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美学下的艺术创作新主角

known 发布于 2025-09-10 阅读(213)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软件的发展,人工智能美学已逐渐形成,审美主体发生权力迁移,部分能力让渡于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对主体审美发生异化;主体审美过程从感性创造变为技术性的数据拼接;主体的审美结果“自塑”“他塑”体验变异为资本控制下的生产和消费。这些新的审美认知特征重构了人工智能时代艺术创作的属性,也为新时代的美术创作发展进行了全新的注解。

2022年,OpenAI公布测试Dall·E 2,而2023年初登场的GPT4.0因其强大的学习能力和“图灵能力”(指人工智能程序通过“图灵测试”的概率大幅度提升)而震撼了世人,国产人工智能绘画程序也于近年相继登场,这些生成式人工智能软件作为人工智能美学形成的现实基础,其展现的主体性特征与传统美术创作截然不同,并且在飞速升级换代中初步建构具有崭新审美特征的主体模型。

审美主体并未让位给人工智能

在使用人工智能程序生成图画时,此时的个体不再是传统艺术创作中独立进行审美认知回溯、总结、分析、执行的创作主体,而是成了下达审美创作指令、根据程序生成的结果不断修改指令,并且对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审美控制、判定、终结的命令主体。这种从创作身份到命令身份的转换让使用者感到新奇。不停地变换审美形式和载体是审美主体的本能需要,因此,研发生成式人工智能程序并应用到艺术创作领域这一事实,本身是一种数据算法时代的审美主体性认知活动,只不过主体的表现形式由传统的画布、画笔变为编程命令下的结果反馈,主体的创作空间和场景从自然采风和室内执笔变为电子客户终端的视觉效果控制和命令修订,但审美主体的需求、意志和目的从未改变。人类只是在活动开始的预设、编程、执行和结果反馈的过程中、在活动的最新程序形式和数学模型的体验应用中,收获新奇性审美体验的快乐。换言之,人类依旧在以主体身份地位实现自身的审美追求,只不过这种对美的永恒追求被放在了电子化、数据化的现代框架和载体中。

审美主体的部分权力发生迁移

人工智能程序生成的画作分辨率高、生成时间短、视觉效果冲击力大,让观看者产生了视觉层面的震撼,由此对人工智能出现崇拜,进而产生了对自身审美能力的怀疑,最终动摇了对人类引以为豪的审美主体地位的认知。从表面上看,个体的确没有参与审美实践创作的生成环节,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就成了新的审美主体,而是人类整体作为新的群体性审美主体,迁移、进入实践创作环节,完成了隐藏在程序背后的审美活动。

人工智能美学视域中的审美主体包括客户端的审美个体以及数据端的审美群体。每个使用人工智能艺术创作程序进行审美创作的个体,都是构建了一次完整审美活动的客户端审美主体,活动内容进行了多次命令下达、参数调整,等待人工智能程序完成图像的生成,最后在几个备选中选出满意的图像。如何下达指令,以及判断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否符合审美标准,依然需要依靠主体自身的审美能力完成。但是,个体在这个审美活动中让渡了部分主体权力,即创作生成部分是由人工智能替代完成的,不过这部分权力并不归人工智能所有,而是由站在人工智能背后的数据端群体所拥有,这个群体便是该次审美活动的另一审美主体,即由数据库中的“前审美主体”和程序创作人员的部分“审美主体”构成。“前审美主体”是所有创作了古今中外一切人类艺术作品的人类前辈,他们的作品和知识被收入人工智能数据库,作为创作资源和数据模型供人工智能使用和学习。因此,这些“前审美主体”是人工智能的老师、参谋和助手,帮助人工智能和审美个体补充必要的审美知识,人工智能执行的命令分析、数据归纳等是以他们作为比对样板完成的,而且审美个体下达的每一条指令和生成的画作也将进入人工智能的最新数据库,成为后续个体进行人工智能创作的“前审美主体”;程序创作人员则是按照一定的审美喜好标准对程序执行结果进行排序,并且按照特定的审美逻辑编程,人工智能按照编程完成计算和建模活动,按照审美标准的排序展现计算结果。因此,程序创作人员的部分审美主体性特征构成便附着在人工智能算法中,完成了审美实践的主要环节。由此可见,审美主体不再是传统美学中的独立个体,而是部分权力归个体,部分权力归人工智能程序后隐藏的群体,这些个体同时又是未来个体审美创作活动中的潜在主体。因此,审美主体的地位和权力并未发生本质性变化,而是形成了一种时空上的迁移和滞后,由原本个体单独完成的整个审美活动,变为一部分先通过人工智能在当下完成,另一部分跟随人工智能的数据库迁移到未来其他个体的审美活动中完成。

审美主体能力的异化

在审美主体权力迁移的前提和帮助下,即使毫无专业基础的普通人也能通过几个关键词生成一幅不错的画作,而拥有一定审美基础的专业人士也哀叹着人类艺术创作即将灭亡的悲歌,未来必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尝试掌握需要具有艺术基础的审美能力,如历史渊源、学派风格、笔法技巧、实践练习等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还不一定有所成就的内容,转而去学习如何使用人工智能程序下达关键词指令。即使审美主体的地位并未丢失,主体的审美能力也将被人工智能逐步吞噬。人工智能提前消解了很多有可能成为未来画家的审美主体,把他们从具有生命审美本能的创作主体变为下达审美指令的机械主体和评判主体。同时,丧失了很多人类与自然、生命产生艺术共鸣的机会和作品,割裂了人类的艺术本能与生命的创作欲望、创作能力之间的纽带,解构了审美主体的完整创作能力。至此,人工智能作为承载着部分人类主体功能的体力和智力载体,正在人类自我剥离的过程中成为人类自身的异化力量,并在不断地学习和分析中愈发强大。

这样的异化一方面,是主体主动放弃学习的结果,也是因为惊讶和害怕未来人工智能的“无所不能”而放弃勇敢面向未来的逃避方式;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人工智能的既定程序下不断让步、更改指令、接受生成的结果,在各种被动选择中受限于人工智能的数学模型和程序。尽管现在的人工智能声称可以按照主体命令的特征、喜好进一步修订结果,可以在不断学习中愈加靠近主体理想化的审美想象结果,但以目前的发展来看,其依然受限于人工智能的“前审美主体”。有些学者认为,人工智能在强迫人类“被动接受虚假的社会共识”,即通过多次结果的反馈,向主体传达由人工智能数据库和程序规定的“虚假事实”,此结果即现今最流行、最符合审美的画作,即便不是审美领域的最好,也是算法中的最佳。如果主体本身没有足够的创作能力或判断能力,就只能默认这个结果,并在持续性的影响下愈发趋向选择人工智能生成的结果。那么即可认为,人工智能在以自己的计算能力和生成结果绑架主体的自主意识和创作权力,机器在用无法更改的编程算法与人类抢夺、分享人类本身的主体性地位和绝对操控权,从而限制了人类的无限想象和创作能力,大范围束缚了审美情感和创作冲动,成为站在人类审美对立面的异化力量。

主体创作过程的技术理性与数据化

传统的艺术创作始于灵感和欲望的刺激,并经过资料搜集分析、结构设计,甚至创作技法的学习后,才落笔成形,创作过程也是不断修改和精进的过程。而在人工智能端,审美创作的过程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灵感和创作欲望依然是驱动力,但资料搜集分析、结构设计、创作绘制等工作被人工智能取代,审美情感的感性表达和创作冲动转化为技术理性的语义模块分析和数学算法生成。

人工智能艺术创作程序出现伊始(2015—2017年),研发者大多声称人工智能已经通过对古今中外经典作品的学习,学会了作品中的情感表达,获得了创造新作品的审美能力,但是近两年来已经无人再提这个理论。因为哪怕算法再进步,参考的作品再多,人工智能仍然是依靠数据分析和算法逻辑进行“复制、拼接”工作的技术,玛格丽特·博登认为,“只有当强人工智能自己能够分析风格时,它的创造性探索才是自己的作品”,那么人工智能在创作过程中真的有审美思考和分析吗?答案显然是没有。

从接收主体命令开始,人工智能的程序即开始识别,提取关键词中的信息,与自己的数据库进行比对,然后在符合条件的数据中提取有效元素,一个人物的特征、一个布局结构、一株植物、一朵云、一种色彩的使用习惯……将这些关键词中的元素拼凑、渲染在一起,再用原有程序中的固定模式补充主体未提及的、作品中的其他部分,一幅作品就生成了。那么这些有效元素是人工智能自己从数据库的所有画作中提取出来的吗?也不是,这个步骤背后充斥着超大规模的人类工作——人工手动标注图画中的各个元素。所有的人工智能绘画软件在设计之初需要进行数据标注,包括色彩分析、风格归纳,人物、动植物、静物、抽象几何图案的2D和3D标注、笔触的粗细等细节,这些审美元素被拆分成数据模型加以分类,编程人员先进行系统编程和区分,然后雇佣大批量非美术专业人员完成对每一幅画作的细节标注。这些审美性极低、创新性约等于零、重复性高、工作量极大的数据标注,都是为了把画作转变为数据,便于人工智能储存、搜索、分辨和学习。应用这种分析、提取和生成模式的人工智能大多基于同一套数学模型,数据库的画作基本相同,因此,获得结果的相似度也极高。有专业人士做过分析对比,将“古代建筑”“动漫游戏风格”“广角全景”“俯拍”等关键词毫无改变地输入六款软件,生成的场景非常相似,只是局部颜色和细节不同。这说明六款软件使用的数据模型基本一致。因此,在数据库范围不变、标注类似的前提下,人们用这些智能软件生成的作品愈多,结果的趋同化会愈加严重,这会严重影响和限制人类的审美创作力和想象力。

而如何识别和标注图像,由编程人员规定,如果数据标注的制订标准中忽略了部分画作的审美特征,就会对后续的搜索和分析能力产生极大影响。现有的人工智能数据库恰恰是以模式化分类方法对经典作品进行简单、直接、粗暴的标签划分,根本无法从审美情感、背景和意义等方面对作品进行感性的理解。不论未来对人工智能数据库的图像标注达到多么精准的程度、图像被标注的标签数量有多么惊人,其本质依然是数据的排列组合。

主体创作结果“自塑”评价的缺失

艺术创作过程的完成并不意味着审美过程的结束,相反,对审美结果的评判也是塑造作品审美认知内涵的一部分。通常而言,审美主体的自我欣赏和评价大都是正面而积极的,即使不是完全满意也是部分赞同,这是主体对结果的“自塑”体验。“自塑”包含对主体创作的纵向和横向认知,从创作意图、冲动、灵感,到创作过程的经历、情感思想的变化等,并在此基础上为最终结果做出主观性的评判和阐释。部分无法直接展现在作品中的暗示和寓意会通过主体的“自塑”揭露,帮助其他人理解和与主体的情感表达产生共鸣。其他人的审美和评价建立在对作品的直观感受和主体“自塑”表达的基础上,既有正面的赞美也有负面的批评,这是对作品认知的“他塑”环节,也是最具批判性的结果审视环节。正是这些多重的反馈构成了对艺术作品的感性体验和审美认知判断。

然而,在人工智能艺术创作中,“自塑”环节因为创作过程的智能化而缺失。虽然审美主体因为灵感和冲动而决定进行创作,但真正的实践过程只是在软件中输入了几个关键词。因此,作品最后的生成对于主体而言也是一种全新的结果,主体没有亲自实践,对作品必然是疏离而新奇的,毫无感性体验变化的过程,成了自己作品的“旁观者”,从创作者的位置直接跃至“他塑”的评论者。主体不得不对审美结果加以考证,试图把自己起初的创作意图与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逐一比对,以期找到人工智能完成度的评价标准。这就如同其他评论者把作品与作者表达的意图和思想进行比对,试图与创作者产生审美共鸣。由此,在人工智能推动下,包括创作者自己在内的所有观看者,都成了纯粹的“他塑”,再无全程体验审美主体自身的“自塑”。

这种结果直接导致了审美主体与作品之间的双重陌生,既是对创作内容的陌生,也是对创作情感的陌生。对作品的陌生会引发主体对创作过程乃至创作命令的陌生,遗忘自己的创作主体地位,转而更加相信人工智能的创作主体身份,自己反而以批评主体的身份审视作品,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这样的审美结果获得的越多,参与审美创作的感受便越发陌生,个体会在人工智能对艺术创作的解构中走向被审美创作割裂开的孤独之中。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可以帮助更多普通个体完成漂亮的画作,完成追逐美的梦想。但事实上,越来越多的个体在操作人工智能软件的过程中解构着审美创作和主体自身,并且在为人工智能的优势由衷赞叹和生成结果的狂欢中走向更深程度的审美孤独。

艺术审美的目的应当是体验和分享,马克思曾经指出:“别人的感觉和享受也成了我自己的占有。因此,除了这些直接的器官以外,还以社会的形式形成社会的器官”。这种对美的占有是以社会的形式分享的,但是现有的部分人工智能软件是收费后实时生成的。资本把艺术审美的本能需求转化为付费获得的审美生产和消费,即把审美创作变成了一种数据化的商品,个体并非以审美主体的身份进行创作,而是以消费者、使用者的身份完成一次交易行为,付费购买了使用数据库进行创作和下载最终结果的权利。人工智能软件的普及看似扩大了审美主体的覆盖范围,也帮助那些毫无基础的个体提升了创作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但从软件的既定审美标准和其背后的数据算法来看,其实是资本对大众审美创作权力的集权控制。

在人工智能高速更新的当下,厘清新的现象和本质已经成为当下刻不容缓的命题,而人工智能美学将会如何改变人类世界的审美标准,还有待更深入的反思与研究。

(作者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标签:  人工智能 

免责声明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联系我们。

iidomino cupp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