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消寒 陈雁鹏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传承非遗,相关部门有必要构建科学、完善的非遗法律保护体系,完善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基于此,现论述非遗法律保护原则,阐述加强非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并通过了解和分析非遗法律保护现状,提出开展非遗法律保护工作的建议,以期强化对非遗的法律保护,促进非遗得到良好的传承和发展。
在现代社会,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对非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背景下,要想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遗,就要采取相关法律手段对其进行干预和规范。然而,由于非遗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因此其法律保护工作面临一系列挑战。如何利用法律手段协调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确保非遗的创造性和独特性得到充分保护,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非遗法律保护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
非遗法律保护的首要原则是以人为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非遗的生命力才有可能得到良好的保持。法律保护不仅要确保传统文化得到保护,更要确保其能够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生根发芽,不断创新,实现发展。这一原则可以推动非遗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其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独特的文化魅力。以人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在保护非遗的过程中尊重和重视传承人的权益。传承人作为非遗的活跃参与者,保护传承人就是保护非遗。因此,法律保护应当以传承人为核心,关注他们的需求、权益和意愿,明确传承人的权益,保护其知识产权、精神权益等,以便其能在传承过程中获得相应的收益,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二,以非遗传承群体为本,这一群体是非遗的“根”。在非遗的传承发展过程中,不论非遗流传到哪个地域,其都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第三以非遗受众为本。非遗是人类重要的精神食粮,在利用法律对其进行保护与传承发展时要综合考虑受众的喜好。
科学性原则
在通过法律保护非遗的过程中,在制定和执行相关措施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确保对非遗的认定和保护建立在准确、客观、可验证的科学依据之上,并且对非遗保护对象予以明确,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使非遗法律保护更具针对性。遵循科学性原则,提高非遗法律保护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在法律层面,科学性原则要求明确非遗认定标准和评估方法。系统科学的研究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非遗的特征、历史渊源及其对社会的影响,从法律层面提高对非遗认定的准确性,从而为相关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科学性原则还要求非遗法律保护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通过科学研究更好地了解非遗在文化传承中的定位,可以为法律的执行提供更为具体的指导。遵循科学性原则可以确保法律保护不再只是形式上的保护,而是基于对非遗深刻理解的实质性保护。
文化与经济协同发展原则
基于文化与经济协同发展原则,法律应当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非遗与经济的协同发展,实现文化价值和经济效益双赢。这意味着非遗法律保护不仅要注重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更要关注其在经济层面的积极作用。在法律层面,文化与经济协同发展原则要求建立有益于非遗传承者和相关从业者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遗传承与创新活动,使其成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协同发展理念突显了文化与经济的相互促进关系。通过法律保护非遗需要考虑如何通过传承非遗,为社会创造更多文化价值,不仅要传承传统技艺和习俗,还应注重在创新中发现和挖掘非遗新的文化价值。同时,法律应当为非遗创造经济效益提供支持,促使非遗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部分,为经济发展作贡献。
非遗法律保护的重要性
法律手段具有强制性,能够保障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法律的强制性能够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非遗保护面临着严重威胁,如环境变化等。法律手段具有强制性,因此,利用法律手段保护非遗很有必要。依托法律的约束力,相关主体需要履行保护非遗的责任,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积极开展。非遗往往是由特定个人或群体进行传承的,而这类主体对非遗有着特殊的情感认同。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类主体的具体义务和责任,可以确保社会各界都参与到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中,使非遗得到有效传承。这种强制性不仅使得非遗传承人更有信心地开展非遗传承工作,也为整个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非遗能够在时代的变迁中实现延续传承。
法律能够明确非遗的所有权归属,避免非法侵权与滥用
非遗保护工作需要法律规范相关行为,明确非遗的所有权归属,从而有效预防非法侵权和滥用现象的出现。这一法律规定为传承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保障了其合法权益。法律的明确性使任何侵害非遗的行为都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力地捍卫了非遗的独特性和完整性,为其实现可持续传承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法律能够明确非遗的法律地位,实现对其的全面保护
法律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能够为非遗提供全面的法律保护。通过确立非遗的法律地位,法律可以为非遗传承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不仅可以使非遗在法律层面得到全方位保护,还能使其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应有的重视,获得应有的地位。此外,法律的规范性确保了非遗的正当性,使其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明确非遗的法律地位,非遗得以在法律框架内稳固立足,推动了其全面保护与长期发展。
非遗法律保护现状
非遗中的很多文化内容都有知识产权,虽然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并且设立了相关机制,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并且取得了一定的保护成果,但目前其在保护实践中仍存在不足。
非遗案件数量逐年递增,种类不断增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非遗有关的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且案件的种类日益增多,总体来看,非遗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较多。全国人大代表冯玉萍提出,商业开发会赋予非遗项目新的活力,促进非遗的传承,但与此同时,部分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打着非遗的名号过度进行商业开发,导致非遗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这表明社会对非遗保护的关注度有所提高,但同时也暴露出法律体系在对不同类型的非遗进行保护时存在差异。
以行政保护模式为主,开展深度不足
目前,非遗保护以行政手段为主导,但这种保护方式的探究深度相对不足。这种行政保护模式使得非遗保护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容易受到行政层面变动的影响。此外,非遗保护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的管理乱象,一些地方的非遗保护工作由文体局负责,还有一些地方的非遗保护工作由旅游局负责。由于非遗保护工作内容较为繁杂,涉及部门较多,但目前这些部门缺乏长期合作机制,故难以形成管理合力,这将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产生不利影响。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限,保护力度不够大
当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对非遗的保护范围有限,这使得人们在保护非遗的创造性和独特性方面受到了一定的制约。我国虽然针对非遗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长效性不足的问题。
非遗法律保护建议
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增加法律间衔接条文
为了加强对非遗的法律保护,相关部门有必要细化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特别是在与其他法律之间的衔接方面。要通过细化法律文本,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具体衔接点,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在法律中增加明确的衔接条文,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与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实现协同运作。通过这样的衔接消除法律保护中存在的漏洞,提高法律保护的全面性和协同性。一方面,完善非遗法律保护的基本框架。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非遗的定义与范围,细化相关保护原则与保护措施,建立科学系统的非遗保护法律框架,细化非遗保护传承等方面的规定。另一方面,细化并修改法律文本。相关部门应强调非遗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确保其创新性和独特性得到充分的保护。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机统一非遗法律保护的多个层面,形成更加协同的法律框架。此外,在通过短视频平台等传播非遗时,应当确保所传播内容的完整性与科学性。
对单项非遗立法,凸显非遗保护的地方特色
要想更有效地保护非遗,相关部门就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非遗进行专门立法。通过制定单项非遗的保护法律,以及考虑不同地方的文化差异,凸显非遗保护的地方特色。基于这种方式,法律将更具灵活性,将能更好地适应各地非遗的传承需求,从而推动非遗在地方实现传承和发展。其一,加强对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关注。由于非遗具有地域性,地方性法规能对其保护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在细化法律文本的过程中,要注重完善地方性法规,确保法律体系既具有普遍性,又能适应地方特色。通过这一措施,非遗法律保护将更为全面、精细,并更好地适应多元文化的保护需求。其二,对单项非遗进行立法。通过制定详细、专门的法律规定,深入挖掘每项非遗的独特性和传承特点,从而更好地平衡非遗的创新和传承工作,为不同地方非遗的特色化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制定有关非遗的专门法律,为地方性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更为明确且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使非遗在地方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实现对地方文化的有机保护和传承。这种定制化的地方性法律能够为非遗的保护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保障。例如,《通辽市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相关部门保护音乐类非遗的方式做出了规定。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培养非遗保护法官队伍
为了有效推动非遗法律保护,法院亟须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与案件审理力度,建立专门的非遗保护法官队伍,以确保司法体系能更专业地应对非遗案件。通过加强司法保护,非遗法律保护将更加有力、更有信服力。首先,法院可以成立专门的非遗保护法庭与审判组织,选派具备非遗保护专业知识的法官组建队伍,提高非遗保护审判的专业性。这些专业法官应当对非遗保护有深刻的理解,了解不同类型非遗的特点,并能在法庭上准确、公正地判定相关案件。其次,培养专业的非遗保护法官队伍。法院应当针对非遗保护,开展专业培训项目,定期组织法官进行研修,以有效提升他们对非遗保护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通过建立专业的非遗保护法官队伍,提高司法决策的专业性和精准性,确保非遗法律保护更为全面、有效。
建立非遗损失评估与补偿机制,推广非遗保险
建立非遗损失评估与补偿机制的核心是为非遗传承人提供法律支持,使其在面对非遗损失时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建立非遗补偿基金、推广非遗保险,可以为非遗保护提供经济支持,降低非遗传承的风险,为非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可以建立科学合理的保护机制,促使非遗保护与传承更为安全、有序,进一步促进非遗的传承与创新。其一,建立非遗补偿基金,专门用于受损非遗的修复、保护工作,并为非遗传承人提供资金支持。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定期公开补偿基金的使用明细,确保补偿基金的使用合理、透明。其二,建立非遗损失评估与补偿机制,明确非遗损失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非遗传承人在面临意外事件或外部压力时,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支持和经济补偿。在这一机制下,传承人可以更加放心地投入非遗传承工作中。其三,推广非遗保险。在非遗保护中引入非遗保险,为非遗传承人提供全方位的风险防范,包括经济风险、法律纠纷等。通过购买非遗保险,传承人可以在传承过程中更好地应对各种意外情况,降低非遗传承的不确定性,为非遗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环境。
综上所述,非遗是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非遗法律保护工作涉及多方面的原则和实践,对经济、文化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在非遗法律保护方面已经有所建树,但是仍然需要继续完善与加强非遗法律保护。在法律保护实践中,可以通过细化法律、加强司法保护和建立损失评估与补偿机制等,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遗,确保其在时代变迁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从而为后代留下丰厚的文化遗产。
(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