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站在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的战略高度, 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擦亮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 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为因地制宜地培育和发展绿色生产力筑牢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刻理解绿色生产力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这一重要论述拓展了生产力范畴, 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 厚植了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发展底色, 深化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规律性认识, 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内涵丰富, 不仅包括物质生产力, 还包括智慧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由此, 辩证地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成为了政策制定者不可回避的命题, 这就要求不能以物质生产力的增长遮蔽智慧生产力或破坏自然生产力, 而应该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一方面, 要避免见物不见人的增长, 不能以物质财富增加的手段性遮蔽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目的性, 实现物质财富的增加与人的发展同步推进;另一方面, 要避免牺牲后代人发展利益的增长,不能以当代人的发展漠视后代人的发展, 实现当代人的福利与后代人的利益相得益彰。为此, 发展是工具性、价值性与可持续性的统一, 且价值性具有第一性、可持续性富有保障性、工具性体现支持性特征。
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 具有丰富的理论意蕴, 一方面, 凸显了发展的终极价值指向就是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并蕴含着当代人与后代人发展的跨代际统一, 缓解了不同代际人的发展的矛盾性, 彰显了可持续性特质, 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另一方面, 彰显了发展方式创新的必要性与整体性,是对现有发展方式弊端的深刻反思, 强调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 擦亮高质量的绿色底色, 以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统一, 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此外, 还体现了国家发展与世界发展的共生性, 意味着一国发展福利的增进不能以损害世界发展福利为前提,要求发达国家要坚持大历史观, 和谐地分配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福祉, 在面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与技术进行碳减排, 避免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赤字和信任赤字, 推动构建全球绿色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因此, 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这一重要理论判断, 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 能够通过技术革命性突破的生态化、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的绿色化、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的低碳化, 推动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绿色转型, 以生态的产业化、产业的生态化和低碳的生活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
二、培育和发展绿色生产力的方法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此, 应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为遵循, 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生产力, 以绿色发展新成效持续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坚持深化改革,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以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合力, 形成与新质生产力适配的新型生产关系。既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为绿色生产力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环境, 实现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以“放得活” 与“管得住”为基准, 更好维护绿色生产力发展的市场秩序, 不断完善绿色生产力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治理体系。首要的是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确保政府有位、有为, 做到不缺位、不乱为; 市场有序、有效, 做到不失序、不低效, 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 为绿色生产力发展注入秩序力与创造力。
坚持创新驱动, 凸显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地位, 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推动前沿科技创新, 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充分释放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的作用, 为产业生态化夯实科技创新支撑。同时,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网络, 为生态产业化拓宽市场空间。尤其是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既要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 又要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 形成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 为绿色生产力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活力。
坚持转型升级, 科学把握高低端产品价格剪刀差规律, 切实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布局, 以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活传统产业存量资本, 以高新技术为辐射源,厚植智能化、高端化和绿色化特质; 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超前布局未来产业, 形成新增长点和抢占发展制高点。特别是要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机制, 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的科技创新引领型现代产业体系, 为绿色生产力发展夯实产业支撑基础。
坚持因地制宜, 避免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 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科研条件, 富有针对性地发展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 制定差异化的发展策略, 把独特资源禀赋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避免盲目跟风和恶性竞争, 形成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稳步实现的产业空间布局体系。坚持先立后破, 避免未立先破, 关键是要处理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传统生产力与新质生产力的辩证关系, 既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又要防止整齐划一、单一化; 既要鼓励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又要注重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实现多样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齐头并进。此外, 要确保新旧动能转换平稳过渡,防止经济和社会稳定受到冲击, 实现旧动能退出与新动能接续的有机统一。
坚持开放合作, 秉持全球共享发展观, 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 为绿色生产力发展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力度, 大力吸引外资和国际化人才, 参与全球科技创新生态网络, 积极融入全球生态产业链, 提升我国在全球生态分工体系中的地位, 形成竞争有序、开放合作的绿色生产力发展的全球生态产业链条, 积极为我国赢得全球绿色发展竞争优势拓宽国际合作空间, 促进效率更好、容量更大、高度联通的深度融合。
总之, 培育和发展绿色生产力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政府、企业和各主体的共同努力, 通过政策的有效引导、市场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国际合作的有序推动, 形成分工有序的强大合力, 优化绿色生产力发展的实现路径, 共同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绿色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 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推动绿色生产力发展, 要着眼于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立足国情, 在完善制度体系上下功夫, 加快形成健全的体制机制, 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为绿色生产力发展筑牢体制机制保障。
(一) 完善绿色生产力培育的基础体制
制度能够规范和指导经济主体行为, 并形成稳定预期。培育绿色生产力需要紧抓创新显着特点, 做好基础体制创新这篇大文章, 厚植绿色生产力培育的基础体制优势。
1. 推进科技创新基础体制。新质生产力主要由技术革命性突破催生而成,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培育绿色生产力, 要坚持“四个面向”, 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 优化各类创新主体定位和布局, 实现科技创新的原创性、颠覆性。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着制度优势, 攻破关键核心技术,促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 培育绿色生产力发展的新动能。
2. 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基础体制。要坚持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基础体制, 高效地将科技创新成果及时应用到现代化产业体系完善上, 以绿色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条, 依次实现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不断提高绿色生产力驱动型的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彰显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绿色化显着特质和绿色化竞争优势。
3. 推进新型生产关系形成基础体制。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健全新型生产关系形成的基础体制, 打通束缚绿色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着优势, 发挥政府超前规划引导和科学政策支持作用, 以“有形之手” 为绿色生产力培育提供方向; 要释放市场在创新性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以“无形之手” 为绿色生产力发展畅通流动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
(二) 健全绿色生产力发展的治理体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发展绿色生产力要强化制度执行力, 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不断健全绿色生产力发展的治理体系。
1. 推动全过程、全环节治理体系。绿色生产力发展要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治理, 要把高科技、高效能和高质量特征贯穿绿色生产力发展的全过程, 使得绿色生产力发展的全环节都能带来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实现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 切实凸显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2. 推动构建激励相容的治理体系。发展绿色生产力要建立明确的激励约束机制, 厘清绿色生产力发展涉及的利益相关者, 寻求最大利益公约数, 确保各个利益相关者能通力合作, 形成强大合力。尤其是要准确把握绿色发展蕴含的利益补偿机制内涵, 健全绿色生产力发展的横向补偿机制, 构建激励相容的治理体系。
3. 推动完善科学化指标评价体系。要充分把握绿色生产力科学内涵, 重视实践性特征, 构建绿色生产力的科学指标评价体系, 科学测度县域、市域、省域和国家层面的绿色生产力发展水平,明确空间分布特征, 科学认识绿色生产力发展的空间分布规律, 为提出针对性、可行性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提供客观借鉴。
(三) 健全绿色生产力壮大的发展机制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新质生产力的强劲推动和支撑。壮大绿色生产力要强化保障机制, 在生产、交易、消费等方面不断健全支撑体制机制。
1. 健全清洁生产机制。推动清洁生产是壮大绿色生产力的有效途径, 能够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先进生产力, 绿色是新质生产力的底色。要以健全清洁生产机制为抓手, 系统推进各行业, 比如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的清洁生产, 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模式, 为绿色生产力发展壮大夯实清洁生产基础。
2. 健全排污权交易机制。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绿色生产力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对标对表碳达峰、碳中和,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运用市场手段健全总量目标刚性约束的排污权交易,健全全国统一大市场导向的排污权交易机制, 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 以市场方式解决外部性内在化, 实现成本与收益的动态平衡, 为绿色生产力发展壮大强化成本考核意识。
3.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 绿色生产力蕴含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壮大绿色生产力,应对利益相关者厚植生产力的绿色底色行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 既包括财政纵向补偿、也包括地区间横向补偿、还包括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 构建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和生态产品购买等多种补偿方式。
4. 健全绿色生活机制。新质生产力能重塑人类的生活方式, 其蕴含的智能化、个性化、绿色化特征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壮大绿色生产力, 必须夯实人民群众践行基础。为此,要统筹推进绿色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 健全绿色生活机制, 践行绿色理念,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动绿色消费, 以消费和生产的同一性, 实现绿色生产化与消费化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