的问题,都需要媒体给予适当的介绍和解释。

媒体在具体的宣传报道中要担当起解说员的角色,对类似问题释疑解惑,让领导没有解释的、群众需要知道的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有时候党政部门出面解释效果不如民间群团组织的,作为媒体更是发挥“中间人”、旁观者的好时机。

再看另一件新闻事实:

某市对穿市区而过的一条大河花巨资进行改造,在下游修建起了一座拦河大坝。本来这个城市的市民就有游泳的习惯,因为市民防护措施不力,每年都有游泳溺亡事件的发生。拦河大坝启用后的第一年,河道水平面大幅度提升,下河游泳的人数激增,游泳溺亡的人数随即上升。有市民据此质疑,认为是拦河大坝夺去了游泳者的生命。

这也是一则政务新闻引发的民生问题。作为全市的重点工程,拦河大坝建成后,对于蓄积和提升城市地下水,缓解热岛效应,营造局域小气候,促进水中生物多样化,解决工农业以及市民生活用水都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也将沿河两岸打造成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这是一项典型的利民工程,但溺亡事件的增多也确确实实存在。怎么看这个问题?

这样的新闻事实一旦发生,不及时引导,经互联网传播后,有不明真相的网友发表一些过激言论,事件真相极易被过激的言论所裹挟,从而形成一边倒的公众舆论。这种舆论受公众情绪化影响,在很短的时间内容易激发更多更大的社会问题。作为媒体,除了呼吁市民游泳时要做好自我保护,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建立水上应急救援机构外,面对市民的质疑,需要从更深更广的角度对游泳溺亡事件作出分析。要统筹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游泳的市民和政府乃至民间组织共同努力:个人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危险,采取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政府抱着对市民负责的态度,对事故多发地段设立禁泳区、配备救生设施和专业救援人员,群众自发组建救援组织等。

多角度分析问题、剖析原因,目的只有一个:消除市民对政府的埋怨、抵触情绪,理智对待游泳溺亡事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乃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不因溺亡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当地媒体经过这样的分析疏解,以常年坚持游泳的冬泳爱好者自发组成了水上救援队,发现身处危境的市民及时伸出援手;政府部门以水上游乐公司为依托,成立了专门的救援组织,配备了专业的救生器材,所属各办事处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宣传标语,提醒市民安全戏水。一系列举措使部分市民的敌对情绪幻化于无形,溺亡事件也大幅度减少。建坝蓄水工程也成了市民心中的德政工程。

省委书记卢展工在今年的省会新闻界迎新春茶话会上说,现在的新闻宣传工作有“四难”——正面报道难、典型宣传难、舆论监督难、新闻创新难。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出现正面报道难和舆论监督难,是因为媒体和受众的角色正在发生变化,原来这些专属于媒体的职能正在成为公众的权利。媒体自身在宣传报道的同时,也在受着公众的舆论监督。无论是正面报道还是典型宣传抑或新闻创新,如果不是完全按照公正客观务实的态度去宣传,随时都会被公众监督到。公众的监督一旦形成一种舆论,就会产生强大的社会力量。

由以上两则民生话题的报道思维路径,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问题:

一、面对信息需求越来越多样化的公众,我们的各级领导要千方百计转变工作作风,确立民本意识和民生观念,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具备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的能力和愿望。

二、作为媒体,本职工作是发现新闻、传播新闻。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充分研究社会,分析问题,学会全面地而不是孤立地、客观地而不是情绪地看问题,独立思考和判断,不为舆论所裹挟,不为个别领导的主观意志而屈尊,既做公众思想工作的辅导员,又做政府工作的解说员。

三、报道新闻是工作,引导舆论是更重要的工作。我们知道,中国特色的新闻传播除了传播新闻事实外,还有教化的功能。此前,我们多习惯于将引导舆论的责任简单地归口到评论员文章,似乎只有评论员文章才是引导舆论的。随着传播手段的多样化,媒体之间的兼容,各种文体所承载的职能也在发生变化。在新闻事实的报道中巧妙地搭入引导性的言论,用当事人的言论做舆论引导的佐证,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作者为漯河日报社副总编辑)

编校: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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