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

known 发布于 2025-09-09 阅读(261)

摘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基于驻村帮扶干部的视角,从不同维度,分析了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时代意义、发展瓶颈及对策思路。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在农村地区表现得较为突出,尤其是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面尤为突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受制于部分因素,极大限制了农民获取、吸收、交流、利用知识信息的能力和享有普遍、均等公共文化生活的机会,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

社会的发展是普遍均衡的发展,而不是部分群体、区域和社会阶层的畸形发展。乡村振兴背景下,不仅要落实好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兜底保障,还要有效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增加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农民享有普遍、均等的“文化低保”待遇。2022年8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中提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增加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论基于历史还是现实,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充分挖掘农村智力资源和精神力量,变“文化鸿沟”为“文化通道”,提升基层群众精神文明程度,是促进社会包容性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时代意义

解决深层次贫困,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19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阿比吉特·班纳吉在《贫穷的本质》中指出,处于贫困状态中的人和普通人最大的区别在于,贫困的境遇导致穷人接受信息的渠道受限,造成许多小错误,并产生恶性循环[1]。随着传统农业社会逐步过渡到信息化社会,全面运用知识和全民拥有知识成为显著特征,社会发展进步对个体知识和信息获取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知识贫困已经逐渐成为弱势群体经济贫困和精神贫困的重要原因。2004年,世界银行在上海举行的全球扶贫大会上提交的《概念框架》指出,“为使贫困人口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在发展中赋予他们权利。这种通过赋予权利而实现发展的过程把贫困者视为主要的资源和合作伙伴;通过挖掘他们的知识、技能、警觉性和积极性来摆脱贫困。”[2]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要将文化振兴摆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全力发展好普惠的优质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犹如“授之以渔”,能够充分挖掘农村的智力资源和精神富矿,激发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摆脱长期以来农村扶贫“授之以渔”造成的“等要靠”文化心理,增强农民群众的“精气神”,进而联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和生态振兴,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

活跃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保障。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度推进农村治理体系,重中之重在于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或许起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可以起到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社会教化作用,滋养民族心灵,为乡村文化土壤注入新活力。例如,2023年11月16日,甘肃省永靖县红泉镇510所驻村工作队邀请省城兰州的书画家在村民家中、学校、村委会开展文化助农活动,书画艺术家们泼墨晕染、撇捺勾勒,一幅幅灵动盎然的书画作品给群众呈现了精彩的视觉盛宴,极大地滋养和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如若能将类似富有文化思想内涵的活动形成体制机制,常态化持之以恒宣传推广下去,久久为功,在某种程度上能对农村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移风易俗,逐渐培养村民健康、文明、高雅的审美和生活方式,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明建设以及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守护传统文化记忆

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保留了中国人最深沉的民族记忆,是滋养民族心灵、保留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但随着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对传统文化和习俗造成了一定挑战,乡村文化愈发呈现荒漠化,传统习俗和价值观加速解体。如今,我们面临这样一个时代困惑,即如何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这是摆在全体公民面前具有紧迫性的灵魂拷问,社会各阶层有识之士必须思考和回答好这个时代困惑。其最佳解决策略或许就是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将守护传统文化记忆上升到文化主管部门,乃至各级政府层面,借助现代化新兴技术,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维挖掘、长效保存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文献、地方志、当地人物传记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文献资源,以保护、传承、传播区域特色文化,守护文化根脉[3]。保留好历史积淀而成的文化“土味”。无论社会如何发展演变,我们都要呵护好、发展好农村这块阵地,唯有如此,才能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保留我们民族最深沉的历史记忆,让我们的心灵有所寄托,不至于在现代化浪潮中迷失。

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瓶颈

体制层面:行政架构与基层文化诉求存在矛盾

在我国现行行政架构中,随着层级的降低,其可支配的经济、文化资源越有限。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限的现实条件下,政府优先保障“两不愁三保障”等民生项目,而对公共文化服务等项目往往会选择性或折中性执行,呈现出“重投入、轻管理”的特点,更多遵循了“行政的逻辑”而非“服务的逻辑”。一方面,村委会场所虽然挂着“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等系列牌子,但其实际用途可能会被另作他用。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在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分配上,虽能确保图书等资源的统一配置,却忽视了日常的宣传推广、运营及精细化管理工作等服务环节,未能深入了解与响应村民的实际需求,导致供需不匹配,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其价值未能充分发挥。

社会层面: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制约公共文化建设效能

农村人口总量和结构也成为制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客观因素。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加剧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常住户持续萎缩并减少。据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4]。以甘肃省永靖县新寺乡王年沟村为例,2023年,该村户籍人口为152户,811人,但常住户籍为57户,344人,有37.5%的户籍和将近42.42%人口外流,他们彻底离开了村庄。即便是所谓的“常住户”,其流动性也较强,壮劳力常年外出务工,只有家中有事、节假日或受天气因素影响等才会回到村中,留在农村的以老年和学龄儿童为主。这就导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面临着服务对象和群体不断缩减的现实困境。在农村人口急剧萎缩的现实困境下,传统的“撒胡椒面”普惠式资源和服务供给,必然导致公共文化服务出现闲置现象,投入和产出效益均降低,严重影响了基层政府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意愿。

村民层面:对公共文化服务内生需求和参与度偏低

公共文化服务内生需求是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最关键的因素。内生需求是村民自身的需求,并不是通过简单地给村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与产品就能产生的有效需求。由于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叠加,村民普遍缺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意愿。一是村民学历普遍偏低,文化认知层次相对较低,极大地限制了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能力。以甘肃省永靖县新寺乡王年沟村为例,除去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常住成年人口绝大部分受教育程度不高,对公共文化概念缺乏认知。二是日常生活中田间劳作、外出务工几乎占据了村民的全部时间,受生计压力影响,他们更注重对显性、直接和及时经济利益回报的活动,而将文化生活视为非必需品。对村民而言,落实低保待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给予临时救助等经济救助措施,是“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而对于投资大、周期长、回报不确定的公共文化服务缺乏关注与兴趣,这也直接造成了社会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视度较低。政府往往将有限的资源投入住房保障、饮水安全、道路交通、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等“看得见”的显性领域,这些投资能显著改善民生,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作为“看不见”的隐性投入,常被边缘化。

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策略

切实提高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公益性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投资主体必须是国家和各级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总则第四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中,政府应该转变观念和政策导向,将文化振兴摆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加大财政支持和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农村需要的机制,遵循平等、开放、共享的理念,协调文化旅游、农业、教育、卫生、民政、司法、社会公益组织等社会主体,开展讲座、展览、送书、助教、文艺演出、体育健身等文化活动。还应加大对县级公共文化机构的经费保障力度,深度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不断缩小城乡公共文化差距,让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丰富乡村生活,活跃乡村文化氛围。

推进制度创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国家陆续开展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这些由行政力量推动,自上而下的“送文化”工程模式,不同程度存在着形象工程、架子工程倾向[5]。以“农家书屋”为例,这种现象在甘肃省永靖县新寺乡王年沟村较为突出,尽管有关部门每年定期配送大量关于党建、教育、医疗、种养殖、健康、就业、科普等类型的“农家书屋”读物,数量充足且种类齐全,但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图书的管理,导致多数图书缺乏有效的管理与维护,以至遗失。农家书屋是为村民服务的,应确保每本书都能找到其读者,唯有如此,才能激发农家书屋的生命力。否则,即便投入大量资金与资源,若无法实现图书的有效管理与利用,农家书屋将失去其存在价值。

因此,政府必须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和管理运行方式,在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时,应秉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价值追求,广泛在村民中开展科学的调查研究。例如,对村民需要什么类型的公共文化服务,如何管理和有效发挥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对不断产生的新问题如何解决等至关重要的议题,让村民建言献策。通过集思广益,以集体智慧和力量共商、共建、共享,让村民逐渐成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主体,对农村公共文化项目的财政资金支出、发展管理模式等进行有效监督和反馈,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形成内生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发展机制。只有这样,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才能因地制宜、富有生命力,适应村庄的多样性、复杂性、异质性等特征,避免单一化、同质化。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建设

政府职能决定了政府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主要提供者,但政府并不是唯一的参与主体,社会力量也可以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社会力量包括个体志愿者、民间公益性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他们提供农村公共文化公共服务时,较政府而言,更讲求灵活性、针对性、实用性。例如,2023年10月10日,甘肃画院院长王万成受邀带领西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走进甘肃省永靖县新寺乡中塔村,深入生活,扎根群众,通过走访、现场写生,挖掘和传承本土民俗文化,宣传新时代乡村特色,展现乡村人文精神以及农村秀美风光。这次活动以其生动鲜活的特点,深受群众喜爱,一幅幅写生作品记录了村民精彩的生活瞬间、辛勤劳作的画面,极大提升了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因此,政府应该倡导和鼓励公民以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机制,并给予资金、政策、人才等全方位支持,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推动专业艺术院团、体育运动队、艺术体育院校的专家学者、知名艺术人士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教、学、帮、带,真正落实公共文化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活跃农村文化氛围,厚植乡村振兴的文化土壤。

[1]杨阳,万瑞,周文杰.信息贫困微观机理的深入洞察——“信息社会中的新型贫困问题与管理学的新走向”学术研讨会综述[J].图书与情报,2020(01):136-139.

[2]王子舟,肖雪.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图书馆新制度建设[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

[3]邓银花.乡村图书馆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机理和驱动因素研究[J].图书与情报,2020(06):84-92.

[4]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EB/OL].(2021-05-11)[2024-02-21].https://www.stats.gov.cn/zt_18555/zdtjgz/zgrkpc/dqcrkpc/ggl/202302/t20230215_1903996.html.

[5]王子舟,肖雪.弱势群体知识援助的图书馆新制度建设[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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