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琴
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各种书籍阅读类软件的图书评论区,总有一些批评外文书翻译问题的评论。例如,“翻译太别扭了”“google机翻,鉴定完毕”“不知所云”等等。总之,大众普遍反映“翻译书籍难以理解”。作为编辑,各位同仁对此亦深有体会。因为在编辑职业生涯中,这些晦涩难懂的译文也总是深深困扰着编辑们。为什么有众多译文让读者看不懂呢?追根溯源,是由于翻译观出了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以下并不打算讨论如“翻译是什么?”这样的基本问题。相反,现将专注于探讨“翻译不是什么”以及译文中标点符号的运用,尤其是冒号在译文中的典型误用等问题。
翻译不是逐字对译
什么是好的翻译?早在清代,翻译家严复就提出了“信、达、雅”的标准。如今,多数译文很难达到“雅”的要求。因此,作为编辑,我们应首先着眼于读者们对于“信”和“达”的需求。“信”是指翻译要忠实地传达原文的含义,“达”则要译文用地道的中文,把含义准确、清楚地传达出来,以便读者能够无障碍地接受信息。
翻译工作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层面的工作是要做到“信”。首先,译者要全面理解原文的各个要素,确保没有误解和遗漏;其次,要将这些要素转化成地道的中文,使其符合中文读者习惯的表达方式。“信”是翻译的先决条件,如果译者对原文理解有误,那么其译文自然文理不通;文理不通,读者自然读不懂。第二个层面的工作是要做到“达”。“达”,则犹如传送带,决定了原文信息是否能顺利抵达读者终端。就算原文理解得准确无误,如果在转化成中文时没有使用符合中文表达习惯的句法、语序,仍会造成巨大的阅读障碍,使读者“如堕五里雾中”。这样的翻译,与不译的差异何在?正如严复所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
由此可知,用地道的中文来表达原文意思,这一点是多么的重要!然而,我做编辑数年,审阅译稿无数,能够有效通原文之意而达于读者的译文,却少之又少。问题大都源自于译者错误的翻译观念。诚然,译者们都明白“信”是翻译工作中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在翻译过程中,首先注重的就是“信”。但是他们对于“信”的理解往往会有偏差。他们以为,“信”就是要在句法、语序、标点上都依从原文,不能颠倒句子顺序,不能省略原文的介词和代词,就连标点符号也要照搬。然而,这种理解实在是大错特错。
中文和英文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语言,源于两个民族各自的思维方式,遵循各自的句法、习惯和表达方式。以上理解偏差导致的翻译实践,我们不妨称之为“逐字对译”,这种翻译方式忽略了两种语言的内在差异,译文自然不能达意。为了形象说明,设想一下,如果你要煎西式的面包,却错误地使用了中国的菜籽油。而菜籽油天生与面包不相匹配。因此,这块西式面包味道的如何,也就不难想象了。
标点亦不可照抄外文
上文提到,逐字翻译法不仅导致译者生硬地照搬原文语序和词汇,造成译文难以理解之外,在编辑生涯中,我也注意到在很多译著中,有些译者完全照抄原文标点,也同样造成了读者的阅读障碍。英文标点与中文标点,身处不同的语法体系,它们遵循着不同的用法标准。英文写作,就要遵循英文标点符号的用法标准的点逗逻辑;中文写作,就要遵循中文标点符号的用法标准,两者不可混淆。若把英文标点照搬入译文,可能会使读者感到莫名其妙、难以理解,甚至会产生巨大的歧义或重大误解。
某些标点,如英文中的逗号和句号,与中文标点的名称和表意功能大致相当,因此,直接照搬也不会引起问题。而另一些标点,如冒号和分号,虽然外观一样,内涵却相去万里。如果忽略两种语言中标点符号用法逻辑的不同,仍然不加考虑地照搬,就会严重破坏原文意义的传达,给读者带来巨大的困惑和误解。
余光中先生是台湾著名诗人、散文家兼翻译家。对于逐字对译外文而导致的满口翻译腔,尖锐地批评其为“中文的恶性欧化”。我们不妨套用余老前辈的说法,把翻译中的照搬标点符号的做法称之为“中文标点的恶性欧化”。
以下将从编辑的角度,结合多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收集得来的语料,对冒号在翻译中的误用作一番详细辨正。以期略微纠正这种“欧化”现象,为众位编辑同仁,也为广大译者贡献一点管窥之见。
冒号的误用
由于预先对译文中标点的误用现象进行了大致归类,因此,在以下的辨正过程中,首先会进行逐类解析,在每一类型之下,先举出误用的案例。其次,解释该标点在原文中的正确用法及含义,指出误用之处。最后,基于之前的分析提出改正建议,并展示正确标点后的句子。
为辨明用法之误,我们先列出中文冒号的正确用法。一是紧随称呼语之后,提起下文,常见于书信或公文。二是紧跟“说”“想”“是”“证明”“宣布”“例如”“如下”等动词,提示下文。三是用在总结性话语的后边,引起下文分说,如“盘子里放了三样果子:苹果、芒果、沙果”。四是用在需要解释的词语后边,引出解释或说明,如“姓名:张恒”。五是用在总括性话语的前边,以总结上文,如:“想不通,九条牛也拉不回;想通了,不要人说就直往前冲:他就是这样一个直性子。”这种情况下,冒号前后内容可以互换位置,因此,例句还可以写作:“他就是这样一个直性子:想不通,九条牛也拉不回;想通了,不要人说就直往前冲。”以上正确用法中,除了前两种表提示下文的用法外,后面三种用法可以将冒号理解为一个等号,即前后内容的意义值相等。有了以上归类,我们就能准确辨析错误的冒号用法了。
误用类型一:表补充说明
英文中的冒号有时表补充说明,在中文中相当于破折号的用法。翻译时将冒号照搬进译文,会导致歧义。这种误用情况最为常见。
例句一:因为发现自然恰恰意味着把现象整体切分成自然现象和非自然现象:“自然”是一个表达差异的术语。
解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整个现象界在古人眼中曾经是一体的,包括政治现象在内的一切都是“自然”的。而“自然”概念的提出,把整体现象界一分为二,分别为“自然的”和“非自然的”。因此,“自然”这一术语是一个区分性的概念。原文中,冒号后面的内容表达的追加说明,用来解释前一句话。这看起来有点类似于以上五用法,但事实上前后两句话内涵并不相等,而是一种追加说明。按此,译文中中文符号应当使用破折号。
改正:因为发现自然恰恰在于把现象整体切分成自然现象和非自然现象——“自然”是一个表达差异的术语。
例句二:他说,尽管他的事业艰难,但他会不断把这番事业向前推进,并把趋近终点的一小段路留给另一个人来走:马基雅维利没有走到这条路的终点,最后一段路必须由理解了他所省略的东西的读者来走。
解析:这句话要表达的意思是,马基雅维利计划要把最后一段路留给另外的人去走,之后用冒号补充交代,后来实际发生的情况正如他所计划的那样。这句话同样有点类似于上述用法五,但此处冒号前后两句话的内涵并不相等,说的是两件事。如果改成破折号,文意就会畅通许多。
改正:他说,尽管他的事业艰难,但他会以如下方式推进这番事业,这种方式就是,将趋近终点的一小段路留给另一个人来走——马基雅维利没有走到这条路的终点,这条路的最后一段必须由理解了他所省略的东西的读者来走。
误用类型二:表因果关系
英文中的冒号表因果关系,即后面的内容是前面内容的原因,相当于“因为……”。如果照搬入译文,会导致歧义。
例句一:人们对传统律法的信占据主导地位,这阻止了“自然正当”观念的出现,或者说它使探究自然正当变得次要:人若靠传统律法知道了正确道路是什么,也就不必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发现那条道路了。
解析:原文冒号的作用,是要承接上句说明原因。意思是,既然已经知道了正确道路,就不必再去寻找那条路,由于这个原因,探究什么是“自然正当”就不重要了。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或改冒号为逗号,并加上“因为”二字引出下文;二是改冒号为破折号。
改正:人们对传统律法的信占据主导地位,这阻止了“自然正当”观念的出现,或者说这使探究自然正当变得次要,因为人若靠传统律法知道了正确道路是什么,也就不必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发现这种道路了。
或改为:人们对传统律法的信占据主导地位,这阻止了“自然正当”观念的出现,或者说这使探究自然正当变得次要——人若靠传统律法知道了正确道路是什么,也就不必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发现这种道路了。
例句二:尽管那种理解意味着彻底误解了他的最终意图,但它并非出于偶然:他的现代译者们正是以他希望他的大多数读者理解他的方式那样来理解他的。
解析:这句话中冒号的作用,同样是要承接上句说明原因。之所以人们产生那种理解不是偶然的,是因为“他”原本就希望大多数读者如此误解“他”,因而“他”采用了某种写作方式,故意把读者引入这种误解。按照中文标点的用法逻辑,这里应该改用破折号,表示补充说明。
改:尽管那种理解意味着彻底误解了他的最终意图,但它并非出于偶然——他的现代译者们正是以他希望他的大多数读者理解他的方式那样来理解他的。
误用类型三:表转折关系
英文中冒号有时表转折关系,即冒号前后内容意思有转折,甚至意思相反。翻成中文相当于:“相反,……”。翻译时若照搬入译文,会导致文理不通。这种误用情况不是很常见,但误导性极强。
例句一:施特劳斯不会这样做:在证明现在的优越性之前(如果能做到的话),必须像古代作者理解自己那样去理解过去的思想。
解析:这句话非常“狡猾”。原文是讲,科耶夫认为今人能比古人更好地理解古人,因此,科耶夫会根据他本人的理解,去改动古代作家色诺芬的用语。他觉得这样做可以让色诺芬更容易被今人理解。但施特劳斯不这么认为,相反,他认为,今人应当力求像古人理解自己那样去理解古人的思想,因此当然不可按己意去改动古人的东西。
在这句话中,冒号前面的分句是说,施特劳斯不会采取科耶夫的做法,去改动古代作家色诺芬的文本;冒号后面的分句是提出他与科耶夫对立的想法——他认为我们必须像古代作者理解自己那样去理解古代作者的思想,且不可改动古人的文本。
按照中文语法规则,这里的冒号会让读者以为,施特劳斯不会像古代作者理解自己那样去理解他们。然而,这完全与原文的意思相悖。因为,施特劳斯恰恰会这样做,并且他的确这样做了。由此可以看出,此处冒号的误用带来了何等严重的误解。
这种情况对编辑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编辑如果没有理解全篇的主旨,并据此主旨把握句子的意思,是决计看不出其中的标点问题的。然而,它的的确确错了,而且错得极其严重。此处的修改,要冒号改成分号并补充说明,如此方可达意。
改:施特劳斯不会这样做;相反,他认为,在证明现在的优越性之前(如果能做到的话),必须像古代作者理解自己那样去理解过去的思想。
由于这种情况危害极大且不常见,因此,下面再多举几例。鉴于上句对此类型已有详细解析,以下例句简要点明错误并予以改正,或不做解析而直接给出正确用法。
例句二:顺乎自己的天性行事算不了美德,为天性所驱而给自己以做好事的乐趣也算不了美德:美德在于当义务要求时能压抑自己的天性,去做义务要求自己去做的事。
改正:顺乎自己的天性行事算不了美德,为天性所驱而给自己以做好事的乐趣也算不了美德;相反,美德在于当义务要求时能压抑自己的天性,去做义务要求自己去做的事。
例句三:从他的著作中发现他所认为的真话,很难:并非不可能。
改正:从他的著作中发现他所认为的真话,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例句四:此世幸福自然有别于且次于来世幸福:有德性的生活方式并不导向来世的幸福。
解析:这句的意思是说,来世幸福虽好,可是有德性的生活方式还不足以使人获得它。此处的冒号表示一种转折之意。
改:此世幸福自然有别于且次于来世幸福,不过,有德性的生活方式并不导向来世的幸福。
例句五:马基雅维利毫不含糊地表明,他并不期待他的言说对象是创始者:他建议他的读者成为模仿者,或遵守成规。这不足为奇:创始者是不会需要马基雅维利的教导的。
解析:这句话中两个冒号都属于误用。前一个冒号表转折,后一个冒号表补充说明。
改正:马基雅维利毫不含糊地表明,他并不期待他的言说对象是创始者;相反,他建议他的读者成为模仿者,或遵守成规。这不足为奇,因为创始者是不会需要马基雅维利的教导的。
误用类型四:表示前因后果
有时,英文的冒号补充性地引出了冒号前面的内容所导致的结果。同理,译文不可照搬,应当改用破折号。
例句一:但有德者与哲人会以根本不同的方式来阐释同一种行为:那种差异迫使法拉比起初就否认可取的生活方式是有德的生活方式。
解析:这句的意思是说,法拉比不同于有德者,他是位哲人,过的是哲人生活,因此,他不赞同有德者的生活方式。原文中,冒号前面是原因,后面补充说明结果。由于是补充性的,所以译文中使用破折号较为妥当。当然,中文中的逗号也完全堪当此任。
改正:但有德者与哲人会以根本不同的方式来阐释同一种行为——正是那种差异迫使法拉比起初就否认可取的生活方式是有德的生活方式。
以上就是笔者在编辑生涯中所观察到的译文照搬原文冒号的种种错误。由于经验所限,以上所用例句大都来自学术书籍,从而都来自论述文体。至于其他文体情况如何,不得而知。惟愿以上辨正能有助于各位编辑同行,以及各位更辛苦的翻译工作者做好工作。
(作者单位:华夏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