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沉淀,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体现。甘肃作为一个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地区,多种文化碰撞交流,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生产生活实践,孕育出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甘肃特有的文化魅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在这一背景下,知识产权视域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尤为重要。然而,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诸多挑战,尤其体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知识产权视域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能够保护文化多样性,而且能够更好地保护传统知识和技艺的合法权益。现探讨知识产权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可行性、困境与路径,旨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遗产的持续传承与合理利用。
知识产权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可行性
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近年来,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展,表明该制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成长性,能够适应社会变革,协助相关部门解决新问题。知识产权制度的灵活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不同于刚性法规,知识产权框架可以根据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进行灵活调整,能够更为细致地适应各类文化传承的需求。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完全符合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规定,但这种灵活性使制度能够更为精准地定位、保护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其提供法律保护基础。
非遗具有知识产权属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创性,具备著作权法要求的创新特征与无形特征,可作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在这一情况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人可以享有著作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过族群人民世代相传而成的智力成果,在适应时代和环境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最终形成了特定的文化形态。在知识产权视域下,知识指的是创新的智力成果,产权指的是权利人对其财产的控制、使用以及收益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集合了独特技艺和表演形式的文化瑰宝,具备显著的知识产权属性。这些元素的独创性和创新性赋予了其被视为知识产权的资格,包括专利、著作权等。将这些元素纳入知识产权的范畴,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在法律框架下获得更全面的法律保护,实现更好的传承和创新。
非遗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需要法律的保护和支持,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形式十分丰富,可以转变为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商品。然而,其经济价值可能会引发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或侵权行为的出现。要想维护其经济价值,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提供支持。知识产权视域下,合理运用知识产权能够保护这些具有经济价值的文化资源。文化创意产业的崛起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了更多的商业机会,在社会中创造出更为丰富的经济效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经济转化不仅能够促进其传承,也能为社会创造更为丰厚的文化与经济回报。
知识产权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并世代相传的宝贵财富,不仅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独特的文化价值,而且是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然而,知识产权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复杂的困境。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属性尚未得到广泛认可。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丰富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但由于其独特性和复杂性,很难被纳入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进行有效保护。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依赖传承人的口口相传和亲身实践,而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利用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容易导致过度开发和文化内涵的扭曲。具体来说,知识产权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有关部门对非遗保护的重视度不足,相关保护制度缺乏
规范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认同传统文化、彰显文化自信的体现,然而,有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忽视,其传承和发展面临较大的困境。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存在规范性不足的情况,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和具体的法律依据,难以得到全面而有效的保护。以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例,尽管该地区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面塑、砖雕、皮影、木偶、高跷、鼓舞等,但有关部门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重视度不高。一些项目因保护政策的不足而面临资金短缺、传承人力不足等问题。同时,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法律上的地位不明确,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非遗传承渠道不够畅通,存在非遗传承断层现象
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传承渠道不够畅通。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受到各种限制,如信息传递、技艺传承等方面。主要是因为传承人的年龄偏大,以家族传承为主,而且是自觉自愿的方式。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作周期较长,传承人往往承担着传承责任和学习压力,导致传承中断。因传承渠道畅通性不足,传统的知识和技能难以有效地传递给后代。传承人在传授技艺时,常常面临来自时间、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多重压力,难以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传递给下一代。这种传承断层的现象使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核心元素无法得到有效传承,导致这些文化遗产失传或丧失原有的丰富内涵。
以抢救性保护为主,削弱了非遗的循环造血能力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相关部门过度采用行政化手段,强调抢救性保护,忽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性保护。在部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侧重于在其濒危或失传时进行干预,忽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循环造血能力。这种抢救性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长期发展中难以实现自我更新和传承,削弱了其在文化生态系统中的循环生命力,容易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环境陷入周期性的紧张与松懈之中,难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可持续性平衡发展。
传承人权利保护机制不完善,维权意识不强
当前那些具备经济价值,并且已经获得经济效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获得了足够的关注,实现了较好的保护和传承。然而,对于那些未能产业化、濒临传承人断层的项目,保护力度仍不足,甚至会发生侵权行为。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当前传承人权利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未能有效保障传承人的权益,使他们在面对侵权行为时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同时,传承人的维权意识相对较弱,缺乏对自身权益的积极捍卫,容易受到侵权行为的影响。
知识产权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文化的独特表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助于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互鉴。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具有文化价值,而且具有经济价值。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活力,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动力。为此,相关部门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诸多困境,需要从知识产权的视角出发,探索新的保护路径和方法。
加大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度,完善非遗相关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视域下,为了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具体包括增加资金投入、加大人力支持以及宣传力度。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增加资金方面的投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投入的资金可以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保护、传承以及相关活动的组织,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其次,相关部门应提供充足的人力支持,包括培训专业人才、设立保护机构、加强监管等,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专业、系统地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机构的设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提供坚实的基础。再次,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传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重要性,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最后,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保护制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法律保障,具体包括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地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等,这样可以更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源,更为有效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在甘肃地区,相关部门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并制订相关法规,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利,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在宣传方面,甘肃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活动,提高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形成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例如,甘肃地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利用节庆日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活动,如皮影、木偶、高跷、鼓舞等活动,并借助各种媒体手段进行宣传。
将非遗保护与文化产业相融合,探索非遗产业化渠道
知识产权视域下,为了更全面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部门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有机融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商业价值,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通过这一融合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经济可持续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产品,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文化与经济的双赢。一方面,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产业化转型,将传统手工艺、表演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融入现代文化产品,涵盖制作文创产品、文化衍生品、数字化媒体内容等方面。例如,在甘肃地区,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经成功转化为具有商业价值的文化产品,将传统技艺融入手工艺品的制作,或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商品,有效激发了消费者的兴趣。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可以制订支持政策,鼓励文化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促进非遗传统元素与现代科技、设计相结合。通过技术创新和设计注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能够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的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引入现代化手段,如数字化技术和创新设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文化产业有机融合,形成具有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在甘肃,已经有一些成功案例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例如,将传统的甘肃腰鼓表演赋予现代元素,制作成具有商业价值的文化演出,不仅吸引了大量观众,同时也为当地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实践表明,通过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得到了更好的保护,也在经济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提高非遗保护的持续性与系统性
在知识产权视域下,为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相关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注重其生产性保护,不仅要保护传统形式和技艺,更要关注其在当代社会的生产与创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使之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传承,也使其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此外,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在生产性保护的基础上,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当代生产与创新的大环境。
目前,甘肃地区的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经融入了当地的生产和经济体系。例如,甘肃的传统手工艺品临夏木版年画,通过设计创新和市场拓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另外,一些传统的农耕文化元素也被整合到现代农业生产中,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种生产性保护的实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使之在当代社会中更具活力。
完善传承人权利保障机制,增强传承人的维权意识
知识产权视域下,为了更有效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部门需要完善传承人权利保障机制。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障传承人权利的关键,应以传承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作为法律保护的重点。在完善这一保障机制的过程中,需要在法律层面确保传承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加强传承人的法律培训,增强其维权意识。通过建立完善的机制,有效防范侵权行为,保障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权益不受侵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更具法治性和稳定性。首先,在法律层面,相关部门应制订明确的法规和政策,确保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权益得到法律的明确保障,具体包括明确传承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等法律地位,为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中的贡献提供法律保护。同时,有关部门应通过法律途径明确传承人的义务,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延续性,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的特色。其次,建立专门的维权机构或组织,为传承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这些机构可以协助传承人处理侵权纠纷,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传承人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益。最后,相关部门应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组织、开展培训课程,向传承人传授法律知识,增强其维权意识,提升其法律素养,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甘肃地区一直致力于加强传承人的权利保障,成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权组织,协助传承人处理侵权纠纷,为传承人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援助,使他们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增强传承人的维权意识。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对创造性智力成果的认可,虽然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一系列困境,包括相关保护制度缺乏规范性、传承渠道不够畅通、以抢救性保护为主、传承人权利保护机制不完善等,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知识产权属性和经济价值,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开放性,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支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大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度、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相融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以及完善传承人权利保障机制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坚实的保障,保证其在现代化发展中得到合理利用与持续传承。
本文系2023年度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立项研究项目“甘肃省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3ZSCQG001)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