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

known 发布于 2025-08-09 阅读(505)

余 萍 徐之琦(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开封 475000) (河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郑州 450000)

引 言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数字技术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的结果,对后疫情时代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促进作用。2020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能源、绿色环保、新材料、海洋装备、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既是匹配政策制度要求,也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所在。而技术创新是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与发展的核心动能,尤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核心的绿色技术创新被视作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与技术竞争的新兴领域。伴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与体系确立,绿色技术创新逐渐成为绿色经济、绿色新兴产业发展重要动力。培育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深刻把握绿色技术创新规律,不断攻克制约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瓶颈。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数字技术支撑下,新基建在实现国家生态化、高速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与结构优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在 《求是》杂志发表文章 《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中指出,“要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以5G网络、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国家产业互联网等为抓手的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 大动脉”。同时,数字新基建连着巨额投资同时牵着应用大市场,推动了产业、社会、经济乃至整个国家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发挥积极作用。换言之,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离不开数字新型基础设施的完善。因此,系统把握数字新基建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有效路径,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那么,新基建能否有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其作用机制又是什么?是否在时空规律上存在差异?讨论上述问题,能科学判断数字新基建是否成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动能;也能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制度指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提供科学依据。

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快5G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等新型数字新基建建设。数字新基建是建立于“新型基础设施”之上,立足信创云与四中台所打造的城市级数字大底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转型、社会治理、城市发展提供随需获取的便捷数字化服务,推动城市全域智能转型。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了解不同地区数字新基建推进情况,并根据地区发展实际与降低信息交易成本等途径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由此可以认为,信息共享可能在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中发挥一定作用。韩孟孟等 (2020)[1]实证分析得出,外部信息共享与内部信息共享均能显着提升企业生产率,一定程度上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信息支撑。吴松强等 (2021)[2]研究指出,知识共享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存在正向显着促进作用。王文隆等(2022)[3]认为,制造商在4种信息共享需求下技术创新投资增量与所获需求信息存在正相关关系。观察可知,上述文献虽未直接强调信息共享与技术创新间的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信息共享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企业技术创新。

战略性新兴产业既代表着技术创新的方向,也预示着未来产业变革的目标,具备技术含量高、综合效益强、市场潜力大等优势特征。在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被定义为集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绿色产业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在 “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下,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现阶段国家重点突破方向,尤其是要强化与攻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与前沿技术 “卡脖子”窘境。为此,2020年中央和地方打出绿色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制度组合拳,力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提升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其中,绿色金融作为关键要素,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提升、经济转型及走绿色发展道路的重要资本驱动力。科技部表示,50个专项512个国家重点项目中,新能源、新材料、网络通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成为国家经费投入的重点领域。此外,有研究指出绿色金融政策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存在显着促进作用[4]。上述文献虽未直接阐明绿色金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但也由此可判断出绿色金融具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优势特征。

在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国资委明确表示将推进数字化升级转型列入技术创新头号工程,突破一大批关键核心数字技术,建成一批数字基础设施,为建设数字化、现代化中国作出贡献。因此,推进数字新基建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我国抢抓机遇的关键内容,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李海刚 (2022)[5]实证分析得出,中国数字新基建与经济高质量发展间具有明显空间关联性与异质性,且前者不仅可助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亦可利用空间溢出效应提高其他地区经济发展质量。郭斌和杜曙光 (2021)[6]认为,数字新基建主要从生产、国家合作、消费与市场建设4个层面助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刘凤芹和苏丛丛 (2021)[7]研究发现,数字新基建不仅可以显着促进经济增长,还能有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综上所述,已有文献为本文提供有益参考,但存在局限性。(1)信息共享与绿色金融对数字新基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存在作用机制,但前者是否在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中起中介作用不得而知;(2)研究多以理论分析为主,无法从定量角度阐明数字新基建的作用与建设状况;(3)鲜有研究将数字新基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纳入同一框架下展开研究。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在现有文献基础上,从信息共享与绿色金融两个维度,围绕2013~2020年中国284个地级市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程度。进一步地,采用SBM模型,有效解决评价期间可能面临的投入产出松弛性问题与非期望产出问题。同时,基于数字新基建存在空间依赖性,进一步引入空间因素,考察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旨在为充分发挥数字新基建的促进作用、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基础参考。

1 理论分析

作为推进绿色经济发展与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一直以来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问题。根据现有研究成果,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关键在于促进知识共享[8]与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9]。作为支撑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的核心底座,数字新基建在加快知识共享与改善绿色金融支持方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文将从知识共享与绿色金融两个维度梳理数字新基建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理论机理。

(1)数字新基建能通过革新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化水平等途径促进知识共享,进而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奠定基础。①数字新基建能全面革新信息技术。孙保学和李伦 (2022)[10]指出,数字新基建能加快推进信息技术革新,有助于提高信息传递质量与效率。通过最大限度弥合信息技术工具与价值理性冲突,政府、产业等主体能较容易获取相关信息,促进相关知识、信息共享,为全面革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提供有效信息支撑。同时,信息技术大规模使用为数字新基建推进提供智能数字化信息平台,促使知识信息间的共享,从而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②数字新基建利于提高信息化水平。数字新基建为信息化水平提升提供了智能化平台,优化信息传递方式与渠道。如数字新基建可为新兴产业主体获取核心知识、技术提供统一平台,逐渐催生出共享性知识网络。该种网络模式不仅可为数字新基建推进提供信息支撑,也能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挖掘适合自身发展的优势资源,以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水平。

(2)数字新基建能有效提高绿色金融支持力度,进而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创造条件。彭祖佑 (2021)[11]指出,新基建作为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是实现我国稳投资、扩内需的核心引擎,能通过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增强其对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从而加快相关业务转型升级。郝志斌 (2021)[12]认为,数字新基建能创新融资工具,规避项目失败引致的财政损失,并可保证社会效益债券合理应用于新基建。因此,数字新基建推进过程中不仅有助于产业补齐自身短板,也会加大金融机构对建材、物流、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投资,提高绿色金融支持力度。数字新基建有助于推动绿色金融创新融资模式。根据数字新基建特点,金融机构可创新绿色金融融资模式,充分调动多方资金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中。同时,数字新基建会倒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促使其积极参与市场,从而提高绿色金融在市场的流动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注入动能;另外,数字新基建能引导绿色消费。具体而言,数字新基建能有效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理念,促使金融机构、产业绿色升级及优化绿色金融市场供给,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此外,数字新基建一定程度上可优化基建市场环境,倒逼绿色金融给予行业一定支撑,从而刺激相关产业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推动绿色数字新基建。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说1: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存在显着促进作用。

假说2:知识共享与绿色金融是数字新基建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有效路径。

2 研究设计2.1 模型设定

为验证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搭建如下基本模型:

式 (1)中,GTECHit表示城市 i在 t时间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Infrait指城市i在t时间段的数字新基建水平;Xit为其它控制变量集合,具体涵括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程度、城市规模、环境规制强度和外商直接投资;μi、νt分别为城市与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误差项。

为考察数字新基建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进一步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对信息共享和绿色金融两个中介变量展开检验。具体步骤为:(1)式 (1)中α1为数字新基建的待估计系数,若为正说明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起正向促进作用;(2)在式(1)基础上,对式 (2)、(3) 展开回归分析。其中,式 (2)、(3)分别探讨了数字新基建对中介因素(Mit)的影响,及两者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效果; (3) 若式 (2) 中估计系数β1和式 (3) 中系数γ2均通过显着检验并符合预期,说明中介因素在数字新基建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过程中起正向中介作用。

2.2 变量设定与说明

(1)被解释变量。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GTECH),借鉴相关学者研究成果,采用非期望产出指标与投入指标衡量[13]。其中,非期望产出指标选用工业废水、固体废物排放量表征。投入指标采用劳动投入与资本投入衡量,劳动投入采用R&D从业人员表征,资本投入选用R&D经费支出进行测算。根据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22)》划分标准,结合数据可获取、统计口径一致原则,本文最终选择1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以研究其绿色技术创新情况。

(2)核心解释变量。数字新基建(Infra),基于国家发改委于2020年4月颁布的关于数字新基建的划分方法,并借鉴既有研究[14,15],结合城市层面数据可得性,构建数字新基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

表1 中国城市数字新基建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3)中介变量。选取信息共享(Inse)与绿色金融发展水平(Dlg)作为中介变量。信息共享主要采用内部信息共享和外部信息共享两个维度展开衡量[16]。内部信息共享即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内部不同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和整合;外部信息共享是指企业与外部市场参与者之间资源与信息的交流与融合。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可采用绿色投资(Grgi)与绿色财政支出(Grfe)两个维度衡量[18,19]。

(4)控制变量。考虑到可能存在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其他因素,选取经济发展水平(Edl)、对外开放程度(Inf)、城市规模(Ciz)、环境规制强度(Ioer)、外商直接投资(FDI)等作为控制变量。经济发展水平采用人均GDP的对数作为代理变量;对外开放程度以当年外商实际利用外资额占GDP比重衡量;城市规模以城市年末总人口数对数值测度;环境规制强度以单位GDP的工业烟尘排放量倒数表示;外商直接投资采用实际利用外资额与GDP之比衡量。

2.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取2013~2020年中国284个地级市展开研究,涵括2272个观测值。其中,绿色专利申请数据来源于Incopat专利数据库,根据国际专利分类绿色清单所公布的分类号、城市与时间等信息检索所得。其他变量的原始数据源于历年 《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及各城市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于个别缺失数据,采用线性插值法填补完整。表2为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3 实证结果分析3.1 基准回归结果

表3为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列 (1)中,数字新基建的估计系数显着为正,初步表明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存在明显促进作用。列 (2)表示在加入一系列控制变量后,数字新基建的估计系数为0.073,通过1%显着水平检验,验证假说1。具体而言,数字新基建指数每提高1个标准差(0.912),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指数提升7.68个百分点。

为排除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中存在极端值问题,基于25%、50%和75%分位点条件下,进一步检验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动态作用规律。由表3列 (5)可知,数字新基建的估计系数为0.056,远高于前两个分位点下的估计系数,表明数字新基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较高城市的作用效果更显着。可能的原因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较高的城市拥有更完善资金链、人才链与技术链,促使本地区数字新基建起步较早且发展迅速。于此,数字新基建的作用效果更明显,故而可以更好发挥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

表3 基准回归结果

从控制变量来看,城市规模(Ciz)、环境规制强度(Ioer)和经济发展水平(Edl)的估计系数均显着为正,说明扩大城市规模、加大环境规制强度、提高经济水平均能有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与预期相符。相反,对外开放程度(Inf)的估计系数较不显着,反映出对外开放程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可能的解释在于,受百年变局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诸多地区对外开放程度逐渐下降,导致地区经济增长活力不足,显着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动力与积极性。外商直接投资(FDI)的估计系数同样较不显着,意味着外部资本并未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起有效促进作用。这可能是因为,引进外资虽在一定程度上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带来溢出效应,但易使产业产生技术依赖,抑制自主技术创新能力。

3.2 稳健性检验

(1)内生性检验。前述可知,研究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原因如下:上述结果指出,数字新基建可有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但不可忽视的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也会反作用于数字新基建。由此认为,数字新基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间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另外,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因素较多,尽管控制部分因素,但仍可能存在遗漏变量问题,导致结果出现偏误。为此,参考李坤望等 (2015)[21]研究做法,选用2010年城市层面人均发函数量(PCGF)作为数字新基建的工具变量进行检验,随后借助工具变量法重新分析。发函数量是指传统基础设施背景下,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相关行业工作人员等元素,以指代数字新基建前身。需解释的是,历史上发函数量较多的城市可能具有较高信息基建水平,从而促使该地区数字新基建水平较高;所选工具变量数据为2010年,与样本数据时间间隔较远,在稳健性检验过程中不存在时间效应。综上,工具变量对本文被解释变量不存在影响作用,满足外生条件。

表4列 (1)为二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的实证分析结果。列 (1)显示,KP rk LM、KP rk Wald F统计量均通过1%显着检验,表明模型验证期间不存在工具变量无法识别与弱工具变量问题,证明所选工具变量科学合理。考虑结果可能存在潜在内生问题,数字新基建的估计系数通过显着正向检验,从而佐证上文回归结果,即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作用结论依旧成立。

(2)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提升路径依赖讨论。考虑到数字新基建建设程度达到一定平衡点时,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可能会存在动力不足问题,即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提升过程可能存在路径依赖情况。对此,先在模型中加入因变量的一阶滞后项,随后借助差分GMM方法重新分析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结果见表4列 (2)。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一阶滞后项的估计系数通过5%显着水平检验,显示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路径依赖性。此外,上一期结果会影响当期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在考虑被解释变量动态影响后,数字新基建的估计系数仍显着为正,与本文结论一致。

(3)变换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测算方法。为排除因测算方法引致的估计结果偏差,本文采用随机前沿分析法(SFA)重新对中国284个城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进行计算,随后在此基础上再次考察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表4列 (3)结果显示,数字新基建系数通过显着正向检验,与回归结果一致,佐证上文结论稳健。

表4 稳健性检验

3.3 影响机制检验

前述结果显示,数字新基建能够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那么,这一具体影响机制是什么?仍需展开进一步讨论。前文理论分析可知,数字新基建可通过提高信息共享质量和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两条途径实现。为此,采用中介效应模型逐一展开检验。

检验信息共享效应,回归结果见表5列 (2)和列 (3)。列 (2)中数字新基建对信息共享效应的估计系数通过正向检验,表明数字新基建能有效增强信息共享效应;列 (3)中信息共享效应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估计系数同样显着为正,并且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估计系数较基准回归结果减少,说明存在信息共享中介效应,即数字新基建能够通过优化信息共享模式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

另外,检验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机制。(1)分析绿色投资(Grgi)影响渠道,估计结果见表5列 (4)、(5)。由列 (4) 结果可知,数字新基建对绿色治理投资的估计系数通过正向显着检验,反映出数字新基建有效提高了绿色投资水平。列 (5)中绿色投资估计系数同样通过正向显着检验,且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估计系数不再显着。该结果显示研究存在绿色投资中介效应,即数字新基建可通过绿色投资水平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2)检验绿色财政支出(Grfe)影响渠道,估计结果见表5列 (6)、(7)。列 (7) 结果显示,绿色财政支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估计系数通过正向显着检验,反映出绿色财政支出增加能有效促进后者水平提升。但观察列 (6)结果可知,数字新基建对绿色财政支出的估计系数并未通过显着检验,表明数字新基建未对绿色财政支出产生影响,即研究不存在绿色财政支出这一中介效应。可能的解释在于,理论上数字新基建可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请绿色财政支出提高自身建设资金,助推新基建的同时增加绿色财政支出。但现实中,绿色财政支出既受市场因素影响,也会因地理位置、城市行政级别等诸多非市场因素影响,导致绿色财政支出无法实现有效匹配。因此,数字新基建对绿色财政支出的影响效果不显着。

基于稳健考量,本文将所有中介变量纳入基准回归模型,结果如表5列 (8)所示。观察可知,所有中介变量估计系数均通过正向显着检验。这说明数字新基建能够通过发挥上述中介变量作用,进而显着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

表5 影响机制检验

4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4.1 研究结论

在数字经济时代与碳中和愿景下,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为重点,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成为政学两届重点探讨的问题。本文立足数字新基建及其与各领域融合拓展这一事实,从知识共享与绿色金融两个方面分析了数字新基建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的逻辑机理。同时,综合采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中介效应模型等方法,多层次检验了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影响机制与效果。研究结论如下:(1)数字新基建有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俨然成为推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驱动力。在考察内生性偏误、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路径依赖等问题后,佐证上述结论;(2)影响机制结果显示,数字新基建能通过促进知识共享与增加绿色金融扶持等途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

4.2 政策建议

本文不仅为数字新基建如何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提供一定经验证据,也为各地方政府部门制定与出台相关政策制度指明方向。

(1)构建集群式数字新基建格局。前文述及,数字新基建俨然成为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的重要驱动力。于此,各地方政府应持续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围绕 “一业带百业”理念构建数字新基建集群式发展格局,发挥数字新基建助力其他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①创新数字新基建投资模式。依托产业发展需求与潜力,创新投资建设机制,加快推进新型网络集群式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坚持市场投入为核心,支持多元投资主体参与数字新基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为集群式数字新基建格局构建提供金融支撑;②拓展数字新基建应用场景。地方政府应以应用为导向,不断挖掘国内市场潜能,拓展集群式数字新基建应用场景。瞄定产业转型升级与智慧化发展,围绕群众数字消费需求,引导各方主体合理打造数字化互联网新基建,如网上办公、智慧城市、远程医疗等新基建应用场景;另外,推动数字新基建与相关行业双向交流合作,消除应用壁垒,为数字新基建与行业开放融合营造良好环境。

(2)采取差别化、动态化数字新基建战略。我国数字新基建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因区域存在较大差异,数字新基建对不同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技术创新的驱动效应不同。为解决新基建存在区域不均衡现象,国家应采取差别化、动态化建设战略,优化不同地区数字新基建空间布局,以充分发挥数字新基建扩散效应。因地制宜采取差别化建设战略。东部地区应继续依托资金、技术等先发优势,加快推进新型数字新基建,向国际一流水平进发。中部地区重在承接相关高技术产业,在推进数字新基建的同时,应不断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推进技术创新。西部地区应凭借能源要素禀赋,构建数据中心等高耗能新基建,助推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另外,采取动态化建设战略。政府要充分认知数字新基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空间外溢影响效应,实时动态协调不同省域资源要素整合与集聚,推进数字新基建,提高各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3)探索数字新基建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多维路径。上文结果显示,数字新基建可通过知识共享与绿色金融两大作用渠道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对此,①强化知识信息共享。政府需不断提高本地区信息化水平,不断革新信息知识传递与共享技术,促使有效信息传递,为数字新基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提供信息支撑。同时,搭建智能化、精准化管理媒介,加强城市间信息互联互通,强化政府与社会监管,倒逼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技术创新;②加大绿色金融支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主体应积极构建数字平台,拓宽绿色金融辐射面,并引导绿色金融流向数字新基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另外,建立绿色金融配置与管理系统,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为数字新基建建设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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