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known 发布于 2025-09-09 阅读(215)

摘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着档案信息资源收集困难、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确保文化遗产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永久存活,必须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的优势,加强对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保管的监督和指导,做好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的挖掘、组织、加工、展示等工作,确保文化遗产保护高质量发展。

文化遗产保护是文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由于保护主体、技术手段不同,导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档案信息资源缺乏系统和规范、开发利用程度远远不够等问题。基于此,档案工作应充分发挥自身在信息分类与加工、收集与存储、统揽与协调方面的优势,服务文化遗产保护。

档案工作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的动因分析

确保文化遗产信息完整收集

从文化遗产的特征及存在状况看,其信息资源的收集非常困难。一是文化遗产存在信息流失现象和信息不全问题。不少地方戏曲、节庆活动、民俗活动散落在乡间,很少有文字记录,靠口传心授进行传承。例如,作为具有地域方言特点与特色的黄河流域民族歌曲,因没有记录地域语音语调的特殊民族文字和符号,导致当地民族民间歌曲只能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黄河流域民族民间歌曲的保护、传承与传播面临困境[1]。二是多样传播。不少文化遗产具有明显的大众参与、多样传播的特征。以民间文学为例,在民间,几乎每个人都有讲故事的能力,而同一个故事在不同人的口中,都渗透了不同的情节要素,虽然其核心部分的文化价值大致相同,但却形成了不同的文化情趣。三是变动性强。不少知识、技能、信仰、习俗、仪式的传承往往由人决定,但由于每个人对传承内容的理解不同,导致传承信息也时常处于变动之中。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残缺不全、多样传播、复杂多变的问题,迫切需要档案工作的技术和方法进行收集和管理。

实现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共享

由于历史或现实的原因,文化遗产开发形成的信息,分散保存在博物馆、档案馆及相关文化场馆,或通过数据库建设形成数字化档案,分散保管在高校、研究人员个人开发的数据库中,还有一部分因涉及知识产权、技术要素,由传承人自己建立个人档案并进行管理。这些分散式、小规模、粗加工、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的问题,使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处于封闭状态,共享性较低,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传播,削弱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文化遗产是人类共有的财富和资源,不仅具有文化性,更具有公共性,是一种公共文化。文化遗产的传播、传承与创新,离不开民众的广泛参与。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应该从收藏走向公开,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公民对各类文化资源的需要。作为具有档案特色的文化遗产信息资源,迫切需要通过档案传播平台及查询服务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文化服务,实现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优化海量信息资源管理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2006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类。在实际工作中,又将“民间文学”类分为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其他共九个亚类。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的特点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在内容上有传承人信息、传承技艺信息、现存状况信息、保护工作信息、文化成果(如实物、作品)等;从形式上看,档案信息资源不仅有文字记录、图片、声像资料,更多的是文化传承活动及活动空间。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的内容极其丰富、类型极其繁多。

在大数据时代,人们通过数字技术对文化遗产进行挖掘保护,数字化已渗透到文化遗产保护的各个方面,产生的信息数据规模日益扩大。无论是信息收集还是信息存储,数字技术都成为保护传统文化的主要手段,使传统文化各种形式的档案信息得到方便快捷的收集储存,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文化遗产档案建设的问题。

但是,数据规模越大,处理的难度也越大,对数字档案信息的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从非遗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看,目前并未建立统一翔实的知识分类标准体系,非遗知识组织难度大、管理效率低[2],以地域为单位收集的文化遗产信息更缺乏分类,给信息保管、检索与服务带来不便,严重影响了文化遗产信息的收集与保存。随着信息的不断增加,文化遗产信息分类存贮与检索方式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由此可见,实现文化遗产海量档案信息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同样离不开档案工作的方法和技术。

档案工作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的优势

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是做好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的挖掘、组织、加工、展示等工作,让文化遗产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永久存活,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这方面,档案工作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

一是在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由档案部门对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进行集中管理并对相关部门的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遗产档案建设纳入档案事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统筹安排档案管理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的监督指导作用,有利于促进文化遗产保护的规范性建设,可以有效解决文化遗产档案信息收集困难、多头收集、分散保管及分类不科学等问题。

二是具有科学研究信息源分布规律的优势。文化遗产的存在形式决定其信息源具有种类繁多、形式复杂的特点。从目前收集到的文化遗产信息看,不少属于记录型信息源,这类信息源可以用文字、图片、音像、数据库等形式进行保存,部分实物型信息源可以通过专项博物馆、档案馆形式进行存储。但是,对于一些智力型信息源、零次型信息源,如民间传说,由于存在一定的积累性、再生性,如果没有科学的收集方法,很难做到系统采集、完整保存。而对于缺少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就要广泛搜集地方上流传的各种内容的、不同讲故事人传述的传说文本。由此可见,研究信息源分布规律对收集保管复杂多样的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作用。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方法是通过对信息源分布规律的研究,对各类信息源进行分类,从而确定收集、整理、保管的原则,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信息的挖掘、收集、保管和存贮工作,最终形成科学完整的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研究信息源分布规律的优势,指导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对推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收集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自身馆所(场地)具有明显的保管存贮优势。目前,受理念、体制、资金、人事等方面的制约,多数社会团体甚至机关没有自己的档案资料室,更无专业的管理人员,让其在短时间内建立起规范的档案资料场馆、添置设备、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存在很多困难。这种状况使文化遗产在保管存贮方面面临难题,尤其是一些实物型档案无处存贮的情况较为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会造成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再次流失。而档案馆本身就有一定的储存空间和储存条件,加之长期以来积淀的数据库技术,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有价值的文化遗产信息统一存储,确保文化遗产信息的持续积累与传承。

档案工作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的策略

第一,加强宏观指导和总揽协调,不断提升文化遗产信息收集保存的科学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可见,档案部门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遗产历史记录保护工作,既是档案部门的法定责任,也是文化遗产建设的现实需要。有学者统计,2020年,全国共有来自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6个不同级别的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其中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档案机构,14个地市(州)级档案机构,26个县(县级市、市辖区)级档案机构。总体上看,参与非遗保护的档案机构数量较少[3]。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档案部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命已不容忽视,档案部门要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将文化遗产信息源的挖掘、组织、加工纳入档案建设总体规划,并统一制订文化遗产信息资源保护规范性文件,尤其要和文化主管部门沟通,加快建立文化遗产分类标准,加强对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挖掘、组织、加工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和运用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加强技术指导,既要确保各类文化遗产信息源的采全率、采准率,又要确保各类文化遗产信息科学分类、及时归档、科学存储。针对目前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的问题,要加强技术指导、拓展收集空间、畅通收集渠道,在完善区域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标准,确保文化遗产建档保护的规范性、科学性。一要加强技术指导,促进规范性建设。要借鉴现有档案的建档方法,加强文化遗产档案建设,在“依项建档”“依人建档”的基础上,按照档案管理中的“来源原则”“全宗原则”设置二级类目与编号,并对“项”“人”下的信息资源进行详细划分,设置三级、四级类目与编号,通过分类指导,实现文化遗产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二要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参照现行档案收集办法,及时收集来自方方面面的信息资源,确保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及时得到收集存贮,并根据实际情况,将现存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中的非遗档案收集起来,实现非遗档案的集中管理。信息技术背景下,档案管理系统的归档文件及数据将由电子档案预归档平台通过数据接口进入档案系统,因此,要充分发挥各类平台的优势,建立现代化的档案信息收集渠道。三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开展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库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出:“完善档案制度,制定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大对非遗有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实物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充分运用非遗调查记录成果,完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体系。”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在非遗保护措施中,把建立非遗档案和数据库放在重要位置,说明非遗建档和数据库密不可分。因此,加强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就要充分运用先进的数据技术,加强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完善资源库体系,形成以数据库为主体的存贮模式。

第三,加强平台建设,广泛推广文化遗产的价值。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4]。在新媒体环境下,档案信息组织不再仅仅局限于二次信息,而是扩展到全文内容、图形图像、声音、影像等一次信息,并且将档案的一次信息、二次信息存入数据库、信息库、知识库,档案信息组织从信息单元层面延伸到知识单元层面[5],档案信息资源的价值就会由单一的信息价值上升到知识价值。因此,针对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重保管轻开发利用的问题,档案部门要充分发挥平台优势,通过各种现代媒体,推广文化遗产。一方面,要大力加强网络平台、专题网站建设,通过系统设计,建立起以先进数字技术为基础、具备完美展示功能的资源平台,既方便查询,又促进文化传播。另一方面,通过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平台力量传播文化遗产,通过“特色资源推荐”“文化遗产微博”“免费电子杂志”等形式主动向公众推送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吸引民众广泛参与,推动文化强国建设。同时,通过数字技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档案材料转化为数字形式,实现全球传播和共享[6]。

第四,不断提升数字技术水平。当前,数字技术已经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技术手段,档案工作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必须以先进的数字技术手段作支撑。因此,在数字技术广泛运用的大背景下,将传统的纸质档案进行扫描存档、建设专题数据库,利用图文、音视频记录、保存文化遗产,已成为最基本的技术手段。而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出现和应用,会从根本上改变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同时,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新技术、新手段。特别是利用VR、AR技术对非遗进行存档和保护,打破了时空限制,让更多人能通过更加生动的方式了解非遗的魅力。因此,档案工作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一方面,要加强数字技术的推广工作,切实把数字技术和文化遗产档案信息收集结合起来,创新档案信息资源收集方法途径,确保非遗档案信息资源高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学习,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具备一定的数字技术水平,绝对不能把服务停留在数字技术外包上,否则,无法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数字化保护的质量。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形成规范而完整的历史记录,离不开档案工作的方法、技术及场地平台等要素,必须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势,加强对文化遗产收集、保管、开发运用的监督和指导,加强数字技术的应用,促进文化遗产档案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完善,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1]张明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视域下黄河流域民间歌曲开发建档服务研究[J].档案管理,2023(06):126-128.

[2]曾慧,董坚峰,徐险峰,等.数字人文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库构建——以土家族非遗数字资源为例[J].情报探索,2022(01):63-68.

[3]赵跃.新时期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反思与再定位[J].档案学通讯,2020(02):40-48.

[4]新华社.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EB/OL].(2022-05-22)[2024-03-17].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5/22/content_5691759.htm.

[5]赵屹,孙筠.档案信息组织理论发展及其在网络档案信息检索中的指导与应用[J].兰台世界,2023(07):39-44.

[6]李国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档案馆角色定位与档案价值实现[J].档案管理,2023(06):8-11.

标签:  文化遗产 

免责声明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联系我们。

iidomino cuppor