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寻新

known 发布于 2025-09-10 阅读(301)

随着时代的变化与发展,国家间的竞争已经不单单是军事实力以及经济基础的较量,文化作为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该国家的政治、经济,从而对世界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我国文化展示的窗口,文化文物单位对于我国文化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并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基于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以及文化文物单位在文化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现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基本内容出发,探讨了有关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的开发问题,希望通过理论的研究对实际工作的开展有所助益。

几千年来,我国一直以丰富多彩的文化底蕴闻名于世,各种文化符号层出不穷。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化,文化对于政治、经济的作用愈加突出,文化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时代发展的背景之下,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却稍显乏力,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价值。基于这一现状,国家就如何加强文物工作做出了相应的指导,以此为基础,我们可以深入探讨文化文物单位如何实现创意产品的开发,使其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而助力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提升。

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开发的总体要求

文化文物单位是我国几千年来各类文化资源的重要展示窗口,是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物质表现,它涵盖了全国各个等级、各个种类的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单位,主要借助于文物展示的形式,使更多的人了解辉煌灿烂、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

文化文物单位的性质与作用,决定了其必须依靠既有的文化资源,然后肩负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任务与责任。一方面,这是实现文化文物单位自我价值的基本途径,可以有效发挥其“文化育人”的功能与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使更多的人了解中华文化,增强我国人民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更加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文化文物单位能够将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相结合,创造既有文化深度又具市场吸引力的产品,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总而言之,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工作,是增强我国国民凝聚力、文化认同感、文化软实力,最终实现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

而这一工作的开展,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各个文化文物单位必须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并在社会效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其次,必须发挥文化文物单位的主体作用,在文化资源得到保障的前提条件下,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再次,要充分利用社会上各个主体的力量,促进其有机组合,从而服务于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此外,立足时代发展的新趋势,将各种科技因素应用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文化产业的高质、高效发展;最后,要立足于文化的社会性,避免文化发展脱离人民群众这一问题的出现,从而实现文化实用性的提升。总的来说,我们这一工作的目标在于,实现富有特色、创意性强并且形式多样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体系的建立,使其更好地与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相契合。

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开发的主要任务

各个文化文物单位积极性的调动

不同的文化文物单位,基于其所拥有的文化资源不同,应当在开展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过程中,采用不同的工作思路与方法。具体来说,一个文化文物单位,应当依托其已有的文化资源、文化品牌以及文化人才,有针对性地选择创意产品开发的内容与形式,从而更好地实现文化资源的继承与发扬。除此之外,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不能只依靠文化文物单位这一个平台,应当鼓励其与社会各个主体展开合作,特别是与专门化文化企业进行合作,从而为这一工作提供更为充沛的资金、技术支持,实现创意、市场等资源的有效共享。通过多方合作,文化文物单位不仅能够拓展自身的影响力,还能借助外部资源提升产品的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文化价值的最大化。这样的合作模式,不仅有助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能促进文化的传播与交流,使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创意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形成良性循环。

各类市场主体作用的发挥

应当在文化文物单位这一主体的引导下,充分整合各个市场主体,共同致力于创意产品的开发工作。发挥创新创意的驱动作用,鼓励各种类型的企业通过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途径加入创意产品的开发工作,从而为这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包括资金、技术、平台,实现多渠道投入机制的建立健全。此外,还应加强对创意产品市场的调研与分析,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趋势,以便更好地指导创意产品的开发方向。同时,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促进文化文物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推动创意产品的多样化和市场化,提升文化文物的价值和影响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资源的梳理与共享

文化文物单位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的网络科技,对各类文化资源进行梳理与归纳,从而更好地推进文化资源共享平台的建立。文化文物单位可以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所得的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应用,使其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文化文物单位在文化资源的展示中,可以借助现代化的设备与技术,吸引更多人的注意力,并且使其获得更好的体验;还可以向社会开放知识产权许可服务,实现文化资源更大范围内的流动与共享。

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的提高

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不仅仅是原有文化资源的再现,而是需要以既有的文化资源为基础,借助丰富多样的载体,对其进行艺术性与实用性的开发,从而使其更好地契合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要想实现这一工作水平的提升,就必须找准定位,即创意产品的受众。例如,我们想要构建青少年通过博物馆这一途径进行学习的机制,首要分析青少年这一群体的特点,以此作为具体工作开展的切入点,最终开发满足青少年兴趣爱好,并且具备一定教育意义的文化创意产品。在这一过程中,设计师和开发者需要深入了解青少年的心理需求、文化背景和学习习惯,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如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创造更具互动性和趣味性的产品,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并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同时,产品的推广应考虑青少年常用的社交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增强产品的可见度和影响力,从而实现文化创意产品的价值最大化。

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的完善

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的完善,既包括营销理念的创新,也涵盖营销渠道的多元化建立。国家相关部门支持那些有能力的文化文物单位,在不影响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渠道对其开发的文化创意产品进行营销,从而实现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其销售的渠道,按形式可以分为线上与线下,线上主要包括各种电子商务平台,即依托网络化的平台,对文化创意产品进行宣传与营销,使更多的人了解到这一系列产品;线下主要在游客较多、需求量较大的地方设立销售点,并且通过各种类型的展览活动,扩大文化创意产品的影响力。此外,线下活动还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举办文化节、艺术展等,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增强产品的文化内涵和市场认知度。总而言之,创意产品营销体系的完善,既要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又要致力于文化创意产品体验式营销的发展,通过互动和参与提升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和品牌忠诚度。

文化创意产品品牌的建立与保障

产品的品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某一产品价值与作用的认同,所以创意产品的开发,必须注重其文化品牌的保护与建设工作。相关主体,包括文化文物单位,以及文化创意设计单位,首先,要具备较高的文化品牌建设与文化产权保护意识,树立文化产品的良好形象;其次,建立健全品牌的授权机制,使文化的产业化活动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跨界融合

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还应当与不同领域进行融合,从而实现形式与内容的丰富多样,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开发的竞争力。例如,一个地区的文化文物单位,可以借助当地的旅游业、设计业等相关产业,推出可以体现当地历史文化与风土民情的文化创意产品,既实现了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又实现了文化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随着新型城镇化趋势的发展,相关单位还可以借助城镇改造的契机,实现文化资源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值得注意的是,还可以通过延长文化产业链,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岗位,同时也可以实现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

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开发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应当始终将创新作为其工作开展的驱动力。国家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并且给予一定的物质保障,鼓励各个文化文物单位充分利用网络化的设备与技术,以自身所拥有的文化资源为基础,通过合作、单独研发等途径开展创意产品开发工作。要想提升文化文物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可以对其开发创意文化产品的工作状况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执行与改革相关的政策要求,并且要注重其定位,即这一工作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公益服务,但是必须以社会效益得到有效保障为工作的前提。对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所得的收入,应当成立专业化的部门,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并将其中一部分用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除此之外,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奖励机制,从而提高他们参与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实现各个工作人员的有效参与。

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这一工作的开展,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可以依据逐步推进的原则,先选择几个试点,如一些规模较大且社会公益性较强的国家级、省级博物馆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工作,然后再将具体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分享到更多的文化文物单位,使其可以有参照地开展这一工作。需要注意的是,试点的选择并不是盲目的,可以让文化和旅游部或国家文物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也可以让各省的文化部门报备,再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认定。试点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择,除了要注重最为基础的专业技能,还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与道德水平,才有可能肩负起自己的职责。这些具体工作的开展,必须按照相关的制度与政策要求,并且严格遵循既定的程序。对于这一工作的工作人员,特别是科技人员,可以适当增加他们的绩效工资比例,从而激发他们参与设计研发的积极性,为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注入更多活力。

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

这一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大量的资金与物质的保障。因此,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财政组织,必须不断完善对这一工作的财政支持方式,提高财政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其具体的工作流程为以下几点。首先,要对各地报备的文化创意产品进行审核,论证其是否具有财政投入的必要,确定专项支持资金的适用范围;其次,确保相关的资金支持能够落实,真正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最后,对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同其他领域的融合,财政部门也应当给予大力支持。例如,可以通过投融资模式的建立健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对于侵权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从而为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更多的人可以积极投身于这一工作。

加强支撑平台建设

一个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必须借助不同的平台实现。对于任何一个文化文物单位,都应当借助网络化的平台,实现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现代化发展,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实现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展示,以及文化创意产品与现代科技的融合;二是各个单位应当利用好文物展会、文化交流会等平台,加大对文化创意产品的展示力度,使更多的人可以了解到这些产品的具体情况,从而为其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三是可以借助一些国际交流平台,让我国的文化创意产品可以“走出去”,面向世界,扩大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强化人才培养和扶持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借助人才的力量,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也不例外,所以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并且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点。一是在高校开设有关文化旅游、文化教育、创新设计的专业,并且完善相关的教学设备;二是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使工作经验可以得到有效分享;三是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的综合能力。总而言之,这些途径都可以提高人才培养的专业性,从而实现人才的输送,为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工作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对于不同性质的文化文物单位,应当加大其人才间的互动与流通,从而实现经验的共享;要加大对于国外人才培养模式的学习力度,并且与其进行人才管理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国外先进经验的本土化。

加强组织实施

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工作,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性。各个部门应当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将各项制度与政策落到实处。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且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加强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助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总而言之,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需要各方主体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的过程。我们坚信,只要各个参与者能够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与发展,我国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必将迎来令人瞩目的成就。通过不断地创新与协作,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文化创意产业会更加繁荣,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文化价值和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内蒙古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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