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的重要性,既在于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形式与内容,也在于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民间文化。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和需求与日俱增,加之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不应求,这些现象均表明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已势在必行。实践中,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不仅需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强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也要基于非遗保护与传承提升文化融合的针对性、特色化,还要充分利用多维度传播提升影响力、扩大影响范围,以及重视人才队伍培养,构建立体化教育培训模式。文化融合是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立足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久久为功,从而不断深化融合、促进群众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共同发展。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群众文化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极为鲜明的基层性和广泛性。与此同时,源远流长和多姿多彩的传统民间文化则是当代群众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灵感源泉,与群众文化之间存在千丝万缕、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因此,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融合传统民间文化可谓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正在成为“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最具生机与活力的热点与亮点之一。
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的重要性
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形式与内容
传统民间文化是千百年来广大基层民众社会生活实践的总结、提炼与升华,具有千姿百态、多种多样的显著特点。因此,将传统民间文化融入群众文化活动,对群众文化产生的直接影响就是极大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形式与内容。换言之,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就是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形式与内容。例如,戏曲文化、绘画艺术、编织技艺、雕刻艺术等,这些传统民间文化不仅仍在许多基层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实践应用,也通过形式各异的文化活动成为各地基层民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无论是否刻意为之,许多传统民间文化其实已经与基层群众文化有所交集。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缺乏系统性的整理与归纳,致使许多地方基层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的融合常常处于“日用而不觉”的状态。
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民间文化
随着流行文化逐渐成为现代人休闲娱乐的重要选择,越来越多的优秀传统文化面临受众基础动摇、传承断代等困境。这不仅使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各地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根本任务,也促使越来越多地区意识到文化交融的重要性。具体而言,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的重要意义还在于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民间文化。群众文化具有显而易见的群众性和广泛性特点,其受众数量多、覆盖范围广,且往往拥有相对稳固的群众基础与较为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将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相融合,群众文化的群众基础不仅可以成为传统民间文化扩大传播范围、增强影响力的有力支撑,还可以为传统民间文化提供代际间传承的机会与条件,从而使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民间文化拥有绵绵不绝的源头活水。
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的可行性
人民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与需求与日俱增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成为民众需求热点。越来越多的民众将参观博物馆、展览会、艺术馆等作为文旅休闲的首要选择。这不仅促使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更加注重与时俱进、优化创新,也让越来越多优秀传统文化项目重归大众视野,成为普通人了解历史、学习文化、拥抱传统的重要形式与内容。在此基础上,不同年龄段、各学历水平的人群都在大幅提升对于传统文化的认知水平,也越来越认同优秀传统文化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民众对于学习、理解优秀传统文化深刻内涵的现实需求也与日俱增。换言之,由于人民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与需求与日俱增,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的融合在主观层面具备了越来越扎实的群众基础。这不仅使二者的文化交融切实可行,也随着人民群众自动自发地参与而不断付诸实践、落地落实。
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不应求
近年来,有关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不应求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这其中不仅包括各大知名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场馆的门票预约“秒没”,也有各种青年夜校、老年大学的“一课难求”。由此可见,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已经呈现了典型的“卖方市场”趋势。这不仅说明基层民众对于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存在巨大需求,也说明现有模式下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形式,仍然与现实要求间存在差距。从这一角度讲,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的融合不仅切实可行,而且迫在眉睫。只有加快文化交融、深入挖掘传统民间文化的潜在价值,基层群众文化才能得到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才能以更加丰富多样的形式与内容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强烈需要。
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的融合路径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强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经济是基础,文化活动是上层建筑。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离不开扎实的经济基础支持,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也需要相对充裕的资金与资源投入,以确保各项具体事宜有序开展。因此,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的融合也需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强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基层文化机构应切实承担起促进文化交融的历史责任。一方面,应专门针对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事务开展立项,将其作为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的战略任务之一,并积极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财政拨款支持。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试点为先导,探索渐进式融合发展道路。特别是对文化基础设施相对有限、资源相对匮乏的基层文化服务单位来说,试点先行有助于减少试错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资金及资源投入的积极作用。具体措施包括在现有场馆中开辟场地,作为传统民间文化展览展示区;邀请民间艺术大师或匠人定期开展讲学活动,组织有兴趣的群众边听边学;在传统节假日期间组织小规模、趣味化、娱乐化的民间艺术竞技比赛等。
与此同时,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全面普及与深入应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正成为社会公共文化活动的必备与标配。基层文化场馆同样需要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基础设施的构建。具体措施包括开通“传统民间文化××(项目名称)展示”微信公众号、建设“传统民间文化××教学”网站或论坛、打造“传统民间文化××”专属App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用于基层群众文化融合传统民间文化的宣传推广,也可作为组织群众参与传统民间文化活动的消息窗口、公告栏,还可作为提高群众认知水平、深入了解传统民间文化内涵的教学平台。
总之,在越来越多基层民众日益习惯网络化生活的背景下,群众文化活动数字化和网络化终将成为根本趋势。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的融合不仅需要顺应这种发展潮流,也应积极利用新技术为促进文化交融服务。这也是新形势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有机融合、提质增效的重要渠道与方法。
基于非遗保护与传承提升文化融合的针对性、特色化
随着公众对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认知日益巩固,非遗保护与传承越来越成为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传统民间文化不仅是本地非遗项目的精彩亮点,也迫切需要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加大保护与传承力度,从而避免保护不力、无以为继的风险。与此同时,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可利用优秀传统民间文化提升内涵、彰显人文底蕴。因此,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还需要基于非遗保护与传承提升文化融合的针对性、特色化。
例如,深入挖掘本地非遗项目的历史文化渊源,以此为基础丰富和拓展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内容与外延,使其成为具有显著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系列或多层级组合体等。具体措施包括以非遗项目命名群众文化活动;围绕非遗项目的历史文化内涵、内容特色等规划设计群众文化活动的形式与方法;定期开展非遗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展演展示;以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为核心组织群众性竞赛活动,同时邀请非遗传承人担任评委、考察评价群众文化活动的效果;利用线下与线上多种渠道开展常态化非遗项目传承教育活动等。
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专业机构,基层文化场馆应在规划设计、宣传推广、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各环节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非遗保护与传承所涉及的部门、领域众多,基层文化场馆应保持与这些机构或部门的紧密联系。这不仅有助于基层文化场馆在围绕非遗项目打造特色群众文化活动时更加有的放矢、卓有成效,也有利于群众文化与优秀传统民间文化融合过程中得到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与帮助。这种协同合作更加有助于文化交融从蓝图照进现实,从而使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融合进一步落地落实。
充分利用多维度传播提升影响力、扩大影响范围
在信息爆炸的现代社会中,信息传播与扩散的渠道、方法层出不穷。这虽然极大满足了广大民众对获取新鲜资讯的现实需要,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们的关注度与持久力,导致不少民众在游览或阅读信息时走马观花、不求甚解。由此可见,即便是对具有千百年悠久历史积淀的传统民间文化来说,宣传推广也是促进文化交融提质增效、深入人心的重要措施与手段。因此,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的融合也需要充分利用多维度传播提升影响力、扩大影响范围。
在此过程中,基层文化场馆应成为强化对外宣传的平台、基地和抓手。一方面,线下场馆中组织的各类群众文化活动都可以成为推广传统民间文化的最佳场合。特别是对已经拥有相对稳定受众的传统民间文化项目来说,围绕该民间文化项目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本身就是宣传推广工作。因此,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期性地组织此类群众文化活动就是不断巩固对外宣传成果。不仅如此,通过热心群众之间的口口相传和专业文化场馆的系统性宣传也能产生累加与扩散效应,从而达到不断加强群众文化融合传统民间文化的良好效果。
另一方面,互联网传播已经成为新时期加强宣传推广的潮流趋势。网络传播不仅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技术优势,而且传播手段多种多样、形象生动,对于新生代年轻网民常常能够产生事半功倍的传播效果。在实践过程中,网络视频与短视频是提高线上传播效果的重要手段。基层文化场馆不仅可以利用自身资源拍摄、制作和发布视频,也要充分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拍摄和主动传播。特别是在组织群众开展与传统民间文化相关的各类活动时,现场画面不仅是文化交融的生动展示,还可以作为视频素材留存,以供后续制作更多视频的影像资源。同时,基层文化场馆应形成定期发布视频的制度规范。其中,既要涉及拍摄和制作视频的操作规范,也需涵盖发布渠道、时间间隔、受众群体、主题对象等相关环节与具体内容。
群众文化融合传统民间文化并非新时期的新事物,而是各地早已有之的基层文化生活重要形式。然而,传统模式下,许多基层群众文化融合传统民间文化往往相对随意、松散,与新时期“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从这一角度讲,文化交融视角下,群众文化融合传统民间文化需要进一步提高系统性和规范化,使其形成更加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长效机制。这就需要基层文化单位主动出击、积极作为,使群众文化与传统民间文化的融合不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并逐步形成一条具有独特地域特色、个性鲜明突出的创新发展路径。与此同时,群众文化和传统民间文化都是与人的因素紧密相关的文化活动。因此,群众文化融合传统民间文化不能忽略对人的宣传引导、教育培养。这不仅需要基层单位承担更多教育职能、激发基层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也需要持续深化传统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挖掘、保护与培育工作。只有不断推动群众文化活动队伍与民间文化传承者队伍持续壮大,群众文化融合传统民间文化才能拥有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与发展后劲,才能不断提高文化交融的可及性、普及性、广泛性、长效化。总之,群众文化融合传统民间文化需要主客观层面各要素协同合作、齐头并进,从而充分发挥文化交融产生的吸引力、聚合力、创新性、创造性,进而将“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宏观战略充分落地落实。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