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IP),作为智力创造成果,涵盖发明、文学艺术作品、外观设计以及商业中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领域。知识产权在法律框架内受到专利、版权和商标等法规的严格保护,旨在能够从其发明或创造中获得承认或经济利益。知识产权已从单纯的智力成果与法定权益,转变为具有广泛影响力且可持续开发的资源。2018年9月21日,在中国文化IP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董事、总经理陈彦发表了极具洞察力的演讲,首次阐述了“文化IP”的概念与内涵,文化IP犹如文化产品间的纽带,具有高度辨识度、自带流量、强大的变现穿透力以及漫长的变现周期。文化IP与文化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文化产业的各个环节中,通过多元化的形式持续创造价值,成为推动文化产业繁荣的重要力量。
如今,我国文化IP多种多样,涵盖影视文学改编、动漫、游戏、旅游周边产品等各个领域,借助网络与新媒体技术的加持,不断引领流行风潮,极大促进了影视业、动漫业、文创业、旅游业的业绩增长。然而,在文化IP的风潮中,也暴露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文化IP无论是在内容深度还是后续的创意发展都存在内容挖掘不足、多领域共生受限以及过度依赖政府的问题。首先,传统文化IP的国际影响力有待增强。虽然部分影视作品的IP在国内热度较大,却因缺乏精准的海外传播契合点,致使海外影响力有限。国外成功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文化IP,如电影《功夫熊猫》《花木兰》等,其版权却不属于我国。其次,部分文化产业从业者只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导致文化IP尚未实现良好的多领域共生,常因利益问题终止后续的开发。最后,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前期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后期应更多遵循市场规律,让文化IP接受市场考验,持续维持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要想提升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力,需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内涵,拓宽文化IP的共生范围,使文化产业接受市场检验,实现其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最大化。
深入挖掘传统文化,打造文化IP
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灿若繁星的文化成果,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素材宝库。戏剧和影视改编作为传统文化IP重要的开发和传承方式,能够迅速并有效扩大传统文化符号的社会影响力。近年来,基于传统故事改编的动漫电影,如《哪吒》《大鱼海棠》《大圣归来》等,逐渐形成一股强劲的“国风”潮流,有效提振了民众的文化自信。电视剧《庆余年》对同名网络文学的创造性改编,巧妙融合古代叙事与职场元素,引发了观众的共鸣。国漫《狐妖小红娘》则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红娘文化,将其形象塑造为清纯可爱的动漫少女。由于该形象的迅速传播与广为流行,“小红娘”不仅成为杭州公交的代言人,并且与地方文化(梁祝传说、西湖断桥)进行了联动,构建了复合型爱情文化IP,为城市文旅发展开辟了新路径。此外,与之前以传统文化和神话故事为题材的动画电影不同,中国动漫正摆脱对西方动画电影的模仿与借鉴,特别是在世界观的构建与主题思想的表达上,更加贴合青年群体的需求。例如,以中国传统文学和志怪小说为主改编的动漫,也凭借其民族特色成功“出圈”,展现了传统文化IP的巨大潜力。
除了对影视作品改编外,动漫游戏、旅游、网络表情包、周边产品等,均能通过有效挖掘传统文化IP而产生显著价值。以“网红”博主李子柒为例,她通过短视频平台向全世界分享诗意的乡村生活,收获了全球民众的大量好评。同时,通过精准捕捉全球民众热爱美食的心理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了中华美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河南卫视的“传统节日奇幻游”系列节目,围绕传统文化IP并结合虚拟仿真等前沿科技,构建了虚实相交的全景创意空间,为全球民众带来沉浸式叙事体验,使世界范围内热爱美、热爱舞蹈的民众在感官震撼、情感共鸣与思想认同层面实现了沉浸体验。此外,应根植于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深入挖掘和凝练历史文化符号中所蕴含的内涵与价值。同时,紧跟当下审美趋势和潮流风向,通过“潮牌”与文化IP进行跨界联名,将历史文化融入日常生活,让古老文明和现代文化碰撞出相互欣赏的文化火花。
传统文化IP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传统文化IP为商业价值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在商业价值的推动下,传统文化IP也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其文化价值。以传统文化IP为驱动力,借助网络、展览等多元传播途径,在收获无限创意的同时,也能激发“粉丝”的消费潜力,从而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在开发过程中,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到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艺术、美学、学术及市场等多维度价值。同时,企业应科学评估这些价值,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保护措施,规避潜在风险,旨在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助力文化产业实现发展目标。在此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传统文化IP的开发与传播。其次,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案例,不断完善并创新传统文化IP的开发模式与传播途径。最后,还要加强与国际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化传播。
打造多领域共生的文化IP
一个文化IP的生长过程犹如培育幼苗,要施肥浇水等待其慢慢长大,拔苗助长只能适得其反。当前,我国文化IP热潮中存在一种危险倾向,即盲目选择开发对象,仅因猎奇就对其进行打造,甚至连“快餐文化”也被随意改造。尽管国内企业曾经创造出许多成功的影视IP,但是在IP形象的持续塑造与产业链的建构上,许多产品出现了断层现象,难以形成研发、生产、销售、再研发的良性循环。此外,部分IP的开发还仅停留在纪念品销售的环节,缺乏深度开发,抄袭、侵权等现象屡屡发生,不仅引发了法律纠纷继而导致法律问题,也造成了相关文化企业运营的艰难。这种为了短时间内赚取更高利益而对文化IP进行“杀鸡取卵”的方法,导致那些原本具有发展潜力的文化IP逐渐衰败。
文化产业要实现自身市场价值的最大化,要拉长产业链,形成体系化,推动单一文化IP持续衍生与扩展,构建一条完整的商业链条,促使消费者产生连锁消费行为,在多领域创造经济价值。一个文化现象或符号转化为文化IP,并非文化产业发展的终点,而是产业持续发展的新起点。因此,从业者要守正创新,既要维持IP的活跃度,更要探索其可持续发展路径。
首先,文化IP的多领域共生包括不同领域企业间的跨界合作。例如,游戏公司和电影公司可以共同制作一款游戏电影,扩大文化IP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用户。通过提取电影或游戏中的独特形象,创作表情包、动漫、动态皮肤等IP延伸的文创作品,开发各种衍生品,如玩具、服装、周边产品等,不仅能使受众体验参与式文化,还促进了传统文化的多样化传承与经济价值的增值。
其次,可以围绕文化IP建设主题公园。例如,迪士尼乐园、长隆欢乐世界、环球影城及IP特色酒店等,利用景观、表演、餐饮、游戏等内容使游客更加深入地了解文化IP,提高游客对文化IP的兴趣与认知,得到良好的市场反馈。
最后,文化IP还可以进行数字化转型。例如,通过建立官方网站、App等方式,将文化IP推广至更广泛的用户群体,使更多的用户了解和接触到文化IP。目前,一些城市、乡村也有效运用历史文化IP,助推乡村振兴,显著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影响力,如“大运河”“长城”“长江”等国家文化主题公园,极大促进了当地文旅产业的发展。由此可见,成功的IP形象设计可以衍生多款联名产品,深入民众的日常生活,有助于提高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同时,不仅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还能够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展示中国文化的魅力。因此,在深入挖掘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传统文化IP的同时,还要大力提升各领域文化IP的合作共生,共同提升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力。
文化产业要接受市场检验
文化产业发展的20多年间,其高速增长的部分主要来自政府投入的驱动、体制改革的转型以及接入全球产业链的分工转移。中共中央宣传部于2022年8月24日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指出,十年来,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从3.6万家增长到6.5万家;年营业收入从5.6万亿元增长到11.9万亿元。2023年,文化企业发展持续回升向好,文化企业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近1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2%。文化产业发展的初期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扶植”。国家和地方政府都给予文化产业很多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在这些政策的扶持下,文化产业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但这种发展更多是以政府投资为主、企业投资为辅的方式进行,导致文化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足,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散小弱”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文化企业虽已完成市场化转型,但存在市场意识不足、缺乏竞争力、对政府资助等依赖性较强等不足。
众多地方政府把文化产业作为政绩工程来抓,结果往往是“有规划没落实”或者“有政策没执行”。由于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过多、过快、过大扶持,文化产业出现了如垄断、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等问题,阻碍了文化产业的独立成长与市场适应能力。文化产业具有商品属性,是一种商品。这决定了文化产业不可能完全由政府进行管理,必须走向市场。市场是消费者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场所,通过市场可以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为文化产业提供市场需求的信息和指导。市场的竞争机制可以激发文化企业活力,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竞争力,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使优秀文化企业走得更远,并通过市场淘汰不合格企业。
文化IP的商品属性决定其要在吸引潜在消费者和扩大市场方面发力,要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观念,才能引起消费者的共鸣和认同。目前,消费者对新鲜、时尚、个性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有了更高的需求和接受度,文化产业需要不断创新,推出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民众通过文化消费满足自己的审美需求、情感需求和认知需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自己的个性和群体认同。民众的文化消费行为受到社会环境、文化背景、教育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反映了社会价值观和文化氛围。作为文化产品的主要消费者,“Z世代”对文化产品多样性的要求较高,他们更倾向于通过数字化渠道获取信息并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因此,文化产业需要加强数字化营销,提高线上销售能力。年轻群体通常喜欢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和兴趣爱好,文化产业可以建立专属的社交平台,促进与年轻群体的互动与交流,增加品牌曝光度。年轻群体对服务质量有较高的要求,文化产业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售前咨询、客户体验、售后服务等,让他们感受到品牌的诚信和专业性。只有在产品质量、市场需求、营销策略、服务质量、创新能力等方面接受市场检验,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消费者,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文化产业才能健康繁荣发展,文化IP才能具有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市场还可以帮助文化产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构建“分类施策”的政策引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从“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到“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从顶层设计、战略部署到具体措施政策支持体系的构建,已经形成了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为确保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目前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应该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进行政策引导,在资金支持、技术迭代、人才创新等方面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升级与发展,确保新兴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针对不同类型文化产业制订相应的提升方案,加快对传统文化产业机制体制的改革,提高传统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市场活力。同时,孵化和培育新兴市场主体,通过提供宽松的产业政策环境,打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消费环境,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相融合,形成大中小型文化企业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利用原创文化IP引领新展览、新消费、新业态,以优质IP引领市场参与者的多元合作,实现文化企业的跨媒介、跨领域经营,在融合中优化结构、提质增效。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健全法律保障,为文化企业保驾护航,通过一定的措施,激励企业创新,保护其原创IP。同时,从宏观和微观层面通过政策引导和具体举措鼓励我国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文化企业顺利“出海”无疑是宣传和弘扬我国文化IP的最佳途径,利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机构为“出海”企业和当地企业牵线搭桥,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助力中国文化在海外有效传播。在新的发展阶段,文化产业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让文化产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不断开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新空间;坚持文化“走出去”战略,在国际交流合作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文化强国战略背景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刻不容缓。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根基,是中华民族的绚丽瑰宝。通过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我们可以挖掘出更多有价值的文化元素,为文化IP的创作提供源源不断的灵感。文化IP犹如一颗颗人文的种子,成为建设文化强国的新质生产力。传统文化以其较强的包容性和吸引力,能够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文化IP的开发。在打造优质文化IP的过程中,要注意拉长和拓宽文化IP的共生范围,加大科技投入,通过新技术搭建多媒体营销平台,吸引潜在消费者,提升产品的消费潜力。在政府扶持和引导的同时,企业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创新与发展,从而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